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出水面》-瓷虎
“我发了疯似的哀嚎着冲向监管的警察,一口咬掉了他吓得发紧的脸皮”
09年的九月份,我从传媒大学毕了业,回到了老家四川宜宾,通过家里的关系我顺利在当地的地方电视台当了一名记者,台长看我是从北京回来的,在校成绩都还不错,第一天上班的时候特意在他的办公室接见了我
王㪀?
嗯。
北京上学回来的?
是的。
我绷着脸,不是特别愿意和这个满身俗气的家伙说话
你对你的职位有啥子要求嘛?
我想当调查记者。
调查记者?
对,调查记者。
这地方有啥子好调查的?
不调查永远没得查。
行。
就这样,我顺利的当上了当地唯一一个调查记者,台里特地为了我成立了一个调查部,和当地公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同意我在警方办案期间协助调查,但是未结案之前我写的所有稿子不得公开并且必须交到公安部门进行保管,结案后经过警方修改才可以正式发表。
不久我的名声就在台里传开了,谁都没想到一个二十多岁刚刚毕业的小伙子会被如此重视,为了我特意花费大量的资金时间和心血创立新部门,大家对我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说我一定塞给台里不少钱,也有人说我家里和公安部有关系才可以协助警方调查案件并且坐到台里这么高的位置,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些话自然而安也传到了台长的耳朵里,台长知道了以后,把我叫到办公室。
你对这些言论啥子看法?
没看法。
很好,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
知道了,老汉儿。
我每天就像还在大学里生活一样,一觉睡到下午,想上班就去台里和几个还不错的同事聊聊最近又在哪儿找了个正妹,不想上班就以外出调查的名义去网吧打游戏,有的时候实在无聊了就坐飞机去北京和大学毕业留在北京的几个同学呆上一个星期,反正我每个月只要随便写篇稿子往台里一交就完事了。
宜宾这个地方,有什么可调查的呢?随便编个职位,讨个轻松活儿罢了。
一天凌晨四点钟左右,我在家里握着一个陌生女人的奶子睡的正香,突然就被我爸打来的电话吵醒,我迷迷糊糊地接起电话
不让人睡觉喽?
你个瓜娃子赶紧给老子起来!
咋子了嘛,啥子时间哦?
有大案子!就是你个死喽也得给老子起来!
挂了电话,我不耐烦的穿上衣服准备出门,转眼想过床上还躺了个不认识的女人,于是我便给她也叫了起来,让她离开。
咋子了嘛?啥子时间哦?
有大案子,你个死喽也得起来!
我和这个女人一起出了门,下了楼,我坐上了我的车里,摇下车窗跟她说我有急事下次一定让她多睡一会儿。但是这次,她得自己先打车回家了,她看我的表情就像是吃了只苍蝇。
我按照导航到了我爸给我发的位置,发现周围已经被拉起了警戒线,一堆警察正在维护现场,我亮出了自己的记者证穿上警察递给我的鞋套便走了进去询问情况,接待我的是公安局的一名刑事科警察,带我查看现场之前,他跟我讲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勉强。我点点头,他便带着我走过两条巷子,到达了案发现场,我看到现场样子的时候突然觉得喉咙发腥,胃里开始抽搐,一口就吐在了地上。
我看到一个男人被赤裸的钉在了一颗大树上,那颗树大概有五十厘米那么宽,一个一米七左右的男人直直的被钉在了树上。他的脑门,胸口,肚皮,手掌,大腿,脚踝都被钉上了非常粗长的钉子,他看起来就像是直直的站在那里,瞪着凸出的双眼,张着嘴,舌头往外伸着,就像是一具活僵尸一样,我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法医鉴定说这个人是当地的居民,五十四岁,一辈子没结婚,无儿无女,是被人用药物麻醉后吊死,再被嫌疑人钉在树上的。
我听到这些,昏了过去。
那天过后很多天我都没有出过家门,整日整夜的将自己锁在房间里,后来听说法医在死者身上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残留的指纹,由于这起凶杀案手段恶劣吸引了全国媒体的注意力,各大媒体争先恐后的来到宜宾向当局了解事件的处理方式和进展,引起了高级部门的重视,高级部门领导和公众不断的施压,四川省发起了跨省抓捕并全国通缉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发生的十三天后,警方在宜宾的一家宾馆里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于一明,据报道,当时于一明完全没有反抗或者逃跑的意思,警察冲进宾馆房间对他实行抓捕的时候他正在床上看着一个电影笑的不亦乐乎。
警方抓获于一明后,第一时间将他带到了审讯室。
哪里人?
北京。
为什么跑到这里杀人?
我想尝尝燃面。
为什么杀人?
我想抽烟。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杀人动机是什么?
有点儿八吗?
啥子东西?
点儿八,中南海点儿八。
警察拿他没办法,扔了一包云烟给他
于一明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
劳驾借个火儿。
他用手护住警察递来的打火机,把嘴里叼着的香烟头部抵在打火机上方的位置示意警察点燃香烟,他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抿了抿嘴,烟雾从他鼻腔里喷出来。
我还杀了三个人。
有两个女的一个男的,加上这一个刚好是两男两女。第一个被我用汽油在后山烧死了,埋的挺深的。第二个被我剜了眼珠割了舌头,捆上了石头推到河里了,第三个被我麻醉以后倒捆在树上,在额头上用刀子开了个口把血放干了,足足放了三天。
他还为警察画了草图,标明了他藏尸的地点位置,在警方找到所有尸体的当天,他被转送到了北京,等待中央法院对他的判决。与此同时,警方在于一明的手机里发现了他和共犯的聊天记录,与北京警察联合实行了跨城抓捕,成功抓获在北京生活的犯罪嫌疑人何斌。
第一次正式见到于一明是在中央第一法院,在法庭上他对自己残忍杀害4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由于犯罪手段恶劣,被法官判处死刑,不得缓行立即执行。
和他一起被量刑的人便是何斌,他和于一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患有重度抑郁症,但是他在法庭上的表现让人觉得他不像是抑郁症患者,反而更像一个精神严重失常的精神病,审讯期间他表现的十分轻松,他从踏入法庭以后就那样半瘫在刑椅上,无论监管的警察怎么训斥他都没有用,即使当警察警告他开庭以后他的表现会影响法官对他的判决时他也表现的完全不在意,就那样摊坐着,抖着他的右腿,就像是这件事完全和他没关系一样。审讯期间他还时不时的露出他的牙齿冲着于一明傻乐,似乎在安慰于一明不要因为他也被捕而感到难过,这真的让我感觉到恶心。
不过这个案子的确和他没什么关系,因为他即没有和于一明策划伤人,也没有直接的参与到凶杀案当中,但他最后还是被定为包庇罪,因为情节恶劣法官对他的判决为无期徒刑,因为在于一明犯案期间他处于完全知情的状态,但是他不仅没有向警方报案,还给于一明打钱支持他的生活开销,于一明犯案以后会跟他通电话详细的说清楚他的犯案过程,而何斌似乎很享受这件事带给他的乐趣,每次都会和于一明聊的不亦乐乎,但是当他听到法官说出判决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的脸却僵了,前一秒还在嬉笑的他下一秒突然开始大喊大叫,变得躁动不安,监管的警察立刻将他押了出去,期间他一直在挣扎和哀嚎,那种撕心裂肺嗓子都喊破的哀嚎,没有什么比用小丑这个词来形容他在法庭上的行为更贴切的了,我突然发现,本身冷静到极致的于一明掉下了眼泪。
作为案发当地的记者,我获得了一次采访他们的机会,在审讯室里隔着牢笼他们接受了我的采访。当他们走进审讯室的时候我才发现于一明的长相和杀人犯这个词完全不符,他大概有一米八二左右,肩膀很宽,皮肤白净像鸡蛋一样细腻,脸小小的,留着三七分的发型,即使穿着囚服也像是电影里被陷害入狱的奶油小生,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走在大街上没有人会联想到这个人是一个连环杀人犯,可能还会有几个小姑娘屁颠屁颠的跑来搭讪。
他跟我说他只不过是在北京长大,父亲母亲都是河北人,父亲以前是做工程的,赚了不少钱,后来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还在外面养了小三,因为这件事父母离婚了,母亲是在商场里卖衣服的,一个月到头就赚不到两千块钱,他还有个姐姐,父母离婚后他和他姐姐跟了母亲,三个人租住在一个八平米的地下室里,一住就住了五年,后来母亲嫁了一个郊区的拆迁户才有了房子住,上学的时候他成绩不错,总是年级前三但是因为不是北京户口母亲又耽误了时间没有办法让他回老家高考,他便没能上成大学,在麦当劳打了一年工被他爸打着教他做工程的名号骗到了山西,在他爸的工地当苦力,一干干了半年一分钱没拿到,最后自己兜里也空了回北京都是被他妈接回去的,回了北京以后何斌给他找了份工作,一个月拿五千块钱他过的很不错。他说他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何斌,没想到自己会连累他连累的这么深,他说小时候最穷的时候家里没有钱买肉吃,何斌就偷家里的钱每天带他出去吃羊肉串,最后被何斌他妈发现了打到半死何斌也没说出这钱和谁花了,因为何斌怕他妈知道这件事以后来于一明家要钱。他说以前在地下室住的时候家里来亲戚,他妈就会给他赶出去让他自己在外面找地方住,每次都是何斌把他接到自己家去住,何斌总是因为这件事和父母吵架,因为何斌的父母不喜欢家里有外人过夜。他还说因为在山西没挣到钱回家以后被他妈和他继父责备了很多天他继父说他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垃圾,说他和他亲爹一样都是垃圾,老鼠都不吃的垃圾,每天住在他的房子里除了造粪什么都造不出来,何斌知道了以后冲到他家就把他的继父打了一顿还敲掉了他继父的门牙,然后何斌腾出了自己的房子给于一明住,还给他找了工作让他自己好好生活。他说他最对不起何斌,他说他最对不起何斌,他说他最对不起何斌。
所以你为什么杀人?
于一明说了何斌这么多,当我问起他为什么杀人的时候他突然一句话都不再说了。
何斌在旁边露出诡异的微笑,像是听我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却因为场合太严肃忍着笑却忍不住。
他为什么杀人?
何斌彻底忍不住了,大声的笑了出来,直到喘不上气他才安抚了自己的情绪。
鱼嘛,总有一天会试着跳出水面的。
鱼嘛,总会被人钓上来的。
何斌又一次笑了出来,监管的警察中断了我的采访,押走于一明和何斌的同时示意我们离开。
另外一位监管的警察带着我们从监狱走出去,穿过院子走向大门的时候我的呼吸变得愈发困难。
我发了疯似的哀嚎着冲向监管的警察,一口咬掉了他吓得发紧的脸皮
我大喊着:
“鱼不该被钓上来!鱼应该跃出水面!鱼!应该跃进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