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感觉“法不责众”这个成语很危险

2019-01-13  本文已影响5人  橘猫吃不胖

你有没有觉得哪个成语特别危险?

法不责众

我觉得“法不责众”这个成语特别危险。

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

就是说很多人都犯了同样的错误时,法律就不会惩罚他们,失去了效用。我觉得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觉得大家一起做,就不会受到惩罚,人数一多好像就有了免罪金牌一样,就算明知道不对,但还是敢去做。

法,法律法规,其实是用来约束善良的人,大家按照约定来,不越雷池,而真正的恶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从不关心这是不是违法,就按照心里想的来,随心所欲的来。
众,这个众是多少呢?多少人算众?10个人?100个人?1000个人?当凑够这么多人的时候,如果就可以无视法律、无视法规,那真的太恐怖了。

当人很多的时候,本来大家都在遵守秩序,守规范,一旦出现一个不文明现象或一个人违反了规定,而又没有人来阻止的时候,后面一定会接二连三的出现后面的跟随者,这就有些法不责众的心理。

记得在哪部电视剧里,说当朝的官都在贪污,而只有这个官不贪,这个官还要改革,怎么改呢?把所有人都开了?

当然,觉得这个成语危险,可能还是对法律的不信任,如果不管多少人犯法都会按照规则去处罚,就不会有人做同样的事情,但是一旦这个“众”达到某个量级,我觉得也没法真的一视同仁的按规则处理。

不希望这个成语变得危险,说一部电影吧,《盲山》。

电影是关于人口拐卖的,在一个偏僻的村子里,一家人花钱买了个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被拐卖了。她多次逃跑,无果,不单单是这家人在盯着他,整个村子的人也在盯着她,没有人帮助她,甚至最后警察来救她了,村子的人挡住警车,公然叫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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