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为什么都是舅舅带着外甥,而不是老子带着儿子
看过小说盗墓笔记的人,想必都会有一个疑问:盗墓中本来应该是父子搭档最牢靠,但是为什么通常都是舅舅和外甥一起做呢?
盗墓毕竟是一个见不得人的活,挖人祖坟,天理难容。盗墓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死亡率也相当高的,盗墓的活一个人很难完成,所以就有了自己的组织团伙。盗墓团伙分为两种,一种是“单干”,一种是“伙盗”。
单干又叫单干户,人比较少,多的也就两三人,还可能是一个人,盗掘对象等级都不高,一般为民坟荒冢,一两个人就能干得了。
在民国时盗墓活动较多地区南京江宁县(今江宁区),就有不少这样的单干户。他们都是当地的农民,农闲时带着洛阳铲外出转悠,从墓里摸点东西上来换点零花钱用。
盗墓这种事最好是两个以上的人一起干,人多好做事也更安全。因为进墓了不知道会遇到些什么事情,无法预测凶吉。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和人身安全因素的考虑,盗墓人都喜欢拉亲戚入伙,这样可靠,弟弟跟着哥哥、外甥跟着舅舅,表兄带着表弟。于是就有了“兄弟伙、“甥舅伙”、“老表伙”。但是我们基本上看不到“父子伙”。
但在古代盗墓是重罪,往往要被处以死刑。如果父子俩一起盗墓,就要冒着断子绝孙的风险,如果父子、兄弟都被处死了,那不就真的应了“盗墓断子绝孙”的咒语吗?所以虽然父子伙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搭档,但是父亲一般不会带着儿子一起去盗墓,而是多会带上自己的外甥、表侄。这样“两家”便分担了“一家”绝种的风险,而且还不会让财物落入外人之手。
这种通过亲戚关系合作的“单干户”,是最初的合伙盗墓形式。
那么伙盗又是怎么干的呢?
伙盗,也就是合伙盗墓,团伙中一般都是同行熟人。盗墓是体力活,对于小墓当然好解决,但是一旦碰上大墓,比如王公贵族这样的大墓就必须有人一起干才能行,就要考虑组织人手,也就要“伙盗”,大家一起干才能干“大事”,发“大财”。
自清朝覆灭后,盗墓就开始在全国盛行起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和北京是重灾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伪北平市警察总署搞了一次“严打”、专门打击盗墓团伙。仅在这一年内,就破获大小盗墓案件二十多起,全部是合伙盗墓。
民国时期,河南省洛阳、郑州、开封一片盗墓异常猖獗。当时有个叫马甲子的盗墓贼,吸鸦片有时候揩烟盘子找不到废纸,然后就会拿出一张五元或十元的钞票当废纸用。这才是真土豪啊,他那么有钱,哪里来的呢?就是靠伙同别人一起“伙盗”所得。“伙盗”盗的都是比较大的墓,一次比“单干”的收入要高于好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不等,难怪那么多人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还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