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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点评39:贾宝玉比贾元春小一岁?

2023-02-23  本文已影响0人  王科丁

点评三九:贾宝玉比贾元春小一岁?

(红楼梦人物群体系列十)

按:本篇写于《石头记》第二回“子兴叹道:正说的是这两门呢……”至“……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处,主要针对第二回冷子兴介绍贾元春、贾宝玉时的年龄差错,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第二回冷子兴在叙及贾元春和贾宝玉时,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梦稿本、列藏本等脂评本的原话是这样的: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说来更奇,……”

乍一看,贾宝玉比贾元春小一岁。然而第十八回时,又叙及贾宝玉从小受贾元春教育,虽然贾元春是贾宝玉的姐姐,但关系“有如母子”,显然有不合逻辑之处。

俞平伯先生曾在其作《红楼梦脂本(甲戌)戚本程乙本文字上的一点比较》一文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且作了简单的分析。此问题从提出到现在,将近过去一个世纪,我觉得有必要拿出来再论一论。

早期的脂评抄本,此处的文字几乎是一致的,后来的抄本和刻本,由于抄者和刻者觉得不妥,遂将此处作了些改动,典型的有两例:

戚序本:不想后来又生了一位公子。

程乙本: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贾元春

从逻辑上来讲,修改得越来越合理。贾元春的年龄不止比贾宝玉大一岁,因为在第十八回贾元春已经是妃子了,而贾宝玉当时应该十岁左右。当然,修改者认为,这是《石头记》修改校对的前后矛盾之处,而且不止这一处,所以不改不快。真是作者失检吗?其修改增删十次,而且脂砚斋也眷清过好几次,传抄者也抄过很多遍,为什么没有发现呢?我想应该不会,在这些过程中,应该会有人发现的,即使没法更改,至少作个批注,特别点一下,问题是没有这样的批注。那么,是不是还有一种可能,这是作者故意要这样写的呢。

首先,从文意上来看,冷子兴要说两件比较稀奇的事,第一件是贾元春生在大年初一,第二件是贾宝玉衔玉而生(红楼事物编号65)。戚序本所改句式,发生了一件奇事,后来又发生了一件奇事,两件事之间勉强还算有联系、可并列,但程乙本所改句式,发生了一件奇事,过了十几年又发生了一件奇事,两件事之间隔得那么远,已然没什么联系了,也不可相提并论。所以,文意上越改越不通。

其次,前面贾雨村和冷子兴讨论的是新文,虽然已另有文讨论过所说新文不是指此,但冷子兴没有具体说宁荣二府真正的新文。为了圆前面所说的新文,那么就得另外编出一段来。新文的定义,应当有时效性,过了七八年的事情,已经不是什么新文了。现在要当作新文来说,自然从时间上就不能过太久。故而冷子兴在叙述两件事情时,故意将两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夸张式地缩短,让听者、读者看来就如刚刚发生的事情一样。

再次,冷子兴虽然通过岳父母知道一些贾府的事情,包括人口多少、长幼秩序等,但未必弄得清楚这些人何时出生、谁有几岁。按年龄来推敲,冷子兴作为周瑞女婿时,大概贾元春也已进宫了,至于大贾宝玉多少岁,恐怕他并没有弄清楚,也没有必要弄明白。故而在叙述时,为了避免麻烦,就顺口说了“次年”,这倒是合情合理。

所以,从以上几点来看,冷子兴所演说的宁国府、荣国府,基本是清楚的,但也有夸张和不实之处。冷子兴是个古董商人,长期的职业生活自然让其养成说话偶尔避实就虚的特点,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为了突出冷子兴这人的特点,故意造成这样的矛盾,是非常有可能的。

(水木森【水目人曾】)

六个太阳的减法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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