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3
2023-09-02 本文已影响0人
双髻山府正堂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决议遵从“资本决”的原则,经代表2/3以上特别多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不要求人数,A项错误;
第178条第1款:“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法》将股东出资的期限、程序等授权股东自治,股东可以分期缴纳股款,认股人认缴新股时也同样如此,认股人可分期分批缴纳股款,B项正确;
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原有股东认缴新股的比例确定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而非认缴出资比例,C项错误;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4款:“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对于认购股权未足额缴纳,董事长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责任,而并非没有前提的连带责任,D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