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咖啡馆2017.3书单读书

片段写作分享01期|好久不见,我们会有怎样的相遇?

2017-05-16  本文已影响2192人  焱公子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王家卫 《一代宗师》

当你历经沧海桑田,看遍尘世风景,终究回过头来,遇见了久未蒙面的旧人,那会是怎样一副画面?

哭天抢地?抱头痛哭?相视一笑?还是形同路人?这种情感是浓烈还是克制,是欣喜还是怅然?身为作者的你,又会怎样预想及描绘这样的相见?

这问题不可能有标准的答案,毕竟不同的作者,就算面对同样的场景,我们的感悟也绝对不会雷同。作为一个写者来说,其实最难做到的无非是两个字:准确。

上周五,本着不搞事情不罢休的原则,我们在交流群里继续来了一发:

有关久别重逢,先来看看大师们的手笔。

1、严歌苓,《陆犯焉识》

首先以旅美作家严歌苓的小说《陆犯焉识》为例。张艺谋2014年根据此小说后半段改编成了电影《归来》。

主角陆焉识逃跑之前,文中是这样描写他的心理活动的:

“至多还有一个礼拜,他就会见到婉喻了。他要告诉她,老浪子是冒着杀头的危险回来的。他是被你婉瑜多年前的眼神勾引回来的。他太愚钝,那些眼神的骚情他用了这么多年才领略。他再不回来就太晚了,太老了。老得爱不动了。”

十年后被释放的他,忽然发现,没有妻子婉喻的接纳,自由了的他将变得无处可去,幸好婉喻一直没有辜负他,排除了子女与街道各种冷言冷语,甚至不惜以调房为牺牲,来迎接她的“焉识”回家。

作者没有写陆焉识见到婉喻是多么激动感慨,她只冷静的接下来婉喻要做什么,陆焉识会跟着她做什么,两次重逢都是这样子。校门口的重逢,饭店的重逢。两人对彼此的爱都融在了等待的几千个日日夜夜里,化在重逢后的日子里。所以那一刹那间的心情,反倒没有过多的描写。

故事快要结束时,焉识获得赦免,回到家却发现婉瑜患上老年痴呆症,一日不如一日地记忆下降。最后临别时,婉瑜凑在焉识耳边,悄悄问:“他要回来了吗?”

她不记得了,她连等谁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她在等一个人。

他说:“回来了。”

“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的。他已经在路上了。”

“哦,路很远的。”

她到最后都还在袒护他:来不及赶到,不是他的错,是路太远。

这克制而真挚的情感,读来的确令人动容不已。

2、电影《内布拉斯加》,老哥俩重逢。

老头去领彩票,到了原先生活过的小镇,顺便去找他的哥哥。兄弟俩15年没见过面,都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了。电影里有三场戏是有关老头和他哥哥见面的,第一场,80多岁的哥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老头一开门进来的时候,哥哥稍微扭头看见了他,他看着哥哥说:“15年了。”他哥哥“嗯”了一声,一直坐着。哥哥的儿子和他堂兄在旁边一边讨论一边看电视,互相挖苦。两个老人就坐那里看电视,只是看电视,什么都不说。

第二场,他俩又见了,老头说自己中了彩票,他哥哥说:“你中彩票了?小时候妈妈就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告诉妈妈去。”

第三场是两个人的告别,他哥哥还坐在那里看电视,老头进来说:“雷,我走了!”但是哥哥没有回话,因为他对着电视睡着了。

你看,这就是编剧对于15年未见的两个老人的刻画,没有任何的煽情和浮夸,简约到了几乎残忍的地步,但仔细想想,你会觉得这种刻画简直准确得可怕。

3、高满堂,《温州一家人》,阿雨父女20年后的重逢。

阿雨当年是父亲把她撵走的,走的时候她狠狠盯着父亲,父亲都不敢看女儿的眼睛。而20年后,阿雨回来了。

阿雨回来的时候,她的父亲在饭厅摆菜,她母亲一直催促父亲快点。外面汽车响了,母亲说,来了。母女相见,阿雨问,我爸爸呢?妈妈说,爸爸在屋里摆菜呢。

阿雨慢慢进了饭厅,菜摆好了,人不见了。阿雨又问,我爸爸呢?她推开一扇门,没有;又推开一扇,还没有见到她父亲;再推开一扇门时,见父亲在给她整理床和房间,床头摆着她小时候的照片。她喊了一声爸,父亲就回过头看了她一眼说,看样子混得不错啊,有名片吗?给一张。她激动地一下子抱住了爸爸,爸爸说水开了,紧接着跑到厨房去,这时镜头跟着到了厨房,只能看见父亲的一个背影,他手拎着水壶在灌水,背对着镜头,身体在抽搐,能感觉出特别激动。

以上三例,皆出自著名作家或者编剧手笔,不知大家看完是否心有所感。下面该进入咱们的作业互动时间了。本次互动大家都非常踊跃,贡献了很多精彩片段,咱们逐一欣赏一下。

本着抛砖引玉的原则,先抛出自己的作业:

破旧的单元楼,301门口,她第三次伸出手,又缩了回去。记忆里的熟悉,在此时成了依稀印记。

她再次辨认着纸条信息,就是这个地址——养父二十年前的字迹。

她第四次伸手,终于轻轻叩响门。

半晌,门从里缓缓打开,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妇人驼腰而立,睡意昏沉打量她。

她的嘴唇抖了抖,双手拽着衣角,目光闪烁不定。越过老妇人,她突然看到墙上挂着的男人遗像。瞬时,抖得越加厉害。

老妇人的眼神慢慢起了变化,枯槁的双手在身上乱摸,终于摸出一副老花镜。戴上,细细瞧着门边的女孩。很快,没牙的嘴巴咧了开来,两行浑浊的老泪无声滑落。

老妇人像是突然活了过来。

接下来,主要看看各位简友们的精彩发挥。

@南小沉

两人坐在公园石凳上,她的头枕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初夏的晚风吹在身上凉凉的。

他怕她凉,早早将自己的外套铺在石凳上,现在想来,真是明智。

脖子处传来酸麻的坠感,他连呼吸都放慢了,生怕惊到她。

十分钟前他站在巨大的广告牌下,看到马路对面的她,红灯还未过去,他毫不犹豫的冲到她面前。

呼吸急促,头脑缺氧,就是那个感觉吧。

“好,好久不见。”他说。

“你,刚刚闯红灯了。”她答。

一向循规蹈矩的他,也有闯红灯的一天。她想到这,不自觉的笑了。

这一次,他有点不一样了。她想。

这一次,她还是和从前一样,他想。

个人愚见:故事讲述的是久别重逢的恋人,在不期而遇之后的宁静,短短两句对白,勾勒出双方激烈的心理活动之后那种不知道如何应对的应对,想表达的情节感够了,隐隐中觉得不够力度,那种久别之后的情感空白一瞬间被填满,想想总是热泪盈眶的,这么快回归理性,有点突然,也有点失落。

@痴人李二

夏日的微风总带着独有的炙热暖流,好似烤箱里的鼓风机,地面是铁板,人是食材,水分就在这片天地里逐渐蒸干。

我满头大汗也却仍感到胸口有些冷。

远远的,我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你的裙摆在转身时飘起,扫去了记忆里因时光所蒙的尘埃,一时又把其变得清晰:

“要不要让我追你。”那时你带着明媚娇艳的笑意回头,这样对我说着。我叼着笔,你托着腮,你的脸映着阳光对我微笑,我偏开头,故作视而不见。

你迎着我走来,我背着吉他,你牵着他的手,我们在行走中视线相撞、交汇,倏时,你偏开头,故作视而不见。

个人愚见:矫情是我能想出最好的答案,爱情里的矫情就是无法成眷属的杀手锏,校园吉他手的矫情二三事,仪式感有点强,感情本身的萌动让人想入非非,总之,还有提升的空间,这种有伤口的遇见,冷漠感还不够强烈。

@丁香静

客栈一间二十平米的房间里。她来回地踱着步,来回折腾着手里的手机。她一会翻开微信,看有没有新信息发来。一会又把手机铃声开到最大。

就这样,在那小小的的房间里,不过才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她已来回走了几千步。

可他还是没出现。

她像是想起什么似地,又快步走进盥洗室,对着镜子再一次张开嘴,仔细检查牙齿上还有没有中午吃饭时残留在牙缝间的菜末儿,接着又伸手新烫卷的头发理了又理。随后,她又拿出一张面巾纸小心翼翼地将额头和鼻尖上渗出的细小汗珠轻轻地擦拭干净,然后又仔细地补了下妆,涂了一遍蜜桃色的唇彩。

最后,她再次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想象着一会即将出现在她面前的他,还有他的眼神他的表情,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温柔的笑意。

此刻,距离他预计到达的时间还有三分钟之多。今天不知怎地,从早上开始她就觉得嗓子似乎特别干痒。她顺手拿起小桌上的那杯冰水,一口气喝完。这已是她今天上午喝过的第十一杯水了。

最后一分钟,她轻手轻脚来到房门前,垫起脚尖,眯起右眼凑近猫眼看向门外。

门外依旧空空如也。

她轻叹了一口气,转身倚着门,一时间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他时隔多年,他还会不会如约前来?

几秒之后,有人轻敲了几下门。

她的那颗心立时又慌乱地跳跃起来。她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转身伸出左手按下了门把手,缓缓地打开房门……

个人愚见:心理和动作描写很丰富,跃然于眼前的画面,对于那个“他”的期待,但似乎并不切题,久别重逢,刚刚重逢就结束了,哈哈,有种就差临门一脚却戛然结束的感觉,片段传达的信息量少了些,悬念还能进一步制造,冲击力也就更强了。

@霍子荷

他短发微乱,夹克敞怀,坐在闷热无窗的屋中,额头汗珠在烛光下莹莹如露,却浑然不觉。

这是邻居刘叔的阁楼,李二最喜欢来这里看书。最近,听说刘叔要清理一批旧书,他顿觉时间紧迫,正争分夺秒,挑灯夜读。

“咦,这是……”

他刚看完前一本,放到一边,却见下一本是个薄册,纸张陈旧,依稀有些眼熟。顺手翻开,只觉眼皮一跳,一颗心不由得跃跃起来。

——这,不是他小学时写过的小说吗?

当年搬家时,那些“没用的东西”被父母处理掉了,他一直耿耿于怀,只时间久了,才淡了。

没想到却在这里!

失而复得的欣悦和兴奋,李二竟咳嗽起来,差点碰翻了烛火。

“呼……侥幸!喂,刘叔……”他高声喊道,却又戛然而止,心道:额滴神,这老头不会暗恋我吧!

个人愚见:一人一书的重逢,视角独特,情节曲折。短词短句噼啪脆响,节奏把控沉稳愉悦。文末乱入句的恶搞,令俏皮的子荷跃然纸上。小说主旨多以表现情感,热点,人性等,本训练段故事味浓,但主旨痕迹轻淡,不太能一窥其具体想表现的思想内要。

@楠沨

她不知怎么走到的那处楼,也不记得一路拐了多少个弯。

昏黄的灯光,空无一人的巷子,周围林立着无数静默的建筑。她抬起头来,只能勉强看清有些掉漆的楼号。雨水顺着她的睫毛滴下来,她眨了下眼睛,于是从眼睛下方蜿蜒出一条水痕,顺着皮肤漫漫爬下她的脸。

她想象着他怎样在清晨打开那扇门,想象着他怎样在深夜走进那座楼,她伸出手来,想拉住虚空中的那个人。我们分开,有多久了呢?

她不记得了。自从踏上这片土地,她的记忆就仿佛被抽离了身体,似乎是凭着本能,她找到的这里。他并不知道她的到来,更不知她明早又要离开。

在所有的灯都熄灭后,她转过身,看到他的车缓缓滑进这方寸之地,她看到副驾上那个清秀的女孩。

车灯闪烁着打在她脸上,照亮了所有不堪。

个人愚见:由景及人,以“灯光”贯穿,达到极佳环境烘托。情节层层推进,语言细腻逼真,情感动人。人物内心世界丰富,刻画入微。结尾处呈现想象张力,于无声处胜有声。此次主题“久别重逢”,本片段大幅度重“久别”,“重逢”只文末淡淡一笔,对于主题定位,详略设置是否有待商榷?

@迦简一

三月夕下,我坐长椅闲憩。一阵微风而来,但觉春意满堂。

咖啡的醇香裹着奶油的甜腻一同涌进我的鼻腔。就这么突然想起你,想起你最爱的那杯咖啡。

店门上的挂铃作响,人声嘈杂,你从门里就这么走出来,在我正想你的时候。

你瞥见了正发怔的我,亦是一惊。不过是旅游至没有你的城市,结果却依旧把你遇见。

你向我走来,如那年花开满夏。我起身笑说,没想到在这遇见。

你微微颔首,微红了脸颊。

我静静无言,等你一句话。

你抬头望我,问了一句,什么是命运。

我说,命运是一扇门,

而你,就在那里。

个人愚见:重逢的感觉差了些,不期而遇仿佛更加准确,其实故事本身有些单薄,遇见之后的冲突也不够强烈,不如把对话内容改成“你抬头望我,问了一句,要算命么?我说,那就来一卦吧!”你看如何?哈哈,纯属戏说,还望海涵。

@阿墨姑娘

一道圣旨,他应召入宫,佝偻着身子缓步走上透着寒意的大理石台阶。

装饰奢华的寝宫里,他终于见到了病卧床榻之上阔别了几十载的挚友……

“你这老家伙,可算来了……”

他准备屈身跪拜之际,床榻上苍老的声音颤抖道:“此处无他人,兄弟相见,何必如此?”

“你是天下之君……”他声音里有疑虑。

“大哥,几十载光阴,你我都垂垂老矣……无奈我为一国之君,却再无我们兄弟几人快意江湖时那般的自在潇洒。这君位,囚禁了我一生啊……”

“子期……”他浑浊的眼睛有些湿润,“大哥何尝不怀念那时快意平生的日子,如今我们却都老了……”

“今日相见,怕是最后一面……兄弟要先走一步了。”

半个时辰后,一个小太监惊慌地从寝宫疾奔出来:“皇上驾崩了!”

帝薨,举国哀痛。

没人见到那两个耄耋之年的老者,最后笑容里仿佛有少年风华。

个人愚见:挚友情深,重逢后即是永别,有点凄惨。小小的片段内容还是很丰富的,但忘了交待最重要的情节:为何天子不可在之前的日子与挚友相见?煽情固然重要,情节的填充也是必不可少呀。

@水青衣

入了夜的车流,似长龙。

她从我的车前慢慢走过。她看到了我,眼神和脚步一起迟疑,然后慢慢,慢慢浮出一个微笑。

我的心立刻和长街一样,因了这个微笑,流光溢彩。

分开的第310天,我终于在另一座陌生的城市,找回了她。

我看着她跑过来,我拍了拍本就干净无尘的副驾座。

我看着身后急不可耐的白色车,越过了我,越向了她。

我看着她在白影里腾起,又坠下。在车轮下摆成一个破败的布娃娃,那个微笑还挂在脸上。

这个重逢的夏天,风停了。

个人愚见:构思奇巧精妙,在一个时段内将“久别”与“重逢”深刻缝合。语言极具个人特色。剧情跌宕起伏,急转难预,带以读者心理冲击。人物情感与环境描写的融合,丝丝入扣。末句言以尽意未尽,将文段哀伤主旨推向高潮。

@Ruesunny

站在那扇门外,他准备了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间,每一个4月13日晚上11时8分,他都会到三明街的丁字路口,面朝东,燃三支烟,洒一瓶小烧,坐在马路牙子上,一次次被脑海中剧烈的撞击声轰的泪水横飞。那个奋力推开他被吞噬的身影,总是以不同的姿态倒下,喷溅出形状各异的暗黑斑块,像图腾一般,散发着诡异气息,朝他张牙舞爪地扑过来。

都是我的错啊!他揪着头发,伸出去的手又缩回来。

咯吱!门倏然掀开,一道刺眼的光射在他身上,暮色中,他像被抓了现行的小偷,立在那,不知所措。另一侧,倚门而立的老人,是瘦小羸弱的轮廓,竭力的抬头张望。

扑通!登时,他脚下一软,双膝落地,嘶哑着嗓子,挤出几个在耳际振聋发聩的字,大娘,我是害死张警官的“罪人”,我来晚了——

个人愚见:别出心裁的情节设计,犯了错的人永远不怕皮肉之苦,那是对他们的解脱,这一刻,犯错的人找到了久别的自己,立意很高的片段,点个赞!

@来自釜山的海盗小姐

“爱情好像流沙,我不挣扎,随它去吧,我不害怕~”

她站在舞台上,把话筒伸向观众席上的歌迷们,等待着他们的大合唱,奇怪的是台下的歌迷们好像约好了似的,没有回应。舞台上的灯光一下子暗了。

“爱情好像流沙,心里的牵挂,不愿放下,oh baby ~让我这样吧”

是他的声音,居然是他,怎么会是他?20岁,她刚刚踏入演艺圈,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才崭露头角,他已名声显赫。分开后的第六年,她以演艺全能天后的名号在红馆连开三场演唱会。

没想到,在她演唱最后一首歌时,已经被称为影响整整一代人的他竟然作为经纪团队瞒着她请来的特邀嘉宾,与她同台演唱这首他当年为她写的歌。

“岁月能磨平棱角、骄傲、冲动,也能磨平最初那样浓烈的爱。在我们彼此最好的时光分开,迫于一切,是不是……也迫于过爱。”他那修长的手指拿着话筒娓娓道来,她没有吱声,心里却起了一丝丝波澜。

“所以,等到我们都足够强大,就不会再分开,对不对?”他笑得依旧那么好看,那埋藏在心底的一幕幕,清晰可见,原来,他一直在。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你猜?”

个人愚见:浓浓的青春文学风,似曾相识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那种套路,说到底还是恋人的重逢,披上了明星的绚烂外衣,其实贴近生活的故事更动人,还有就是有一点矫情了,其实故事稍微暗黑一点,男女之间的功利再多一点,重逢后的感情更加耐人寻味。

以上便是朋友们对于“久别重逢”写出的作业,爱情占了绝大多数,有遗憾,也有欣喜,不论何种,都是世相百态,也许是在爱情这个主题上更能激起大多数人心中的波澜吧。

你看,简单的片段写作已经延伸出了这么多的可能,对于在写字路上修行的你,希望能有一些些的帮助和启发吧。感谢大家的阅读。


焱公子

写有灵魂的故事,过有温度的人生。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