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或恶,皆勿施于人】
【己所欲或恶,皆勿施于人】
【己所欲或恶,皆勿施于人】一、己所恶,勿施于人
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崇尚的为人处世准则。
意指,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
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为人处世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来对待他人。
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切勿小鸡肚肠,而应严于律己,宽恕待人。
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
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己所不欲,强施于人。
二、己所欲,勿施于人
对于一个命题,我们要做全面的分析而不是仅仅从片面出发得出偏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能逻辑的地推出“己所欲,施于人。”
从逻辑学可以看出,原命题成立,这个命题的逆否命题同时成立。
但是“己所欲,施于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命题的否命题,否命题并不必然成立。
己所不欲,只是不能强加给别人,但是如果对方愿意,则不属于“施”的范围。
己所欲,别人未必所欲,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
无论是否“己所欲”,都不能“施”即强加给别人,给别人的东西,只有一个标准,即以别人意愿为标准。
要看别人是否愿意,而不能依据自己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
三、切勿以己度人
我们不能以己度人,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我经验的囚徒。
有些人总是喜欢推理和分析别人的心思,要么是为了投其所好,要么是为了战术需要,或者单单就是为了展现自己的推理能力,好能够迎来一句言不由衷的赞美。
其实,这些所谓的推理和分析只能算是猜测,因为你的一切判断都是基于你自身的思想和经验,那不一定是客观事实,更有可能距对方真正的思路相当遥远。
“换位思考”的弊端——以己度人,以己观人:自己跟人过不去,也觉得别人在跟自己过不去;自己爱说三道四,也怀疑别人在说三道四;自己爱占小便宜,也认为别人爱占小便宜。
古人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然去“度”对方之“腹”的并不一定都是小人。但是这句话至少可以表明,由己及人的过程往往会存在偏差。
在《庄子·秋水》中曾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鯈(tiáo)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之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也好,惠子也好,鱼也好,都无法准确感知彼此的思维。惠子不知庄子,庄子不知鱼,当然,惠子也不知鱼。
同样的道理,生活中有人就经常去猜测别人的思维,甚至自以为是地认为一定正确。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还要面对面说出来,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不礼貌也不明智的行为。
首先,你和对方是两个不同的人,你们的思维和经历不完全相同,所以你的想法不可能完全和对方同步。
你不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你只能接近他,而无法成为他。
当你判断失误,又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正确,那么双方则很是尴尬。
如果违心对你进行附和,那么可能会使你今后“变本加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甚至有些仁兄会面对着对方委婉的否定而自己仍旧笃定地认为自己正确,反而指责对方不敢承认。进而双方均大感憋屈,进而恼羞成怒,无法沟通。
退一步讲,如果你的猜测基本符合对方心中所思,那么你们的关系更加危险。
世上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心思被别人看透,那将意味着毫无私密。
一语猜中别人心事是种高超的能力,猜中之后,你大感刺激与兴奋,对方感觉恼怒与惊惧。
如果你再毫无顾忌地将之公知于众,那么相信我,你将永远失去与对方交流的机会。
所以,我们不要总是以己度人,无论对错都并无意义。
有时就算确实有所猜测、有所发现,觉得明白了、理解了、确定了、料准了、看透了,同样不要冲动地去“显露”。
历古至今,人们总推崇“糊涂”的智慧,难得糊涂,就算有时是善意的假装。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这就是一种“糊涂”的智慧,看得透事物,装的了糊涂,把握好分寸,方为智者。
四、己所欲或恶,皆勿施于人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界限。
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
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这话对女子不公平。
其实,“近之则不孙”几乎是人际关系的一个规律,并非只有女子如此。
太近无君子,谁都可能被惯成或逼成不逊无礼的小人。
所以,一切交往,不论是恋爱、结婚,还是亲密的友谊,都以保持适当距离为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指将心比心,不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
己所不欲、强施于人,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行径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
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自己视为善、快乐、幸福的东西,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了吗?
要是别人并不和你一样认为它们是善、快乐、幸福,这样做岂不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严重侵犯?
在实际生活中,更多的纷争的确起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观点、立场等等。
大至在信仰问题上,试图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种教义统一天下,甚至不惜为此发动战争。
小至在思维方式上,在生活习惯上,在艺术欣赏上,在文学批评上,人们很容易以自己所是为是,斥别人所是为非。
即使在一个家庭的内部,夫妇间改造对方趣味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
事情的这一个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视。
人们似乎认为,以己不欲施于人是明显的恶,出发点是害人。
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却是好的,是为了助人、救人、造福于人。
殊不知在人类历史上,以救世主自居的世界征服者们造成的苦难远远超过普通的歹徒。
我们应该记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样不可施于人。
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
然则,“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不要企图用关爱去消除一切隔膜,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会使关爱蜕变为精神强暴。
一种关爱不论来自何方,它越是不带精神上的要求,就越是真实可信,母爱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关爱所给予的是普通的人间温暖,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真正需要并且可以期望获得的也正是这普通的人间温暖。
至于心灵的沟通,那基本上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因而对之最适当的态度是顺其自然。
恰如买了一张书桌,抬回家,才发现桌面上划破了一块。于是,几个钟点内,老是看见这斑点,老是想着这斑点。整张桌子不见了,浓缩成了这一个斑点。
但是,当它不属于我时,我对斑点视而不见,那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缺点。一旦它归属于我,就是怎么也看不顺眼的致命弱点了。
对物如此,对人是否也如此呢?
长舌妇的特点是对他人的隐私怀有异乎寻常的兴趣,而做起结论来则极端地不负责任。
小市民聚在一起,最喜欢谈论的是两件事:
一是别人的不幸,还啧啧地叹息着,以表示自己的善良;
另一是别人的走运,还指指戳戳地评论着,以表示自己的正直。
他们热衷于“同情”他人的痛苦,与他们之热衷于嫉妒他人的幸福,本质上是同一种德性的两种表现。
雨天,你打着伞,在一条狭窄的街道上行走。路上有积水,你尽量靠边,小心翼翼,怕汽车驶过时水溅到你身上。你虽然看不清驾车人的面孔,但这时你能格外分明地看清他的灵魂,或者说,看清他有没有灵魂。
有灵魂的驾车人一定会减速,生怕溅起水来。
相反,一辆车呼啸而过,溅你一身水,你可以有把握地断定,里面坐着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有做人尊严的人,一定也尊重他人。
同样,不把别人当人的人,暴露了首先不把自己当人。
尽量不动感情,作为一个认识者面对一切纷扰,包括针对你的纷扰,这可以使你占据一个优越的地位。
这时候,那些本来使你深感屈辱的不公正行为都变成了供你认识的材料,从而减轻了它们对你的杀伤力。
“以己度人”是执着于“自我意识”对人对事去进行判断的一种表现形式,易偏执偏激,离正确的判断力相差甚远。
人无完人,人的不完美跟人的思维模式有直接关系,在没有更换正确的大脑思维模式之前,对人对事物的看法都是被“情识”驱动,受不同环境的影响,再加上人本身不好的习性趋使下,判断力就更加的会出格,这是不明佛理的人常犯的通病。
“以己度人”,这个“己”若是一个有正知正见的人,度人也不会离开正知正见。
这个“己”若是自以为是、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人,度人的标准皆以此为基准。
故而,若不想自己在人生中跑偏,就先要学会明“理”。
道理道理、理即是道、道即是理。
若能把旧有的思维模式重置,换成正知正见,也即用一生的时间弄明白“道”之涵义,也可堪称为有灵魂的人了。
【己所欲或恶,皆勿施于人】丁俊贵
201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