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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合理

2021-12-09  本文已影响0人  黑的雪
柔弱与锐利

        昨晚老李快步走了1个多小时,但凡遇到烦心事,快步走就是他最好的调节方式。

        老李是部门的支部书记,昨天上午质检科小蒋科长急急忙忙找到他,说她科室的小梁正在闹情绪,原因是单位工作地点搬迁到郊区后,上班路途太远了,他现在每天五点得起床,给生病的父亲做好早餐后又赶时间坐公交,感觉自己坚持不下来,希望组织能帮他解决交通问题或换一个离家近点的单位。

        老李听完后问小蒋:单位没有条件解决上下班的通勤问题,给他换单位就更没有这个权力了。你能不能建议小梁就近租个房子,他收入不低,房租也不贵,这样既能照顾父亲上班也方便,也避免了因为经常迟到早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老李心想:小梁的情况确实困难,问题是组织也不是万能的,比如和小梁同一个办公室的老董,今年都58岁了,痛风很严重,走路都比较困难,父母还是南下干部,人家也是自己克服困难坚持乘公共汽车准时上班。包括老李自己,他家离单位近30公里,可巧老李又不会开车,也是天没亮就起床赶公交。大伙儿都没有任何抱怨。

      想到这老李吩咐小蒋继续做小梁的思想工作,办法总比困难多。小蒋面露难色,倒不是她不愿意服从,而是她觉得这思想工作估计没啥用,同时她也对小伙子的未来担忧,小蒋是小梁的科长同时还是他的师傅,其实也就比小梁毕业早3年,总归是自己同事,见不得他因为钻牛角闹情绪发展成迟到早退甚至旷工丢掉了工作,如果丢掉了工作,小梁岂不是很可怜,他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太好,要这样咋办呀。前几周,也就是单位整体搬迁前,老李还叫上她一起找小梁在老李办公室谈心,这才几天呀,小梁又闹情绪了。

      小梁是80后,1987年出生的,算起来也34岁了,性格极度内向,工作八年在单位没有一个朋友,同事们主动找他聊天儿他也爱理不理,无论你跟他说什么,他顶多就回应一个简单的字节:“哦"。早些年小蒋做他师傅的时候,因为工作的问题批评过他一次,当晚他就把她的微信拉黑了。小梁的父亲对小梁管束特别严格,而且脾气也比较粗暴,儿子都34岁了,工资卡还是父亲保管,小梁也习惯了父亲的约束,对父亲的话言听计从。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同事们曾经很关心小梁,建议他买套西服,想介绍女孩跟他接触接触,岂料他父亲知道后直接打通同事的电话,然后一通大骂,说人家想骗他儿子钱。结果同事们也不敢张罗了,这么大个小伙子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甚至恋爱都没谈过。

      老李知道小蒋的小心思,他对小蒋说:组织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该做的事情还得做,结果怎么样现在谁也无法预料,但是尽力了才不会有遗憾。这样,你先谈,你谈了如果觉得有必要,我再找他好好谈谈。老李喜欢《士兵突击》这样的片子,对“不抛弃、不放弃”这句话印象尤其深刻。

      老李的工作也不是特别忙,下午到现场检验班检查五星级班组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后,回到办公室,在电脑上审阅班组文化上墙的设计方案,然后又想起小梁的事情来,老李调到这个单位时间不长,要全面了解一个人,除了平时的接触和侧面的了解,还得看看资料,想到这他下意识的点着了一根烟,让综合科的同志调来小梁的履历资料,一边看一边在那里发呆。

      老李是越看越困惑,再联系这些天围绕小梁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以及了解到的情况,老李有了江郎才尽的感觉。老李觉得小梁这个人并不笨呀,如果笨怎么考上的硕士研究生?怎么评上的高级工程师?可是他的种种表现又那么的令人匪夷所思,本来自己很简单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又表现得如此执拗?难道?老李接触过抑郁症患者,想到这他就不敢多想了。

      正在老李极度困惑之时,小蒋又来到老李办公室,老李起身抬眼一看,只见小蒋神色凛然,老李心想:不好!他稳了稳,跟小蒋说:别慌别慌,你坐下来慢慢说。

      以往下属来汇报工作或员工谈心谈话,老李都会沏上一杯茶,这次他却忘了。

      果不其然,小蒋说刚刚跟小梁谈完,也建议他在单位附近租个房子。但是小梁直接就否定了,说他爸爸不同意。他坚持要单位解决通勤问题,或者给他调一个单位,否则就去法院告单位。

      可能是因为觉得自己工作没做好,小蒋有些内疚的神色。

      老李安慰小蒋说:维护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他要告那也没有办法,我们不可能阻止。可是他能告单位什么呢?你觉得单位做错什么了吗?

      小蒋说:他要告单位不给他解决上下班的通勤车。

      老李说:又有那一条法律或者规定明确过单位要负责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的?即使是政府官员那也是自己解决上下班的呀,单位领导同事们也全部都是自己解决的呀。至于调动问题那就更加不可能了,我们怎么可能安排人到别的单位?我们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个职能,如果有别的单位愿意接收他,我们倒是可以考虑放人的。这种事情,告到法院也站不住脚啊。

      小蒋接着说:他说要告单位违反当年招聘合同,当年的合同的工作地址和现在的不一样了。

      老李听完严肃地说,合同是有时间约束年限的,年限满了又会签新的聘用协议,这些都是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落实的。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才能签订的,他如果不愿意可以不签,怎么可能以此要挟单位?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不可能支持这种行为。

      小蒋听完稍稍松了口气,接着又说:可是我觉得他可怜,我怕他最后会失去这个工作。

      老李心里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呢,可是老李既无能力也不可能解决他提出的诉求,老李总不能自己掏钱帮小梁租房吧,家家都有难念的经,老李的儿子还在念书,自己的房贷还得还上十年呢。

        这个“不抛弃、不放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

      散完步老李发了一个微信给他一个远方的朋友,这个朋友一直给了他很多面对困难的勇气:

        这两天一直都有点小郁闷,上次跟你说那个孩子又开始因为上班路途远,不方便生活的缘由折腾了,谈心交流提醒都毫无效果,思想工作也不是万能的呀。我同时也在想,这世间的事情也许存在就有他的合理性,我们不可能阻止所有事情的发生,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尽力了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我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如果他选择和纪律对抗,继续迟到早退或者旷工,看来只有执行制度和纪律了。组织可以有温度,但是不可能没有规矩,既然是制度和规矩那就是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守的。否则所有的秩序都会荡然无存。

      那边很快回复过来:是呢,应该随缘,他有他的想法,你有你的见解,他不听就作罢。因为我们是无法改变人的思想的,改变自己尚且很难,更不要说改变他人了。以前我师父告诉我,要改变自己,而不是改变他人。你只需要做到位就可以了,他不听只能由纪律来处罚了。我们单位是有严明纪律的,上下班打卡,不到岗需要提前一周请假并且安排好工作等等,因为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没有人违反纪律。

      老李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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