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性理学

2017-11-14  本文已影响19人  Watts_
积极性理学

人文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这样描述人的需求层次:

生理需要(吃,喝)在底层,在它之上的依次是安全的需要,归属和关爱的需要,自尊和认可的需要,或者叫实现我们潜力的需要。

对马斯洛老说,低级需要必须在高级需要之前得到实现。他这也得出自尊的观念必须先于成就的结论。

而同时期的精神病学家佛兰克尔提出了与马斯洛不同的理论。它以佛兰克的专业实践和他在希特勒集中营的经历为基础。提出:人的一种高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叫:自我超越。这就提升到超出狭隘的自我关注的需要。根据佛兰克的理论:“原始的事实是,人总是被引导指向自身之外的某件事或某个人:指向要实现的某个意义或相遇的另一个人,从事的某项事业或者爱上的某个人。”个人"通过忘掉自己和奉献自身,忽视自身并关注外界"。才能成为完整的人。

在佛兰克看来,把自我实现作为追求的直接目标,终究会适得其反;这种意图只是作为 自我超越非预想的结果 发生时才能实现。他还认为对生活的恰当看法不是它能给予我们什么,而是它从我们这期望什么;

生活就是每天询问我们,要求我们承担找到生活问题的正确答案的责任,完成生活不断向我们提出的任务。

感知现实中蕴藏的可能性,寻求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也许可以提升人们生存的意义。但是这样的感知和寻求因为集中关注自我而受挫.

无论我们是否完全同意弗兰克的观点,有一件事是清楚地。如果过去的几十年中人们强调弗兰克的理论而不是马斯洛的人本主义理论。当代的文化和人们的价值观都会受到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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