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上了“互惠陷阱”的当

2017-12-26  本文已影响0人  墨宸君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在接受别人的恩惠之后,我们通常会感到一种亏欠感,不愿意欠着帮助他人恩惠的我们便会想办法去报答对方,以消除我们的亏欠心理。这是 “互惠原则”的一种具体体现,但是却很容易被商家利用,来促进消费者进行消费,我们也可以将之理解为“互惠陷阱”。

【互惠陷阱一:先给予再索取】

通常我们去商场买东西的时候,大多数人在看到商场有试吃活动的时候,听到导购的吆喝或是介绍时,便会忍不住尝上一口。就在你尝完转身要走时,导购便会微笑着问你,不买点再走吗?你看我们的商品这么好吃,而且价格还这么优惠,不买多可惜啊。

这时你看着导购灿烂的微笑,想了想,算了,我都尝过人家的商品了,不买也不好意思,那就买点吧,结果,你买了今天没有列入购物清单的商品。

这就是商家利用互惠原则的一个案例之一,先给你一些好处,让消费者心存亏欠感,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请求,这样大多数的消费者都无法拒绝,从而会中招。

【互惠陷阱二:先高后低,以退为进】

当消费者去选购商品时,导购通常会从最贵的物品开始介绍,当你发现价格超出了你的预期开始摇摇头拒绝时,最善察言观色的导购马上会笑着对你说:“那没关系,我们这还有一款质量和这款差不过的,但是价格就相对便宜多了,您要不再看一下?”结果,你一看另一样商品果然比较便宜,接着你便不假思索的买了另外的商品。即便实际上,这件商品与其他的商品相比较还是贵了。可是你却买了,这又是为何?

实际上本身商家的目标上就是想要卖出你买的这件商品,假如导购一开始就介绍这中种商品给你,你也会因为觉得贵而放弃,但是当导购先从更贵的开始介绍,之后再介绍便宜的,有了明显的对比之后,你也不会觉得买的东西贵,因为和贵的相比这个算是便宜的,所以你才会开心的将商品买回家,同时还会觉得自己捡了天大的便宜,可实际上并不是。

看到这儿,大家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这并不奇怪,因为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此时恍然大悟的你,一定在想我们要怎么去避开这种所谓的“互惠陷阱”呢?

【避开陷阱法一:明确消费目标】

“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只要我们能把持住自己,尽量不要去贪小便宜,就不会因心有亏欠感而去接受商家的购买请求,从而购买不必要的商品,请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

【避开陷阱法二:明确消费目标】

在我们去购物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好自己的消费目标,想好要买什么之后再到商场直接进行购买,就不会出现对比的问题啦。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只要我们细心去观察就能发现,希望大家在生活中早日锻炼出一双看透“互惠陷阱”的慧眼,避开它,将自己的生活过得更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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