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多维角色-《朝阳法官刘黎》观后感
(在天河区法院的大审判庭中,我有幸观看了由朝阳法院星火剧社自排自演的话剧《朝阳法官刘黎》。
刘黎并非一个虚构的人物,真实原型就是朝阳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十九大代表,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是法官职业中的佼佼者和成功者。
用刘黎自己的话说,法官是一个有温度,有厚度的职业,她真心热爱这个职业。
话剧选取四个刘黎承办的真实案例组成主要剧情,结构十分精巧。由于得到国家大剧院的专业指导,表现形式亦十分现代,单纯从戏剧角度而言,完成度和水准已经相当之高。
与很多影视剧中呈现出的法庭戏不同,真实的法庭审理其实非常沉闷无趣,还充斥着晦涩的术语和冗长的细节纠缠,所以话剧一开始以还原度非常高的法庭日常工作开场时,并没有惊喜。
周旋于多名当事人之中的书记员焦急地寻找着法官,而法官从观众中现身,施施然走向台上,巧妙地将观众带入剧场的情境之中。
法庭是一个充满喧嚣、繁琐和紧张的场所。在某种意义上,这天然是一个演剧场。戏剧的核心是冲突,冲突才能带来戏剧的张力。而法庭无时无刻不处于冲突和矛盾中。
第一个案例亦或是故事,我称之为“情债”,作为原告的某女,持前男友所打欠条,起诉要求对方归还6万余元。而被告某男则完美呈现一个唯唯诺诺的窝囊男人形象,由自己的弟弟、代理人与女方针锋相对,双方在法庭上拍案而起,破口对骂,而法官先接受双方出示的证据-欠条,由经济帐进入感情帐,时间帐的开导劝说,被告是一个在强势的家庭成员-弟弟的控制下失语的角色,但法官坚持让他本人发声,最终在法官的鼓励下,被告说出了自己对于女方的负疚,对原告的诉求表示自认,进而双方撕去借条,表示了矛盾的最终消散。
在这个故事中,我并未关注法官对案件的调解,而是被被告在法庭上最终忠于自我内心的选择而打动。人只有勇于担起责任,即使责任意味着经济上的不利益,才能获得成长,法庭和法官对男主在这一刻的成长和自我完成起到了推动、催化的作用。
第二个故事是“一房二卖”的故事,原被告均为北京市民,约定原告以二百余万元的价格购买被告的房屋,原告交付了订金,但在之后的交易过程中北京房价飞升,房子价值飙升一倍,被告选择违约,并在法庭上洋洋得意地以经济人的理性自辩。
一边是原告对房子这一“家”的载体的渴望,被告违约使其梦想破碎,一边是被告对市场经济、人性的咄咄追问,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经典论述浮现于眼前,此时剧场背景、音乐极有后现代气息,并用戏中戏的方式,为人们展现了人人疯狂逐利,失去诚信的可怕图景。
在市场经济下,资本的力量碾压一切,最终可能包括市场本身。在一房二卖的故事里,被告毁约的选择其实是符合人性的趋利避害,毁约行为在房价下跌时,同样可能发生在买方,正如被告的质问:我为什么不能选择理性违约,在我自愿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
由此,再次提问:什么是公平正义?
第三个故事,一对老夫妻,在醉驾事故中失去儿子,起诉儿子所在单位求赔偿。在这个故事中,冲突在于:老夫妇作为普通民众的代表,其所理解的赔偿责任以及公平正义与法律规定的冲突,老夫妇在接到与诉求相悖的判决后,出于对法官个人的信任而非对判决结果的接受,我称之为法律教化过程中的冲突。
最后一个故事,并没有具体的审理过程,而是法官与一个在交通事故中失去双腿的跨栏运动员的交流和对话。我国的侵权赔偿以填补损失为原则,而正如受害者悲怆的呐喊:对于我来说,已经发生的是一种存在,永远不会结束。对于在各种事故中失去健康,失去肢体乃至失去生命的人来说,并不存在可以填补的损失。
法律可以定分止争,恢复社会秩序,但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怎么解决这种无法修复的裂隙呢?
法官刘黎的答案是倾听,用倾听来抚平哀伤。除了多次与受害者的交流,倾听,在真实生活中,她曾为一条多次发生伤亡事故的道路到现场调查五六次,向交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显示出法官角色所具有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戏剧间离效果的运用,使得观众从司空见惯,到逐渐沉浸其中,跟着编剧和表演走上他们想要你走的那条道路,这是一部不仅催泪,而且有思想、有灵魂的话剧。
这部剧十分真实的展现了,在我国,法官所承担的多维角色。他们并非单一的裁判者,而是在不同的案件中为修复社会关系、交易秩序而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如果说法官这一职业是具有神性的,那么一定是类似于“地母”这种神,悲悯、包容、温暖。
但正如剧中人所说,法官也是人,普通人。
法官的哀伤又有谁来倾听,谁来抚平?法官所能承载的压力界限在哪里?
剧中有几个很有趣的细节,一是开场时,庭长带女儿到欧洲旅游,带回“臭”名远扬的瑞典鲱鱼罐头,众人避之不及;二是剧中书记员和父母关于工作的吐槽,书记员的吐槽是职业话语体系下的抱怨,而父母的劝说此刻仍代表着普通群众对法律职业的隔膜和不解,于是呈现了“鸡同鸭讲”般的喜剧效果。
第一个细节,不知道是否想说明法官生活条件和眼界的有限,但其实首都的法官还可以承担欧洲游,还可以理解鲱鱼罐头的“梗”,而更多地区的法律职业者,不仅没有游过欧洲,也无法明白鲱鱼罐头的笑点所在。生活细节尚存在如此大的差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想必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而法律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巨大的国家的普遍适用和更高层次的法治社会的建成绝非一蹴而就的易事。
第二个细节,其实倾听和沟通都不是我们想象中那样简单的事,即使亲密如父母子女,也不一定能够互相理解。父母尽力提供子女高等教育,但子女接受新知识新理念后,可能会颠覆父母原有的认知体系,这也算一种事与愿违。是个小小的悲剧。
朝阳法院的话剧社以星火为名,意为:“聚似一把火,散如满天星”,非常喜欢。同时又不由感慨,有的法院文化建设已达到这样的一种高度,而有的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年代。
也许所有的差异,最终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