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祖法宝坛经 付嘱品第十(二)
六祖法宝坛经 付嘱品第十(二)
(博主注:前面说的三科法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动用36种名相。这一段是对36种名相详细解说。其中又分为无情五对、法相语言十二对、自性起用十九对。“对法”是说相互对待的诸法。当有入问佛法时,他说出的道理一定有一种对待法,即怎样说怎样有理。而主要是这36对。实际上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一体两面,矛盾的两个方面,互为依存,缺一不可。六祖担心将来自己圆寂后弟子弘法偏执于一端,故提出此问题。孔子说“吾叩其两端而而竭焉”,说的是中庸,亦类似如此。关于36对法相的更详尽解释,可见演培法师:六祖坛经讲记 付嘱品第十黑体字为原文,其他为网上释文,斜体字为博主小悟。)
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恶用即众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此是五对也。
自性若邪,则十八界就变成邪了。自性若正,则十八界就正。若用得不对,就是众生用。若用得善,很圆满,就是佛用。用从什么地方来呢?都是从自性里生出来的。这是因自性有对待法,而外境本是无情的。
什么叫五对呢?若人问天就以地来对。日和月是一对,明和暗是一对,阴与阳是一对,水与火是一对,这是五对。
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此是十二对也。
又有法相语言十二对,即是语言与法是对待法,有和无是对待法,有色和无色是对待法,有相与无相相对,有漏法和无漏法是相对的,色和空是相对的,动对静,清和浊是相对,凡夫和圣人相对,出家人和在家人相对,老与少相对,大与小对,这是法相言语的十二对。
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
在真如自性生起这种的作用,它有十九对,即是长对著短,没有长就显不出短,若没有短也显不出长,所以长短是相对法。在长短的中间就是中道。在邪与正的中间也是中道义,故邪与正对。痴呆和智慧相对——愚笨和聪明也是相对的。乱与定对,为何心里很乱呢?就因没有定力。慈和毒相对,因慈能予乐。戒与非对,戒即是诸恶不作,众善奉行,故它与不对相对。直和曲相对。实和虚相对。危险和平安相对。烦恼和菩提相对。常和无常相对。悲能拔苦,它和伤害是相对。欢喜和嗔恚相对。布施和悭贪相对,能舍就没有悭贪。向前进和往后退是相对。生和灭相对待。法身是遍满一切处,它与色身相对。化身与报身相对。以上是自性生出这个用,有十九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