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健康,机制是关键”——对《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意见》的政策解

2019-07-18  本文已影响0人  闫安

                  20190718  闫安

    前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意见》,这是推进和全面落实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发展纲要》和2017年十九大健康中国战略的国家层面重大举措。并且首次明确强调“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策略。”

    具体而言,就是“坚持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效应对当前突出健康问题,必须关口前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细化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等部署,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中长期行动,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可概括为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三大方面、十五个专项行动。

    “一个核心”是人民健康,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人民健康为中心。

    “两个重点”是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

    “三大方面”是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

    “十五个专项行动”包括健康影响因素方面的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全生命周期健康方面有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防控重大疾病方面有心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等。

    个人对文件精神,解读如下:

    首先,“治未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发扬国粹,中华文明的世界性贡献。统摄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贯穿文件始终。

    “治未病”思想,早见于《黄帝内经》的《素问·四气调神论》篇:“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强调治未病的重要性,成为中华预防医学的座右铭。

    《黄帝内经》是中华医学中现存最早的一部医学基础理论著作,集中国古代医学经验之大成,开中医理论体系之先河,至今仍被列为学习研究中国古代医学必读的经典性著作。书名记载最早出现在《汉书·艺文志》,成书时间更早于公元前一世纪西汉末年。《黄帝内经》十八卷,《外经》三十七卷。流传至今的《黄帝内经》,包括《素问》和《灵枢》两大部分,而《黄帝外经》则早已亡佚。历史学界比较共识的说法是,成书时间在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年代,尚有待考证。

    其次,是普惠性的对生活、生产方式及生态、社会环境,对包括职业健康的全生命周期健康,对包括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全面行动”。

    引人瞩目的是,职业性尘肺病等呼吸系统疾病在文件的三大方面都有涉及。一是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中提到了单位(企业)的防护和应对;二是在维护全生命周期促进中,专门提到了职业健康保护和健康工作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的目标体现在新发尘肺病的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三是防控重大疾病方面的慢肺阻,实际上主要致病因是涉及因职业性粉尘和化学物质吸入,而从事接触职业粉尘的人群主要集中在煤矿、金属矿、水泥、建筑业、化工行业及玉石加工、机械加工等行业。

    有意思的是,其他都是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则是“保护行动”。“有保有护”,如何理解文件中的职业健康保护?

    “保护”一词与法,出自《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即“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这是由与职业健康是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防尘、防毒、防噪音、防辐射等是职业特征相伴始终的。有保护还有维护。在《工会法》中的第二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说,两部法律互相呼应。

    再看劳动者享有职业健康的保护权利有哪些?包括:.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早在今年6月份,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实际上已经是在履行政府监管责任了。

    关键是企业层面,如何形成和落实文件中提到的“鼓励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开展职工健康管理”的机制?

      2018年,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8号),其中包括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与剥离。可见,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强化职业病预防和健康管理,一方面是剥离矿区医院等专业机构社会职能。因而建立企业及职工、职业病防治院、预防和监督三位一体的联系保障机制是关键。

    第三,文件中“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虽然仅有一句话,但意义重大。

    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改变过去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这是金融创新的着眼点。目标一个是人民普惠,一个是预防和健康管理。因而承担职责的一定是保险业,进而言之,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相互保险业。

    国际上,相互保险与商业保险均衡发展,我国相互保险(仅占0.3%)。而相互保险保单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体现保险本源、惠而不费和不以营利为目的,因而满足普惠保障和健康管理要求、预防为主。这就不是过往传统商业保险以疾病赔付保险、医疗费用保险为主,盈利驱动的供给模式了。

    职业健康占了人生命周期的至少三分之一甚至更长的时间。对于贯穿文件中三大主要任务的,即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均有涉及的尘肺病和肺慢阻问题,属于文件所称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之一,更是需要通过成立专业性、非营利和普惠性质的,以“预防为主,兼顾保障”的我国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建立涉尘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医联体、相互保险一体化机制,通过尘肺病区块链保险科技应用,落实文件要求的“加强科技支撑”,发挥相互保险非营利和普惠优势,“填空白、补短板”,体现 保险业“新国十条”中,作为金融支柱力量,服务国家治理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鞭打快牛,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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