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良师
文/雷克斯
我不知道何时喜欢上了写诗,无论是短小的小诗还是篇幅较大的现代诗,抑或是美名其曰的“古诗”我都深深的爱上了它们。它们已然融入了我的生活,融入了我的思想。它们给我不算有趣的生活带来浓浓的生气。而这一切,都归功于我的前桌,是他影响了我。
他爱写诗,一种几近偏执的爱。他有一本冰心的《繁星.春水》,如果你翻开看看,几乎每一面的空白处,都被他写的诗所填满。
他爱写诗,尤其爱写现代诗。他的风格是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他爱写歌颂爱情的诗。他的诗,会让人有一种压抑的感觉,让人喘不过气来。看过他的诗的人说他的诗很“丧”。可我觉得,那是他对自己生活中不如意的倾诉罢了。
我因为和他坐得近,所以常常看他写的诗。我读他的诗,越读越有趣、越读越入迷。但不知为何,我总是不能读到符合自己心意的诗。正因如此,我开始尝试自己写现代诗。谁知,我越写越入迷,诗已经融入了我的灵魂。寒假期间的诗就是我效仿的成果。
他还喜欢写一些偏古风的诗,他诗的用词十分特别。别人写的诗通俗易懂,而他写的诗里就会出现一些生僻词。班里有人批评他:总喜欢用华丽的词藻堆砌、华而不实,让别人看不懂,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学识。冰心和毕淑敏都批评了这种做法。而我却持相反的看法:华丽词藻的使用我并不反对,但是如果你自己都无法完全理解,就随意滥用,我是坚决反对的。如果你能够透彻地理解这些华丽词藻且能够熟练的运用,我是十分支持这种做法的。
他写“古诗”,我便模仿。我曾尝试写过几首,可是都不尽人意,可谓是东施效颦,于是便不了了之了。
无论是杜甫那样的大诗人又或者是李白那样的诗仙,他们都没有促使我爱上写诗。而是我的前桌让我爱上写诗,因为我的前桌,我与诗不可分开了。
写诗的好处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我在写诗的过程中,内心更加平静,而不狂躁。我为了写诗,使用字典或词典的频率增多,我也总是上网查询相关资料。我还更加喜欢读诗、背诗了。这使我语文文学功底更加深厚,也大大提升了我的语文成绩。
我的前桌是我的良师,因为他,我爱上了写诗,爱上了读诗。让我更加热爱中文,以及中国的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