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滦阳消夏录》(卷一)·张真人捉狐

2021-09-07  本文已影响0人  红尘一刀

叶旅亭御史宅,忽有狐怪,白昼对语,迫叶让所居。扰攘戏侮,至杯盘自舞,几榻自行。叶告张真人,真人以委法官。先书一符,甫张而裂。次牒都城隍,亦无验。

法官曰:“是必天狐,非拜章不可。”乃建道场七日。至三日,狐犹诟詈,至四日,乃婉词请和。叶不欲与为难,亦祈不竟其事。真人曰:“章已拜,不可追矣。”

至七日,忽闻格斗砰訇,门窗破堕,薄暮尚未已。法官又檄他神相助,乃就擒,以罂贮之,埋广渠门外。

余尝问真人驱役鬼神之故,曰:“我亦不知所以然,但依法施行耳。大抵鬼神皆受役于印,而符箓则掌于法官。真人如官长,法官如吏胥。真人非法官不能为符箓,法官非真人之印,其符箓亦不灵。中间有验有不验,则如各官司文移章奏,或准或驳,不能一一必行耳。”此言颇近理。

又问设空宅深山,猝遇精魅,君尚能制伏否?曰:“譬大吏经行,劫盗自然避匿。傥或无知猖獗,突犯双旌,虽手握兵符,征调不及,一时亦无如之何。”此言亦颇笃实。

然则一切神奇之说,皆附会也。

参考译文:

叶旅亭御史的宅邸,忽有狐怪作乱,白天说话,让叶让出他的住宅。搅扰戏弄,弄得杯盘在空中飞舞,桌子和床自己行走。叶把这件事告诉了张真人。张真人委托法官办理,法官画了张符,刚打开就裂了。又行文发到城隍,也没有用。

法官说:“这一定是天狐,非拜道奏章上天不可。”于是建了一个七天的道场。第三天的时候,狐怪还在怒骂,第四天开始软语求和。叶不想与狐为难,想就这么算了。真人说:“奏章已经送出,追不回来了。”

第七日,忽听到巨大的格斗声,门窗都被打破掉落下来,傍晚时还没停止。法官又请其他神来相助,才抓住狐怪,用一个小口大肚瓶装了,埋在广渠门外。

我曾问张真人驱役鬼神的缘故,他说:“我也不清楚,只是依法照做。大概鬼神都受印驱使,而符箓由法官掌控。真人就像长官,法官就像小吏。真人没有法官就画不了符箓,法官没有真人的印,符箓就不灵验。中间有时候不灵,就像官府的奏章,有的批准有的不批准,不能每次都灵验。”这话很有道理。

我又问,如果是空宅或者是深山,突然遇到精魅,能不能把他制服呢?他说:“如果是大官经过,劫匪必然要躲避。如果是无知猖狂的劫匪,突然来冒犯大官,虽然手上有兵符,但是却来不及调兵,一时也没什么办法。”这话也很可信。

然而一切神奇的传说,不过是牵强附会罢了。

对于捉鬼之事,张真人也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是并不妨碍他干活。其实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是不可能的,有时候也没有必要。

我们每天用电脑,玩手机,只要动动鼠标,点点屏幕,所有的事情程序就替你做了,至于它是什么原理,用的什么代码,也就不必关心了。

真人与法官又职能分离,法官会的真人不会,真人不给盖章法官的符就不灵,盖了章上级领导不给签字也可能不灵。哈哈,果然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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