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的故事
大概是八年前第一次坐火车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那时候还有站台票,父亲领着我哥和我上了月台,我没能看见父亲的背影,因为那时小,个子矮。大概哥哥看得到,我想。如今再一次踏上火车,我还是会想起,想着那会儿一个大小屁孩护着一个小小屁孩,两个小家伙如何只身站票二十多个小时去往首都,去看外面的世界……
站台票刚上车总会有种烦躁的感觉,上来好多人,各自找寻自己的座位,没有座位的,总是尴尬的在过道挪来挪去,给其他人让路,车厢里掺杂着各种声音,无法让人静心,我自以为聪明,买到了靠窗的票,马上就坐下了,以为靠着窗,离外面的世界就近一些。挨着我坐的,是个年轻男人,应该跟我差不多年纪吧,干练健壮的身子,双手抱着一个公文包,脸上带着稳重的气质,坐下后一直打开又关上自己的包,反复了好几次……我想,一看就是城里人,整天想着工作的事。好不容易逃离这大城市,怎么能因为其他事扫了旅行的兴致。车还没开,看不了沿途风景,于是拿出背包里看了大半的《活着》,打发一下时间…… 可居然入了迷,等我合上书放在储物桌上时,才发现,两小时过去了,脚有些麻,旁边年轻人也不见了,为了舒展一下,我把腿抬起来放在隔壁他的空座位上。回想着那个悲惨的故事……“嘿,哥们,抽根烟吗?”他伸手递给我一根,我晃过神来说了声“谢谢,不抽”顺势挪开自己腿,他笑着坐下,我告诉他,刚才看书腿蜷着不舒服,所以放在他空出来的位置上搁了会儿。他说,没关系,小事儿。“看你看得很认真,这本书肯定很好看吧,我之前听说过这本书,但是遗憾没读过。”他扫了一眼桌上的书,说道。“对,是余华的代表作,故事讲的挺好的。”他听我这么说好奇起来,于是请求我给他讲讲大概,我也是刚读完,有种期盼与人分享的劲儿,便与他讲起福贵的故事。
余华《活着》听完故事,我们又聊了一会儿。他拿出烟说失陪一下,去了洗手间。回来后,他说:“谢谢你跟我讲福贵的故事,我也有一个故事分享给你……”于是我请他讲给我听。大概是借着一股烟劲儿,他说起了他的故事。
十年前,我16岁,那时我很风流,比现在潇洒多了。虽然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学习成绩倒数,但是我朋友多,而且都是赴汤蹈火的。那时读高一,一肚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豪情壮志。要上网包夜,就拉几个兄弟,走最黑最窄的小路,翻最高的院墙,夜深的时候还翻过学校大门,我总是打头第一个走的,走得大摇大摆,我最好的兄弟二宝,总走在最后,我们像是龙头虎尾,他也确实强壮有力,只是可惜瘸了一条腿,但是他的气场不输四肢健全的人,干起架来杀气外露。有一次,他和一穷酸潦倒的哥们打劫小学生,我冲进办公室就跟老师说是我指使的,然后拿出几张十块五块的票子摔在桌上。大骂着说,不就是他妈几十块钱吗?为此,我回家后对着祖上灵位跪了三个小时搓衣板,妈的便宜了那几个小学生,多拿了我二十几块钱。那样的事还不少,我的那些兄弟们也渐渐看出我的义气来。也没少为我两肋插刀。渐渐大家越来越熟,打架闹事,喝酒赌博,什么都干,唯有一点,我不碰女人,他们也知道我,跟女孩子偷偷摸摸瞎搞的时候也不叫我,我也装作不知道。高一高二两年风流倜傥的如此度过了。
高三开学前,一次晚饭,老爸老妈和我,同样围着那张桌子,同样是他们自说自话,我一边吃,一边左耳进右耳出。那天莫名其妙我妈没吃两口饭就哭了,我爸放下碗筷抽起烟来,一边安慰泪流满面的我妈,一边递给她手帕。也就是那个时候,他们说的话,我才只听进去,没放出来。我妈嫁进我家家门的时候,就受我爸的兄弟姐妹欺负,那时穷,都争着多吃口饭,多拿点家当,连祖辈的衣服家具都恨不得划为己有。因为我妈小,他们总是趁我爸不在,占我家的便宜。拿点面粉,抓两鸡蛋回去吃,拿个镰刀铲子桶啊盆子什么的都是常有的事,说是借的,以后还,妈蛋还回来的总是少了这差了那。我爸在外务工的时候,我妈就忙着田里、地里、家里,把我拉扯大。大概是我妈管教的少,我才一副小混混的浪荡模样。我爸老实巴交的,总是忍,我妈倒是不一样,后来被他们欺负过头了,就骂他们狗娘养的,他们真是狗娘养的,居然出手打我妈,我妈开始不敢还手,只是哭,我爸每次替我妈出头都没出成,他们说我是我妈带过来的杂种,说我妈的种不好,生出我这个不争气,只闹事的烂小子,我爸每次都是愤愤不平的拿着铁锹去找他们,然后低着头回来安慰我妈,瞟一眼不争气的我,然后摇摇头。后来我妈学聪明了,他们出手打她,她就抄起锄头吓唬他们,真动手了,我妈也出手打,拿起锄头一点不甘示弱。一次他们又骂起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我妈大概也是气昏了头,说了狠话,“打女人就是你们家的孬性,你们家的孬种还不是你们的遗传,有本事打他去啊”。“对,有本事找老子,老子打死你们这些王八蛋。”我越想越气,那么多事,我不知道,就我妈说的,足够我恨那些所谓的亲戚一辈子,还不说那些他们没有来得及说的荒唐事。我觉得我是个恨比爱更浓烈的人,我要是恨他们,我就要惩罚他们。我要是恨到骨头里,我什么都干的出来。那天我真是挥起我家菜刀,准备冲去杀了那些王八蛋,我爸也跟着我一起,拿上了砍柴才用到的大斧头,我妈还一个劲喊我们别做傻事。我走着走着也觉得不对劲,我跟我爸要是蹲进去了,留我妈一个人在家,还说不定他们会怎么对我妈,我停下来,跟我爸说,爸,我们回去,杀人不是办法,儿给你们争气,你们好好的活着。后来,我带着十来个弟兄去了那王八蛋的家,我打头阵把钢管往哪里一杵,对着他们说:“老子今天送上门来了,要是觉得老子糟蹋了你们家族的血脉,今天就把老子弄死,我的兄弟不会插手。要是弄不死老子,就给老子乖乖听着,谁他妈敢动我爸妈一根豪毛,我和我这帮兄弟,保证打死你们。”那天二宝跟我并肩站一起,依旧杀气腾腾的模样。自那以后,没有谁敢欺负我妈,我也是最后一次,请那么多弟兄喝酒,每人发两根烟作答谢。
高三一年,几乎断了所有称兄道弟的朋友之间的联系,接着经历过苦逼的一窍不通的写作业,做试卷的日子。最蛋疼的不是她妈的一堆堆试卷,而是一堆堆叉叉,错的稀里糊涂,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我最无力的时候,总能听到爸妈的鼓励。他们说我好好学习,走上了正轨,日子总算有盼头了,盼着把那些狗娘养的伯父伯母的儿子女儿比下去。我不感觉压力,唯一充斥内心的,就是恨,恨他们,给了我动力,我不一定会学得很牛逼,但是我一定要变得牛逼。确实,我不是读书的料,一年清心寡欲,不闻人间烟火,我也没能考出什么好成绩。
十九岁那年我考上了一所三本大学,爸妈还是很高兴,毕竟是个大学,他们眼里,考上大学就很光荣。大学其实没他们想象的那样好,我自己也心知肚明,毕竟是个三本,但是比起高中,这里确实丰富了许多。你可以有很多自己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就是在大学里,遇见了影响我一生的几位朋友,他们中有两个是我室友,最初和我一起去校外兼职,后来赚了点钱在宿舍楼里开私人小卖部,虽然总有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最后还是顺利的捞了点钱,关了小卖部的门。也算是几个人志向相投,想起来创业,于是就在校外租了房子开了张,卖起书来。那时候我们钱不多,专门收购旧书,卖的也是旧书,只不过我们卖的书跟图书馆的专业书不一样,也不是一般书店里的学习资料啊,四六级考研资料之类,我们卖杂书,五花八门的。天文地理、汽车机械、百科知识、青年杂志、军事、政治、文艺、各种各样的书。我们费劲力气搞来,低价卖给喜欢看的人。刚开始我们还火了一阵,后来旧书越来越难搞了,总是那几本,也自然少了客人光顾。
她是个常来的看客,开始的时候我只注意到有这么个人,每次来看看,又不买,只是偶尔会问问,你这里有没有什么什么书啊?好几次我都说没有,搞得我这个老板特心虚,于是打算按她说的去找了找,记得第一次找给她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喜欢推理探案的小说,我着实有点意外。更让我意外的,是这样一部经典之作,我的书店居然没有。那段日子我弄到好几本推理破案的小说,她似乎连福尔摩斯都没看完,就换了方向,找我问有没有射雕英雄传,我去,金庸的经典武侠小说,早拍了好几版的电视剧,居然还看小说,我着实没有,又不好意思说没有,于是便编了个谎,说:“你可找对人了,前两天我们收旧书的时候,有个窘迫的老头想把他收藏的几本金庸小说卖我,可是出价太高了,我没要,你如果想要的话,我就去找那老头,回头给你,该多少多少钱,不多赚你一毛。怎么样?”她顺口说了句“好啊,我明天过来取。”“爽快,就这么定了。”我自以为成了一桩买卖,高兴不过半秒钟就恍然大悟,我他妈上哪儿找那老头去啊,根本没这人。找了另外两个合伙人打听这书,一天时间,毫无音讯。可我做生意的,不能失信于人啊,左思右想去了书城,买了新书,还拆了包装,放沙子里埋了一个晚上,想着看起来会显得旧一些。那天她果然来取了,我亏本的把书卖了她,她拿到书的时候,摸了摸书,抬头看我,我也看了回去,她疑惑的眼神告诉我那书有问题,我笑着说那古怪老头儿把这书藏在了沙袋里。她信以为真的笑了,笑得咯咯的捂着嘴,那是我第一次面对面看着女孩子笑,笑着捂着嘴,低下头。
后来她也经常来,不同的是总会隔三差五的买两本书回去。我也渐渐熟悉了这位顾客。时间一久,我们俩就熟悉了,她家并不宽裕,她生活节俭,心地善良,长得清秀质朴。打算追她其实还有二宝的功劳,那是二宝一次QQ我的时候,我知道他小子都谈恋爱了,那小妹还长得挺俊俏的。二宝说我就会装逼,那么多年不碰女孩子都像个清心寡欲的老和尚了,还不趁年轻好好把握机会。当然也少不了老余和小胖的帮忙,也少不了请他们吃饭喝酒以作回报。我追了她很久,一次花自己赚的钱给她买了条项链,她以朋友名义回送了我一条手链。那条手链是她跑遍学校周围的大小店铺买到的,她说我这个人城府深,心机重,需要简单温暖的链子平衡平衡。其实她也需要简单温暖的东西,毕竟追她的日子,也了解了许多关于她的故事,也正是如此,会追了那么久,才追到她。大三过了一半,她准备考研,而我,依旧犹豫着要不要跟室友几个出去广州创业,看似两条道路走的我们,还是走到了一起,她对我很好,说她考研成功了就跟我一起住,我白天工作,她白天学习,早饭晚饭她还可以做给我吃。好景不长,难免吵架,偶尔斗斗气闹闹嘴,最后还是我先说了分手,不是合不来,只是觉得我一走便会负她。她想考西安交大,还可以留在家乡时常看望照顾下她身体不太好的母亲。我要去广州,而且这一去不知前路如何。她跟我或者不跟我都是艰难的抉择,然而我不能不去,那会儿一心想着出去闯荡,创出一片天,给家里爸妈争口气,毕竟我清楚自己不是读书的料。生活总会回归现实,我似乎也无路可选。其实当时我很自信,呵呵,可以说起来有点自恋,我觉得我要是不跟她分手,她就会随我一起去广州,或者考研到广州。大概是认识的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傻乎乎的女孩,当她愿意当你女朋友的时候,她就如同托付了一生于你,付出再多都义不容辞。那样的话大概就留她年弱多病的母亲给她那叱咤牌场的父亲照料了······我也不知道那会儿年纪轻轻干嘛想他妈的那么多,就那样洒洒脱脱的分了,她没哭没闹,只是嘱咐我在外面要小心。走的时候没告诉她,怕她哭,也怕自己忍不住。我妈送我上的车,还塞给我不知从哪儿求来的平安符。
那一年我23岁,跟老余、小胖南下,一去就是三年。都知道广州的金贸行业发达,其实越是发达高端的地方,越是有它低级庸俗之处。刚到广州那会儿,真有些不习惯,广州人大多说粤语,少数人讲国语,也有讲英语的老外,交流经常碰壁,更别谈做生意了。所以开始,我跟俩室友还是打临时工挣些生活用的钱,同时也四处打听摸索这里的服装生意的行情,也是那时,看明白有光的地方必有阴影。白天,大街小巷都是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他们四处奔走,忙着上班、洽谈、公关、汇报,各种社会运转。夜晚,灯红酒绿时,衣着艳丽的男人女人,大多都集结在酒吧、KTV、洗浴中心,以及各色各样的夜总会,大多吃喝嫖赌,荒淫奢侈。我那时没钱,这些事也只是道听途说,没亲身经历过。大概半年时间,三个人拼死拼活搞到了一点资金,也差不多听懂了粤语,基本摸清服装行业的门道。我记得是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我跟他俩一起开了个小店,卖女士衣物。我们仨又当老板又当员工,刚开张那会儿做活动,忙得不亦乐乎。仗着老余的帅哥脸,当时招揽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时常前来光顾。小胖是最会做事的,不管是搬货还是销售,体力活儿嘴皮子活儿都好,可谓“文武双全”。我主要负责货源记账方面的事情,偶尔出个差,见见合作客户。日子张罗起来还是那回事儿,我的啤酒肚起来了,小胖反而渐变精干有型,老余在各种各样的花痴少女面前也游刃有余起来。生活比起之前要多些热情,也自觉没那么累,虽说还是每天早起晚睡,但挣的自己的事业自己的钱,心里到底还是感觉不一样。
生活过起来还是回归到现实,老余自大三跟女友分手之后,就再也不谈这些事了,到广州一年后,他最后还是放下了,很顺利的追到了一个福建的妹子,叫小颖。那天他带着那妹子到店里,我还以为是他走狗屎运拉到了模特,给我们代言广告的。后来知道是他女友,我跟小胖喜坏了,三个男人窝里总算来了个女人缓和一下气氛,接着生活也确实有了变化,那就是我跟小胖的事情多起来了,不过换来的是小颖的体谅,时不时去我们窝里收拾打扫一番,烧几个菜等我们回去吃,那感觉确实是下馆子体会不到的。更不提我们自己煮面条、叫外卖吃快餐了。
人生总是这样,你过得潇洒得意的时候,总有些波浪起伏,扰乱你的节奏。不知道是不是老余平时安全措施没做好还是怎么回事,居然搞大了小颖的肚子,妈的证都没领,两人都想要那个娃,瞒了我跟小胖好久,是我眼尖发现小颖肚子渐渐变大了,他俩才和盘托出的。大概也是因为要做父亲了,老余在店里做事越来越收敛了,好像还说了些不好听的话,惹走了好几个花痴的年轻女性客户。后来生意淡了不少,我们的日子也因此拘谨了些。再者小颖怀孩子需要人照顾,老余在店子里的时间也少了,我跟小胖是焦头烂额的张罗了五、六个月,才熬到小颖把孩子生下来。其实那时候最忙的还是老余,毕竟,他一家三口的生活啊,成家的男人难免多承担些责任,多吃些苦。好在小颖吃得了苦,刚生下孩子,连房子都没有,跟老余挤在我们屋的那个小屋子里。我跟小胖睡大厅,那时候大家都过得挺揪心的,我的啤酒肚掉了,小胖也瘦了一圈······
再后来迫不得已跟风做起了网店,那时网购已经火了两三年了,我们当时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能做多大。意外的是小颖特别的聪明,替我们做客服的时候,总能做到客户给好评,我们问她秘诀,她也说不上来,只说为人服务要找寻快乐。想着那时她抱着小家伙边喂奶边敲字的情景,也确实挺逗乐的,可能老余会觉得心酸吧。大概又是半年的时间,我们的网店收益就是实体店的五倍了。好评如潮,我们几个几乎快忙不过来了,到去年三月的时候,我们请了三个人,两个跟着小颖做客服,一个帮助我看实体店,老余和小胖就花大力气做网店。日子慢慢稳定下来,一天天回暖。今年五月老余夫妻俩付了首付,我跟小胖过起单身狗二人世界的生活。还好到现在我俩都有些积蓄,日子过得也算是安逸。
这次回西安本来是看我爸妈的,再看看二宝一家子,二宝刚做了爸爸,儿子快满月了。之前特意给老余他们请了五天假,第一天到家的时候,把我妈喜坏了,大半年没回家了,上次回家过了个春节就回广州了。这次回家待五天,她笑的合不拢嘴。时间真是走的太快,我妈脸上的鱼尾纹爬了上来,皮肤也差了许多,还长了不少白发,本来我妈身体就不太好,好在我爸性子好,能好好照顾我妈。我爸也白了许多头发,大概是为找儿媳操碎了心。上次回来就要我带女朋友回家,这回又让他们失望了。回家了感觉特别温暖,在家陪爸妈包饺子,聊天,跟他们一起去超市买了些新衣物,添置些新的家电······
第三天去了二宝家,带了些礼盒和酒,还特意给他家小不点买了盒奶粉。午饭跟二宝聊了很多,吃着嫂子做的地道家乡菜,就着小酒,聊着过去,盼着将来······当年那种兄弟情义,还未被时光世事消磨殆尽,毕竟每次回西安都会来看看他。那天他喝多了,骂我傻逼,我也骂他,骂他不早点骂我傻逼,大概我们都醉了。下午告别的时候,二宝醉得倒床便鼾声如雷。我拉着嫂子出去,塞了她八百块钱,说我跟二宝商量好了,这孩子以后就是我干儿子,那是给孩子的奶粉钱。
在回家的公交上小憩了一下,醒醒酒。到家正好赶上我妈煲好的汤,吃得我往昔如梦。最后一晚上,跟爸妈聊了很久,他们都很开心,那晚我妈笑着说“我生的儿,还是挺有出息的。”我爸跟着笑了,笑得揉眼睛,我们一家三口,心照不宣的,把卑贱的往事抛在脑后。第二天早起收拾了行李,临别前偷偷藏了些钱在床头的柜子里,看着过年回家放在这里的钱不见了,我也偷着乐,想着爸妈用了就好。
到了西安火车站,顺路去了趟我那三本母校,那个旧书店早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咖啡馆,里面做着些意气风发的男男女女,大概也有些大学生吧。那天鬼使神差的进去喝了杯拿铁,时过境迁,物非人非,咖啡豆勾起多年前的记忆。起身离开咖啡馆的时候,抬头望见对面马路上一对情侣,女孩挽着男孩的手,背影像极了初恋的她。拖着行李箱,我去了趟曲江池(西安市的一个小湖),那里有个芸阁。······
她名字里有个“芸”字,那天晚上老余和小胖就在对面的荷廊里,开了最大音量,放她最喜欢的张惠妹的歌,举着我用彩灯绘的“心”,里面写着“芸”······那以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其实我早想去哪里,终于还是去了,从包里拿出藏了多年的手链,把它系好,扔进了曲江池里。望着水波一圈两圈、消失在平静的水面。是时候画上句号了。看过一位作家的书,书上写:孤独是,心里真正画的是省略号、却只能在外人面前笑着为这件事画上句号。我觉得那不仅仅是孤独,更是成长的一个阶段,总有一天你会放下。
就像二宝骂我的“你个大傻逼,离开就是背叛。过去的事梗在心里有个屎用,只会腐蚀了你的心和光阴。”是的,离开就是背叛······
“懂得便是成长。这么多年,也够你赎罪的了,放下吧!”他讲到这沉默的低下了头,我想了半天挤出这样一句话对他说。“早想放下了,一段感情纠缠久了,就不知道到底是想赢,还是想爱。
把手链扔进曲江池的时候我明白了,其实我早输了,也不配再去爱。大概只有放下了,才算承认了这个事实吧······
西安曲江池烟瘾来了,我先去抽根烟,回来继续聊。”“好。”我顺口而出,随即寻思着、整理一下故事的头绪。一个来至农村的城里人,兄弟、父母、恋人、合伙人······他带着股烟味回来了,我是突感青烟熏心,恍然听他长舒一口气,故事继续讲······
如今日子过得算是舒心。在广州跟小胖,老余和嫂子,还有他们家小兔崽子,像志同道合的流浪人,又像漂泊在外的一家人。有时间也抽空回老家看看爸妈,偶尔联系下二宝那些老友,
“人不能忘了自己的根”,我爸教我的。
平常就是店里店外,见见客户,应个饭局,交上几位生意上的大款,偶尔能结识些不同领域的人,认识些新朋友。生活平静安稳,只是尚未圆满,还要努力画好属于我的圆圈。当然,还有许多即将发生的未来,暂且只能用省略号讲给你听了。
“我有点不明白,你高中的时候为什么不碰女孩子?”我是回想着故事过了头,心生疑问,便问他。
“哦,忘了跟你讲。初一的时候,我沉默寡言,也不打架,是个闷瓜。不知道当时有什么好,同班一女同学递我纸条示好,后来就一起放学一起买零食吃。有一次被四五个高年级学生拦下,骂我鸡鸡还没长大就找女孩子谈情说爱,一通恶俗至极的脏话,她红着脸大声说她不是我女朋友,我也说不是,那群人可能是见我们不约而同,觉得不爽,便抓住我俩,问我那女孩儿到底是不是我女朋友,我说一句不是,他们就打她一下,我不说,就打我。后来二宝来了,冲过来就踹开了抓住我的两个人,叫我快跑,接着就去打抓住她的两个人,还一个劲扯着嗓子喊,快跑快跑,我当时就跑了,她随后也跑开了,只有二宝,孤军奋战。后来二宝的脚就瘸了,那四五个初三的学生被开除了,二宝一直没说是因为我和她。不久她就转学校了,留下我跟二宝,成了兄弟······后来我就学会了打架,总是跟二宝一起放学回家,我在前面,他在后面。”······
“衡阳到了,我得去谈场生意。小伙子,有缘再见。”不觉火车进站,车缓慢停了下来。“等等,请问怎么称呼你?”我迫切希望得到主人公的名字。“忘了吧,陈矜。”
我微笑着道了声再见,他挥挥手,消失在车厢尽头。半天才缓过神来,希望为这故事配个合适的背景音乐,于是打开酷狗。是古巨基的声音,《爱得太迟》。一首写给父母,一首情歌对唱。一时兴起,让两首歌循环播放,故事大概就存放于此了。
古巨基《爱得太迟》 古巨基、周慧敏《爱的太迟》望着窗外,微光浮现、初阳未露。祝福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