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指狼为狗
少年身后还立着个红衣小厮,旁边坐着东府二公子姜云昭。
殷子胥与姜云昭年纪相仿,志趣相投,脾气也挺合得来,故而私下倒是有不错的交情。
萧籽术缓缓抬眸,视线与殷子胥相撞。
殷子胥一手把玩着孔雀蓝彩釉缠枝莲纹鼻烟壶,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她一番,嘴角微扬起一抹宜喜宜嗔的弧度,令人无法端倪他下一刻的表情。
萧籽术被他瞧得羞红了耳根,慌忙将视线转移到堂内主位之上,抬脚向邓老夫人走去。
铁笼子里,嘟嘟一见到主人,立马老老实实地坐下不动,目光紧紧追随着萧籽术的脚步而去。
邓老夫人正襟危坐,面沉如水,显然是正在气头上。
杨氏在一旁掩着嘴偷笑,幸灾乐祸的模样甚是可厌。
萧籽术迎上老夫人冷厉的目光,不由得打了个激灵,心惊胆战地屈膝行礼,“术儿给祖母请安了。”
邓老夫人一改往日的和蔼,叱道:“籽术!你可知你养的这头狼崽犯了何事?”
萧籽术徐徐直起身子,却不敢与老夫人直视,眼帘低垂。
按照不久前的措辞,她原本应当是语气十分歉疚地道:“嘟嘟不懂事,咬了端亲王府的殷世子,术儿甘愿承担一切后果,敬请祖母责罚。”
可打从她迈进了荣禧堂后,脑筋飞快一转,肚里已悄悄有了另一番计较:干脆来个死不认账!
殷子胥右脚被咬的那只绫袜,她已妥当藏好,除了她自己,绝没有第二人能够搜得出来。
只要殷子胥拿不出证据证明是被嘟嘟所咬,他便奈她不何。
况且,瞧这位世子爷的模样,温和沉稳,不像是气势汹汹地前来兴师问罪的,想必并非是故意刁难自己的那一类刻薄角色。
基于以上几点因素考虑,萧籽术下定了决心,扬起下巴,轻启樱唇,果断地换了另一种说法:
“祖母,嘟嘟只是昨日溜出府去,之后一直关在笼里,术儿不知嘟嘟究竟招惹了什么事端,还请祖母您老人家明示。”
“当真不知?”邓老夫人眉头一蹙,见她的神色并不慌乱,不像是在扯谎,暗戳戳地以为她真是不知情的,语气便放得缓和了一些,道:“昨天傍晚,那只狼崽,它叫啥来着?”
“老夫人,叫嘟嘟。”杨氏在旁边轻声提示了一下。
“对,就是它。咳咳。”邓老夫人假意咳嗽了两下,继续道:“昨天傍晚,嘟嘟在榆钱胡同口把端亲王世子的右脚给咬了。”
说完,特意瞅了一眼殷子胥光着的脚丫,叹了口气。
萧籽术故作惊诧,循着目光看向殷子胥赤着的右足,又露出半惧半疑的表情来:“嘟嘟咬了世子爷?”
“不错。”邓老夫人沉声道。
“怎么会......祖母可问清楚了?真是嘟嘟咬的么?”萧籽术眨眨眼,一脸无辜道。
殷子胥尚未发话,他身后的那名红衣小厮却拔高嗓门开口道:“我家主子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哦?”
萧籽术转过身,莲步款款,径直来到殷子胥面前。
瞧着他面上波澜不惊,一低眉,福了福身子,“小女子萧籽术见过世子。”
“你姓萧?”
殷子胥闻言却是一怔,手上把玩鼻烟壶的动作一顿,“你难道不是府里的姑娘?”
“严格地来说,不是。”萧籽术暗暗咬了咬唇,摇头道。
什么叫“严格地来说不是”?既然不是府里姑娘,又怎么将邓老夫人唤作祖母?又如何出现在姜府了?还如此光明正大地豢养狼崽?首辅大人难道也默许了?
殷子胥心里颇感奇怪,姜云昭见状,便在他耳边低语一阵,简明扼要地解释了一通。
此外,更添油加醋地形容萧籽术纯是打着姜家大姑娘救命恩人的幌子来首辅府骗吃骗喝的。
“哈哈,有趣,有趣!”殷子胥听完,爽朗地大笑起来,望向萧籽术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登时变得极为丰富。
“世子觉得有趣,小女子倒感到委屈得紧。”
萧籽术扇了扇睫毛,很有技巧地挤落两滴泪,“我家嘟嘟一直都很怕生,非熟人不近,又是个懂事乖巧的,想来不至于会咬了世子您那尊贵的脚趾。还望世子明察,莫要冤枉了好狼才是。”
“胡说!我明明看到这头畜生扑到轮椅上,咬了我家主子一口,还把那只白绫袜给叼走了。
然后溜进了朱雀巷,这一带我都逐一搜查过,除了你们姜府,其他门户并没有人养狼。”红衣小厮急赤白脸道。
“这位小哥何以断定咬世子的是狼崽?”萧籽术立马反驳,一开嗓,就比他高了几个调。
“我......”红衣小厮喉头一噎,一时说不出话来。只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殷子胥,“爷,您觉得呢?”
“好、好像是狼。”殷子胥脸上的笑一僵,揉了揉眉心,有些不确定道。
好像?
红衣小厮愣在原地,竟无言以对了。
“当日天色暗淡,估计是殷世子一时看错了,把狗误认作了狼。”
萧籽术灵机一动,顺坡下驴,道:“据小女子所知,朱雀巷里,养狼的虽没有,养狗的倒是一箩筐呢。
狼与狗的外形本就十分相像,加之胡同光线微弱,世子当初分辨岔了,想必也是情理之中。”
她所言确是一点不错。
大周朝风气开化,临安帝喜狗,淑仪皇后喜猫,私养宠物之风在勋贵圈内一时广为盛行。
坊间所传某某侯爷遛狗上街、某某世子重金求猫等新闻,已是屡见不鲜,平头百姓们也渐渐觉得没甚稀奇的。
不过嘛,敢养小狼崽当宠物的,唯这首辅府独占一份!
萧籽术心知,嘟嘟是个爱闻香气的家伙。
自从殷子胥一进来,满屋子便氤氲着一股浓郁的龙涎香味道,而这味道正是源于殷子胥的身上。
萧籽术已猜到了当时嘟嘟之所以会咬殷子胥,定是因为他身上香得太过分的缘故。
一个大男人身上抹得太香出门,总归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