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题材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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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抵认为自己是文学爱好者,也认为自己有阅读的鉴赏能力,同时还认为自己能写出网络平台同样水平或更高些水准的作品。
然而,我的文章过不了稿。由此,我不经意地就要发问:编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稿子?我的意思是,你需要什么,我就写什么。
我这种心态和苦恼,来自于创作题材的选择,在目前网络作者中是否还有“志同道合”的?
以一些老作家的创作经验来衡量,我这种苦恼来自于无感而发,为投稿而写作。为了稿费,为了当作家而写作。是纯粹的无病呻吟,看风行事的投机行为。
拿到时下,此举是“平台出主题,网络出素材,作者出技巧”,技巧为王,快速成品,旋风入市。
时代文明进化程度,远远超出大学校园文学创作理论课程的范畴。同时,网络文学创作也丰富了文学创作理论课程的研究题材。那么,这些文学创作理论还有现实意义吗?
答案是肯定的。
文学创作理论对于创作题材有一个基本原理:有感而发,有为而发。正如司马迁所说,“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而述往事,思来者”。
我们可以通俗解释,创作题材是我们所熟悉的,并且我们感知过、感觉到、感动了的事情。这些平常我们积累的生活,我们已经产生了感情积累,已经有一种非写不可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正如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缘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在强调上述题材的创作领域时,我们还有一个大的原则要遵循,即题材的社会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也有对不同生活的感知。这些个体的生活,是生活者的个体性。
比如你失恋了,你很痛苦,这是个体性。这类题材的社会性功能就较弱,不能作为创作题材,最多只能是“自我表现”。
题材的社会性表现为与时代脉搏相通,与人民大众感情相通,与社会背景相通,与市场阅读需求相通。
文学创作理论同样是发展的,同样指导着网络文学与网络创作实践。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第四次文代会的《祝辞》中说:“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在这方面,不要横干涉。“
他老人家还说:”只要能够使人们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娱乐和美的享受,都应当在我们的文艺园地里,占有自己的位置。“
我的理解是,网络文学创作不人为划框框,也不设立禁区,但有其原则,和基本指导理论。
创作题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身边,我们是否感觉到、感激过,并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写出来就食不甘味,卧不成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