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惩罚超过了罪本身的恶,又该如何定罪
这是一本看书名可以满足猎奇心理的书,名为《人类酷刑史》。打开后里面除了各种刑具的图画照片这种能给强感官刺激的画面外,更多的其实是严肃而又深沉的内涵。
自从有历史以来,罪与罚就是永恒的问题。企图用罚来止罪的思想,却造成了更多的罪。那些违背人性,惨无人道的刑罚本身,早已超越了罪本身的恶。以至于当使用刑罚的机关有了权利后,所有的普通人也被纳入了被惩罚范畴,即使他们本身没有罪。
书主要从西方刑罚的历史做例子,在最后引申至世界范畴。因为不管是刑罚还是刑具,犹如天降大水的神话一样,全世界都是共通的。
从最早的古埃及到雅典,再到拜占庭帝国,古英格兰等等,皇权、神权都参与了惩罚有罪之人的行列中。而如书中所言,文明程度越高,社会稳定程度越高的社会,惩罚的残忍程度远远不如那些不够文明或者是社会危机多、统治者对自己没有自信的社会。
酷刑往往是衡量一个文明及统治者的标准。酷刑越滥用越代表那时的社会矛盾多,或者统治者越虚弱。
因为当刑罚对人犯下的最超过了本身的罪时,酷刑的目的不再是惩罚,而有了更多的目的。
书中将这些目的归为了几类,威慑犯罪,震慑民众,转移矛盾视线,以及娱乐群众。
前两项比较好理解,越残忍的刑罚,越能让民众心生畏惧,乖乖地服从于统治者。树立典型,当众正法,用有罪之人或者是无辜者承受的痛苦来警告其它人。
第三项是以酷刑作为表演和手段来转移矛盾视线,如同在内忧时,统治者常常会虚构出一个外患,来转移愤怒人民的注意力。例如中世纪的灭巫行动,好像一场集体癔病发作。
人们用能够想象的所有方法逼认那些可怜的女人招供,即使找不出任何的罪也要用卑劣的手段来强迫其认罪。之后则是残忍到毫无人道的处惩罚,所谓的女巫们被折磨的体无完肤还要被烧死。下面则是欢呼的人们,他们以为自己对抗的真是恶魔,在这场群体狂欢中,本来国家的内部矛盾被扔到一边,那些无辜的女人成为了牺牲品。
如果说前三项还好理解的话,那么娱乐群众这点恐怕就涉及到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人类喜欢看到同类受苦。
鲁迅先生曾经写过围观公开行刑的麻木不仁的人。但其实早在远古时代,人们就很喜欢看公开行刑。有些罪犯人们爱他,在行刑后恨不得用他的血染自己的手帕。有些罪犯人们恨他,冲他扔臭鸡蛋和石头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从有公开行刑开始,这一残酷的行为就成为了政府娱乐他们嗜血的民众的手段。
酷刑来源自人性中的恶。当认为或者是公开对方的恶后,似乎对方就不再是个和自己平等的人,而是位于自己之下,可以任由自己支配之人。那些没有受到酷刑的人,他们会通过看同类受苦来满足心中的虚伪的道德心,兴庆自己是无罪之人,心中暗自唾骂他们罪有应得。
在古埃及,那些激发人心中恶的是战俘,小偷这样人们所痛恨之人。在中世纪,是由宗教审判所来判断谁是有罪之人,那些高高在山的神仆们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就将他们交给了世俗的惩罚机构。在之后的社会,为了转移社会矛盾,总会有个外患是有罪之人,如对于希特勒而言的犹太人。他们在这些有罪之人、敌人身上用尽了人类能够想象到的所有的严酷。
不断的用极端的方式摧残着肉体的同时,还用更为变态的方法折磨人的灵魂,最终在他们的尖叫声中付之一炬。不管是哪个国家也好,酷刑的原则在于让人缓慢的忍受着极限的剧痛,以及看着自己死亡的无力。很难想象这些酷刑的设计者们是如何想到用各种方式折磨自己的同胞,折磨与自己同为人的同类。或许真的如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曾做过的那监狱实验那样,即使是最正常的人,当他们拥有了可以随意处置别人的权利后,他们内心的恶就会被激发出来。
这是一本极端黑暗的书,这种黑暗来源自历史长河中不断考验人性的罪与罚,更来自于内心的恶。在此我无意讨论其中那些变态的刑具,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自己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