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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摘抄与思考60章

2018-04-28  本文已影响27人  Recycler

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大意】

本章以烹小鱼不可经常搅动为喻,阐述治国应采取无为的原则。老子指出无为是合乎道的,以此治天下,各种势力如鬼、神、圣人都不能侵害人民,于是天下安泰。

【译文】

治理大国,应好象煎烹小鱼。

用“道”来治理天下,那么鬼也就不灵(不作祟兴灾)了;不是鬼不灵了,而是它起的作用不伤人了;它起的作用伤不了人,圣人也根本不想伤人。鬼神和圣人都不伤害人,所以两方面都使得人民德泽而相安无事。

【我思】

“治大国,如烹小鲜”我一直有一个错误的理解。我理解的意思,治理国家和烹饪是一个道理。烹饪讲究火候,不糊不生,讲究味道,不咸不淡。治理国家也是如此,制度不能过于严苛又不能不管,要恰到好处。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就是要想把事做好,就要恰到好处。这是我的理解。但是,我的理解与老子的本意可能有点矛盾。老子的本意是尽量少的去翻动小鱼,这样才能保持美味。国家尽量少的干预,国家才能持续正面。

这里,我就跟老子这位老人家针对这句话较较真。为什么原话不说“烹大鲜”“烹红瘦肉”“烹佛跳墙”呢?这里只说“小鲜”,可见比喻的局限性。我也不知道“烹小鲜”是否少翻动,才会保持美味。老子选用一个特殊的例子与治理国家对比。不具有代表性。

我们想知道某一件事物的规则,并不是从另一件事物的规则推理出来。而是需要从众多事物的普遍规律中找出来。举例,我爱吃什么?不能说你爱吃香蕉,就说我爱吃香蕉。我们还需要看看别人吃什么?有吃橘子,有吃肥肉,有吃蛋糕。看似没有共同规律,但是往大了说,它们都是属于食物,我们都属于人类。我们可以粗浅的下个结论,我爱吃食物。这是由普遍规律找个别规律。但是这个规律并不是百分百的正确,也保不准我不吃食物,全靠吐纳存活。从大规律找的规律都不一定准,更何况是从小规律找的规律。更不一定适合全体。

食物做的美味,是翻动的关系,还是火候的关系呢?每种食物都有各自的烹饪的方法。食物的烹饪通用准则是火候。翻动的次数只是适用个别食物。我理解的治国和烹饪是以火候适中为依据,并无道理。

烹小鲜,少翻动,是种烹饪方法。烹炒饭,多翻动,是种烹饪方法。我们可以认为,对于不同的食材,采用不同的烹饪方法,都可以做出美食。国家要想达到理想的目标,对于不同的人民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法。要想得到原汁原味的小鱼,可以少翻动。要想吃香酥的小鱼,就需要油炸。要想吃味道浓郁的鱼汤,就需要多熬炖。这里,老子想要得到一个纯天然的国家,采用少发布政令的措施,也是合适的。

我不懂烹饪,要想保持原汁原味,也许少翻动是通用的方法。老子的理想国家就是基于此。

接下来,一连串的因果句子。道和鬼神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为什么信奉鬼神呢?普遍的观点看,是为了趋吉避凶。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有了灾难才会想到拜鬼神。当然还有好上加好的人。灾难,老子认为是人心的欲望造成的。虽然有点片面,姑且这么认为。如何消除欲望,就需要返璞归真,重返自然,就需要道的帮助。有了道,鬼神就没有用处了。

话锋一转,不是鬼不灵了,而是它不伤人了。一是肯定了鬼神的存在,二是鬼神不伤人而是中立或是帮助人。有点难理解,道和鬼神帮助人有什么关系?我个人理解,懂得道以后,就会明白,伤人的是人类自己,并不是鬼神伤害人。反而是一些神奇的力量在帮助人,就可以理解为鬼神的帮助。

又一转,“鬼神不伤人,圣人不伤人”鬼神的作用是老子定义的,圣人的作用也是老子定义的,老子把鬼神和圣人放在一样的高度。好话也是他说的,神秘的话也是他说的,总之都是他说了算。我也可以说,灾难是人给予的,幸福也是人给予的,和鬼神一点关系没有。老子说了一大串,就是为了把圣人提升到鬼神的级别,充满神秘感,让人崇敬。

【拾人牙慧-老子今注今译】

祸患全在人为。人为的当,祸患则无由降生。

【拾人牙慧-张其成全解道德经】

做企业就是做游戏。第一条,要有游戏规则,第二条,游戏是以赢为目的。第三条,既然是游戏,就要好玩。

我么你现在做企业好不好玩?累不累?如果觉得太累了,觉得不好玩了,那你做企业的目的、做企业的心态可能就有问题了。

【拾人牙慧-闻老子之声】

国家实行宽容和宽松的政策,法律和规定并不严格而是温和,不是统一于一定的体系,而是维持自然本性。老子认为,儒家或法家主张的统治方式过于干涉百姓,国家法规过于细致。

在老子建立道家思想体系时期的学术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克服天命观,试图以人的力量解决人的问题。天以某种意志统治和支配人与自然,人们畏惧它,服从它,之后逐渐开始怀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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