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想,不曾想
好久以前,我曾以为跑步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何况是42公里马拉松。
不久以前,我曾以为写作是一件比较轻松的事,可轻松完成一部巨作。
后来,我都不曾想了。
从决心写小说开始,每天用1小时写作。运用番茄管理法,上午25分钟集中精力写作,下午或晚上再集中精神25分钟写作。预留10分钟修改,这样大概每天可以约有1000字的成绩。后来发现番茄时间并不大适用于写作,特别是创作型的工作。当我写到15分钟开始,大脑热身完毕,灵感开始不断涌现,开始笔耕不断。到25分钟时候正是兴起。这时候停止,心中总有恋恋不舍,好像有些残忍。
幸好我的工作基本打扰,可以允许我开着一小会的小差。
晚些时刻再继续文章的“上回分解”,感觉很难找到当时的味道。需要继续编排前面的逻辑关系。写作不能凭借一时意气,不能光靠一时灵感。敲打键盘前,犹如小学生写作文,编写提纲。还要像过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预演一遍。或者在过程里能发现精彩之处。计算机还未普及之前,大家都只用笔了,俗称“笔者”。是不是用笔写,才是真正的作家呢?我不纠结。我只知道电脑、智能手机可以快速将想法和灵感谱写成文字,因为这些,瞬间即逝。
沉静下来做喜欢的事,是不知道时间去到哪里。后来我改变我的写作方式,忘记时间,全身心地投入。写多少是多少。原来没60-90分钟时候,我需要停一停,原因是我要伸个懒腰、喝口水才能继续了。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写作的乐趣。跑步也一样,不知不觉跑了7公里,15公里,回个神,原来已经跑了21公里。一场二场三场比赛,永无止境地继续下去。如果不是身体伤痛、意外,可能永远不知道自己要休息一下。在尽兴时以为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事实上几乎人类大部分事都要“休息”下来,停一停、想一想。我将写作、阅读、健身/跑步,列为每天必做的事情。并设置了手机提醒,以便养成习惯。再伟大的事情也不过是习惯而成。在写作初期,纵然脑洞大开,思维清晰。可是每天面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才发现自己脑子不够用。越来越难以继续。我可以跑步5小时,但写作90分钟却困难重重。我以为的真不是我以为的。写作原比跑步辛苦,但跑步却让我能继续做困难的事。
不知道谁说的时间用在哪里,成就就在哪里。其实纵然我每个月跑300公里的量,我不见得我能在跑步上会有多少的成就。不过过去也确实帮我减了30斤的重量。周末一个上午的长距离,剩下的时间基本就是休息。以前曾经说过生活是一个平衡的学问。例如读书,是一门课拿100分,其他的70分 65分比较好。还是每门课都保持85分比较好?我选择后者,时间和精力的平衡。事实上很少人能在自己涉及的所有领域有绝对的成就,写作也好,跑步也好。
不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跑完马拉松,不写不知道是不是写作的材料。事实上一直有个近似哲学的问题有待推敲:到底是人认为的事物作主宰(我思故我在),还是客观现实的事物作主宰(接受现实)。哪一种生活会更快乐一些。换做是我:先做了再说,少一点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