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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呢?还是不杀呢?这不是个问题!

2017-03-02  本文已影响0人  借过此生
杀呢?还是不杀呢?这不是个问题!

(01)

近日,武昌火车站附近一家面馆,发生一起砍头血案。据警方披露及媒体爆料,事情大致如下:面馆老板,42岁的男子姚某,因一元面价问题,与22岁的四川男子胡某发生口角纠纷,及至肢体冲突。姚某两次掐住男子胡某的脖子,把他抵在了墙上,并痛加斥责。此后,胡某冲向面店案板,抓起菜刀,血光迸现的几分钟内,在大众广庭之下,姚某身中多刀,最后被胡某砍头断臂,扔进垃圾桶。

   血案甫发,民众心惊,社会侧目,舆论哗然。这一元钱引发的血案,背后到底是个什么“鬼”?其发生的逻辑和力量来自何处?如何应付生活中随处可能出现的那面值“一块钱”的小事?

(02)

杀呢?还是不杀呢?这对胡某而言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他从拿刀到完成割头,整个过程时间短,动作快,意志坚,一气呵成无停顿,根本没有思考的时间。或者说,其心中的“恶鬼”有如杀人机器,一旦发动就停不下来。

从行为上看,胡某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激情杀人。“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但它仅是作为刑事侦查术语,来描述犯罪过程。我国刑法中没有对该词定义,只是从法理角度用来分析杀人者的主观动机和主观恶性。

具体而言,激情杀人是行为人由于被害人的严重过错而受到了强烈精神刺激,激情之下当场杀死被害人。激情杀人从心里产生犯罪意图到行为实施完成,有两种情况:

一是当时立即产生犯罪冲动引起的犯罪行为,在刺激与行为之间缺乏冷静时间;

二是不良情绪长期郁积,在适当的线索引发下,将长期积累的情绪在瞬间爆发性的发泄出来,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在不良情绪郁积时并不一定明确知道,可当这种情绪积累超出了行为人的耐受力时,就会在偶然事件的促使下,以激情杀人的行为爆发出来。

从现场目击者的证言来看,姚某说出“吃不起别吃”等辱骂语言,以及对胡某的拳脚相加,其言行已经使胡某不仅在精神上受到刺激,而且人身受到攻击、人格遭到侮辱。这对于在外打工,长期身处底层,不时郁积负面情绪的胡某而言,这种恶行不谛于一点就着的导火索。

从行为学来分析,任何人在身心被攻击的这种状态下,身心所起的应激反应会使正常理智被削弱或丧失,迅速转为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冲动状态。实际运行时则表现为认识范围变窄,自我控制能力削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至此,使人的意识恢复到原始状态,将冲动的情绪直接反射为行为,在强烈而短暂的激情推动下实施一种爆发性、冲动性的反击行为。这么说,此时,任何一个有此遭遇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杀人者胡某……

(03)

那么,问题来了,胡某同行者两人,同样受到加收一元面钱的待遇,为何“恶魔”只选择了他呢?答案决不仅仅在于胡某患过间歇性精神病。

从胡某手起刀落间,我们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无可抑制的愤怒,那么,结局就是他对愤怒的耐受度不够所得的必然结局么?

从心理学上来说,愤怒是一种原始的情绪,是人类这种生物在千万年以来与大自然,与外界,与自身不断斗争的过程中,进化到基因里的一种存在。从生物学中我们可以看到,生物只在三种情况下产生愤怒。一是面临生命威胁,比如河豚遇到危险时膨胀身体,豪猪遇到捕食者时竖起尖刺。二是争夺生存资源时,比如食肉动物为了领地以命相搏,鬣狗和狮子为了食物而争斗。三是争夺配偶时,很多动物都会通过决斗的方式决定配偶归属。愤怒的情绪会通过激素调节等方式影响生理,使生物个体爆发高于常态的力量,从而增加生存、进食、繁殖等生活行为的机会。换言之,只要受到了生存、进食、繁殖等方面的威胁,生物就会产生无法克制的愤怒,这就是愤怒的本质。

而人类的情绪虽然复杂,但本质却与其它生物无异。比如,在公共场合吐痰的行为会引起人们的愤怒。为什么呢?社会层面的解释是:吐痰者污染了公共环境,违背了人类公德。这种解释高雅、文明,但并非愤怒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在于:吐痰者将带有病菌的排泄物排入了他人领地——所谓公共场合,对他人的健康构成了危害,他人在潜意识中感受到了生命威胁,因而产生愤怒。再比如,你丢了一件东西,明明是自己弄丢的,却会没有来由地产生愤怒——这种通常会被解释成自责、郁闷等等。其实质,财物的丢失,相当于生存资源遭到掠夺,愤怒正是由此而来。这些愤怒都被人社会性的伪装远离了其本质。

如果说,社会是人类本性的集体伪装,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人类大部分的行为在法律与伦理的规范下还显得温情脉脉。而胡某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所遭受到的一切,则是撕开了温情的面莎,显露出人类本性血淋淋的恶的一面。

落实到胡某的愤怒上,原因无非有四。一是言语上受到侮辱,二是身体上感受到威胁,三是人格上遭到蔑视,四是尊严上遭到剥夺。这些归结到本质上,即生存遭到威胁。这种威胁带来的恐惧导致攻击行为的发生。

而威胁在多大的程度上才会导致攻击呢?这不仅和当事人卷入事情的深浅有关,而且和当事人的耐受度有关。比如,我们经常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持一种观点,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会持完全相反的观点。正所谓你卷入事情的深浅度决定你道学先生的真假度。再比如,有人对50摄氏度的水温表示受不了,而有的人则对70摄氏度的水温无视。

那么,何时,何处,才是那个引爆身边人愤怒及至杀戮的临界点呢?无数事实表明,这完全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所以,一切因你而起的纷争中,为避免出现你所不希望的后果,你所能做的,除了友善和尊重,还能有什么?

(04)

此案一出,舆情纷纷,各种远离“垃圾人”的言论,各类“办间歇性精神病病历”的段子,层出不穷,其间折射出的某些观念与偏见,值得我们深思。

何为“垃圾人”?我们是否对自己潜意识确立的标准之外的人都会有某种偏见?是否都会对自己看不上的人称为“垃圾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否又是别人眼中的“垃圾人”呢?如何应付身边你所不能远离的“垃圾人”呢?

战国时,韩国灭亡后,世袭贵族韩信沦落街头,过着食不裹腹、斯文扫地的生活。此时身处底层、苟延残喘的韩信,是否是现在我们某些人臆想中的“垃圾人”?

某日,韩信路遇几个流氓恶霸,几度受辱,几欲脱身而不得,怒起,几近拔剑杀之,终忍,当着许多围观者的面,从恶霸裤裆下钻过,史称韩信“胯下之辱”。

此间,杀呢?不杀呢?在韩信这里却成了一个问题!最终,韩信选择了不杀。

为什么韩信没有怒从心间起,恶向胆边生,对侮辱与伤害自己的人一击杀之?

只因韩信有伟大的抱负,有强烈的使命感,对自己有期许,有希望,他不愿意把自己交待给自己所渺视的“垃圾人”。

所以,历史最终证明,在远大理想的指引下,杀还是不杀,最终也不成其为韩信的一个问题,他最终因忍小辱而成大业。

或许你会说,我们都是随时可能遇上各类小人、各种小事的普通人,既没有任何远大抱负,又没有任何出格的想法,更没有伤害他人的意愿,只想在太阳底下安静平和地生活,可是遇上事了怎么办?怎么办?这确实是个问题!

而我要说,杀还是不杀,这确实不是个问题。答案显而易见,即使从最朴素的杀人偿命道理来讲,我们也要在潜意识中强化不能杀人的底限。

那就这样忍了?我这么有血性的人就这么忍了?研究表明,人形成的否定情绪和情感往往只是短暂的,痛苦一阵以后,强烈的体验就会随着刺激的消失而消失。事实上,你需要忍的往往只是短短的一段时间,往往只是往后都不记得的那点小事,往往只是那不影响你生命质量的那“一块钱”!

你要记住,普通如你我,生命中能遇到多大的事呢?再大的事又能大过自己的宝贵生命么?遇到疯狗咬你一口,你也要去反咬它一口么?

(05)

那么,究竟要怎么办呢?

对此,伟大的王阳明先生有答案。在一篇《答友人·丙戌》的文章中,阳明先生淋漓尽致地发挥道:面对外来评价,尤其是毁谤侮辱时,非但不要动怒心,而且还要把它当成是磨炼强大内心的机遇。平时感觉不会被毁誉所动的人,在此时能不为所动,那才是真本领。即使现在要动心,也要强烈控制自己的情绪。只要在情绪最激烈时控制住,一切都好说。如果你没有这样的定力,那后果就难以想像。

事实上,对于很多人而言,外在的评价,外面的毁谤就是他的主人,主人要他笑,他就笑,要他怒,他就怒。不经意间,就成为一个被外物所控制的木偶。

对此,王阳明先生开出了药方:我们虽然无法控制外来的毁谤进攻,但我们可以在无声无息中消灭它。这个方法就是注重自身修养,克制自己(也即控制自己的情绪,降低情绪波动的干扰,保持情绪稳定)。

在我看来,也就是要克已复礼,而,不动心。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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