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喜欢的男孩都变成了我不喜欢的样子
杜小米是我见过最酷的女孩。说她最酷,不是因为她干净利落的短发,也不是因为她爱穿机车长靴和皮裤,也不是因为她一言不合就点燃的暴脾气,而是因为她的性格。她是那种走在路上就自带鼓风机女孩,其实我有一个不好意思讲出来的愿望,就是我也想成为像杜小米那样的女孩。
因为她真的很酷。
其中有一点是她阅人无数。
小米曾经认过一个哥哥,在她15岁的时候,她哥哥在饭店里因为饭菜的问题跟店里的服务员打起来了,原因就是因为服务员把菜汤不小心洒在了她身上。她当然是站在她哥哥这边的,后来她哥哥打电话叫了一群人过来帮架,其中有个人拿了一个木棍,小米亲自用沾了汽油的纸把木棍包上,然后丢在了店里。
是的,她烧了那个店。
后来的事情处理的乱七八糟,因为是她哥哥引发的矛盾,还被弄到局子里待过几天,该赔的钱、道的歉都是她哥一个人在面对。后来她哥哥来找她的时候说,他家人安排他出国,以后再也不能带着她闯祸了,还说让她以后也不要闯祸,毕竟没人帮她背黑锅了。
后来杜小米给我说,你别看他当时对我那么好,他是真的害怕了,所以就逃走了。
人嘛,总需要个台阶下的。
我问小米是不是当时喜欢他,小米说:“当他为我举起拳头的时候我爱上了他,可是我现在只想记得那一瞬间。”
杜小米爱热闹,待不住,刚读完高一的时候她以去云南做义工的名义,跟着一个学长徒步川藏线。他们在四川境内就走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里的每一天,学长都要求杜小米跟他一起睡。终于在到了西藏的第一天,杜小米仍然没有答应学长的要求,于是那个学长自己搭了一个车走了,临走还拿走了小米的墨镜。
“正好,我那时候就想啊,他不走我就走,哪怕想睡我是一个终极目标,也没必要天天把目标挂在嘴上啊。”小米说起来的时候还打了一个这样的比喻。
当学长离开她的第二天,杜小米就跟着一家朝圣的人上路了。一边是朝圣的一家人在三步一跪五步一叩的前进,她就坐在后援军的牛车上喝水看书聊天。这样前进是非常慢的,但是杜小米却很享受。就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一个骑行去西藏的男生,成风。
成风是他自己给自己改的名字,他原本叫成立本,但他觉得太难听了,他最喜欢风,因为风最自由,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所以他就说服家人改了这一名,杜小米觉得这名挺奇怪的,他们当时就加了QQ,小米给他的备注是“成疯”。
小米就是在认识成疯的时候,决定跟他一起走的。正好成疯的驼包也不是很沉,下坡和平路的时候小米就坐在他的驼包上,他带着走。上坡的时候他们就一起推着车,小米给他唱歌听。
成疯在青旅跟别人开玩笑说:“半路上捡了一个女朋友。”
尽管这样对外宣称,但是成疯从来没有跟小米拉过手,顶多就是小米在下坡的时候紧紧的抱着成疯的腰。终于有一次在通麦的时候,所有的青旅都住满了,只剩下唯一的一间大床房,还是一个骑友临时退掉,刚好被成疯和杜小米撞上。杜小米当即拍板决定要了这个房间,可是成疯一直拒绝,最后拗不过小米。在房间里成疯认真的拿出报纸现在地下铺上纸,然后拿出被子铺在上面。不用说,肯定是要分开睡啊。
“当他打地铺的时候,我就想把他扑倒了。”杜小米想起他来还有种青涩的表情一闪而过,“但我还是忍住了,并且那晚我没睡着,一直琢磨着怎么假装滚到床下去,可是琢磨了一宿,天却亮了。”
他们一路相互扶持到拉萨,结果杜小米刚到拉萨,她就接到她爸爸的电话,她爸爸给她买了第二天回家的机票,而且很生气的说女孩子怎么怎么不安全。杜小米知道,这是她爸爸赚钱赚累了,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了。
正好后天就开学,没办法,没人帮她请假,哪怕再不喜欢学习,学校终究是要回去的。
杜小米跟成疯道别的时候,她发现成疯的左手臂的内侧,纹着一个“晴”字,旁边还有一颗小小的心。但是小米仍然毫不畏惧的,在跟成疯告别的时候任性的吻了成疯,那个吻很长很长,杜小米说:“再多吻一秒的话我就要解开他的衣服了。”
“回去的时候聊过几次天,可是他读大学了,回去继续跟女朋友甜蜜蜜去了。”
“跟他道别后我决定好好学习,因为他成绩很好,才能考到北京的。”杜小米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闭上眼睛回味了一番,好像还带着那个吻的味道。
“但是我并没有好好学习课本,我在好好学习男人这种生物。”
杜小米说她喜欢上了他们班最帅的那个男生,别人都叫他直八,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真”字。后来小米发现直八跟小米的同桌眉来眼去还动手动脚,于是杜小米就分手了。但是杜小米没闲着,这次她喜欢上了新来的政治老师,她政治刚好不好,所以就以问问题的方式增加交流机会,所以杜小米在分文理科的时候毅然选择了文科。但是不怎么幸运的是,这个老师只教到高二,就转去教高一了。
高三很无聊,杜小米觉得自己学校的男生太丑了,她觉得北京应该是帅哥最集中的地方,于是那时候她就努力学习,终于考上了一个三本。就在这时候,杜小米迎来了人生的真爱。
他是个地下摇滚歌手,各种乐器一上手就会,声音很好听,尤其是他的裸体,杜小米用“amazing”来表示自己的迷恋。但是摇滚歌手嘛,好像对小米不怎么专一,甚至当着小米的面就调戏别的女生。在真爱面前小米一点都不生气,她觉得他需要激情才能获得灵感,才能创作。反正在小米眼里,他什么都好。
只发生了一件事,就让小米对他彻底死心了。那天他们躺在沙发上听音乐,小米执意要听披头士,但是他却放了一首她都不知道谁唱的网络流行情歌,那一刻小米好像不认识他了,他是一个摇滚歌手,但是却听这么低俗的歌!
“我发现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都不知道我怎么爱上他,也许是爱他舞台上的感觉,可是我没发现,在根本上,他就是一俗人。”
那时候小米22岁,可现在,小米已经28岁了。
中间这六年反反复复,她自己在国外呆了几年,在巴黎的一个咖啡店她又见到了她曾经认的哥哥,当时他正帮法国美女拍照,在女生靠过来看照片的时候,他用手捏了一下女生的屁股。
小米清清楚楚看到这一切,然后转身走了。
当她再次回到拉萨的时候,骑行的人还是那么多,他们不分男女的骑在炫酷的自行车上。小米走近了一家青旅,然后她看到青旅的老板就是成疯。成疯长了胡子,人黑了不少,也许是整天在这高原上生活,有了高原红。
成疯结婚了。他妻子也在,只是小小的青旅内都是他妻子在忙着招呼,成疯坐在电脑旁边,忙着在游戏里厮杀。
她笑着住进了这家青旅,却没有跟成疯打招呼。
一晃好多年,大家都有了变化。
“但是,我曾经喜欢的男孩都变成了我不喜欢的样子。”小米说。
“总觉得时光将他们在我脑海中的美好形象打回原形,我记忆中的他们都是那种自由的人,但是却不是俗世中的人。”
“也许是我将他们想的太美好了,我以为当初少年美好的样子会成为他们一生美好的基础,没想到那时候竟然是他们美好的巅峰。”
“有些人啊,适合活在记忆里,适合活在过去。”
小米故作成熟的说着这些话,她将一枝花从花瓶里拿出来,用剪刀轻轻的枝桠上裁剪,然后放回去,再抽出一枝来,慢慢的修剪。
她穿着黑色紧身上衣,黑色的机车靴显得咄咄逼人,她的短发不听话地从耳边垂下来,跟银色的耳环交织在一起,她轻轻的抬头,一双清澈的眼睛瞬间弯成一个月亮。
她叫杜小米,是一个很酷的女生。她曾经爱过的那些男孩,也已经再也不是她喜欢的样子。换句话说,他们配得上她的过去,但却配不上她的将来。
嗯,我也想成为杜小米这样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