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2018-05-29  本文已影响0人  冉群

从高要法院到天河法院,青丝染白发!

关于高要法院的事情,今天先不说。今天说天河法院。
一个破产申请案件,委托人今天从广州中院传来消息,广州中院已裁定撤销天河法院(2017)粤0106破(预)字第2号民事裁定,指令天河法院受理委托人申请无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她通过微信发来了裁定书照片,并说她会在晚上通过顺风向我快递裁定书原件一份,之后她会回东北避暑。
我以平静的心想到:天河法院,我是在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吗?你是不是代表撒旦啊。一起简单的破产申请案竟要我花费一年多的时间才进入程序。从2016年11月份到今天,2018年5月28日,我们才仅仅拿到入门证,我感到耻辱,为天河法院!
2016年11月,我陪委托人到天河法院立破产清算案件,排队拿号等待后,立案人员审查我的案件材料,然后又到旁边的评案室许久。出来说不能受理,问何由,说不符合破产申请受理条件。我要求其出具接收材料收据,戓给个不予受理裁定,没有。记得当时是不是偷偷录了音我也忘了,我直接说我们的申请是符合最高院司法解释和破产法规定的。最后立案员同意我们留下了案件材料,等天河法院进一步的通知,我们就离开了。
许久以后接到天河法院的电话,号码02083008684,对话过程我手机上有自动录音的,整理出来如下:录音文字整理记录

通话时间:2016年12月13日9时55分(持续1分33秒)
通话人物:A:天河法院立案工作人员;02083008684
B: 冉群,13713513650

A:破产的,申请破产的那个,之前不是打电话给你吗?
B:你说你是天河法院是吧。
A: 对,天河法院。
B:那,我们申请破产了,后来你们怎么说的?
A: 这边我们审判庭帮你看过了,你这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对方还在正常经营,怎么能申请破产呢?
B:那怎么办呢?
A:你看,你看重新恢复执行喽,
B: 恢复不了,人家终结执行了,也没办法申请恢复执行的。
A:什么意思?
B:人家法院已经下了终结执行裁定,我们从那已经拿到了一套房子,只是中间还有一些差额,。
A:对啊,你看中间还有一些差额,如果你有新的财产线索,去那边重新恢复执行啊。
B:如果申请恢复执行的话,那我们还要……还怎么能找到什么财产呢……
A: 你看一下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财产喽?因为你这个破产申请是不符合那个破产立案条件的。
B:我们看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是完全符合的。
A:我们这边审判庭帮你看过了好吧,连审判长也帮你看过了。
B:他审判长也看过了?那我们只有到……要不你们出个裁定给我,我们到中院去找吧。
A: 你们这是特别程序,是没有裁定的,你这是不符合普通程序的。
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你应当给我们出个东西,破产法解释一明确规定的,知道吧?
A:我再打电话给你吧,好吧?
B:你给你们庭长再说一下,好吧。
A:嗯,嗯。

之后许久没有消息,直到2017年3月7日,我同委托人再次来到天河法院立案室,经过解释努力,那位男姓立案员找出了我们之前申请的材料,同意为我们出具了诉讼材料接收凭证。但仍不能当场决定立案。这一趟只花了几百元只赚回个接收凭证。

再之后,长时间的停滞,到了2017年4月6日,本人同委托人第三次来到天河法院立案室,说明情况。他们竟然同意为我们立个预字案号了,我们兴奋,以为拿到入门证了。2017年4月中旬天河法院寄来破产听证通知书,定于2017年5月23日10时15分在天河法院第34庭举行听证会。
听证当天,我们及时到庭,对方无人到庭,法官张翼准时开庭调查,问了案件相关情况。尤其问到对方有无在经营,有无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问题。
之后,又是慢又长的等待,直到元旦过后,即2018年的1月3日,收到天河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以为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结果发现是“不予受理”,心里反差太大!心想在法院里碰到个小学生来审案了。当天写了民事上诉状,然后告知委托人法院裁定内容,要求委托人收到后签名及时寄给我,上诉日仅十天!委托人及时寄来上诉状,我审查后又通过EMS邮寄给了办案法院,懒得再跑了,我们被法院捉弄的太久,能不亲自去就不去了。几天后,张法官打来电话,要求本人亲自去法院办理上诉手续。
天哪!天河法院是这样子的,邮寄上诉状不行,还要亲自到法院递交!无奈,天河法院嘴大,我得去。到了天河法院,到立案室问,说不归他们管,到了审判大楼的1.5楼(既不是一楼,也不算二楼的地方)的地方,果然有办理上诉事宜的,但这个案子是不需要交费的,我不知道为何会叫我来这里,问明情况,原来他们要给我开个上诉状收据。收据载明,天河法院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上诉人不服天河法院裁定的上诉状一式二份,经办人叫什么静的。并注明2018年1月3日发,2018年1月5日邮。我现在才知道,那天是2018年1月11日,我仅仅是为了拿到天河法院的收据而来,幸亏没让委托人一同前来。这就是天河法院的风格!
2018年5月7日,广州中院李姓助理打来电话,说要请我们做 个谈话。2018年5月10日下午,我与委托人一同到了广州中院做了个谈话笔录。谈话中得知,天河法院法官说委托人有撤回申请的意思,当时恰逢年底结案清案,故其不受理委托人的破产申请。我的委托人何时说过要撤回申请?有意撤回我们为何要上诉?明显天河法院在欺骗广州中院!谈话结束,委托人提议复印笔录,助理允许我们拍照,我对助理表示感谢。

今日,委托人报告了广州中院责令天河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案件,我在夜半时分记下了我为该案在天河法院所见所闻所感。下一步还要与天河法院面对,不知该会发生什么故事。本来,几天可以做完的事情,或者一个月可做完的事情,非要弄到近20个月才回到原点,这是什么精神?律师,简单问题复杂华,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法院更懂得这一套路,这让律师如何是好,委托人又如何是好。我们的青春不值钱! 听证笔录1.jpg
中院笔录1.jpg 中院笔录2.jpg 中院笔录3.jpg 听证笔录2.jpg 听证笔录3.jpg 听证笔录4.jpg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