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记忆散文心情随笔

老院

2018-02-12  本文已影响0人  树语石

我家坐落在预旺街道西边的出口,非常有利的位置。有一个很大很大,在今天看来是十分奢侈的院子。按照父母多年的习惯,我家大院被逐渐按功能划分为院落区、土地区、蔬菜区、树林区、地坑区和后圈区。院落区有四间房和一个箍窑,房子和窑坐北朝南,前面是一块硬的场地,箍窑的一侧还有一些简单设施,主要服务于动物们,有鸡的时候是鸡圈,有狗的时候是狗窝。后面有一个羊圈,但很久没有养过一只羊了。

  土地区就在院落区的正南方,每到春天,姑父会来给我们犁一下这片土地,母亲会在合适的时候给里面撒种,在我很小的时候,大多是种土豆,我家院子里长出来的土豆特别大,以至大妈妒嫉。后来,我妈妈又开始迷上了种向日葵,夏日午后一家人坐在院子里,拧下一颗成熟的向日葵头,每人掰一块儿,磕着清香的新向日葵子,吹着风,聊着天,心里那个爽啊。当所有的人心里都很爽的时候,就成了一种很温馨的氛围。全家人都喜欢这种氛围。在秋天,妈妈把摘下的向日葵头晒干,打下葵花籽,装进布袋,姐姐去县城上学时,就给装些葵花子。

    再后来,妈妈发现种向日葵很费地力,她就开始种瓜、种玉米,什么都种一点。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种瓜,因为我爱吃小甜瓜。妈妈会摘瓜,她往往选择在清晨凉爽时摘下最成熟的西瓜或小甜瓜,就算是中午再切开,也是无比清凉和甜美的。

    土地区与院落区之间是蔬菜区。蔬菜区比较简单,常年长着一畦韭菜,还有一些空地,妈妈每年选择性地种些葱、茄子、西红柿、黄瓜、辣椒。妈妈种葱的时候葱往往就变成了几分钱一斤,来年她不种了,葱就变成了几块钱,这让她十分生气。西红柿和辣椒是我顶喜欢的,我喜欢吃生西红柿,自己种的西红柿不打农药,吃起来放心。我每天早晨都偷偷把刚刚变红的西红柿摘下吃掉。喜欢辣椒则仅仅因为看上去漂亮。

  韭菜也是我所喜欢的,而且我惊叹韭菜的生长能力——只需种一次,韭菜每年都会自己长出来,妈妈稍割得慢一点,韭菜就会疯长,我们那时候吃韭菜很多,直到现在,凉拌韭菜粉丝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一口。老妈还用秋季最后一道韭菜,所谓的“塌秧韭菜”做韭菜鸡蛋的饺子,好吃极了。

  有一年韭菜长得太疯狂,实在吃不了了,哥哥和妹妹就拿到街上去卖,结果,整整一天连一斤都没卖出去。回来后给了邻居家每家一些,第二天我哥哥发现有一个邻居把我们送的韭菜喂驴了。我们才知道自己家的韭菜实在长到太老了,但我们都浑然不觉,还每天照吃。

  说是小时候吃多了会吃厌,我不但没有吃厌韭菜,到了现在,连咸韭菜、炒韭菜这些小时候不爱吃的做法都很馋。白面片里放点咸韭菜,在我看就是美味。

  树林区是靠东边院墙种着的一溜杨树,还有杨树西侧的三棵桃树、两棵杏树。

  在我的记忆中,童年所见过的最美的风景就是满树杏花。杏树这种耐旱的植物很适应老家的干旱环境,不但我家有杏树,邻居家有杏树的也很多。杏花有五个嫩嫩的花瓣,洁白中带着一丝若隐若现的粉色,小小的大红的花托点缀着,有一种超凡脱俗、灵气逼人的气质,是绝色的美人。我老爹指鹿为马,杏花开时说是梅花,我信以为真,至今我没见过梅花,但相信杏花比它应不差什么。

  桃花也好看。

  我家果树结的最繁荣的果实就是杏子,但每年都等不到颜色完全变黄,就被自家小孩和邻家小孩偷偷摘光了。三棵桃树在我的记忆中一直都是树叶繁茂,也开花,结桃子却很少。有一年秋天,我和妹妹分别在桃树下捡到过两只桃子,特别大而甜,感叹了很多年。

    后圈区,是窑后面当作厕所的地方。小时候拉屎撒尿都在这里。但后圈的周围却分布着羊圈、鸡圈、狗窝。老妈喜欢养羊,有一只老母羊养了很多年,每年都要下一只羊羔,每次到羊羔大一点就卖掉或是吃掉,等着来年再下。老妈特别喜欢这只老母羊,老母羊也认识我老妈,每年春天,草生出来了,老妈就把羊带给放羊人,冬天,草枯了,放羊人就把羊送了回来(一只羊放一年才给放羊人三块钱,真是不可思议)。人们在自家的羊背上用红色或蓝色的墨水涂上一滩,用来辨认羊。我家那只老母羊远远地看见我妈,就会从羊群里跑出来。时间长了,它也知道自己每年都会被带出去放养,冬天又会回来,就像孩子上学一样。这只羊后来在古尔邦节被宰了,说是后世要驮我妈过随拉腿桥。我爸宰的是一只牛,不过要驮七个人。我觉得七个人很难坐在一头牛上,还不如让一只羊驮呢。

  老母羊宰了以后老妈还养过一两只羊,每次都是买来的羊极瘦,养几个月就让老妈养壮了。老妈喜欢羊,羊吃草的时候她都会用手捧着让吃,简直像对待一个孩子。有一只年轻的公羊,刚买来时瘦骨嶙峋,而且有病,脑门上有一个洞,羊一吸鼻子那个洞就忽闪一下,看着很吓人。这只羊也被老妈喂壮了,后来宰了发现这羊肠子里全是虫,特别长,跟肠子一样长的虫。我们把肠子全扔了。

  因为外爷是卖肉的,老妈对收拾羊、鸡这些东西特别熟练。那时候馋了,老妈就会提副杂碎或骨头给大家解馋。老妈收拾杂碎是一绝,她把火棍烧红了燎羊头的情景是我永远难忘的。几个火棍放在炉子里,哪根烧红了,就拿出来,放在羊头上,“嗞啦”一声,一片羊毛没了,空气中弥漫着羊毛烤糊的味道,大人们说臊毛气,难闻,我却特别喜欢这种味道。没多长时间,一只羊头、四只羊蹄子上的毛都被烫的干干净净。这时候,老妈把它们放在水盆里洗,被烫过的头和蹄子一洗,就变得黄黄的,发亮,非常诱人。老妈在洗羊头的过程中,把上下颌一掰,羊嘴大张,于是洗舌头、牙齿,都洗得发白,此时的羊头就是外黄里白,干干净净,令人胃口大开。

  杂碎里最难洗的是肠肚,但老妈洗肠肚时,就像在打理一件艺术品。如果是自己家宰的羊,她会在最快的时间把肚子和肠子里的粪处理掉,因为粪在肠肚里装得时间长容易让杂碎变味。她先把肠子里的羊粪捋出来,把水灌在肠子里洗洗,再用一根筷子把肠子翻过来,用热水洗了一遍又一遍。肚子则是把粪倒掉后,先用水大洗几遍,再用滚烫的水烫洗,用刀把肚牙刮得干干净净。老妈洗的杂碎干净,吃着放心。

  杂碎煮在锅里,最先熟的是肝肺。我们这些孩子围着锅台转,直到老妈把肝捞出来,给每人分一点。过一会儿,老妈会先把羊的上下牙骨从锅里捞出来,上面带着一点点肉。其他的东西还要煮好久呢。

  同事中有一个热爱动物人士,听我讲了老妈和老母羊的故事,说:那老母羊宰了以后你妈吃它的肉了吗?我说当然吃了,吃得很香。热爱动物人士听了觉得很痛苦。我说,活着的时候是羊,阿訇念了宰了煮到锅里,就是一盘菜了,吃是自然的。

  家里也养鸡,几乎是常年养。鸡可以下蛋,另外把小鸡养大就可以卖钱,喂的是剩饭或麦麸,不费什么事。但鸡有一个讨厌的地方,就是在院子里到处拉屎。如果把它们拴着,就会影响母鸡下蛋。

  我小哥哥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人,我和妹妹童年的生活基本被他主导。小哥哥有一个爱好,就是把家里的动物分给每个人,比如几只鸡,“花花”是他的,“苗苗”是我的,“四四”是妹妹的,这样,大家就会在喂鸡食时为哪只鸡多吃点而处心积虑,勾心斗角。这种争斗往往是小哥哥发起的,但几天以后,我们会忽然发现他对“花花”吃了多少一点都不再关心了,就也觉得没意思了。

  除了鸡,小哥哥还拥有一只狗。那只狗叫小军,是一只年轻的黑色公狗。小军的妈妈是一只老掉牙的母狗,不知以前生活在哪里,有一年忽然来到我家,我老妈给它喂了点洗锅水,它就留下不走了。在我们家,狗是最可怜的动物,因为没有专门的食物,每天只能喝点洗锅水。我们喂鸡的时候会看着鸡食盆,不让狗靠近,等鸡吃完就立刻拿回屋。因为长年处于饥饿状态,那只老母狗看见有人拉屎就会很兴奋,在屁股后面眼巴巴等着,有时候明明还没拉出屎来,它却迫不及待地伸过它那毛茸茸的脸来,在人的屁股下面寻找,让拉屎的人特别尴尬。这只狗发情的时候后面会跟一大串公狗,我父母会因为这种事觉得有失颜面,恨不得把它打出去。后来这只狗就在邻居家产下七只小狗。我老妈一次吃的也没去送过,只是圈定了一只黑色的小公狗,跟邻居说别的狗可以随便送人,这只归我们。这就是小军。

  老母狗后来不知所终。小军虽然长得英俊,毛色很黑,家里也偶尔能给它喂点食物了,但性情终不如其母,来了陌生人不闻不问,对家人也没什么太大热情(除了有食物的时候),简直就是一个没心没肺,也没什么头脑的蠢狗。想起老母狗,虽然一颗牙齿都没有了,只要来了生人每次都要很激烈地吠叫一阵,对主人又很眷恋,哪怕给他一点洗锅水,都会添得很香,一边用充满感恩的目光看着你。真是一只性情激烈、感情丰富的好狗。而这样一只狗,在我家只喝到每天两顿洗锅水,生崽的时候没有给喂任何东西,最后不知所终。

  小军一共只活了两三年,有一天我们发现它忽然满院乱跑,还追着咬自己的尾巴。父亲怕它得了狂犬病,打开门让所有的孩子都进了屋。小军在院子里狂跑一阵,就跑出去了,最后死在了外面一个大坑里。我爹说,好狗不死家里头。

  地坑区就是我家南墙边并排的俩大坑,一个后来改成了厕所兼垃圾池,另一个因为里面有很多窑洞,一直是盛装豆衣、麦衣、土豆的地方。这个地坑还兼职娱乐场所,同时是我们干坏事的藏身地带。比如有一次小哥哥带着我们演“西游记”,他当孙悟空,我装猪八戒,妹妹装唐僧,就是在这里上演的。还有一次,他把地里的瓜摘了好多藏起来慢慢偷吃,藏瓜地点就是装豆衣的窑洞。

  预旺是“街”,一到赶集日,我老爸教过书的刘家湾乡和李家洼子村来赶集的人常常会到我们家,马井的伯伯、堂哥堂姐也会趁着赶集来我们家,我们家成了接待的据点。院子里的老树被拴在其上的驴啃光了树皮,脸盆也常常被饮驴的人磕掉了漆,妈妈成天做饭,刚洗完碗,又来一拨客人,于是再和面做饭。那时候,哥哥也常把伙伴招呼到家里来玩游戏,从地坑跑到窑里,上房爬树,家里天天很热闹。

  我一直觉得我家院子特别巨大,有一次问爸爸,爸爸说大概不过半亩,我简直不敢相信。后来,爸爸妈妈要搬到县城时就把它卖了。因为它身居去往街道的要害地段,很多邻居都虎视眈眈,争相竞价。至今想起来,我都觉得卖了它很可惜。自己当时是学生,如果有钱,我一定把它从爸手里买下来。

  现在据说身价已经数倍于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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