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

2018-06-12  本文已影响0人  万和生
图片载自网友作品,文中阿花与此狗同种且相似。

“阿花”这个名字,其实是我后起的,在她活着的时候,她没有名字。

阿花是一条狗,是京巴和别的狗的杂交种,农村俗称的“板凳狗”。

她不大,真的像农村里惯常使用的那种小板凳一样。她毛色褐白相间,就像奶牛那样,是一只漂亮的小花狗。

我一直想为她写篇文字来纪念她,这成了我多年的遗憾,如果不去写她,我会一直不安。

我曾多次在失眠的夜里想到她,想着想着喉咙就开始哽咽。

阿花来到我家的时候,就像一个小婴儿。

我在一群她的兄弟姐妹里,一眼就相中了她。

那一窝拥挤着相互取暖的小家伙们,有的纯黑有的暗黄,唯独她一身褐色和白色相间,无比的漂亮。

狗的主人是个大嫂,她对我和表妹说,你们挑吧,相中哪个拿哪个。我们俩一人挑了一个,然后,都用手托着它们回家去。

于是一路上,肉乎乎的,像小兔子一般大小的阿花就睡在我的手掌和臂弯围成的小窝窝里,一路睡着来到了我们家。

她其实就是个婴儿呵,眼睛都没睁开呢,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有点像什么食品糊了的味道。

小家伙躺在我为她找来的纸壳箱子里,里面有软软的麦秸铺成的“床”,她趴在那里,眼睛微张,身子向前方探着,鼻子向前一拱一拱的,嘴里像个小婴儿一样哽哽唧唧的,好像在寻找狗妈妈温暖庞大的身躯。

我把手递进去,放到她的嘴边,她一口噙住,用力的吮吸,手指痒痒的,我都能感觉到她的小舌头,痒的我格格的笑。

我学着喂她吃东西,那些代替奶水的米汤或者是粥。

阿花很快就把我当成了她的妈妈,只要我来,她就哽唧,非要我抚摸她才可以。

我后来才知道,小动物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动物就会被它认作自己的妈妈。

而我,就这样成了她的“妈妈”。

以后的日子,我也确实在当一个好妈妈。

阿花一天天大起来,会爬了,只认我,有我在,她就很安静,如果我不在,她会焦躁不安,会哭,会叫。

我照料着她吃饭睡觉,为她清理小窝,给她梳理短短的小毛,给她唱歌,轻轻的抚摸她。

那时候我刚好有了弟弟,和阿花算是同岁,他也哽哽唧唧的,他也一天天的长大,开始会爬。

弟弟会摇摇晃晃走的时候,阿花已经会小跑了,更神奇的是,她居然学会了沿着高低不平的物品爬到炕上去,而火炕,是弟弟的天下。

阿花喜欢热炕头,就像一只老猫,她睡在那里很舒服。

可是弟弟不喜欢,他本能的想捍卫自己的地盘。

有一天阿花又爬上了炕头,弟弟就摇摇晃晃的抱起她,扔到地上去。

阿花的两只前爪被弟弟拎着,圆鼓鼓的小肚皮向外绷着,看起来很难受。

一次次爬上来,一次次被扔下去,阿花不堪其扰,抬起头就是一口,正好咬在弟弟下巴处。

弟弟哇的哭了,阿花没事儿一样爬回到了热炕头。

家里人手忙脚乱的给弟弟包扎,母亲说,该!谁让你没事惹狗。

阿花也许小,也许是因为有我的护佑,她没有受到惩罚,可怜的弟弟,被白咬了一口,还得赔上几支狂犬疫苗。

阿花一天天长大了,出落的越发水灵,浑身软软的褐色和白色的长毛,跑起来像披风一样飘忽,黑黑的鼻头,亮晶晶湿乎乎的,像个雨后的小蘑菇扣在嘴巴上。

我那时最爱干的恶作剧就是让阿花坐在我面前,然后用手抓住她的短短的小嘴巴,鼻头刚好抵在我的手腕处,然后静静的等着阿花挣脱。阿花开始的时候,一动不动,一脸无辜的看着我,不明白我要干什么,过一会不舒服,开始左右摇摆她的头,嘴里着急的“吭哧吭哧”哼哼着,努力地想把短小的嘴巴从我手掌中挣脱出去。当我哈哈笑着放开之后,阿花有些不耐烦的打几个喷嚏,悻悻然的走开,然后,过了一会,我叫她再来,她又上当了,老也记不住。

每天我在家的时候,我就带着阿花在外面奔跑嬉闹,阿花像一个小疯子一样追着我又是撕又是咬。小小狗儿正是精力旺盛四处撒欢儿的时候,跟我又是翻跟头又是打把式,拼命的奔跑,常常把我累的气喘吁吁,她呢,还在那里一蹿一蹿的逗弄我。

玩累了,我们俩找个草垛一躺,阳光暖暖的洒在我们身上,我剥开一粒粒的葵花籽,把葵花籽仁递到阿花的嘴边,她居然能够像人那样把葵花籽仁嚼得咯咯响,像个小孩一样等着我不停的喂给她吃。

阿花还小的时候,因为父亲的工作要调到城里,我们要把家暂时搬到隔着一个村子的爷爷那里去,父亲说,把小狗留下吧,给你老姨,带着太拖累,又没人管。我强烈反对,抗议,但是,我知道,我说服不了大人,他们决定了,我再喊再闹也没办法。

夜里,我躺在被窝里,听着阿花在外屋的窝里哽哽的叫,好像也知道要和我别离,我的眼泪开始哗哗的掉,再也按捺不住,我悄悄的爬起,跑到外屋,抱着阿花呜呜的哭。阿花闻到了我的气息,在我的怀里,她安静的睡了,我却还在不停的哭。

哭声惊醒了父母,他们出来看我这样,母亲说,算了吧,孩子这么难受,还是带小狗一起走吧。父亲看到一脸鼻涕眼泪的我,想了想,就同意了。

我开心极了,我用眼泪挽救了阿花,我实在想不出我可怜的阿花如果落在别人手里会受到什么样的委屈。

阿花很快熟悉了爷爷的村子,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是在这里,在爷爷的家里,她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我虽然还是和以前那样的宠着她,但是她必须要承担起一只看家狗的责任,她要从我的小孩子变成家里的看门的伙计。

阿花对这一角色的转换倒没什么不适应,而且,日渐成熟的她也稳重多了。最让人夸赞的是,阿花就像人一样,懂得里外远近,知道哪些人不可以汪汪的去咬,哪些人不熟悉必须要挡在门外头。而且阿花非常懂规矩,每次我们吃饭的时候,她也会慢慢的走进来,坐在地上看我们,希望我们给她点什么,这时候爷爷经常说:“去!别看嘴!”阿花就会一脸羞愧的低着头转身的走出去,静静的在房子外面等我们喂她残羹剩饭。

我为此总是暗暗的抱不平,常常偷偷的拿出一些好吃的,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把阿花叫出来,找个安静的地方喂给她,像她小时候一样,我或坐或躺,她依偎在我身旁,慢慢享用我带给她的食物。

我俩没事的时候就出去逛,在村子的四处,我们追逐打闹,阿花总是唿扇着一对大耳朵,夸张的对我又扑又咬,当咬到我手指的时候,她的牙齿轻轻的左右搓着,就像磨牙那样,她知道轻重。

我上学,她会跟在身后,送我到门口,有时候也会送到村口,但每次我都对她说,快回去!她看了看我,停下,然后掉头就走。等我放学回家的时候,还没走到村口,她老远就飞奔而来,像一只撒着欢儿的兔子,然后直立着扑到我身上,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湿乎乎的舌头对着我的脸一通狂舔,我得不停的躲闪才罢手。然后阿花围着我转圈,在我的吆喝声中带路,一溜小跑,跑快了再转回来,快乐的像个等妈妈回来的孩子。

这种对我欢迎的仪式,她保留了终生。

阿花很聪明。

村子里的狗喜欢东游西逛,常常结伴而行,阿花有时候也跟着它们出去走。

邻居家的狗是一条青色的土狗,傻乎乎的,它和阿花经常一起出去跑。

庄稼要成熟的时候,农民们特别怕家畜进到地里来糟蹋,特别是没人看管的猪,常常进了庄稼地像孙悟空进了王母的蟠桃园一样,撒着欢的又是吃又是拱。它吃饱了,舒坦了,地可就遭殃了,因此农民们最痛恨那些没人看管四处撒野的猪。

为了防范猪八戒们打劫农作物,农民们经常在地里埋藏一些俗称“炸子儿”的土制炸弹,这种像蒜头一样大小的家伙威力巨大,据说有偷苞米的人背着袋子累了,想坐下来歇会,结果一屁股坐到“炸子儿”上,把半个屁股崩坏了的事儿,那么一头猪如果咬了外表涂了香油的这玩意儿,下场可想而知。

有一天早晨,像往常一样,邻居家的大狗和阿花又一起出去玩,到了中午的时候,阿花自己回来了,然后没事儿一样该干嘛干嘛,邻居就奇怪,问她自家的狗怎么没回来,阿花当然告诉不了他们。不久邻居找到了那只大傻狗的尸体,半张狗脸都被“炸子儿”崩的不知去向,敢情这贪嘴的狗替贪嘴的猪们挡了一回灾难,变成了邻居家饭桌上的狗肉。

人都说贪吃嘴短,看来,不独人如此,狗也一样。

咱家的阿花恰恰不贪吃,所以从来没有被“炸子儿”崩过,也绕过一次次进村偷狗的人下的毒馒头。

阿花成熟后当了几回母亲,可惜的是,她的子女的“狗性”连她的一半都不如。我们搬到城里后,还要了她的一个儿子来看家,我原指望它能像它妈妈那样有灵性,结果不但蠢笨,而且残忍,常常干出咬伤人畜的事,直到我们忍无可忍把它送人。后来我就断了再养狗的念头,我知道,狗有许多,但阿花只有一个。

我每次回爷爷的村子,阿花都很兴奋,像以往那样在村口迎接我,但是,阿花逐渐老了,渐渐的,她的脚步不再那么轻盈,速度也不那么快,到最后,她只是慢慢的走过来,到我的裤脚这里嗅嗅,然后就慢慢走开。

我最后一次见她,她已经老的跑不动了,而且好像得了什么病,不爱吃喝,发病的时候,就彻夜出去疯跑,早晨回到家,一身的野草种籽和土粒,我不知道可怜的阿花到底得了什么病,村里又没有兽医,我爱莫能助。

我能做的,就是给她拿好吃的,安慰她,帮她清理身上的草籽碎屑,她安静的卧在狗窝里,温顺的接受我的爱抚,但已经不再舔我的手,眼睛里也失去了灵动的光芒。吃的喝的,在我的要求下,象征性的碰碰就停止了。

她的后腿,后来似乎瘫痪了,动弹不得。

我一次次的蹲在她面前,用手抚摸她的额头,心如刀绞。

假期过了,我不得不回去,临走,我和她告别,她望着我,仿佛也知道这大概就是永别,没有汪汪的叫声,没有舔舐的动作,只是依偎着我的手,像小时候那样。

我万般不舍,但也不得不走,我把她托付给表弟,叫他无论如何要好生对待她,尽可能的延长她的生命,我希望我再回来的时候还能够看见她。

等我心急火燎的再回去的时候,阿花已经不在了。

大门口,只剩下一个空洞洞的狗窝,窝里那一窝被压瘪的麦秸,还残留着阿花的褐色的毛。

我蹲在那里,良久良久,就像阿花还在那里,舔舐着我的手。

我问表弟,我的阿花在哪里,表弟说被他拖出去扔到村口的一片树林里,没有掩埋。我勃然大怒,气的我直转圈,我要他赶紧带我去,我要隆重的安葬我的这个孩子,毕竟,我曾经是她的妈妈。

表弟带我去找,不知道是他记错了位置还是时间久了,怎么也找不到。

我失望的离开。

我甚至连个可以留作纪念的阿花的遗物都没有。

阿花就这样在世界上消失了。

我一直懊悔没有陪着她走完最后一程,没有在她活着的时候给她多吃几次饱饭,在节俭的农村,可怜的阿花经常吃着清汤,饿得到处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我也遗憾没有亲手安葬她的遗体,致使她究竟流离何处我都无从知道。

太多太多的遗憾和懊悔让我这些年来每每想起她就喉头哽咽,经常在夜里想到她流出泪来。

我从不认为她是一条小狗,她就是我的孩子,我的伙伴,我的天使。

她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这么简单的感受,还有生命和爱,理解和宽容。

我常常为她一生连个名字都没有而自责,我为她身后取了一个很南方的名字叫阿花,我希望如果她有来世,能成为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还有一个对她好的好妈妈。

阿花依然活在我的记忆里。

在手臂里,她卷曲着柔弱的身躯,把头藏在我的怀里;在艳阳下,她小小的胖胖的身体像皮球一样跳跃着追着我跑;在夕阳里,她迎着金色的余辉欢快地向我跑来,带领我回家。

        刘翁余《单程票·时光机》

              2010年初稿

            2018年6月1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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