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点头,死神也不能拿走你的命
大时代之下的小命运,余华终于没有将《活着》中对死亡的冷漠延续到许三观,《活着》中一个人的死亡就像蝼蚁,即使心酸但作为读者也深知无力,大时代下的小人物,如狂风中的零花无根无萍,人死虽然残忍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命运仿佛本该如此。《许三观卖血记》总是在最后绝望的死亡边缘将人拖回来,而每一次都是靠许三观卖血,用许玉兰的话说,三个儿子用许三观的血喂大的:
许玉兰听到三个儿子这么说话,指着他们大骂起来“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许玉兰声泪俱下,读者也是泣不成声,好在余华总算留了一丝“好人有好报”的善意,让许三观有一个还是圆满的结局,读完无力感充斥全身,但还有一点细微的温情在支撑着全身血液。
文章中的人物关系我不想用爱情、亲情去描述,他们的命运早就被捆扎在一起,同生同死,而捆在一起的除了这残酷的现实,我更愿意将它归为“爱”,这“爱”集齐了世间所有的温度。
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不会在许玉兰在米饭下藏红烧肉,而这个女人和别的男人有一个儿子,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养育了他九年;
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不会陪二乐的队长喝那么多的酒,此时的许三观刚卖完血,喝酒等于送命;
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不会为一乐沿途卖血,这是他最喜欢的“儿子”却不是他自己的儿子;
不是因为爱,二乐不会在风雪夜把一乐送回家,自己也染上疾病;
不是因为爱,三乐不会将自己最后生活的钱全部抛出为了给二乐治病;
不是因为爱,许玉兰也不会带许三观去吃那么多的猪肝,喝那么多的黄酒;
……
也正是这种爱,带来了一次次的鼻酸。
许三观最喜欢的孩子是一乐,而偏偏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这是全书矛盾的集中。
许三观不肯将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他的理论里不能拿自己的卖血钱去养别人的儿子,却为了他不惜赔上性命,而一乐也只认许三观为父亲。这一刻,爱穿透了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封建,甚至超越了不可逾越的血缘。
每一个时代都有无数个属于这个时代的“许三观”,底层人物从来都在奔波生存,还希望有一份许三观的韧劲,你不点头,死神也不能拿走你的命。
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