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不容侵犯,一旦有人松口,祸及自己

2020-11-13  本文已影响0人  是秘密么

同集南路通向厦门大桥这段路这里很容易堵车,刚才我在孙厝路口天桥上听到救护车地咚地咚的声音,突然很想哭。

刚好是快到上班时间了,路被堵得水泄不通,救护车一直地咚地咚也没有用。可能大家都没有这个意识,应该为救护车让路。

这不是该开玩笑的事情。让我联想到了我叔叔那次抢救事件,救护车至少半个小时才到。人也没了,我不知道路上是不是遇上堵车了,或者什么原因耽搁了。总之车来的时候,人已经凉了。

那种求助无门的感觉真的很让人崩溃。我们几个什么急救知识也不会,明明上一秒大家还聚在一起,高兴的聊天,下一秒就变了。

这是我觉得特别残酷的一天。

每次救护车出动就是一条生命在与死神搏斗,可能车子早到一会,结局就不一样。国民都该有这个意识,我们不顾一切都该为救护车让路。这可能就是古人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吧。我这会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为什么不会一切为救护车让路?抛弃个人利益,先紧着社会利益。我的理由是:你觉得事不关己,别人也都这么觉得,个人的利益至上,等到有天急需的时候,你着急,路上也都是你现在的这个想法。

人有随众意识,如果这个地方发生了这事,有个人主动站起来指挥,就能够带动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

就像电影《十二怒汉》里的场景,故事的一开始,所有证据指向男孩亲手用刀捅死自己的父亲,由陪审团针对男孩是否该被执行死刑投票表决,如果全员表决guilty,男孩就会被执行死刑。

陪审团为判决某人是否该处于死刑,十二个人聚到一起。结局好像已经定了,大家表现得都事不关己的样子,每个人都想赶紧投完票要去忙自己的事儿。

第一轮公开举手表决投票的时候,11 guiltyVS1 no guilty,8号陪审团毅然决然选择了唯一的反对票,以一敌十一,坚持自己内心的判断,只是因为心存怀疑,便不能随便投出决定别人生死的一票,还是要慎重考虑才行。

其他人不解,但经过数轮辩驳后,用证据成功拉拢了一人,两人,三人……最后的结局是,十二个人都对这个案子有疑惑,要求上诉,给了被判犯罪的人再一次重申的机会,这可能就挽救了一条生命。

有些信念还是要坚持,只要我们不做影响公共利息的事。因为你违反了,也意味着别人也可以像你这么做。

所以,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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