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偕老——两个人铅华尽褪的相守
慕凉卿卿/文
1965年。
19岁,她,是地主的女儿。尽管出生时便没了娘,但作为家中最小的女儿,她的前半生可以说过得很滋润。
20岁,他,是贫农的儿子。尽管家境贫寒,但他是个帅哥,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
她这一生,有两个转折点,一个是嫁个他,组成一个家,相濡以沫后半生;一个是赶上改革开放,举家离开农村,来到城市,所以她总说,她最感激小平爷爷。
他这一生,有两个转折点,一个是上大学,高学历使他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机会;一个是出国到科威特务工,从此摆脱贫苦,生活富足。
她的一切都围绕着他,而他呢,我不知道。
她是我的姥姥,而他,当然是我的姥爷。
姥姥小学文凭,没什么文化,长得黑,而且矮。本该说,姥爷那样的美男子,又高又白,还高学历,断是不会瞧上她的。奈何,姥姥看上了姥爷,展开迅猛攻势。俗话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
自打姥姥嫁给姥爷,便开始了她一生的“苦”,说是“苦”,那是在我看来,也许,姥姥心里是“甜”的吧。
真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出嫁后变成了日夜操劳,日子过得有上顿没下顿,饭自己从不敢多吃一口的老妈子。
姥爷出国务工那几年,姥姥把粮食都换给姥爷带走了,她的婆家不肯帮忙照拂着,她只能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一个人种着几亩地。那个年代也是穷,连国家都穷,更别提这些农民了。妈妈那时小,实在是饿急了,偷跑到自己奶奶菜园里偷吃了一棵葱。结果,被她奶奶按着鞋印找了过来,在姥姥家大闹了一顿。
那时,没什么东西可吃,姥姥就常用地瓜面擀面条,地瓜叶打卤。妈妈那时小,一见着这饭就哭,怎么哄都不肯吃,常饿着就睡下了。姥姥不舍得孩子,走出去好远用两斤麦子和别人家换一斤西红柿回来,妈妈就一定得守着自己全吃了。
虽说,姥爷回国后全家就进了城,生活自此富足安康,可节俭惯了的姥爷,在用钱方面却是省了又省。印象中,从小到大,他没有给过我一次零花钱。可哪个小孩子手里没有几个零花钱啊。自己买个喜欢的卡片、贴纸、玻璃弹珠、彩绳什么的。所以啊,姥姥就从我上小学的第一天开始,每天中午饭后偷偷塞给我一块钱。到我三年级时,妹妹也上小学了,从那时起,她就一直这样偷偷地给我们两人一天一人一块钱。这一给,就是十二年。这件事瞒着姥爷,一瞒也是十二年。
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毕业,只算上学时间,不算假期,不算过节给的“巨额”零花钱,就算前面所说的一天一元的情况,单我一个人,粗略计算就是3240元。也许,在现在看来,这三千元钱不算什么,就是一个月最低工资,可是,这是十二年一天一天真真实实过来的。
高三下半学期的某天,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她,很匆忙,说的话不到十句,呆了不到5分钟,便转身走了,我蓦然想起些什么。回家一看日历,呵!我竟一个多月没去看她,竟让老人冒雪来看我。原以为,我不回去,便可以省下这份花销,可以吃的好一些,可今天她给了我二百整钱加四十多张一元的。
二百元是给我买点营养品的钱,而那四十多张一元的,正是我没去姥姥家的天数。也许是高三的压力过大,也许是对老人的愧疚,也许是……一瞬间,我泪如雨下。
姥姥总执着于送我回家,即便我都大学要毕业了,二十好几的人了;总换着花样的给我做午饭;总偷偷给我买刚上市的新鲜水果,省吃俭用的前几天过年却总给我买二三十块钱一斤的草莓;总嘱咐我一人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她就待我如宝,我只能努力成为她的骄傲。
自五六年前开始,姥爷在乡下的爹一直患有老年痴呆症,某日从平房顶上掉下来去世了。姥爷的娘自己一个人继续活,无依无靠的,连每天睡觉的土炕上的被子都被老鼠啃了,一年后也去世了。之后很快,姥爷的大哥也因病去世。就从这时候起,姥爷或许是进入了更年期,或许是患上了轻微抑郁症,他在长达五六年的时间里,变得暴戾无常、乖张孤僻,总觉得自己得病,快活不下去了。内科、外科、脑科、神经科几乎每年都要去个几遍,市区几家大医院我们家更是常住客。
他在害怕。
其实,姥爷身体非常,非常健康。
可也正是在这段时间,他开始“黏”上姥姥,好似一刻也离不开她。
以往,老两口晚饭吃得早,饭后二人都要出门遛弯儿,可从来都是各走各的,就算是无意碰上了,姥爷也是视如姥姥陌生人、路人甲一般,连瞟都不瞟一眼。
现如今,他却时刻守着她,尽量不让她一人出门,就算出门,也总叮嘱早点回来。他觉得,两个人晚上一起看看电视,最好。
温顺。
是我现在想到的最贴切的一个词语,用来形容曾经骄傲、不可一世的姥爷在姥姥面前的状态。
或许,他的一切,也是围绕着她的,只是曾经,他不懂得表达,而已。
毕竟,曾是他亲口答应要娶她,所以他是爱她的。
他也许想要的不是光华绚烂时的风花雪月,而是铅华褪尽后的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