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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的悲哀

2021-09-01  本文已影响0人  清风徐徐霞笑江湖

前几天回老家看老姨,亲眼看见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不是亲眼见,还真有点不大相信,现在还有这样的事。

家里盖着两层楼,房子外放置了一辆破烂的报废面包车,面包车上坐了一个又脏又瘦的老头,每见人路过都啊啊啊乱叫,手舞足蹈,看上去挺不正常。

听老姨说,这个老人挺可怜的,一出生便精神不正常,身体残疾,不会走。老人父母在世时,有父母照顾,还算可以。父母一走,把他留给了他哥哥,哥哥把他放进猪圈,和猪同吃同住。有些邻居看他可怜,给他端碗饭吃,拿些家里的旧衣服穿,勉强苟活着。

说来老人身体虽残,却出奇地长寿,他哥哥如今不在了,他却依然硬朗,现在由侄子接手照顾。

他本人无儿无女,是个五保户。国家每年给五保户补助一万四千多元,老人还有地和房子,也被侄子接了去。

但侄子却不尽赡养义务,弄了辆破烂面包车,把老人往里一扔,一年四季都住在车里,听之任之。

我问老姨,既然国家给老人补助有钱,为何不把他送进养老院,这样他侄子也解放了,老人也有人照顾,不用这么可怜。

老姨说大队做了好几次工作都不行,侄子主要还是惦记着老人的钱、地和房,可怜老人又不正常,也不能替自己去争取。毕竟侄子算他亲人,清官难断家务事,就这样,久而久之,人们也习惯了,没人再提此事,可怜归可怜,只有等死解脱了。

这个侄子在这样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孩子们会有样学样,就不怕老了,孩子们也这样对待你,简直没有人性。另外,侄子的这种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村委会应站出来拿定主意,伸张正义,用法律对其进行打击处理。因不尽赡养义务,应取消其监护权及财产保管人的权利,由法院指示监护人或送往养老院妥善护理,免去老人无人照顾的无顾之忧。他侄子除了受道德遣责,也应为自己的兽行负一定的责任,并受到处罚。要不天理何在?法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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