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一直写到老的故事

他不爱我才舍得暧昧

2018-12-15  本文已影响21人  宋清欢1988
水目 / 文

(1)

终于,我按下回车键,把那句卡在喉咙想问不敢问的话发了出去。

“如果有下辈子,如果下辈子还能遇见,你娶我好吗?”

意料之外,郑远很快做出了回复,就像他早就准备好了答案,一直在等待这个问题的出现。

“对不起,下辈子我想当女人......”

这个与我暧昧了许久的男人,终于下定决心要与我一刀两断,再无牵扯。

我呆坐在电脑前盯着屏幕,两眼泛红。

周围死一般的沉静,只有急促的心跳趁机嚣张起来。

(2)

我跟郑远的暧昧关系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好在公司里并没有禁止办公室恋情的明文规定。

说起来我们的初遇并不算友好。

那天郑远穿一件红格子衬衫,从错开的两台电脑前冷冷地盯着我缓缓走过。

办公室里每天忙碌的身影进进出出,从眼睛余光里闪过的影子不计其数,我懒得抬起眼皮瞅一眼。

可是我与郑远,在那个阳光绚烂的午后恰好四目相对。

阳光穿过偌大的玻璃窗,正好斜斜地打在他的脸上,眉目清晰,灿烂明亮。

我的目光不自觉地跟着郑远并不算高大的身影游移,只见他把资料放在阿东的桌子上转身就离开了办公室。

“拽什么拽!”郑远消失的刹那我突然回过神,对他的高冷嗤之以鼻。

(3)

“小郑,和你商量个事儿。”主管难得心平气和地找我谈话。

“你来业务部也快一个月了,能力大家有目共睹,现在隔壁资料室准备调走一个同事,你考虑考虑过去顶上吧。当然,你也可以拒绝。”

拒绝个大头鬼啊,与主管朝夕共事的这些天,他那喜怒无常的个性实在让人难受。

“哦,经理,我知道了,不用考虑了,我服从安排。”我说。

“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不急。”主管居然犹豫起来了,估计像我这样逆来顺受的助理并不好找。

“没事儿,我去就是了,两边都一样。”我又说。

我的话不知道哪里又惹怒了主管,只见他一声不吭地从座位上起身冲出门外,椅子被无辜地猛转好几圈。

两天后,我被安排到资料室,交接工作的那个人就是郑远。

郑远在工作上细致入微,就连给打印机换墨盒这种琐事也教给了我。

他接水的时候常常也会帮我接一杯,塞给我口香糖嘱咐我不要嚼太久。

几天相处下来,我发现郑远完全不是我之前想象的那样。他幽默风趣又不失稳重,心思细腻是百分百暖男无疑,看着他完美的侧脸我心生涟漪。

被调到隔壁办公室的前一天,郑远约了几个朋友吃饭,顺带叫上了我。

心里有鬼的人总爱思前想后,扭扭捏捏。

我推脱了半天拗不过他,第一次跟他吃饭就见到了他大半的朋友。好在他的朋友们都随和得很,并没有让我感到丝毫的拘谨。

第二天临走前他对我说:“师傅走了,徒弟要努力。”

我们莫名成了师徒关系。

(4)

郑远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他对每个人都很好,晚上值班的同事经常能喝到他送来的饮料,吃到香喷喷的肉串。

大家似乎都习惯了他这种好,可是初来乍到的我,对这种关怀有了非分之想,“他不会是有一点喜欢我吧?”

后来,郑远经常喊我去吃饭,从不准我掏钱。我居然莫名奇妙地跟在他身后,白吃白喝了很长一段时间。

郑远总是习惯帮我把包放好,尽量安排靠窗的座位给我,餐具他总要用开水清洗过再摆放在我的面前,他会给我夹菜,有时候也夹给王逸晨和张天葱。

王逸晨是郑远的舍友,也是南方人,瘦高个,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他属于那种腼腆的男孩,女朋友反而特别奔放,她有一个奔放的大名,张天葱。

郑远经常开她的玩笑,“什么天葱,应该叫天蒜才对啊,蒜比较辣一点。”

他俩经常打嘴仗,王逸晨总是坐在一边微微笑着,从不插话。

很多时候我们四个人都在一起吃饭,王逸晨带着张天葱,郑远带着我。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我们是很合拍的两对恋人。

“郑雨薇,快点吃,一会儿菜就凉了。”郑远催促道。

“美女,你的头发上沾到米粒了。”郑远体贴地帮我把米粒从长发上拿下来。

我喜欢看他无奈的表情,喜欢听到他的催促,这似乎更能勾勒出我的存在。

“师傅,以后少喝点碳酸饮料吧,太冰了”我说。

“师傅,你得多吃点青菜,小心牙龈出血。”看着郑远一天比一天宽厚起来的身躯,我没忍心直戳要害。

“可是我就是喜欢啊!”郑远说着仰起头把可乐一饮而尽。

可是我就是喜欢啊,郑远,我对你就是有些喜欢啊,怎么办?

( 5 )

郑远是南方人,我是北方人,我们有着截然的不同。那种不同又似乎跟地域没有太大关系。

他是敢吃老鼠肉的,曾经诓骗天葱吃下了一整袋老鼠肉,天葱津津有味地吃完居然问还有吗?

我躲在一旁不敢直视,吃老鼠肉这件事直到最后都没有被当事人知晓。

不知道真相有时候是件美丽的事情。

郑远喜欢自己煮饭,最拿手的就是做凤爪和肚包鸡,味道超级棒。他偶尔会提到自己的家乡,那里的回忆和那里的海。

“师傅,如果有一天我去到你的城市,你还会做饭给我吃吗?”

“你来就会啊。”

郑远不爱收拾屋子,每次实在过不下去了就软磨硬泡让我帮他收拾,然后在他宿舍里吃饭、聊天、看电影。

郑远喜欢听孟庭苇的歌,最怕听蔡依林的《倒带》,听说和他的前女友有关。

郑远只喜欢吃肉、喝冰镇碳酸饮料、讲他和前女友的故事。

郑远,郑远,郑远。

我的生活里突然多了一个郑远,又好像早就在那儿了。

(6)

同事们喜欢开起我的玩笑,尽管我是那种不会开玩笑的人。

“郑雨薇,你有没有想过,你和郑远都姓郑,将来结婚了,到底是谁跟谁姓啊?”

“郑雨薇,到底谁是小郑啊?要不以后叫你小小郑好了。”

我喜欢别人开我的玩笑,因为玩笑里有郑远。

同事中也有故意捣乱的,办公室里的艾姐就告诉了我这么个秘密。

有一天他们起哄说隔壁业务部来了一个美女,郑远不信非要亲自去看看。回来后艾姐问他怎么样,郑远不屑地说:“也就那样,看过第一次不想再看第二次......”

“哈哈……”我听后大笑,原来当初那个眼神是这么来的。

那段时光好像是被我数着秒针过来的,我跟郑远之间的模糊关系像蔓延了几十年,久到我们能喝同一瓶饮料,共用同一副碗筷,他依然没有对我表露过什么。

听到那些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他也只是笑笑转身离开。

我们每天吃在一起,公司楼梯口碰到,郑远又会客气地笑着向我点点头。

每天晚上两人一起走完短而漫长的笔直公路,有时候聊聊当天发生的糗事,有时候会谈谈憧憬的未来。

我们并肩而行,却常常觉得贴心走在左边的这个男孩既熟悉又陌生,好像今天很亲密,明天即使碰面不打招呼就能从我身边淡然走过也有可能。

这种感觉让人窒息。

(7)

端午节那天是郑远的生日,出生在这么个日子,不想被记住都难。

晚饭后郑远送我回宿舍,站在大门口我取出那块送他的手表。手表的牌子、款式都不出众,可是我喜欢它的名字:Only you。

郑远红着脸欣然接受了礼物,什么也没说。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幕里,没有转身。

后来我在天葱的空间里看到了她用蛤蜊壳为郑远摆出“生日快乐”的字样,照片上还附有一张他们的合照。

郑远从来都不肯和我拍合照的,我嫉妒天葱正大光明的名义,我讨厌自己胆小卑微的样子。

我能感觉到天葱对郑远的倾慕,就像我倾慕郑远一样。

我们爱着同一个人,只是路径不同。

我在每天的见面里等啊等,等郑远对我说郑雨薇,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我一直等着,从花红柳绿等到漫天飘雪,一直等到郑远的调令下来。

(8)

郑远被调去外省分公司的消息不胫而走,我是最后一个知情者。

欢送晚宴是他自己组织的,郑远一向爱热闹,连离开都舍不得清净一会儿。

晚宴上,仍有人开我们的玩笑:“小郑,你师父都要走了,你要不要说两句?”

我低头默不作声,郑远忙帮腔:“我和你同事这么久,也没见你表示一下呢?”

郑远端着酒杯走到女同事那一桌,说了几句客套话,在大家的祝福声里一饮而尽。

坐在我旁边的天葱,索性站起来跟郑远喝了个交杯酒。

我不敢抬头,心里火辣辣地难受。

只有天葱知道,我没有责怪她的身份和理由。

“小郑,你也跟他喝一杯吧。”天葱转过头对我说。

“我才不要!”我脸色很差,所有人都看得出来。

回来的车上,郑远轻声对她说:“在我宿舍等我。”

这句话既温暖又残忍,分别的前夕我们需要好好告别。

叠好郑远散落一床的衣服,他刚好回来,我们相拥而泣。

“郑远,你都要走了,如果让你送我一首歌你会选哪一首?”我知道从此两人更无可能,却仍不死心。

他很为难的样子,憋了半天说:“《祝你平安》。”都到这个时候了,他还是什么都不肯说。

“郑远,我们拍张合照吧。”

“还是算了,拍了会更难过。”

第二天,郑远登上飞机绝尘而去。

“薇,我走了,照顾好自己。”看着他的最后一条简讯,我在机场拥挤的人潮中泪如雨下。

(9)

这个地方像被下了诅咒一般,所有的爱情都不能长久。

王逸晨和张天葱不久后分手,意料之中。

我和天葱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最了解我和郑远情况的只有她,可是她从不在我面前提到郑远。

偶尔只会提到她和郑远。

我突然想到很久以前,郑远笃定地跟我说天葱和王逸晨最终一定会分开,他洞悉一切。

王逸晨像一阵风轻轻吹过,很快消失在我们的记忆里。

“你师父真的动心了。”一个月后小兰坐在我的对面,吐了一口烟圈对我说。

小兰是郑远的同乡兼好友,他圆圆的脸上架着一副大框眼镜,沉稳内敛,特别招大龄女青年的喜欢。

我喜欢喊他兰姐,这个称呼粉碎了他所有隐藏的小心思。

“你就不能换个人喜欢吗?你们不会有结果的。”小兰说。

“为什么我们不会有结果,他得了绝症还是执意出家?”我委屈地说。

小兰欲言又止,无奈地摇摇头。

其实我指的结果,不再联系也是一种。

没过多久,小兰申请到调令,我送他去机场,他回头时洒下热泪。

(10)

郑远走后,我学会了抽烟、喝酒、疯狂踩油门,经常从睡梦中惊醒,哭过之后继续做噩梦。

我常常想起那个下过雨的傍晚,我坐在小店里靠窗的座位认真地看着郑远,“师傅,你说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呢,那岂不是很傻?”

郑远刚要送进嘴巴的红烧肉停在半空,楞了一下说:“别幼稚了,快点吃吧。”他没有回答,脸色有些难看。

我知道郑远并不爱我,所以才舍得与我暧昧,才忍心让我饱受暧昧之苦。

可是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我生命中熠熠发光的记号,我们没有在一起过,却像分手一样收场。

后来,我们都跟自己不是很爱的人结了婚,张天葱、王逸晨,甚至兰姐、阿东几乎每一个人。

我不是什么神算子,却算中了我们的将来。

“谢谢你没有说过你爱我,暧昧去死。”敲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安然度过了自己30岁的生日,回忆里,依稀还能看见那个穿红格子衬衫的男孩,眉目清晰,灿烂明亮。

作者水目,自由自在、随遇而安的80后。如需转载,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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