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25天《立政第四》篇第3段

2023-10-15  本文已影响0人  流水王丽霞

《管子》学习第25天《立政第四》篇第3段

原文阅读

        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此四务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则操国得众;见贤能让,则大臣和同;罚不避亲贵,则威行于邻敌;好本事,务地利,重赋敛,则民怀其产。

右“四固”。

字词注释

[1]大德不至仁:德行没有大到仁者的地步。

[2]与:给予。尊位:尊贵的爵位。

[3]罚避亲贵:指对亲戚、权贵该罚却不罚。即对皇族亲近或对有权势的人不敢施加刑罚。避,回避。亲贵,此指王室至亲。即所谓的皇亲国戚。

[4]主兵:统帅军队。

[5]本事:指农耕。

[6]轻赋敛:轻率地随便征收赋税。轻,轻易,轻率,不慎重。

[7]与都邑:给予都邑之职位。即任命为地方长官。都邑,地方区域名称。都,古代划分行政区域,周代以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本书《乘马》曰“四乡命之曰都”,此处代指“都”的地方官吏。邑,其本义是用土墙围起的城防。又曰县的别称为邑。或指地方行政中心。此处代指“邑”的地方官吏。

[8]四务:当作“四固”。即下文所述四项职事。

[9]本:根本。

[10]卿相:指执政大臣。得众:得民心。

[11]和同:此谓和睦同心、协调一致。本书《五辅》曰“上下交引而不和同,故处不安而动不威”。

[12]兵主:军队的统帅。

[13]怀其产:安心于他们的产业。怀,安心。

[14]操国得众:掌握国家政权取得民众信任。操,操持,掌握。

[15]威行于邻敌:威势能慑服邻近的敌国。威,此指国威、军威。

[16]重赋敛:不轻易征收赋税。重,慎重,重惜。

译文参考

        君主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有四个:一是对于提倡道德而不能真正做到仁的人,不可以授予国家大权;二是对于见到贤能之人而不能让位的人,不可以授予尊贵的爵位;三是对于掌握刑罚在执行时回避亲贵的人,不可以让他统帅军队去带兵;四是对于那种不重视农业,不注重开发地利,而又轻易征收赋税的人,不可任命他为地方长官。这四条巩固国家安危的原则是维系国之安定的根本。

        应该说,卿相如果得不到民众的拥护,是国家的危险;大臣之间不能协力同心,是国家的危险;军中统帅没有威望而不足以令人畏惧,是国家的危险;民众不能安心农事并留恋自己的田产,是国家的危险。

        因此,只有提倡道德而能真正做到仁爱的人,才可以胜任国事而得到众人的拥护;只有见到贤能者能够推举礼让的人,才能使大臣们同心协力;只有掌握刑罚执行时不避亲贵的人,才能够使国家的威严广传四邦而威震邻敌;只有重视农业、注重开发地利,而不轻易课取赋税,才能使民众安心农事爱惜自己的产业。

      以上是“四固”。

核心内容解读

      本段内容提出,有四条要务是国家安危的根本。这也是君主在选择任命重要职位人员的标准。大德至仁者,方可为手握重权的卿相;见贤能让者,方可赐予高官厚爵;罚不避亲贵者,才可让他统率军队;重视农业之根本、重视地利、而不随意征收赋税者,方可让他担任地方长官。

        这里涉及到国家治理的中枢军政大权和地方官各个层级的选择任命标准。这个标准,既对德行和能力都很重视,又根据职位责任不同对人员的能力有所偏重。身居高位能够决定国家重大决策者,道德要求最高;处于朝堂处理各种事务者,追随沟通协调能力要强;掌控军队大权命脉者首要标准是不畏权贵;而地方行政长官则要以农为本保障国家税收。

      此处的“四固”与上文“三本”的思想是一致的,如果德不配位、功不当禄、能不当官,国家将处于危险的境地。可见,这是巩固国家安危的原则,是维系国之安定的根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治占主导地位的古代中国,任人唯亲和选贤任能便成了两项最重要的选官标准,显然,这里更强调的是“选贤任能”的标准。

      事实上,大到国家政权、小到企业部门,各种组织管理中人事任命都是重中之重。时至今日,这些标准也依然有效。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春秋战国时期的选官制度

        选官问题是自古以来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广泛使用以及水利事业的兴建,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引起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深刻变化。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中国历史进入大动荡、大分裂、大变革的时代。政治权力开始下移,由西周时期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春秋时期的“自诸侯出”,以至“陪臣执国命”。各诸侯国为了发展本国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力量,也为了在争霸称雄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不得不考虑富国强兵的问题。

        要富国强兵,关键就要选用有治国之才的人来当官。春秋战国以前的商、周时期的选官制度是世卿世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从王到诸侯、卿、大夫,不论他们是否具有管理才能,完全凭借宗法和血统关系,世代霸占全国的高官显职,世代享受着优厚的俸禄,形成了一个世袭罔替的特权集团,而出身社会下层或非宗法系统的人,无法进身仕途。

        这样,如果要选用有治国之才的人来当官,就必须冲破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之制,不论出身门第招揽人才。于是任人唯贤、因功授禄的选官制度,取代了腐朽没落的世卿世禄制度。

      晁天义(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的《“亲亲”与“尊贤”:古代国家治理的两项原则及其史前传统》一文指出,基于血缘的亲族关系与地缘的个人才能是前国家时代推选首领的两项基本因素,中国的前国家时代实际上是血缘与地缘因素共存并用的社会,在部落领袖的产生过程中,人们一方面从血缘因素出发强调“任人唯亲”,另一方面从地缘因素出发力求“选贤任能”,其结果就是“世袭”与“禅让”(民主推选)在中外历史的前国家时代共存,而先秦时期偏重“亲亲”而兼顾“尊贤”的传统,是中国前国家时代留下来的重要政治遗产。

参考资料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研究》,谭黎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3月

《社会转型视野下的国家治理研究》,郑成林  姬凌辉,《近代史学刊(第14辑)》,朱英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0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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