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河上公道德经述成·养身:美之为美
原成:养,生养也。养身,言身之所由来也。凡物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凡物以矛盾对立物来完善自身定义,并向矛盾对立物转化。然则,养非已身,乃养对立之彼身。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
河上:自扬己美,使显彰也。
原成:河上言“自扬己美”,似乎不是老子本义。既然提到了“天下”,就应该是指天下之物皆认可的,可以称之为“美”的东西。或者说是民众皆认可的“美”的标准。
河上的意思是说,每个人都会宣扬自身的优点,并在实际中去彰显自身的这些优点。虽然河上说的是事实,但在这里,却并不符合老子的本义。
斯恶已。
河上:有危亡也。
原成:河上注释此句的意思类似于,“贵富骄,自遗咎也”。故河上言“危亡”。
实际上,老子是说,如果民众都以一种标准来欣赏“美”,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产生未知的危险。
世界不是齐同的,人的思想不是齐同的,人对“美”的欣赏亦不是齐同的。对于不能齐同的事物,不能齐同的思想,当人们表现出一致的思想时,危险就已经孕育出来了。
皆知善之为美。
河上:有功名也。
原成:河上把“善”理解成“美好”,似乎不是老子本义。
此处的“善”类似于“同意,赞同”的意思。老子认为,当具有不同思想,不同等级的人,都去赞同一件事儿的时候,而不存在其它意见时,有危亡也。
斯不善已。
河上:人所争也。
原成:人皆是争名夺利的,见的“善”名,焉有不动心之理也。河上对此两句的注释,着眼点过于狭隘。河上公只看到了人与社会之间的“所争”,而忽略了老子看到的人与自然的“所争”。
老子认为,人对自然的伤害,才会影响到人对自身的伤害。反过来,人对自身的伤害,亦会伤害到自然。
老子认为,天下之物是自然地生长,没有人类的存在,不会影响天下之物的存在,但有了人类的存在,可能就会有些天下之物消失。
我们可以让某些天下之物消失,同样,也会把我们自身弄消失了。对于这些现象,老子认为是违背自然的“齐同”行为导致的,让不同的东西变成是“齐同”的,想想都是“恶已”、“不善已”。
关于道德经第二篇的原文与译文,可以参考我的视频:道德经原成基础篇之二篇美之为美。

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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