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花轿”(原创)
序
本篇为9年前发表于阿里论坛的一篇旧作,原名“【淘学,心动笔动】+告别“花轿”(原创)”。翻到这篇文章,不禁让我忆起刚参加工作时的花桥来,时间已经过去30年了,当年的人物至今还历历在目、挥之不去……
文
花桥,在建成时刚好有一对新人进行,所以当地人将命名为“花轿”,后来改成“花桥”。
花桥下有一条小溪潺潺流过,身旁一座古朴的小镇将广安与渠县、蓬安连在了一起。这里莅临三县交界处,离小平爷爷的老家协兴镇牌坊村不过20里之遥,镇上民风彪悍,却也古道热肠。镇上有两所中学,离花桥最近的花桥中学就是这里的“最高学府”了!别小看它,早在22年前,他就是拥有20个高中班、18个初中班、教职工过百人的高级中学了。
刚分配到那里时教高一物理,平时课程不是很多。那时还不到21岁,教学之余,常常与一帮学生玩在一起,打球、爬山、摄影、打雪仗,这在一帮保守的老教师眼里,那简直是难为师表了!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的快乐,更不影响同学们对我的好感,到现在还有学生与我经常联系呢!
当然,工作之余,相处最多的还是一般同龄的哥们。大家都是先后几年来到这里教书的年轻教师,共同的言语,共同的情趣将大家团聚起来。打球、打牌、下棋、唱歌、跳舞、侃大山、喝白酒,最有意思的是喝酒。
镇上就有酒厂,出来的都是原滋原味的高粱酒,就像“红高粱”里那种见了皇帝不磕头的那种。当然,主要不是酒好,而是那种年轻人聚在一起那种海阔天空、无忧无虑的滋味。喝酒的理由根本不需要编,一抓一大把:新同事来了,喝酒;老朋友走了,喝酒;开学了,喝酒;放假了,喝酒;找对象了,喝酒;结婚了,更要喝酒;生孩子,少不了喝酒;哪家有丧事,还喝酒;开伙了,喝酒;散伙了,还喝酒;升官了,当然得喝酒;离职了,更得喝酒、、、、、不一定要什么酒菜,有时三三两两弄一碗泡菜、买一包花生米就和着老白干合起来了。规模大时,二三十人在一起喝也是常事。当然菜就讲究多了,自然气氛更加热烈。一帮人分成几桌,每桌车轮大战,常分成南北两派,划拳猜枚、行酒令都来,谁打第一,谁殿后,中间什么顺序就像排兵布阵一样都很讲究。年轻人就是好强,谁也不服谁,直喝到东倒西歪还说我没醉!当然,大规模喝酒都是安排在周末的,否则就无法上课了。
过去我们提到“酒肉朋友”就会想到一帮平时一起吃喝热闹,关键时刻专撂挑子的“假朋友”。但我当年的那些朋友还真不一样,虽然大部分都离开“花桥”了,甚至有的像我一样也不教书了,甚至有的做了法官、镇委书记、县委常务副书记……
多年没见面了,多数人都已不复当年模样,但大家还都记得那个“朋友结婚时常人送5元,自己送20元还说‘不好意思,没钱了’的”阿文,一个电话就从不同地方匆匆赶来,喝酒时那气氛还是当年那样……
这帮哥们中,关系最铁的是老幺。当时我教物理,他教语文,同住一个大院,同年出生,都青春飞扬。常常一起打球、喝酒、下棋、聊天……他球技比我好,这方面我从来不是他的对手!喝酒大家半斤八两,可从来不将对方作为对手!下棋、聊天大家互不相让,常常为一盘棋、一个话题争得面红耳赤,下一次又接着来。特别是聊天,大家都喜欢看书,常常因为某个历史人物的一场战役争得不可开交。不过,闹归闹,我们一直以来都是一致对外。喝酒吃饭时也从来不会计较谁出得多谁给得少,有什么事情也都是第一个站出来。
他先去省教院进修本科,他的工资每个月都是我领后寄去,邮费都是我帮他贴。那时,正值***期间,成都动静也是不小,***省教院派人到每个学员单位调查他在单位的表现。当时,许多同事都吓坏了,我没顾得上这些,主动找到上面来的领导反映他一贯的良好表现并到学校开证明来保证他的清白。后来,得到消息说这次是例行公事,他没有任何问题了!我才放心下来!
第二年,我也考入这个省教院进修,正式与他同窗了。那时,我们彼此的室友都成了共同的朋友,连对方班上的同学也认识不少。后来,他毕业回校继续教书,我的工资就由他寄来,每一次也都是他帮我贴的邮费。我们彼此都没说什么。因为,我们都觉得理所当然。后来,我毕业后就到广东这边来了,学校所有的关系都是他帮我打点,到现在有什么也常常找他帮忙……
老幺是一个很好的教师,也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在一帮朋友中也很有威信。可惜,没能弄个大官做做,也许是与我一样正直耿介的缘故吧。所幸,后来被小平爷爷的母校广安中学看中,而以高级教师的身份调入。凭着他的教学水平及学术成绩,他很快成为其学科带头人。这让我们着实安慰不少!
……
最后一次正式告别花桥已经是15年前的事了,想起当时的情形,的确有点“再别康桥”的意境了!
今天想来:也许徐志摩与我一样,无法真忘记那个地方!那个在深深烙在心里的地方又怎么忘得了呢?!
别了,那顶红红的花轿;别了,您那桥下的沙溪河!别了,我的花桥!有空,我还会再来!
原创于2009年9 月26日
再别“花轿”(原创)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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