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爱情和婚姻毫无关系
泰坦尼克号巨轮上的这对小儿女,毫无疑问是真爱的典范。但他们的爱情,也只能孤标于社会之外,在沉船上永存。如果杰克不死,两人重归社会,爱情就会被现行的婚姻制度粉碎。
三等舱的杰克和头等舱的萝丝在船上是自己,在社会里则各有各的社会角色。如果不结婚,风俗不允许他们像在船上一样天天相见约会一辈子; 如果想结婚,马上会面临方方面面的压力——爱情不要求恋人为自己变更原有的生活,但婚姻会。杰克当不好白富美的丈夫,萝丝也作不来穷画师的妻子。如果把“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作为衡量爱情的终极标准,为什么相爱的杰克和萝丝注定无法经营一段好的婚姻?
归根结底,婚姻保障的从不是爱,和爱情也毫无关系。婚姻它起源于掠夺,是父系血脉与遗产的护卫,是双方家族的盟约书,仅此而已。
婚是后造的字,上古时代称昏,因为成礼在黄昏,再次追根溯源,黄昏成礼是因为婚姻起源就是一个男子趁着黄昏抢来一个女子,即抢婚。按繁衍的常理,应该雄性离开他的族群,前往有雌性居住的地方开辟领地。而婚姻一开始就是雌性被迫离开她的族群,雄性终生住在自己的族群中,这是人类生产力进步,又一次战胜了大自然的安排。云南边陲的异族,常有新娘伪作逃跑的习俗,甚至称“不跑不是好新娘”,这就是古早抢婚的体现——设若姑娘被陌生人抢走变成新娘,她不会因为有“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历史必然就不逃跑,就像英国圈地运动时失地的农民不会不唾骂资本家和资本家的羊。爱情不会把一个人从她的生活里拔出来,好像顽童拔起一棵花,随便地栽到别处。婚姻会,起源时如此,并且一直如此。
婚姻向前发展,逐渐稳定,自然有了更多的要求。古埃及和印第安阿兹特克帝国的王族,对国君的诸多妾妃不作规训,但规定国君的正妻必须是他的亲生姐妹,以维护治国之血的纯正。这个例子比较少见,因为这里父亲对孩子的要求特殊。一般父权社会里,父亲对婚姻的诉求就是保证孩子是他的血脉,从而继承他的遗产。父亲对血脉纯洁性的要求催生了各式各样的深闺制度,从沙漠上的布卡到波斯细密画里的风窗再到我国所谓门内无五尺之童。如果女人终生不接触别的男人,那毫无疑问她所生的孩子必定属于她丈夫,这就是深闺制度的逻辑。而各地曾有的杀长子习俗,则是不严格深闺制度的补充——婚后第一年生下的孩子,可能来自妻子婚前的情人,那就把它杀掉。
爱情,或者别的什么正常的感情,都做不出把人囚禁一辈子,或者摔死婴儿的事。感情没有这么疯狂的推动力,婚姻才有。
至于说婚姻代表双方家族守望互助,这就更好理解了,不单古今中外的贵族会联姻,连印度的村民也会。他们把女儿嫁到不远不近的村子,太远联系困难,太近天气和水源一样,唯有不远不近的村子作物收成才和自己有差别,荒年可以来借粮。更极端的例子,是中世纪欧洲一种同性婚姻——两个男性牧场主,缔结类似婚约的盟书,从此两人同吃同住,合并两个牧场或者取得对方牧场的一部分管理权。放牧比农业种植更依赖男性,这种婚姻是牧场主的利益诉求。在当时的情况下,大概什么合同也不如婚姻这个“经济共同体”的功能好用,那就干脆结婚。西藏牧场主的婚姻没有这么惊世骇俗,但道理一样: 牧场主会娶多个妻子,她们作为管事,每人分别管理他的一个牧场,而他往来于各个牧场之间,处理男人才能解决的放牧问题。
欧洲哪个教派都规定男性同性恋行为属于宗教罪,但利益足够大,就能压倒宗教。婚姻是利益的代言人,所以会有这种公然压倒宗教的牧场婚姻。而爱情不行,爱情只能被宗教压倒。
夫妻双方,本质上是经济共同体。萝丝的新郎不是杰克,因为杰克和她的婚姻,保准是个失败的“公司”。顺便说时至今日,社会的运转不再依赖男性体力,宗族的破灭,财产公证的兴起,都在削弱婚姻的力量。选择晚婚、不婚的人会越来越多,婚姻也总有一天会消亡。好在爱情从不是婚姻的附庸,图里杰克和萝丝那样的对视,将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