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脚
周末,躺在床上,脚冰凉。蜷起腿,用手握住它们,“硬”、“粗糙”跳入了脑海,这还是那双弹跳自如,装在高跟鞋里的那双脚吗?
二十岁前我极少关注过这双脚,它们是那样健壮呢:打羽毛球、跳远,跨栏……临近毕业,和要好的女友去逛商场,她挑选了一双细高跟鞋,尖尖的鞋尖,透着女人味儿。我挑了双“老板鞋”,自己也觉得太粗糙,可还是依照惯有审美眼光套在了脚上。亲爱的脚,不知你哀怨了没有?
二十六岁有了孩子后,爱美之心反倒强烈起来,穿高跟鞋成了癖好。不是有“男看头女看脚”的说法吗?一次在商场思虑了半天,相中了一双高跟儿鞋:带有细细的鞋袢,鞋跟约三寸,用它搭配阔腿裤、长裙定是韵致有加。考场上监考也穿着,完工之后双脚的酸痛不能言说。后来我又为夏天的及膝黑裙搭配了一双靴:大红色,网纱的靴筒,尖如锥的鞋尖,甚是时髦。走起路来,鞋尖处是空的,不小心就会踢着什么,但是为了好看,硬是爱着它们。
三十而立,从乡镇来到县城,看到同事们时尚的装扮,爱美之心像野草那样蔓延起来。直筒料子裤自然要配上高跟鞋,走起路来袅袅婷婷,得得有声。晚上,脱下袜子,脚趾头关节上覆着薄茧,脚掌处老茧厚硬发黄。亲爱的脚,处在牢狱中的你们喊过吗?哭过吗?我怎么没听到,或是置若罔闻了?
我继续摸索着这双脚。小脚趾外侧长着厚茧,三四天就要割除一次。七年前,我为了再见到红润的新甲,痛下决心在地摊上治理。一次性付给郎中300多元,他在指甲上敷上药,裹上厚厚的纱布,并告诫我十天内不准沾水。第一天晚上我还睡得着,第二天晚上脚趾疼得难以安睡,为了美,强忍着。那段时间,脚确实好看了,长出的新甲白润,脚垫也没有了。可好景不长,旧病复发,我也渐渐失去了信心,还是自己来侍弄它们吧。
看着剪割下来的茧屑,失去水分后捏着硌手,心里酸酸的:它们每天在硌着我的脚呢。我怎么熟视无睹了呢?有时泡脚,看着脚面上松弛的皮肤,心中很不是滋味。这双脚每天驮着百十斤的重量,还要忍受高跟鞋的折磨,有两次还伤着了它们:一次是下楼时穿着阔腿儿裤,不小心绊着了裤腿,幸好没摔倒;一次是单位举办冬运会,在跳大绳时拉伤了腿,脚也跟着遭了殃。
我亲爱的脚,如果你们会说话,肯定是怨声载道了。
你们沉默着,照例每天承载着疾走、站讲台、绷紧我的双腿……你们累不?
我用手握着这双脚,要把他们捂暖。
我亲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