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
这周读完了两本书,独处的时候,一直听歌,每天看自己关注的公众号文章,有两个晚上是和朋友一起吃了丰盛的晚餐,室友计划九月的7天旅行,前天已经到杭州了。
看的其中一本书是东野圭吾的《恶意》,最触动人的片段是加贺警官道出野野口杀人动机时,那句话“日高是真的把你当他朋友”,让人眼眶一热。
少年时的日高与野野口都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日高身材高大,对于校园暴力,一直反抗,不屈服,所以一直被打得很惨。
野野口呢,后来成为施暴者的小弟,被迫协助作恶。有一件让野野口一直想忘掉的事是那件性侵案,罪恶感深深烙印在他心里。
很巧的是,日高后来成为著名的作家,并把自己所有的经历,都写进了他自己的小说里,读者很多。
野野口为了保护自己,协助施暴者做了很多坏事,这些原本应该随着施暴者的入狱,而一笔勾销的。野野口就是这么想的。
可是随着日高的书,越卖越好,藏在心里的那份“罪恶”就要被发现了,野野口他本来都想放过自己了。可是为什么日高他要这么做,仅管书里面从来就没有他的原型。
所以就有后来的故事。
先是污蔑日高毒死邻居的猫,给日高安上表里不一,恶毒的形象。虚构自己与日高的第一任妻子偷情,打着两情相悦的幌子,杀人不成反被日高威胁成影子写手,这让野野口收获旁观者的同情,让日高名声一片狼藉。
野野口他是怕死的人,不怕死小时候也不会屈从施暴者,他最后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是他得了癌症,一个将死之人,在做任何坏事时怎么还会有顾虑呢!正如,书的封面所说,你心里藏着对他的恶意,这仇恨深不见底,深得连你自己都无法解释。就算被捕也不怕,即使赌上自己的人生,也要达成目的。
人的恶意到底可以有多大?
另一件事比较值得说的是,关于性别歧视,性侵的热点事件,不可否认中国目前还是男权社会。关于这类讨论希望越来越多,不怕闹事,看完《亲爱的安德烈》让我思考现在媒体的作用是什么?育人这一项是否也在其义务当中呢?
最后一件事是有关于咪蒙离婚,我自己一直关注她的公众号,很多情感类文章。关于她离婚这件事来讲还真是人红是非多,有人说她终于把自己婚姻写死了,有人说咪蒙就离个婚都搞得像明星一样,还成为热点。
拿明星和咪蒙对比吗?关注点应该在哪里呢?两者造成的热点事件还有高低之分吗?
有句话说的好: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也格外拥挤。
还有句老话:一码事归一码事
就如有人评论说:道德与法律不应该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