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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金食器——鼎鬲鬶甑甗盨簋盂豆簠敦匕

2025-02-19  本文已影响0人  拾光筑梦

了解了五花八门的酒器,当社会发展从重酒转向重食,食器又会有多少种呢?

一口气都说不完,鼎、鬲(lì)、鬶(guī)、甑(zeng)、甗(yǎn)、盨(xu)、簋(gui)、盂、豆、簠(fu)、敦(dui)、匕。

鼎:相当于锅,用以煮或盛放鱼肉。其形状大多是圆腹,两耳,三足,也有四足的方鼎和圆形。而方鼎主要有扁足鼎、分裆鼎等形式。在商周奴隶制社会里,鼎曾被奴隶主贵族用来“别上下,明贵贱”,作为标志统治权力和等级的一种器物。

鬲:指炊煮食物的器物。古书中说鼎“款足谓之鬲”(《尔雅·释器》)、“空足鬲”(《汉书·郊祖志》)。可见鬲的形状是似鼎而空足。足中空便于炊煮加热。还有一种特殊形制的鬲,体为长方形,下部有门可以开合,门内可放入木炭。

鬶:将鬲的上部加长并做出流,一侧再安装上把手就成了鬶,在陶器里很常见,是中国古代炊具中个性最为鲜明独特的一种,只流行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其他地域罕有发现,同鬲一样,鬶也是利用空袋足盛装流质食物而烹煮的,但它因有可以外泄的流和鋬而显得功能更齐全。

甑:煮食用的炊器,底部有许多透蒸汽的小孔,放在鬲上蒸煮食物。

甗:相当于蒸锅。全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为甑),放置食物;下部为鬲,置水。甑与鬲之间有一铜片,叫做箅。箅上有通蒸气的十字孔或直线孔。有的方形甗上部的甑内加隔,可同时蒸两种食物。

盨:用来盛黍、稷、稻、粟。等。形状似簋而椭圆,敛口,二耳,圈足,有盖。有的盨在圈足下还有四足,盖上一般有四个矩形钮。

簋:相当于当大碗,盛黍、稷、稻、粱。形状一般为圆腹,侈口,圈足,有无耳、二耳、三耳,甚至四耳的。商周社会,簋与鼎等器物一样,都有标志奴隶主身份高低的作用。据《礼记·玉藻》记载和考古发现说明,簋常以偶数出现,四簋与五鼎相配,六簋与七鼎相配,八簋与九鼎相配。

盂:古代的盛食或盛水器,最早见于商代,流行于西周,到了春秋时期就比较少见了。《说文》里提到:“盂,饭器也。”这句话简洁明了地解释了盂的用途。

豆:用来盛肉酱一类食物。《说文解字·豆部》:“豆,古食肉器也。”基本形状是上有盘,中有长把(称校),下有圈足(称镫dèng),大多有盖,盖上有捉手或环纽。盖可以仰置,即盖翻倒过来可以另作一器使用。

簠:古文献说:“方曰簠,圆曰簋,盛黍、稷、稻、粱器”(《周礼·舍人》郑玄注)。簠作长方形,口外侈,四短足。有盖,盖、器大小相同,合上成为一器,打开则为相同的两器。这一特点,在古器物学上又称为“却立”或“却置”。簠器在经籍中称为“胡”或“瑚”。簠在西周时期出现,流行到战国末年。早期的簠足短,口向外张。春秋战国时期的簠足变高,口不向外张,器变深。簠即文献里的“胡”或“瑚”。

敦:盛黍、稷、稻、粱之器。形状一般为三短足,圆腹,二环耳,有盖。有的敦器和盖都作成半球状,俗称“西瓜敦”。

匕:古代捐取食物的匙。古籍中多有记载,如《说文解字》云:“匕亦所以用比取饭。”考古发现中常与鼎、鬲等共出,如寿县蔡侯墓出的鬲就附有匕。匕体一般为椭圆形,以便于挹取;有的匕体前端作成尖形。匕柄作直式或曲式。青铜匕自商代至战国均有。

阿淼写于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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