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手是否该上断头台
开膛手是否该上断头台
作为中国四大疑案之一的“白银连环杀人案”的主犯,有着“中国开膛手杰克”之称的高承勇就要在今年被抓住宣判了,对于这个手段如此残忍、影响极其恶劣的杀人犯,宣判死刑应该是众望所归,从感情上讲我也希望将他处决,但我还是认为执行死刑是不人道的。
历史上支持死刑的大有人在,其中不乏名人,例如康德就曾经说过:“如果......他杀了人,他就必须被处死。”不过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全世界一年被执行死刑的人数在一两千人左右,远没有人们以为的那样多。甚至在欧洲的一些国家,“欠债要还钱,杀人不偿命”已经成为了传统。究其原因,当然是思想的进步与制度的完善,人们清楚: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没有权力剥夺自己同类的生命,即便他犯了错。
开膛手是否该上断头台
人们之所以支持死刑大多因为两个原因,一是为了维护公正,给犯下过失的人以惩罚,二是为了威慑潜在的犯罪因子,减少案件的发生。但这两个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我们知道一个人不能因为正义的理由就去剥夺其他人的生命,这等于使用私刑,那么一个国家就可以了吗?国家就能代表正义了吗?难道大多数人就是正义的一方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苏格拉底就白死了,文革就变成一场伟大的革命了。另外,靠死刑也是无法抑制案件的发生的,要知道,杀人犯多数属于激情杀人,并没有考虑后果,而少数做了详细计划的杀人犯也多是不在乎生死的亡命之徒,所以早在公元前的雅典广场上,主张宽恕的狄奥多德便认识到:“用死刑来约束人是无用的。”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非是为凶手说情,只是想讨论死刑存在的一些不合理性。凶手犯下过错当然要受到处罚,但这种处罚不应该是“被国家处决”。布莱恩•史蒂文森在TED的演讲中说道:“当我们谈论死刑时,人们常常关注的是这个人犯的罪行是否应该被判死刑,而很少从另一个角度去想,我们是否有资格去审判他们”。有着“人民的律师”之称的美国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更是认为国家来杀害犯人,就等同于教导人民复仇与憎恨。
开膛手是否该上断头台
如今世界上有70%的国家都已废除了死刑,中国作为世界上的大国也不该继续坚持,废除死刑不是漠视人命恰是重视人命的表现,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要表现出一个大国的宽容,在改革行政的同时也要改革思想。只有这样,中国才不会像在麦比乌斯圈上的蚂蚁,看似上升,实则原地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