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2o的两个简单思考

2015-04-09  本文已影响46人  吾往

概念兴起要顺势而为

有这个想法是来自于自己在梳理淘宝的交易流程的时候想到的。近些年来业界很多都在谈到o2o这个概念,但其实很少有人能够描述的清楚这个概念究竟是什么含义。那么不妨从最宽泛的定义来理解,o2o就是整个交易的环节贯穿了线上和线下。如果从这个角度讲,那么最早的o2o是什么?根本不是美团,也不是 groupon,而是淘宝。甚至我们今天炒的最火的外卖应用,和淘宝的模式更是极为相似,不就是把商品换成了食物吗?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最后回到线上确认,评价。不同的就在于商品的种类不同以及配送的距离不同。

那么为什么在淘宝最鼎盛的时代,或者2010年以前,一直都没有这种所谓的O2O企业崛起也没有这个概念呢?原因在于在PC时代用户的使用场景非常单一,因为pc不能随身携带,因此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出行、饮食都很难通过pc来解决,你无法想象在电脑上使用一个打车应用的对吧。所以o2o的崛起是一个顺势而为火起来的东西,这个势就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手机上网的普及。2010年之前并非没有o2o,而是没有应用的场景。把这个事情再抽象出来,就是任何一个创业的热潮都是以某种技术的普及为前提的。比如当年pc在中国开始大规模普及时,随之带来的就是为PC研发软件的热潮。PC互联网开始普及带来的就是开发网站的热潮。而如今智能手机的普及到来的就是APP发展的热潮。

套用这个理论,我们再看一下在各个阶段的巨头都是什么时候开始起步的。pc软件时代的巨头,微软、adobe,他们的起步是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兴起是在21世纪初。PC互联网的巨头是BAT、三大门户,创立于21世纪初期,兴起于2010年前后。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目前来看没有出现新的巨头,PC互联网时代的巨头的影响力仍然在延续。那么什么时候会出现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的巨头呢?也许会出现,也许不会出现。这个很难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移动互联的时代可能本身就不会产生综合性的巨头,大家都在各自的垂直领域深耕,是百家争鸣的格局。二是由于BAT在PC互联网时代的资本积累,可以通过资本的方式来收购或者控股这些移动互联时代的巨头。比如我认为微信就是移动互联的巨头,已经被腾讯收于麾下。

要颠覆更要合作

其实这一点和上一点还是有一定的相关性。这是最近在想关于捎快递这个事情是突然得到了一个提法。具体的想法就不提了,总之方法论层就是,我们之前包括我看到的很多o2o创业者一直在谈颠覆传统企业,其实颠覆一定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东西。在我们刚起步的时候,一定是要和传统的解决方案相结合来做的,甚至我们就是为了服务他们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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