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作家和鸡贼作家

2019-01-21  本文已影响0人  钟惠存
伟大作家和鸡贼作家

我很久以前和一个朋友讨论过作家这个词,当时我信誓旦旦地说,我要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个伟大在我心中是高贵的灵魂,高雅的情操,以及一颗舍己为人的心。

直至现在我还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通过自己的文字影响一些人,而我影响他们之前,我自己应该是一名活的通透的人。

但是经过深思熟虑以后,我还是选择自我批判一番,首先,我并不完美,甚至鸡贼得很,这种鸡贼就是上不了台面的小聪明,我的出发点就是要以文字来改变人,这个出于我的私心,我希望自己成为有影响力的人,让别人接受我的思想,本身就是出自需要自我实现,那么,我写任何东西,其实都是带有目的性,这种目的并不神圣高洁,至少和鲁迅相比,我是很鸡贼的。

后来我看到百家号里面写高晓松和王鸣盛的一篇文章,可把我给乐疯了,笑的死去活来的同时又有种找到了组织的感觉,高晓松醉驾,始乱终弃,但是他很淡然地告诉大家,大意就是(人都有两面,一面放在作品里,一面留给生活,有些人在生活中很文雅,但写的作品却很粗鄙,等你化成灰走了,后人只能看到你作品中的粗鄙,谁还知道你的文雅?而我选择把不堪的一面留在生活里,把情怀都放在作品里,几百年后,高晓松这个人早都没了,但是我的作品还在,所以我在后人的眼里是美好的。”以上摘自网络百家号)也就是说我的文字是神圣的灵魂,总比那些道德高洁的儒雅文人却写一堆烂狗屎来的好,也就是我即使活成了垃圾,但是我写出了好东西,那我名垂千古也够本了。

再看王鸣盛,贪污受贿,大包大揽,一个比葛朗台还吝啬,贪污程度跟和珅不相上下的人,在历史上的留名却是清史学家,考据学家,经学家。

以下就是他的故事(年轻的时候,王鸣盛曾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家庭教师,每天早上到了人家家门口,王鸣盛都会站在那里,做个双手环抱的动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练太极呢。

时间长了,人们也纳闷儿,小王练太极在哪儿练不好,干吗偏偏在大门口练?而且天天就练那一个动作,不怕练出病来?但人家王鸣盛不管,仍然天天在那儿练环抱天下,直到聘期结束,要走的那天,王鸣盛才跟人道出了实情。

原来,他看这家财源广进,眼馋得慌,就在门口天天做那个动作,意思是把这家的财气都搂过来,将来自己用。

对钱财如此执迷的人,进了官场自然如鱼得水,贪起财来毫无顾忌,四面八方的钱,只要他够得着,必定会搂上一把,不管你是赈灾的钱还是救命的钱,一律扒层皮。

这么毫无底线地贪,连“见多识广”的同事们都看不下去了,提醒他说,老王啊,你学问那么高,大家都把你当史学宗师看,咱总得要点脸吧,你这样让后世的人怎么看你?

结果王鸣盛说出了一番妙论:“贪鄙不过一时之嘲,学问乃千古之业,余自信文名可以传世。至百年后口碑已没,而著作常存,吾之道德文章,犹自在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句诗说的就是他,光听就感觉此人非常具有道德修养,然而,事实总不尽人意,当时我还对朋友说,如果一个人私生活败坏,过得不幸福,那么即使写出再幸福的文章,一旦了解到了背景,也会让读者唏嘘。

比如写堂吉诃德的塞万堤斯,创作原因是为了糊口,窝在贫民窟里努力又艰苦地写着,还要时不时躲避战乱,然而最后也没成功地糊口,而是死在了饥饿中。

还有写《傲慢与偏见》的奥斯汀,笔下那么多圆满的爱情和婚姻,自己却孤独终老,当了一辈子的老处女。

郭敬明卖字被喷得体无完肤,躺在豪华大床上面数钱,因为出名然后赚的多了遭人嫉恨无可厚非,但是他的作品也娱乐了大众,未尝不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而韩寒的开放式婚姻也让人津津乐道,作品优秀不一定人优秀,伟大的作家也许私底下就是个鸡贼的人。

所以我没有崇拜的文人墨客,也并没有明星偶像,在吴秀波大叔出事之前我已经深谙此道,作品是美好的愿景,是贴近人理想的东西,但是现实就是现实,鸡贼的小聪明如果能换来人圆润地过一世,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生活态度。

总是卖弄情怀的人也可能私底下偷鸡摸狗,就像高晓松说的,世人都有两面。

也是,一面情怀,如同阳春白雪,唱着民谣和回忆的我们。一面现实,斤斤计较又得理不饶人的是我们。

我本人其实最喜欢的武侠作家是古龙,比如楚留香,沈浪,李寻欢等等,这些都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英雄,也许跟我的性别有关,女孩子内心深处总会做一个梦,就像紫霞仙子说的,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接你的英雄,那个绝世英雄会冲冠一怒为红颜,多么美好的愿景。

然而金庸的小说中的大英雄基本上都非常有雄才伟略,当然,除了韦小宝以外,近期看到描写金庸的一篇比较客观的文章,惊呼原来如此,以前总觉得金庸对于武侠总是一副不太愿意深谈的模样,他极度爱好考证,学习以及出报纸,他说写小说全然是为了吸引流量的偶然,这种鸡贼的做法在写武侠小说之前更体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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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伟大如金庸爷爷,也当过标题党,写过爽文,没有一个人会希望自己随意的作品被读者津津乐道为取乐用,一位作家写作的初衷应该除了挣钱之外,应该也会有一种支撑的信念,而这种信念就是,能让读者接受他的思想,从而做到改变甚至影响他的一生,谁都希望自己能名垂千古,作品能影响无数代人。

我一开始是觉得作家应该是有高尚的灵魂的。然而伟大如莎士比亚,私底下对自己的发妻却冷酷至极。

海明威,这个善于塑造硬汉角色的作家,最终也死于吞枪自杀。

还有川端康成,善于发现生活的美,看到一朵花也想要活下去的他,带给我们美好信念的他,又是为何自尽?

我不禁想到老人与海里的圣地亚哥,那么恶劣的环境都没有把他打倒,那么打倒这些伟大作家的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他们鸡贼一点呢?如果他们世故一点,再圆滑一点,再开放一点呢?

文人墨客骨子里的傲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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