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

向死而生

2016-08-08  本文已影响1062人  吴祉祺

自序

这些年我做过很多场演讲,去过很多地方,遇见了很多人。

曾经听到过很多故事,回想起来,每一个都历历在目。一年前一直想拍一部纪录片,让人们了解到社会最底层人的生活,可是由于特殊的原因,想法并没有实现。于是我记录了很多我身边朋友的故事,写成了这本书,希望将来有一天自己能把它们拍成电影。

曾经也写过很多故事,越来越明白: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常去夜店,就说他不好,你也不能因为一个人吊儿郎当,就说他没前途,你不能因为一个人笑嘻嘻的,就觉得怎么伤害他,他都不会往心里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个世界本就光怪陆离,你只需要想着自己坚持的正确的价值观走到最后就好了,自然有人会在终点等你。

经历过各式各样的爱情,有的甚至都不能叫做爱情,如果把它们都写出来,又能写一本书了。最后才明白,如果一个人开始就不喜欢你,以后根本就不可能喜欢你了。刚开始只会跟你说不了解你,了解以后说不喜欢你种类型,你若继续坚持,她告诉你不合适,你问她能不能给你一次机会,她告诉你最近自己不想谈恋爱,两天之后她就跟另一个人在一起了。生活不是电视剧,没有那么多童话般的剧情全发生在你身上。日久生情自然是最靠谱的剧本,然而人的本性却始终追逐一见钟情。希望自己爱一个人,能像山川爱河流。

从小比较内向,也没什么朋友,何况随着时间流逝,身边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渐行渐远。我始终相信那句话:“时间留下最真的人。”但我也知道:“帮我是情分,不帮我是本分。”可是如果没有情分,就不用再有本分了。我不是个好人,可是我遇见的人都很好。在此,也要感谢在我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

一直比较喜欢幻想,可是幻想慢慢的变成了梦想,梦想慢慢变成了理想,理想慢慢的都实现了。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快点找到心爱的姑娘,给她她想要的一切。曾经信誓旦旦的发誓自己三十岁之前绝对不结婚的我,现在成了生活中最想结婚的那个人。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相信梦想。走到今天,自己问心无愧。

感谢我的父亲和母亲,从小没有逼我做过任何选择,活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自己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人生中最后悔的两件事,一件事是父亲没能看到今天的我,一件事是母亲最难受的时候没有陪在她身边。感谢我的家庭,一个庞大的温馨的家庭,给了我最好的生长环境。让我没有家暴,没有出柜,没有那么多心里的疾病。

原来看不惯什么上去就说,张口就骂,现在慢慢的脾气好了,再也没有说过脏话。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我们可能会看不惯很多人,但是起码要尊重他们,只要自己不会变成他们就好了,没必要非要指手画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种生活方式都有它被选择的理由,上万种生活方式,自己喜欢就好。准时、平等、真诚,是生活中对别人最大的尊重。

喜欢的歌曲从摇滚变成民谣,我告诉别人摇滚是事故,民谣是故事。喜欢的场合从热闹的聚会,变成了独处的小屋,自己和自己内心对话才能守住一丝安宁。喜欢的事情从争名逐利地展现自己,变成了隐姓埋名地笑看世间,最后才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人生就是旅程,看到了右边车窗的山脉,就会错过左边车窗的草原。我从听到过的无数个故事里面选出了一些,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去找故事的主人公,把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写成了这本书。他们每个人都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希望他们的故事也能对你,有那么一点点的触动。故事的内容七分真实,三分夸张,希望不要对号入座,以免动情。

第一次写书,有很多不足,能力一般,水平有限。写文字只是为了给自己欣赏,如果恰好你也喜欢,那么倍感荣幸。愿你和身边的人说话不用解释半天,愿你身旁有人愿意和你同行。

最后,不管听过了多少故事,经历了多少事故,我依然深深地爱着这个世界,和现在将要读故事的你。

2016年3月22日晚

如果声音会老去

声音是有温度的

夜晚的声音会发光

你的声音

比安全套更有安全感

比世间所有的情话更动听

如果声音会老去

如果容颜会老去

你是否还会像当初一样爱我

(一)

听万物生长,春去秋来时的草木无情。

听雨打纱窗,一个人雨天赖床犯神经。

听初晨微光,洒向面庞时的暖如诗行。

世界上有很多很多动听的声音,有的声音让你念念不忘,有的声音让你百转千肠,有的声音只会让你泪流两行。

跟灵犀的初次相遇,是一个培训团队里,她是里面声音最好听的姑娘,也是团队里相貌和声音反差最大的姑娘。不知道这么说她会不会打我,不过跟她的声音比起来,没人愿意看她的脸。

为了给团队招生,我们去各个学校门口发传单,期间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有收到传单痛批中国教育制度的,有收到传单立马扔掉的,还有的根本不理你。这个工作给我带来的最大改变,就是之后在街上看到发传单的人,都会主动伸手去接一张,即使有时候人家并没有想给我。有时候接过传单来一看原来是卖情趣内衣的。我每次都喜欢跟灵犀在一起发传单,不只是因为男人喜欢女人的原始天性,也是因为单是她的声音,就足够让天底下大部分男人意淫个一时半会的了。

从小到大我有个习惯,就是跟别人出去的时候,总是要比约好的时间早半小时到,很多人认为这是浪费时间,还要等别人,可正是这样的等待,让我明白了等待的意义,让我体会到心中有期盼和希望的美好。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和灵犀一起出去发传单,我都会迟到,甚至每次还会迟到好久。也许是前一天工作太累了早上起不来,有时候定好的闹铃竟然不会响,但更多的,也许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不需要伪装吧。

每次看到她在约好的地方默默地等我,都挺内疚的,但从来没改变过什么。虽然她经常说我不靠谱,说她下次再也不要早来了,但每次总是会准时准点的站在那里等着迟到的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我等的人憔悴。

后来我们一直在一起发传单,她一直在等我,我一直在迟到。

再后来因为工作时间周转不开,我退出了那个培训团队,和灵犀便没再怎么联系。

(二)

灵犀开始做电台,我开始拍电影。

那段时间正好赶上我有部电影想找一个音乐策划,想来想去,没有满意的人选。知道灵犀在做电台,对音乐的制作方面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便找到了灵犀。

“最近在忙什么?还在给团队招生么?”

“没有啊,团队我也退了,现在一直在做电台”

“你退了?什么时候啊,我怎么不知道?”

“就是在你之后啊,你一退我立马就退了,觉得在里面呆着没意思。”

我跟她说了自己的想法,想请她来做电影的音乐策划,她很爽快的答应了。因为我太爱她的声音,所以电影开头的口播也交给了她。

“我们都在大大的绝望中小小的努力着,街上川流的车匆匆来过,荏苒岁月里,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太阳之所以叫太阳,因为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短短几十个字的口播,录了几十遍。灵犀说她快录吐了,我告诉她,自己一直是个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要做就做到最好,以傲慢与偏执,回敬傲慢与偏见。电影的音乐从录音到最后制作完成,我总是在催她快一点。听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着什么急啊!这么快能做好吗。”这句话来形容她的性格也再合适不过了吧,岁月静好,微风不噪。灵犀生活中总是一副病怏怏、傻乎乎的样子,就像《疯狂动物城》里面的树懒。

我曾经问过她以后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她告诉我,如果可能,她一定要去隐居田园,过着那种无拘无束,光着脚丫踩着泥巴,可以放声歌唱,无忧无虑的生活。她说她只要一想到这样的场景,荷尔蒙就会无限的分泌出来。我说那你带好卫生纸。她没懂,我也不希望她懂。

电影几经周折上映了以后,在各大平台放映,电影很火,我很火,但灵犀没有火,甚至没有观众注意到她,没有对她的生活产生任何的改变,她还是她,继续做着她的电台,仅此而已。

虽然我一直相信一见钟情,但日久了还是会生情吧,这里的“日”是名词。做完那部电影之后,我告诉她,我喜欢上她了,让她做我的女朋友。她说还是算了吧,还是先做朋友吧。我没有强求,也不想让她将就。也许是日不够久,情不够深。那天晚上她发了一条状态:做朋友吧,做朋友永远不会分手。

(三)

那年的八月唱火了一首歌:《南山南》,后来成了网络金曲。但是我喜欢上马頔是很早以前了,第一次看他的文章就哭了,第一次听到《南山南》又哭了。后来那个歌手在选秀节目上唱这首歌的时候,我跟妈妈说:“你听,《南山南》。”

开学不久,我打电话给灵犀。刚一接通电话我就兴奋地告诉她:

“咱们九月份去北京吧,看马頔的演唱会,我买了两张票,你陪我去吧。”

“你是疯了么?这么仓促,我再考虑考虑吧”

几天之后,她给我来了点电话,答应陪我去了。当时激动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催她赶紧去某网站定好了车票,赶快收拾东西。

去北京的前一天晚上,她打来电话

“要不,嗯。。。。。。”

我问她怎么了,她一直不说话。

沉默了好久,我开口说:“好吧,我知道了,你在这边好好玩吧,我自己去,没事的。”

真正的好朋友,就是你不说,他都懂,就是即使是沉默也不会觉得尴尬。

那次通话她只说了那三个字,听我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

后来我自己去北京看了马頔的演唱会,另一张票卖给“黄牛”了。那时候还没多少人知道薛之谦,马頔才是第一段子手,每首歌之间都能讲一次段子。

那年中秋节跟我生日挨着,中秋节九月二十七,我的生日九月二十八。从小到大二十年我从来没过过生日,因为每到过生日学校都因为国庆节放假,学校要补课。所以我每年的生日都在上课,本以为第一次能借着中秋节放三天假期过一次生日,结果二十年来第一次中秋节只放两天假。所以看完马頔演唱会紧接着就往学校赶,生日是在火车的卧铺上度过的。晚上回到学校,灵犀送了我一只荷兰猪当生日礼物,过了几天,我嫌荷兰猪晚上动静太大,就一直放到她那里养着。嘱咐她,千万别给我养死了。

过了几天,她告诉我荷兰猪死了,问我笼子还要不要。

(四)

“你收拾收拾,明天下午陪我去天津,来回车票我给你买好了,还有两张马頔演唱会的门票,快点,明天下午见。”十一月中旬,我又约了她去天津。

我说完就立马把电话挂了,怕她再拒绝我。

出发的那天下午下午,我没有迟到,她也没有。

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两个人挤上公交去火车站,中途发生了我人生的第一场车祸:公交车把一辆私家车撞了,我告诉她:“你看咱们怎么一点事没有,还是公交车安全系数高啊。”她慢慢地抬起头问我:“撞到什么了吗?我怎么一点感觉没有?”树懒的形象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

下了车我们打着伞走在雨中,我说:“你看,你要陪我一起去了,把上天都感动哭了。”

坐了十五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天津,她为了省钱让我把卧铺换成硬座,坐了一次硬座之后我就再也不听她的了。到了天津,我们准备去找一家青旅。

第一家青旅的老板娘不在,第二家青旅敲门没有人开,第三家青旅的老板还没睡醒,愣是被我敲门给敲醒了。

晚上的时候老板请我们喝茶,聊了一会大家都认识了,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每一个玩真心话的女生说的都不是真心话,因为女人总是口是心非。每一个玩大冒险的男生都喜欢大冒险,因为总是能对女生做一些不好意思做的行为。

“谁是卧底”的游戏我输了,他们惩罚我做大冒险,大家让我亲灵犀一下。我说:“你们得问问人家愿不愿意。”她没说话,我上去亲她,她下意识地躲了一下。我很不要脸的问了一句:“怎么了?她说:”你干嘛?“我说:”亲你啊。“

第二次把嘴凑上去的时候,她没有躲。在那天晚上,我亲吻了她的脸,后来才知道,我是第一个亲吻她的男孩,她第一次红了脸颊。

第二天晚上从听完马頔演唱会之后,她说她爱上了民谣,也爱上了那段最经典的话:“如果马頔小时候不认识舒傲寒,董小姐也没牵宋冬野的手,赵雷没去过南方,尧十三错过了他的北方女王,祝星一开始就很爱陈粒,民谣还只是小众音乐。你还是面不改色,生活没有因此变一丝一毫,所以,明天该来的还会来,过不了的一样过,你只不过是多听了几个人的故事,多动了几次心。”

(五)

灵犀经常在周五约我去Subway吃三明治,她说只有星期五的时候店里买一赠一,吃的才舒服。我说:“反正都是我请你,想吃了你就告诉我,别管什么时候。”她说只有周五才想吃,这就叫习惯吧。每次在Subway喝完一杯可乐都要去续杯,说喝两杯才能把花的钱喝回来。每次都撑得她疯狂的打嗝,我说:“你注意点素质,公共场合不要打嗝!”

她说:“难道我上面不出气,要下面出气么? ”最后我选择了让她打嗝。我告诉她以后要给她买一屋子的可乐,让她喝个够。

有段时间她说她做不出电台节目了,我告诉她:“每次听你的节目总觉得太伤感了,应该换换风格,别让人一听就想哭。”虽然我经常让她赶紧换风格,可她从来没有变换过。依旧那么伤感,依旧让人觉得无病呻吟,导致我一直在嫌弃她,但一直希望她能做得更好。每次做完电台她都会第一个发给我听,虽然很不愿听,但每次还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听完,并跟她说说自己的想法。

我问灵犀:“你电台的点击率那么少,还做得有啥劲?”她总是告诉我:“别急嘛,我已经有一百多个听众了,棒吧!”

每次说到这的时候,都能看到她脸上前所未有的骄傲。她说只要坚持发表作品,就会得到首页推送的机会,她说她一直在等这个机会。我只是笑笑,让她加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当时我自己的电台已经有几万个听众了。

总是嫌弃一个人,却真心的希望他变得更好,这也许是最美好的事情了吧,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六)

商人大发横财,恋人啪啪作响。当时正在做微商的我赚了钱,准备换部手机,就去问灵犀。

“你说,还是买iphone 6S呢?还是买 三星S6呢?”

“你有病吧!你都有手机了,还买那么贵的手机有什么用?整天就知道花钱,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有这些钱干点什么不好?我觉得你这个人有问题!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我怎么了?我自己挣得钱自己换手机有错么?你把话说清楚!我怎么有问题了?”

这是我们唯一一次的争吵,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没理她,她没理我。

我一直相信:本该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是不会轻易离开的。过了一段时间,我就收到了一个链接,是灵犀发给我的,她给我留言说:“希望你能听到最后。”

好久没听到她的声音的,还真的有点想念,于是我就点进去了。开始的歌曲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后来查了很久,知道那首歌是程璧的《你们》。“多么远的距离都不再是距离,因为你在我的心里。”在结尾的时候,她说:“这期电台是专门做给我的一个朋友的,是他让我爱上民谣,虽然我们好久不聊联系了,但我很想他。”

听完之后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对不起,别生我气了。”

(七)

后来在我最不相信爱情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姑娘,然后被拒绝了。姑娘说她不想谈恋爱,两天之后她跟另一个男生在一起了。

那个姑娘当时问我:“你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我当时想了想说好像没有什么疯狂的事情。但现在想起来,我当时要是说:“我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情就是爱上了你。”她会不会当场激动的强吻我?当然我肯定不会那么说,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

后来再仔细想想,似乎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挺疯狂的,所以才想不起来有什么最疯狂。此生定要与你干尽艳情之事,目中无人至随处相拥,阴天看海,晴天劈柴,永远年轻,永远是骚货,永远奸淫掳掠,永远侠骨柔情。

被拒绝的那天晚上,自己蹲在街边抽了两盒烟,之后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西北风喝多了,肚子疼。

打电话给灵犀,叫她出来陪我。

十分钟以后她跑到我面前。

灵犀看我喝的烂醉,把我扶起来问我:“你这次是认真的?”

我说:“我当然很认真,我太爱她了。”

“啪”的一耳光抽过来。

“你有病吧!我告诉你,爱不是随意就说出口的!如果这么轻易爱上别人,就根本不配得到爱!吴祉祺,我喜欢你。我只说一次,以后不会再说了。我不会怪你,就像最初咱们在一起发传单的时候,无论你迟到多久我都不会说你一样,以后有什么事你还可以来找我,能帮你的我还是会帮,最后,祝福你们。”说完转身就走

我拉住她问她:“你说你喜欢我,那我当初说我喜欢你,你为什么不跟我在一起?”

她告诉我:“我在等你再跟我说一遍啊,你再说一遍,我就答应你了。”

爱情最无奈的就是错过吧。曾经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爱我,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已经不再爱你了,哪有那么多刚刚好的互相喜爱,只是欺骗自己罢了。

第二天她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单词:agony。

这是当初英语四级考试的时候我教给她的单词,我说这个单词读起来的发音很像“爱过你”,因为曾经“爱过你”,所以现在分手极度痛苦。“agony”就是“极度痛苦”的意思。我不知道她当时到底难不难受,不久后又看到她写了一首诗,诗的名字叫做:《Agony》。

我愿再次与你相遇

在星辉斑斓的阳光里

在万物复苏的秋风里

你用透明的月光包裹住身体

我脱下陌生人的外衣递给你

有一天你独自离去

带走千疮百口的行李

打包言不由衷的秘密

你走过落叶铺成的路千万里

我在无人山野询问你的归期

你撕下伪善的面具

抖落了尘埃风和雨

你丢掉了你的武器

只记得她的美丽

如果错过是我们既定的结局

我愿回到从前勇敢的紧抱你

如果某天你路过了我的婚礼

干了这杯酒我会永远忘记你

我爱过你

后来她做了一期电台:“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只喜欢你。我爱你,不为什么,只因为是你。”

后来我才知道,我那天晚上叫她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二点了,她自己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关门了,舍友都睡了,她就傻站在宿舍楼底下等了一晚上。没钱也没身份证,不能去宾馆。出来太急还把手机落到宿舍了,也联系不到我。她说她当时都没敢告诉我,后来因为这事一直埋怨我。

(八)

灵犀慢慢的淡出我的生活,偶尔还能在一些电台上听到她的节目,可是却很少再跟她见面了。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要去厦门的青旅当义工。我一直觉得,与厦门相比,“青旅”这个词给她的吸引更大,因为青旅里面,藏着她满满的回忆。

晚上睡觉的时候,打开一个电台随机播放,突然听到一个声音特别耳熟,我想一定是灵犀的节目,打开手机屏幕,刺眼的光在屏幕上亮起来,看到上面写着:“主播:NJ灵犀”。

终于有一天,我听完了她所有的节目,我在她的每一个节目中都听到了我曾经说给她的那些矫情的话,在她的节目中会经常出现一首马頔的歌做背景音乐。她在节目里说,如果声音会老去,就请你好好珍惜。记住你听到声音的那一刻,不管是否喜欢,她在说出的一瞬间都是用心的。就像无论我们多不相信“我爱你”,起码说这三个字的人,在说出口的那一刻,都是真心的。

因为声音记住了你,却因为另外一些声音与你擦肩而过。世间声音千万种,荏苒岁月易蹉跎。来生若是再相见,只闻其声亦快活。

“那么多的故事里面都是你,那么多的记忆里面都有你,不管多么远的距离都不再是距离,因为你在我的心里。”

心有灵犀,倾盖如故。

好久不见,老同学

每一个姑娘

都应该被温柔以待

在不想说再见的年纪

遇见了你

记得自己学过的第一首歌曲

叫做《同桌的你》

却始终没有机会

再去唱给你听

(一)

我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因为可以吃吃吃,都说人多的时候吃饭香,后来证明了是真的。但吃饭香,身体却没那么棒,证明了某些广告词是假的。

在大大小小的聚会里面,自己最喜欢的还是一年一度的同学聚会,每次看到昔日的同学时隔一年后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都不由自主的感慨一番,上大学就是进了一个的“整容医院”,不仅改变你的外貌,还改变你的气质。同学见面互相夸赞,高中就偷偷“在一起”的情侣秀着恩爱,曾经手机里删掉的好友又互相添加。不过后来夸着夸着就不愿意夸了,秀着秀着就分手了,好友加完慢慢又删了。

中午聚餐,大家回忆起了高中时代的美好时光,我说我最喜欢我的高三,喜欢我的同桌,她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同桌,没有之一。

“老师”这个角色,在同学聚会上总是充当缓解尴尬的角色,但有时候也会让人觉得尴尬。比如所有老师在同学聚会见了我都会调侃我说:“你跟海燕在一起吧,你俩挺合适的。”我笑了,老师也笑了。

海燕是我高三的同桌,也是我上了这么多年学以来唯一一个女生同桌,虽然长得不算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是她的名字里至少带一个“燕”字,闭着眼睛确实也会绣朵花。

每次同学聚会都看不到海燕,她说自己不会说话,不喜欢去聚会,省得尴尬。我百般规劝,却劝说无果。故每次同学聚会他们都能跟自己的同桌叙叙旧,我只能跟老师们叙叙我的同桌。

(二)

第一年艺考,梦想是中国传媒大学,结果落榜了。本来想上个专科学校,这辈子苟且而活,不料开学前一天晚上抽疯,跟我妈一起把高中课本从地下室搬回家中,准备复读了。因为这件事做的太惊悚,以至于日后经常梦见我又复读一次,结果还不如上次高考考得好,惊醒梦中,一身冷汗。后来反复思考,也许害怕的并不是复读无果,而是再也遇不到像海燕一样的同桌了。

来到新的班级,被安排到第一排跟海燕坐同桌,当时心里一直特别感谢班主任把这么好的位置留给我,坐第一排不仅听课听的清楚,还能看清黑板,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女生同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第一排没人坐,都去抢后排座位了,海燕开学的那天迟到了,没抢到后排的位置,只能坐第一排。没人过去跟她坐同桌,正好空出来一个位置,所以我们俩就成了同桌。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但好歹还是比较了解自己的。第一年英语考了60分,所以我觉得如果我把英语提高到110分,就可以考上一个本科学校了,复读这一年就没有白费功夫。于是在学校我从来没听过语文课,作业都是找喜欢我的女孩给我写的,现在想想挺不要脸的。数学作业都是抄别的同学的,抄完了交上。我数学成绩一直考年级第一,从小学开始数学成绩就好,后来上了初中,数学也很好,后来上了高中,数学也很好。生物课上老师管这叫“遗传”,从小学遗传到初中,从初中遗传到高中。可是到大学就基因突变了,完全学听不懂大学的高数。复读的一年重心全放在英语上,我和海燕第一次开始说话,也是因为英语。(语文和数学的学习状态只是我个人针对特殊时期的特殊对待,请勿随意模仿,现在跟语文和数学老师说起来他们还都想抽我。)

“哎,同学,这个单词怎么读?”

嗯,就是这个在偶像剧里的搭讪方法,被我用到了英语学习上,有没有特别励志?同样的事情用不同的说法就会有不同的效果。比如有个女孩去卖,单独说出来这件事就是一个色情故事,但如果说女孩为了救父亲一命去卖,就是一个孝子的故事,说不定还会收到很多捐款。

海燕总是耐心的教我每个单词的读音,现在恐怕再也没有人给我讲单词了,因为我已经从一个上着课骂英语老师的人,变成了一个英语老师去骂别人。

开学的第一次英语作业就是把第一单元的第一篇课文背过,那篇课文是《安妮日记》里面的选段。

对于一个连单词都认不全的同学让他来背英语课文的难度,就等于问他:他媳妇和他妈掉河里了,让他选一个来救。这个时候,机智的你应该反问出题人:“掉哪条河里了?”

人,应该有点反抗精神,不喜欢做的事情就要学会拒绝。于是,我屈服了,我选择了超越自我,乖乖的开始尝试人生中第一次背诵英语课文。

高中的晚自习是三个小时,被分为两大节课,我打开英语书,郑重其事地翻到第一篇课文那里,用手把课本中间压平,放一支笔在右边准备标记。

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仪式感,就跟每次考试之前都要买一根新铅笔和一块新橡皮一样,就跟为什么看世界杯都要看直播一样,仪式感很重要。初四的暑假,我凌晨熬夜看世界杯,导致身体不适,吐了一天。高考复读完那年为了看世界杯又是凌晨爬起来,之后高烧四十多度持续了一星期,差点没烧死过去,大四看世界杯的时候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

课文的第一行一共十五个单词,我背了一节课,竟然没背过,中间伴随着无数次想放弃的冲动和旁边海燕的无比嫌弃的眼神。

第二节课的时候,她实在是看不下去我痛苦的样子了,手里拿着一个被削的尖尖的铅笔凑过来,我以为她嫌我影响她的学习要过来扎我,自己从小就怕疼,还晕血晕针。

我惊恐的看着她说:“你要干嘛?”

她说:“你怎么这么笨啊,我来教你背。”

有时候女孩变成女神就在一瞬间,从她的铅笔在我书上落下的第一笔开始,我就觉得,世界那么美,不如她好看。

一篇短短的课文,愣是给我讲了一个晚自习。她告诉我,背课文的时候先要把每个单词意思搞懂,然后把英文翻译成中文来记。不管这个方法你觉得对不对,当时对我来说确实挺管用。

面对着一堆陌生的单词,我说:“我懒得查了,你跟我说说这些都是什么意思吧。”

她一句一句的给我解释,告诉我每一个词的意思,然后帮我把一个句子划成好几个部分,让我一句一句的背,背完三句把这三句连起来再背一遍。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真的的能背过了,高兴得我早饭的时候多吃了一个包子。

到学校之后她一上午没理我,说我嘴里有大葱味。我说我早上吃的猪肉大葱馅的包子,她说要去投诉卖包子的老板,因为他们肯定没有在包子里放猪肉,全是大葱,让我吃的满嘴都是大葱味。我擦了擦嘴告诉她说:“怪不得我吃了两个还没吃饱!”结果她下午也没理我。

(三)

海燕的英语成绩一直是年级第一,我的英语成绩是倒数。为了让自己不那么自卑,我就开始用了最笨的学英语的方法—背单词书。每天背五十个单词,刮风下雨雷打不动,每天把单词抄到一张纸上,带在身上看。后来每天的单词纸上都会沾染上各种恶心的东西(为了不恶心到大家,就请自行脑补去吧)。每天背完一张就把它贴到墙上,觉得自己特别有成就感,不久之后管宿舍的老师找我说:“你再把单词贴到墙上,我就弄死你,立马给我滚蛋!”我胆小,就把墙上的单词全撕下来垫到床底下,不久之后我发现床高了不少。因为高三的时间太紧促,没有时间抄单词,我就把晚饭的时间节省出来抄单词,于是半年没去食堂吃过晚饭。

有一天我打算背单词的时候,刚把单词书拿书来,看到单词就想吐,我想可能是我长时间不吃饭把肚子饿坏了,于是决定去食堂吃晚饭。结果一闻到食堂饭菜的味道就真的吐了,觉得食堂做的饭太难吃了,直到见识到了大学食堂才知道,当时那么想就应该惩罚自己把想吐的东西咽回去。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学习学到吐的滋味。

自从那时候开始,海燕就经常在晚上给我带凉皮吃,因为她爸爸是做凉皮的,也可能是因为心疼我吧。比凉皮更让我感动的,是她的那句:“你别老不吃饭了,以后我每天让爸爸做凉皮给你吃,不要你钱。”

因为她家庭条件不好,老师让我们多从她那里买凉皮,一个是味道确实不错,另一个就是想多帮助一下她。“两份切的,三份包的,一份要香菜多加辣椒,一份少放面筋多加汤。”我经常帮她把同学定的凉皮记录记到她的小本子上。每天下午上学的时候她都会帮同学带好几份凉皮到学校。给我带的那份凉皮每天都是单独装好的,份量比别人的都多。

我从前一直没买过她家的凉皮,因为她爸爸不要我钱,我也不好意思吃。但自从那次吐了以后,为了照顾自己的胃,我几乎每天都会让她给我带凉皮,然后每次多拿几块钱,掺进同学给她的钱里面,她还特别好奇为什么每次都有人多给钱。

有时候我偶尔想吃次免费的凉皮,就跟她打赌看看谁做的数学题答案是对的,我对了的话就请我免费吃凉皮。这个傻瓜,竟然敢跟我赌数学。

她经常输,我每次想吃免费凉皮的时候也差不多都能得逞,但是每次我拿到免费的凉皮的时候,都会照样塞给她钱,她不要,我就不吃凉皮。她不想让凉皮浪费了,就很为难的拿了我的钱。

一年之后,我背了十本英语词典,吃了她家十个月的凉皮,导致我现在看见单词就想起来凉皮,看见凉皮就想吐。

高考的时候我英语考了140分,她考了142分。

(四)

自然界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女人喜欢男人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长的帅,有的是因为家里有钱,有的是个子高、身材好,能给人安全感。

而我恰好这几条都不占,所以班里有女同学喜欢我,我很好奇的问她们为什么是我,她们说我有内涵,但是当时我自己完全看不出我的内涵在哪。高一一百二十斤,高二一百四十斤,高三一百六十斤,可能是体内含的肉越来越多了吧。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做好自己就好,不要为了迎合别人刻意改变什么。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真的有女生喜欢当时长得像“猪”一样的我。就像韩寒说的,“世界就是这样,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王八对绿豆,傻X配脑瘫,没有太大意外,万物都会自然归位。”

每次我感觉压力特别大的时候,就去找海燕聊天,有时候聊短短的几分钟,有时候一聊就是一个晚自习。她喜欢听我给她讲班里同学各种各样的八卦,我喜欢她给我讲一些我不知道的故事。她笑得很开心,我笑的更开心,有时候笑出声来,全班同学听到了都会跟着笑,如果老师听到了,一般也不会多说什么,因为成绩好,老师是会偏心的。这一点上过学的同学应该都能体会到,如果体会不到,要么是你成绩太差,要么是你没心没肺。

突然有一天她写了张纸条告诉我:“我现在都不敢跟你聊天啦。”

我问她为什么。难道是我变丑了,吓着她了?我说:“我都这样了还怎么丑?”

她告诉我不是。她说,每次她跟我聊天的时候,后面都有无数双嫉妒的眼睛狠狠地盯着她。

开始我不信,后来有一次我跟她聊着聊着天突然猛的一回头,发现还真是。

听说她曾经被一个女生拉出去问她:“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想要坐你现在的这个座位,到底有多少女生想和吴祉祺同桌。”

回来之后她问我要不要让喜欢我的女生来跟我坐一起?我说:“算了吧,你这样的身高到后面坐着肯定看不见黑板。”她说:“你少自作多情!我的意思是你自己去后面跟喜欢你的女生做同桌,把她的同桌调到这来。”我说算了吧,我舍不得你。

后来我们继续聊天,再也没有回过头看后面的人,还是无所不聊,那种简单的无所顾忌的交谈,是高中最美好的回忆。我告诉她,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干嘛用自己的时间活成别人想要的样子啊,你就是你嘛,颜色不一样的“小鞭炮”。

曾经还有一个女生跟我表白未遂,于是每个课间都来找我问数学题,吓得海燕都不敢到教室后面的饮水机去接水,因为屁股刚离开,座位就被占了,回来只好站在旁边,我也只好匆匆地给旁边的那个女同学讲题。但是无论讲多少遍,那个女同学还是不会,我也不知道她是真听不懂还是装听不懂。每次都拖到下节课上课铃响。所以海燕每天上学来都会备好一杯热水,这样就可以不去接水了。

后来问题来了,喝多了水以后要去厕所,但是一去厕所回来座位又会被占,所以她就一直憋着,每天上午和下午放学的时候,都能看到海燕矫健的身影,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奔向厕所。

当然也有很多人来问她英语题,所以有时候下课铃一敲响,我们就像在街边下象棋的两位大爷一样被同学死死的围住,牢牢地按在凳子上给他们讲题。

有的时候实在憋不住了要上厕所,只能“突出重围”,挤出人墙。还有男生为了听我讲题跟着我上厕所,站在我后面等我的时候我尿都尿不出来,我说:“你走开,我上完再给你讲。”他说他在门口等我。急得我尿了一手,出了厕所之后拍拍他的肩膀,手上就干了。

(五)

英语成绩上来以后,我的总成绩也考得越来越好,月考成绩单上,年级第三名经常换人,前两名一直是我们两个。

每次卷子发下来我们都会一起算总分,一门一门的算,经常是我加上数学成绩总成绩比她高,英语成绩一出来她就把我超过去了,所以我们和大多数高三学生一样,害怕考试却又期待着考试,讨厌成绩但是特想知道成绩。

月考出成绩的那天下午,老师让我去送答题卡。送过答题卡的人都知道,答题卡的袋子里面有一张老师图完标准答案的答题卡,剩下的是学生的答题卡。在送答题卡的路上,我忍不住看了一下老师的答题卡,发现自己错得挺多,心想这次肯定考不过海燕了,于是就偷偷跑到小卖部买的橡皮和铅笔,又飞快地去厕所找了一个坑位,蹲下隐蔽好之后,悄悄地把自己的答案改了两个,之后把答题卡送到了读卡室。

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真是疯了,为了成绩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更重要的是,我在坑上起来之后好像没有做擦屁股的动作,不知道那次看到我提上裤子就走的人是什么心情。

老师上课对答案的时候,我试卷上的答案错了六个,但我自己心里清楚,答题卡上只错了四个。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把我卷子抢过去说要看看我错了几个选择题,知道我错了六个以后特开心的把卷子还给我,还开玩笑的问我“你答题卡没涂错吧?”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为,我告诉她答题卡应该没涂错。

下了课我们一起算总成绩,她总成绩比我高了两分,虽然她没有表现出多高兴,但我知道她心里早就乐开花了。

怎么办?应不应该告诉她那件事?告诉她之后她肯定不理我了。不告诉她,等到时候她知道自己不是年级第一,得有多伤心啊。

最后,我还是没敢告诉她。

总成绩出来那天,我和她还是像前几次一样一起去老师办公室看成绩,虽然不愿意看到成绩单上我们两个人的名次,但是到了老师办公室门口,已经没有退路了。老师打开成绩单的那一刻,不出意外的,我第一,她第二。

从老师办公室出来,到教室的距离只有五十米,同学们依旧在走廊里打闹,情侣们依旧在那里搂搂抱抱,只有我俩一句话不说。我不敢看她,我知道她不愿意看我。回到了教室,我们一句话没说,我也不敢说。

就这样突然变得很陌生,我真是恨死自己了,为什么为了一点分数去做那种事情。我们互相沉默了几天。那几天没有凉皮,没有了恶狠狠的眼神,也没有了欢笑。

几天之后是她先开的口:“你不说你错了六个选择题么,怎么成绩比我高呢?这样的话你应该才错了四个选择题啊。你这样不光是让我白高兴一场,你这是诚信的问题你知道么。你这′小孩儿′不诚实。”她一直很喜欢叫我“小孩儿”,尽管我比她大两岁。

我只是点头,什么也没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们经常吵架,吵完架冷战,冷战完还是最好的朋友,过一段时间又会因为一些小事吵起来,继续冷战,继续和好,就这样做着一对快乐的小二B。

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在乎过自己考试的名次,她也再也没有考过第一。

(六)

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那也许海燕永远要陪在爸爸身边吧。

离高考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上着英语课的时候,海燕被老师喊了出去了,之后就没回来。

本来就闷热的天气,她走之后让空气一下子凝固了。

后来才知道,海燕的妈妈身体一直不好,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可是到最后还是没能挺到海燕高考,海燕被直接送到了医院,但还是没能见到妈妈最后一面。

第二天下午海燕就回学校上课了,看得出来她什么也听不进去,一直耷拉着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我怕哪句话说的不对,她会瞬间崩溃。就像春水初生时的薄冰,一片落叶足以震裂整个湖面。

那几天海燕一直穿着一身黑衣服,胳膊上带了一个“孝”字。

第二节是数学课,数学老师让我们做题的时候,发现海燕没有低下头做题,就走到海燕身边。我想这下肯定完了,数学老师不知道这个情况,一跟海燕说话,海燕肯定要哭,但是去阻止老师跟海燕说话,海燕肯定也得哭,所以我心里默默祈祷,老师千万别跟海燕说话。

有时候越不想发生什么就越会发生什么。突然老师摸摸她的头,很温柔的开口问她:“你怎么穿的这么漂亮啊,还穿一身黑色?”靠!这不就是母性光辉泛滥么!这样温柔的抚摸怎么能让海燕不想起妈妈?我心中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小时候自己想哭的时候忍住了,但只要有个温柔的人一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就会瞬间在那个人的面前泪奔,觉得终于找到了依靠。

原来只在小说里面看到过说:“有时候一句话能让人泪奔。”那天真的亲眼见识到了。

数学老师话音还没落,海燕就趴在桌子上哇哇的哭,我刚把卫生纸拿出来,她就冲出了教室。我跑出去找她,可是没找到。

第四节课海燕回来了,开始低下头记笔记了。中途上课上到一半,她告诉我:“我还是回家吧。”边说边起身收拾书包。我也跟着她出去,把她送到校门口,让她好好冷静几天,先冷静下来准备高考,也算是给妈妈的交代了。

两天之后她回来上课了。

离高考还有二十天的时候,还是英语课上,我被叫了出去,海燕看着我,我觉得她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可她只是默默的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我起身的时候告诉她:“我走了,再见。”

回家的路上,我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只是觉得那一段车程,特别长。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年高考前一个月的时候得了脑梗变成植物人,第二年高考前一个月去世了。但我从来没觉得他离开了这个世界,只是在另一个地方看着我。后来去电影院看《谁的青春不迷茫》的时候,哭得特别惨,电影里面说:“人们死后都会去往另外一个星球。”可是我不知道,爸爸到底去了哪个星球呢?电影的男主角离开家的时候抬头对着关押爸爸的牢房说:“爸爸,我走了,我会变成更好的自己,然后回来看你。”多年之后,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可是爸爸,在哪里还能够见到你呢?

到了殡仪馆,送走父亲,三天之后回了学校。

我没有穿黑衣服,也没有披麻戴孝,一方面是自尊心比较强,另一方面不想让海燕再想起她的母亲。

每次我们沉默的时候总是她先开口。

“你怎么啦?”

我告诉了她我父亲的事情,她说她猜出来了,只是觉得那时候如果去安慰我,万一不是这件事就坏了。我告诉她我没事。每个人都会经历生离死别,只是我们经历的早点罢了,什么时候能把生死看淡了,就真的什么也不怕了。记得高二看的一部电影叫《阿甘正传》,阿甘的母亲告诉他:“无论我们的人生有多么不同,有一件事每个人都需要去经历,就是死亡。”做个坚强的孩子,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为了妈妈,为了海燕。

之后学校有申请特困补助的名额,我跟老师说:“我就不申请了,把名额给海燕吧。”其实我是抹不开面子,怕同学笑话我,也觉得自己不需要那些钱。最后在老师的劝说下跟海燕一起填了申请表。最后我拿到了补助金,海燕的申请没通过。

高考前评市级奖学金,我拿到了五千块钱,海燕拿到了三千块钱。老师说我应该请海燕吃饭,我说“好。”海燕跟我打了声招呼,说她先走了,我说等着我请你吃饭。她说不用啦,请她吃份凉皮就行啦。

(七)

随着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广播里放着:“考试结束,请考生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有序离开考场。”

我们的高中时代,结束了。走出考场,笑了一下,为了这次的笑,憋了一整个高三。

有的同学痛哭流涕,有的同学喜极而泣。

那天下午的天好蓝,树好静,人好美。

回到大巴车上,听同学对着考试题的答案,说着自己的旅行计划,自己戴上耳机,手机里放着好妹妹的那首《不说再见》:

再见了 互相嫌弃的老同学,再见了 来不及说出的谢谢

再见了 不会再有的留堂作业,再见了 我留给你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留在抽屉的纸条 是你约过谁和谁的画面

偷偷传阅的小说 背着老师家长读好几遍

没谈过几场恋爱 却相约伴娘伴郎的腼腆

青春发育那几年 还许着小孩干爹干妈的诺言

入学时想着毕业 毕业却因离开友谊失眠

那时几首流行歌 成了聚会KTV里的泪点

校服藏在衣柜底 很丑却再没机会穿着上学

运动会的进行曲 偶尔却比老情歌还让人怀念

再见了 互相嫌弃的老同学,再见了 来不及说出的谢谢

再见了 不会再有的留堂作业,再见了 我留给你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我相信 我们还会再见 我相信 我会一直想念

我相信 我们都会很好 我相信 我相信的一切 变成火焰

照耀彼此的脸 茫茫人海相互看见

我填了所有同学的同学录,却没有收到海燕给我的那一张。

她说:“我们不要填同学录了,因为我们会一直联系。”时隔多年,同学录里的手机号不知道换了多少遍,QQ的头像再也没有闪现,当初的家庭住址有些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爱好和梦想那栏里的里的内容早已被我们忘记。

我相信我们都会很好,就像当初我们遇见那样。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们都很激动的等待着成绩。我在电视机面前等待着公布分数线的时候紧张的快哭出来了。

数学老师第一个给我打电话,问我考了多少分,我说还没出成绩,老师让我赶快去查。

我刷新了好几遍“考生入口”,终于查出高考成绩:过一本线了。

给各种亲戚报成绩,给各种老师打电话。

打电话给海燕,问她考了多少分,激动的问她能不能报同一所学校。她说她没考好,分数不想告诉我。我没有勉强,告诉她努力过就好。

返校那天,没有见到她,听老师们说她高考失利了,只能上一所普通的大学。

那个夏天,参加了大大小小的各种聚会。海燕做了兼职,帮着影楼拉客人拍照,我当了英语老师,教学生英语单词速记。

快开学的时候我请海燕吃饭,饭桌上点了四菜一汤,我们的话变少了。临走的时候菜都没有吃完,她说她要打包带回家,不能浪费。

要分开的时候,我说:“不管你去哪上学,一定记住常联系,好吗?”

我们现在一直保持着联系,她也是跟我有联系的唯一一个高中同学。

有头发的时候留起头发,没头发的时候留起胡渣。海燕还是一个人,也没有找男朋友。后来听说她留起了长发,可是再也没有同桌去欣赏她。

新年的时候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愿你有高跟鞋也有跑鞋,喝茶也喝酒。

愿你有勇敢的朋友,有牛逼的对手。

愿你对过往的一切情深意重,但从不回头。

愿你特别美丽,特别平静,特别凶狠,也特别温柔。

愿你有独立的自我,也有放纵的自由。

能享受一个人的晚餐,也能做两个人的早餐。

每个人青春的记忆里,高中应该是最美好的时期。而每一段高中的记忆里,都应该有一个同桌的你。

不管你们现在保持联系,还是形同陌路,都要感谢彼此在最明媚的青春里,悄悄留下的印记。

这碗鸡汤不太浓

你把性格交给星座

把运气交给鲤鱼

把努力交给鸡汤

然后对自己说:

我听过了很多道理

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一)

很少去讲鸡汤故事,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给你鸡汤的人太多,而给你汤勺的人很少。我们听过很多鸡汤,却总是缺少一把把鸡汤喝下去的汤勺。比想法更重要的是方法,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执行,比执行更重要的是坚持。

不知道海林的故事算不算鸡汤,我把它讲给你听,味道你自己来定。

(二)

海林是一个个头不高,长得不美,成绩不好的女孩子。

初中的时候,海林就整天被一群男孩子欺负,因为她胆子小,男生们就警告她说:“不许告老师!否则以后我们就天天欺负你!”

后来海林没有告老师,男孩们照样天天欺负她。

海林小学的时候成绩还不错,可是上了初中以后成绩平平,不上不下。尽管她每天很认真很努力地在学习,但是成绩依然没有提高。

爸爸妈妈经常骂她:“笨死了,每天晚上学习学到十二点,考试还是考那么点分,还不如早点睡觉。”

海林并没有理会爸爸妈妈话,每天晚上还是坐在书桌前,开着台灯学习学到十二点,可是成绩一直没有起色。

中考的时候,海林没连高中都没考上,离学校的录取线就差三分。她告诉我,那已经是她拼尽全力考出来的分数了。

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敢说自己拼尽全力去做过什么事。我特别佩服她这种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勇气。

后来爸爸给她找了一所技校,想让她学一项技能,将来好养活自己。可是她说什么也不去,跪在地上求了爸爸妈妈三天,哭着喊着要上高中。最后,爸爸妈妈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将近三万元左右,给那所寄宿制高中交了“择校费”,让海林上了高中。

(三)

高一的时候,海林因为一件事成了整个学校的“红人”。

有段时间学校查谈恋爱查的特别严。班主任开班会的时候告诉全班同学:“现在你们每个人拿出一张纸来,写出你看见过的咱们年级谈恋爱的同学的名字,每人至少写一个,五分钟以后交给我。”

五分钟以后,全班同学都交了一张白纸,只有海林听了老师的话,写了一对情侣的名字。

老师来收纸条的时候,海林没有把纸条叠起来,直接递给老师了,被后面的同学看到之后,拍拍海林的肩膀问她:“你纸条上面写的谁啊?”

海林告诉他,自己在纸条上写了两个自己班的同学,因为她确实看到过他们俩在教室后面疯狂的舌吻。

其实这种事我也曾亲眼目睹。教室后面放眼望去,各种姿势的都有,轻者女生的屁股坐在男生腿上,男生的手放在女生的胸上;重者女生腿上盖了一件校服,男生的手伸进校服乱摸。简直就是真人版的《性爱姿势大全》,只不过都穿着着校服,长的也都不怎么好看。

后来这件事就传开了,而且越传越离谱,最后海林听见很多人谈论自己说:“你知道吗?咱们年级那个叫海林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班主任洗脑了,愣是把咱们年级五十多对情侣的名单全写出来交给班主任了,真是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下晚自习的时候,高一几乎所有的人都从楼上跑下来堵在海林班门口,争先恐后的要见见这个传说中的“海林姐”,嘴里大喊着:“海林姐,我爱你,咱们年级你最牛逼!”

教室门口被堵得水泄不通,海林在自己的座位上坐着,心里特别难受,不想理会门口那些人,就低下头默默地做题。

过了一会听到门口有个男生喊了一句:“呦,海林姐,又在写名单呢?快!写我,写我啊。我是高一九班的XXX。”

上课铃响了之后门口的人散了,回到各自的教室上课。海林收到一个纸条,上面写道:“今晚下晚自习给我等着,弄死你!”

海林特别害怕,问自己的同桌该怎么办。同桌安慰她,叫她别怕。离下晚自习还有二十分钟的时候,同桌拉着海林,跟老师打了声招呼说海林身体不舒服。出了教室门就往宿舍狂奔,海林告诉我:“我同桌是个身高体重1:1的女胖子,拉着我狂奔了五分钟,竟然一点也不累,我到今天还记得她当时满头大汗拉着我的手狂奔的样子。”

下了晚自习,几个女学生提着扫帚到海林的宿舍找她,海林的舍友让她藏到宿舍的卫生间,海林躲进去,舍友把卫生间的灯关了。舍友告诉来找海林的人,海林不在宿舍里,她们也不知道她去哪了。那些人东瞅西瞧的把宿舍看了一圈,扭头出去了。

晚上有个女生找到海林,告诉她:“我知道你很可怜,这件事你也不是故意的。有些事你也不懂,你还太单纯。我爸是在黑道上混的,明天我让他找人把这件事摆平,你放心吧。以后做什么事动脑子想想后果。”

后来那个女生真的把这件事摆平了,海林特别感谢她。

海林上了高中学习一直很努力,但成绩一直很差。高二的时候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鼓励学生学艺术,去艺考。当时海林所在的班级里几乎所有的人在班主任的怂恿之下都选择了去学艺术,只有四个人没有学:班级里成绩排在年级前三名的三个人还有海林。

老师把海林叫到办公室,开口就骂:“我说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还要让我跟你说多少遍?像你这么烂的成绩,只靠文化课还想考上大学?做梦去吧你!你不学艺术,还上什么高中,参加什么高考?你知不知道你是全家人的希望,考不上大学,你就是社会的渣滓,别人都叫你人渣!”

海林说:“老师,我觉得我再努努力,不学艺术也能考上大学的,请你相信我。”

老师告诉她:“相信个屁,滚!”

海林最终也没有选择去艺考,而是更加努力的学习文化课。

每天早上永远都是第一个到教室上早自习的人,后来同学们把班里的钥匙委托给她,让她每天早上来开门。中午为了节省时间,不回家吃饭,每天自己带着一个馒头和一块咸菜,边吃边做数学题,有时候中午困得实在不行了就趴在桌子上休息十分钟,然后起来接着做题。晚上下了晚自习依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背英语单词,每次背完单词,锁上教室的门准备回家的时候,校园里都是一片寂静,学生早已经走光了。门卫看门的大爷每次都夸她:“姑娘,这么爱学习啊,一定能考上一个好大学。”她说,门卫对她的夸奖,让她在黑夜中多了一丝希望,晚上一个人走在路上,多了一份力量。

回到家放下书包就开始学习,一直学到凌晨两点。有时候爸爸妈妈不让她睡得那么晚,她就关了灯,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做题。早上五点准时爬起来去教室上自习,困得实在不行了就到走廊的洗手池,打开水龙头,一把凉水泼到自己脸上,再捧一把凉水往自己后脑勺上浇。

上课的时候同学问她:“你没有困的时候么?上课的时候从来没发现你睡过觉,你是怎么撑下来的?”

她说:“你没看我一直在摸风油精么?有时候实在不行了,我就站起来听课。”

站着听课,是我们当时困的不行但不敢睡觉,怕挨老师打的时候想到的,海林做到了。

每个课间都有固定的计划,去不同学科的老师办公室问题,老师慢慢的也觉得她特别努力,就耐心的一点一点给她讲题。那个劝她学艺术的班主任似乎也被她的努力打动了,把她安排到了教室的第一排,再也没有劝她学过艺术。

一年下来,海林的成绩依旧是年级倒数。

(四)

高三的时候分班,海林跟我分到了一个班里,坐我前边。她总是叫我“祺哥”。

每次她一叫我“祺哥”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又要给她讲题了。有时候一道题给她讲了好几遍她还是听不懂,我就有些不耐烦,让她自己回去想。上课的时候她就一直在想课间我给她讲的题,然后下一个课间又来问我。

有几次我课间去老师办公室,看到她站在老师旁边问题,老师边讲边骂她:“你是猪么?说你是猪都侮辱了猪!这么简单的题让我给你讲几次,自己滚回去好好想想。”后来我明白了,不是我给她讲题讲的不好,原来老师也会被她气疯。

快高考的时候,海林的笔记本从地上垒起来比她自己还高,随便拿出一个本子打开,就是正反面都记满的密密麻麻的笔记。高考之前的一个月我几乎把那些本子都看了一遍。作为报答,我一直给她讲题讲到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晚自习。

高考成绩出来以后,海林没有考上大学,被一所大专录取了。爸爸觉得上大专没有用,就在老家给她找好了一份工作,让她回去上班。告诉她:“咱们家三代农民,就压根不是学习的那块料,别再花那么多冤枉钱读书了,回来找个工作,过两年给你找个男人嫁了,不是挺好的么。”

她告诉爸爸:“既然都考上学校了,为什么不让我去上?高考失败了,没考上大学,但我可以在努力三年,考个专升本啊,然后我继续考研,相信我,我一定能行的。”

后来海林去烟台上了大专,跟我在同一个城市。

(五)

那个暑假爸爸妈妈去火车站送她,临走的时候告诉她:“家里的钱只够给你交学费了,我们东拼西凑的一共给你借了500块钱生活费,省着点花。”

海林接过钱,厚厚的一沓,有五块的,有十块的,还有很多钢镚。

海林上了大专之后不像其他大学生一样,离开家庭就觉得无拘无束,开始随波逐流了。她每天早晨六点准时爬起来去图书馆学习,呆到晚上十点图书馆关门。她没有朋友,没有娱乐活动,没有周六周天,做什么事都是自己一个人。因为在她们学校里,认真学习的人真的是太少了。

因为大家都不怎么学习,所以考试的时候海林的成绩能考到全班中等水平。这比她初中、高中的排名靠前多了。她一直在很努力很努力的学习,尽管有时候别人会在背后议论她,尽管有时候很多人会冷眼相待,但她从来都不去理会这些,每天过着图书馆,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

上课的时候老师说:“你们都是高中经过三年努力才考到这里来的,希望你们能珍惜在这里的三年时光。”

海林听到旁边有人嘀嘀咕咕说:“这破学校,要不是高考失利了,谁愿意来这里啊。”瞬间眼眶里的眼泪“哗”的一下全流了下来。自己曾经无比努力才考上的学校,竟然是别人眼中的“垃圾”学校。我们曾经无数次幻想着要得到的东西,不管在别人的生活里多不值一提,都应该好好珍惜。

我问她:“你真的这么爱学习么?”

她说:“对啊,我就是特别喜欢学习。”

“那支撑你一直这么努力学习的动力是什么?我特别佩服那些很努力的人,但没想到你竟然是一个一直很努力的人,你从没想过放弃么?”

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我不服输,我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我也不想让爸爸妈妈为我担心。既然当初没有去工作,而是选择了上学,就一直读下去吧。虽然我笨,但是别人用一年学会的,我可以学两年啊,别人用两年学会的,我可以学四年啊,总能学会的。”

后来她说她决定考专升本,然后考研。虽然我身边所有上大学要考专升本的人最后都没有考,但是我还是希望她能继续努力下去。   我告诉她:“加油,每一个有梦想并且为之努力的人都值得被尊重。”

(六)

之后两年我们没怎么联系,我也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

两年后的一天晚上我收到了海林的短信:“祺哥,我可能要离开烟台一段时间了,我专升本的考试被山大录取了,那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学校,我终于考上了!等我上完本科,考研的时候一定考回烟台。”

我告诉她:“你傻啊,考研往北京上海考啊,再牛逼点出国读研究生,干嘛非回烟台?”

她告诉我,她喜欢烟台的气候,喜欢烟台的生活节奏,所以一定会回来的。

毕业几年之后我回学校,见到了我们当年的数学老师,我问她:“现在教学生的心态有什么变化么?”

她告诉我:“原来我以为,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学好数学,现在我才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学好数学的,所以我现在也不逼他们了,能学多少算多少。”

提起海林,老师说她当初特别后悔那么说海林,既没给她讲懂题,还打击了她的自信心。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梦想,并且都在以一种不为人知的方式努力着。努力不一定要被看见,但梦想一定不能被忘记。我希望,我们的希望不再仅仅只是希望。

我们每个人生活中也许都会遇到一个海林一样的姑娘。她们很努力,却成绩平平,他们肯付出,却没有回报。但他们从没放弃过,也从未妥协过。

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会慢慢好起来的,如果不够好,那一定还没有到最后。看过很多努力的人,但从来没见过像海林一样,因为“不服输”,坚持了十二年,依然还在坚持的人。鸡汤听过了很多,却从来没有过当海林告诉我自己考上山大本科时的那份触动。我们总喜欢说:“认真你就输了。”但我觉得一个人认真起来,他就赢了。

也许我们很努力很努力,却依然看不到希望,但一定不要因此放弃了这份努力,因为在前方无尽的黑暗笼罩下,支撑你前进的,只有你身后那些自己一步步踏出的脚印。

陈小璇和她的日子

两个人聊不到一起去

就不要再聊了嘛

不喜欢一个人

就不要再喜欢了嘛

生活其实很简单

愿你能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

活出最真实的自己

(一)

小学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日记日记,日日要记,一日不记,不叫日记。”

于是从小我就开始尝试着写日记,那时候特别喜欢漂亮的本子。买了好多好多漂亮的日记本,但是大多数本子都被我写了两页就扔掉了。我特别羡慕那些能坚持记日记的人,陈小璇就是这样的人。

上大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学校的足球队,篮球队,乒乓球队,可是由于太忙,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参加训练。后来队长们都不让我参加比赛,告诉我,我应该多练习练习再上场。我们宿舍的舍友挖苦我:“你说你加了这么多球队,没有一个球队比赛让你上场,你还呆在那里面干嘛?”

我特别不理解,难道足球踢不进世界杯就不能踢足球了么?乒乓球拿不到奥运金牌就不应该去打乒乓球了?虽然长得不高,打打篮球也还是可以让身体更强壮些的。术业有专攻,可是谁说爱好要唯一啊。后来秉承着这份理念,我一直待在足球队、篮球队、和乒乓球队。再后来有一次我去训练,发现里面的队员有三分之二我不认识,于是就退出了。

陈晓璇是乒乓球队里面唯一的女孩,也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遇到的“女汉子”。

(二)

陈晓璇的爸爸是个运动员。所以陈晓璇一生下来就体育细胞发达,后来开始接触各种体育运动,篮球、足球、三级跳,标枪、跳高和长跑。因为经常跟男孩子们一起打篮球,就变得比较喜欢跟男孩子相处。她说:“跟男孩相处比跟女孩相处要舒服的多,因为男孩们的事儿少。”也许是周围的男孩看在她是女孩的份上让着她,也许是男孩的“事儿”真的很少吧。

刚上初中的时候陈小璇就开始逃课去打篮球,经常被老师点名批评。高中的时候每天早自习都会迟到,因为她喜欢在路上捉几只虫子去班里吓唬别的同学,有的男同学也会被吓的“哇哇”直哭。后来因为迟到问题被校长说了好几次,决定痛改前非,不再迟到。

早上的时候陈小璇起了个大早,背起书包准备骑车去上学,心里想着,一定要做第一个到班里上早自习的人。结果因为骑车骑的太快出了车祸,腿上现在还有一道长长的疤,从此她打消了不迟到的念头。

陈小璇所说,她的初恋发生在高中,但是只谈了二十天。她告诉我:“都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可是我的初恋只有二十天,我觉得初恋一点也不美好。”

我告诉她:“我的初恋就谈了三天,在对方夺走我的初吻后就离奇的消失了,一个月之后从新疆打来一个电话让我猜猜她是谁,我猜对之后跟我分手了。”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永远不要跟别人比你有多惨。有一种惨叫作你以为你很惨,但其实比你惨的人有太多,想要跟别人比“惨”,你得排队。

(三)

大学的时候,陈小璇认识了一个男孩,那个男生对她特别好,第一次请她去外面吃饭,吃的是自助烤肉。陈小璇问男孩:“我这么能吃肉,以后胖了你会不会嫌弃我啊?”男孩笑笑说:“怎么会呢?胖点多可爱。”

男孩追了陈小璇半年的时间,在儿童节的那天,当众跟陈晓璇表白了。男孩手里捧着99朵玫瑰花单膝跪地告诉陈小璇:“之前你遇到了很多让你不断变得成熟的人,我只想当那个陪你一直幼稚下去的人,希望以后每天都是你的节日。”

陈晓璇告诉我,那天她特别感动,回去之后哭的稀里哗啦的,那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哭。以前都是她把别人弄哭,没想到还会有人把自己给弄哭。

我告诉她:“花朵其实就是植物的生殖器,当一个男人捧着一堆生殖器送给你的时候,你确定他不是想跟你生殖么?”

有一天两个人走在街上,男孩暗示陈晓璇说:“你看,成人用品!”

陈晓璇说:“你没看到上面写着’成人用品无人售货机’么!都’无人售货’了,肯定就没有人卖啦,下次再说吧。”

她告诉男孩自己喜欢科比,男孩就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在网上买了一套科比的篮球服送给她,还在自己的脚踝纹了一个“黑曼巴”的标志。陈晓璇说那是她见过世上最帅的纹身了。为了配男孩脚踝上的纹身,陈晓璇还送了他一双耐克的篮球鞋。

二十一岁生日那天,陈小璇没有选择生日蛋糕,也没有选择烛光晚餐,更没有跟我见过的一些女生一样选择学校附近的小旅馆。她把男孩约了出来。男孩拿着一个大大的泰迪熊玩偶准备送给陈晓璇,可是到了约会地点的时候,他却不明白陈小璇到底要干什么。

陈小璇身边放着厚厚的三十多个日记本,她告诉男孩:“这是我从小学开始记得日记,原来老师让我们记日记,后来不要求我们写了,我就开始自己记日记。到今天,一共十五年,我所有的青春都在这里了。写了这么久,没有人看,但我还是坚持每天一直在写,今天我把它们送给你,希望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去读一读,也许这是我能给你的最珍贵的东西了。”

写这本书之前听,我过了很多故事,也有很多人告诉我:“我觉得我这一生太平淡,没什么故事。”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故事,也许我们不招人喜欢,也许我们很平凡,但是我们的一辈子也是一辈子。有时候我经常在想:都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可是,鸿鹄也安知燕雀之志啊。

后来陈小璇还是和男孩分手了,她说:“当初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他,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他对我特别好,我也挺感动的,可是后来他慢慢的对我没那么好了,我也慢慢地发现,他为我做的那些事情换作另一个人也同样能做。我慢慢的不再喜欢他了,你记住,以后一定不能和一个不是很喜欢的人在一起。”

其实我觉得,没有人有义务一直对你好,我们或许可以用对一个人“全心全意”来让她感动一时,但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无可替代”留住她一世。

(四)

陈小璇后来一直没谈恋爱,我问她,把那个男孩甩了后不后悔,她告诉我:“我后悔当时把日记送给他了。”

很多人都觉得当朋友比当恋人要好,以为这样的关系会更长久。也许,我们都没有遇到那个能让我们想相伴一生的人吧。陈小璇说,其实每一个像她一样的女汉子,坚强的外表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柔弱的内心。谁不想找一个依靠呢?甚至有些男人累了都想钻进女人的怀抱,何况是她们女生呢。

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再相信爱情了,可是看见玫瑰花还是会羡慕,看到表白还是会流泪,其实自己还是挺喜欢浪漫的,其实自己还是挺期待爱情的。

原来我们都觉得,爱一个人就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他。后来我们才知道,爱一个人就是要把最好的自己送给他。

(五)

陈晓璇还是在坚持每天写着没有人看的日记,但是从我认识她那天起,她的日记就多了一个读者。我觉得她写的真的很不错,起码比我的水平强多了。

她的日记里不管写到什么内容,都会经常提到自己的爸爸妈妈,看得出,她一定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孩。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好是母亲节,本来想给妈妈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可是扁桃体发炎,失声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不想让妈妈担心,就发了条短信问候了一下。之前一直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变老,现在终于想明白了:因为我们身边的人都在变老。不然当有一天我们依旧年轻,可是看到父母容颜衰老,该有多伤心啊。所以不管经历多少岁月,我们依然可以笑着摸摸父母的脸,告诉他们:“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变老。”

三个做鸡的人

去过了很多地方

吃过了很多美食

认识了很多朋友

却不知道

在世界的一角

有幸遇到了你们

(一)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有吸引我们的东西,有些人管我们这种随随便便就被别的东西吸引的行为叫做“没有抵抗力”,而我们会自称:“我们长着一双会发现美丽的眼睛。”

长这么大,从来没因为任何一家店的名字,而专门进去品尝美食,因为在这片土地上,饭店名字都太没有创意了。到处是什么“老朱包子”、“好再来餐馆”、“金鑫烧烤”之类的店名,恶心的我实在不忍心说下去了。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家店,名字叫做“三只九零后重庆鸡公煲”。

推开门进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墙上挂着的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距离百年老店还有99年。”店里有三个年轻人,每一个都很热情。后来才知道他们店里三个人既是老板,也是服务员。也许是因为叫“老板”好听点吧,所以店里就没有“服务员”。第一次吃完鸡公煲之后,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就每天都来店里吃,自然而然的跟店里的三个老板成了朋友。我觉得人还是要专一的,就好比你经常去一家酒店住,自然就可以升成会员,你经常去一家餐厅吃饭,老板自然就会给你优惠,经常去和一个人聊天,你们自然就会成为朋友。我每天都去吃鸡,却从来吃不腻。

店里贴了满墙的便利贴,写着各种各样的寄语,不知道哪一条寄语会实现。经常看到什么“XXX,爱你一万年”之类的话,小时候我也经常幻想这样的事情,后来大了才知道人不可能活这么久。

由于经常在店里吃饭,我的饭费他们也经常给我打折。这就是专一的好处吧。

有段时间我在减肥,我问老板店里有没有“零度”可乐,因为“零度”里面含糖少,不容易长胖。他们告诉我没有,我说:“那算了吧,我就不喝了。”他们告诉我立马去给我买,我说:“算了吧,太麻烦了。”一会他们把一瓶“零度”可乐放到了我面前。

后来我经常会去他们那里跟他们聊天,才慢慢的听说了他们三个的故事。

(二)

他叫大鹏,不是拍《煎饼侠》的那个大鹏,但是他跟那个大鹏一样,也特别爱吃煎饼。

他是店里的主厨,每天忙得不亦乐乎。上菜之前,都会用勺子在每个鸡公煲里面挖一小勺汤尝尝咸淡,我每次在厨房看到他这种行为总想一万个白眼翻死他,因为我还是有点洁癖的,从小别人用过的碗筷我就不会用。

小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一个英雄梦想,他也一样,沉迷在一款角色扮演的网络游戏里面,无法自拔。在他的生活里面,只有睡觉和游戏。在游戏里他就是英雄,拥有最牛逼的武器和装备,见谁杀谁。经常逃课去网吧玩游戏,被叫了好几次家长。可是他依然我行我素,无时无刻的不在想着那款网络游戏。我小时候也是那样,父母和老师越不让干什么,我就越想干什么,大概每一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一段叛逆的时光吧。

但是谁知道有一次,他翻墙出去上网的时候摔断了腿,学校负不起责任,要把他开除。他妈妈到学校找老师,但怎么跟老师求情都没有用,一夜之间,他妈妈愁白了头。

以前只在电影里见到过这种场面,像白毛女一样。现实中真的第一次听说。最后家里托人找到学校领导,求了好久才给了他“留校察看”的机会。他从此再也没有玩过任何网络游戏。 变得勤奋努力,顺利的考上的当地的一所重点高中。

人总是会好了伤疤忘了疼,不仅我是,他也是。

上了高中以后他又不喜欢学习了,于是每次考试他都在考场上写情书,而且他的文笔还特别好,万千女生跪倒在他的“石榴裤”下面。

有一次考试的时候他又在疯狂地写情书,结果被教导主任从后面的窗户看到了,把他从前积累的一千多张情书从桌洞全翻了出来,让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一张一张的读出来。当然他并没有那么做,因为要读完可能会累死,教导主任也不给他水喝。最后教导主任“替”他读了几封,他低下头不知道该说啥。

他说自己在学校里都是领头的,因为打架比较狠,抓住一个人就往死里打,所以大家都愿意跟着他,觉得特别有安全感。这让我想起来了谢文东,曾经初中的时候在学校里风靡一时的小说:《坏蛋是怎样炼成的》。

一帮人里面领头的大哥平日在学校里很威风,但手下的人如果出了事,也要去帮忙摆平。有一次他手下的人来找他,说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抢了。大鹏一听就怒了,这不是给他手下的小弟“戴绿帽子”么!于是二话不说就带人把抢他小弟女朋友的人给围住了,上去就是一顿暴揍。

中午放学回宿舍以后,大鹏的小弟找到他说,被揍的那个人不服,要领着人打回来,大鹏从兜里摸出一把小匕首塞到他小弟手里,告诉他拿着防身。

炎热的夏天,宿舍楼充满着压抑的气息,空气都凝固了。每个人都蠢蠢欲动:一场“大战”要来了。

大鹏不放心他的手下,于是叫了几十个弟兄假装在他手下宿舍门口转来转去,其实就是暗中保护他。没想到过了一会,那个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男生头上缠着纱布,带着二百来人,朝着他们宿舍就冲过了,这二百多人有的手里拿着拖把和扫帚,有的拿着砍刀和甩棍,宿舍管理员拦都拦不住,整个五层的宿舍楼,被两方势力充斥着,挤都挤不上去,无奈之下宿舍管理员想要报警,没想到刚拿出电话来,就被挤掉在地上,再低下头找已经找不到了。

其实打过群架的都知道,很多人都是来“撑场子”的,真正动手的没几个,不过在那种肩膀碰着肩膀,脚尖挨着脚尖的情境下,已经不知道谁出手谁不出手了,也不知道该打谁不该打谁了。所以在一片嘈杂的混战之中,大鹏的那个手下用大鹏给的小匕首,把大鹏哥叫去的人给划伤了。简直就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的真实写照啊,大鹏当时就被他“蠢”哭了。

有人大喊一声:“别打了,出人命了!”全场所有人当即停手,鸦雀无声。当时地上洒满了血迹,那个人被送到了医院,大鹏直接打车去了医院陪着他,没有回学校。

当他再回到学校的时候,等待他的是“开除学籍”的通告。他被叫到了校长办公室,被三个校长劈头盖脸的骂完一顿以后,又听他们三个说了一些“希望他从此以后改头换面,从新做人”之类的话。出了学校的大门,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当时只有17岁的他,决定去做金融理财行业,因为家在烟台,也为了照顾父母,就去烟台附近的投资理财公司应聘,几年之后做到了团队经理的职位。

(三)

他叫蝈蝈,那时候他的身边还没有蛐蛐。

他在店里是一个“替补”的职位,简而言之,就是做饭忙起来就帮做饭,前台忙起来就帮前台。学酒店管理的他,梦想就是去澳门的餐厅当总管,为此他放弃了很多企业来学校招聘的机会,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澳门一家不错的酒店来他们学校招聘。经过层层面试和选拔,在最后面试的环节被刷下来了。

一时间他不知道何去何从。因为生活所迫,离开家以后,来到了北京一家的西餐厅做服务员,当起了北漂。每一个在大城市闯荡的人都是一个伟大的“梦想家”,但当“梦”破碎的时候,就只剩下“想家”了。他告诉我:“在北京就是要忍受最苦最累的生活,最关键的是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无论怎么样都不要放弃,终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心中的海,路还长,天总会亮。”

蝈蝈那个时候在北京住着一天二十块钱的房间,一间小小的卧室里面上下摆满了六个床位,只有一个床位是属于他的。

他工作的西餐厅,老板是外国人。每天晚上开总结会的时候老板都是用英语讲话,他的英语特别烂,几乎一个词都听不懂,所以只好小声的问身边的同事,问烦了一个同事就换下一个同事接着问。不会的单词自己记到一个小本子上,晚上回去查出意思来记住,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弥补,后来才慢慢能听懂老板讲的大概意思。

他说自己以前特别内向,碰到外国人都不敢上去说话,可是人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他从跟外国人的第一个拥抱开始,慢慢的敢主动上去聊天,后来很多次还会收到外国人给他的小费。他说有一次外国人给他小费的时候怕被老板看见没收,于是就把钱叠的特别小放在手里,假装跟他握手的时候把钱放到他的手里。他特别感动,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被别人尊重。

那家西餐厅里点的最多的就是咖啡,他有一次不小心绊了一下,把一杯咖啡洒到了顾客的桌子上,那桌客人立马不愿意了,冲着他破口大骂,他跟人家道歉,说从新给每人上一杯咖啡,顾客说不行。他说那给打八折,顾客说不行,他说那就五折,客人还是不依不挠的纠缠他,边说边骂。他忍着所有的侮辱,咬咬牙跟客人说:“那我给你们免单,一万块钱的饭费我来出。”。最终客人才肯罢休,走的时候嘴里还不停的嘀嘀咕咕,说下次再也不来这吃饭了。为了那一万块钱的饭费,他被老板扣了三个月的工资,他跟朋友借钱交了三个月的房租,自己吃了三个月的泡面。

他升职很快,生殖应该也很快。两年就做到了餐厅总管的职位,住的地方从一张床换成了一间房。可是就在别人都羡慕他的时候,他辞去了工作,决定自己去创业。

因为烟台的朋友多,就来到了烟台准备做金融理财行业。开了一家风险投资公司,自己当老板。

(四)

他叫阿亮,一个没有故事的男同学。因为内向,所以决定负责店里的前台工作锻炼自己。

他的这些年没有大起大落,没有挫折坎坷,没有房没有车,没有谈过恋爱,没有抽过烟,没有打过架。没有享受过夜生活,也没有体验过苦日子。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普通人过着一段普通的生活。到底有多普通,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在我遇见他之前,我一直很讨厌这种人,“如果一个人没有故事,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如果人生平平淡淡,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如果生活没有乐趣,那该多可悲?我们生下来,注定是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印记的。”这是我经常对别人说的话。

可是慢慢地我觉得,这样平凡的生活也挺好。平凡,不是平庸。他说自己没什么梦想,就是想踏踏实实找份稳定的工作,娶妻生子,终其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好丈夫,做个好爸爸。

祝所有大城市的人们梦想成真,愿所有小城市的人们生活安逸。我们可能不喜欢别人的生活,但是没有必要去指责别人。平平淡淡,是阿亮的选择。

后来他在金融理财公司上班,没有当经理,只是做了大鹏带领的团队中的一员,他很满足。

遇到了阿亮,我才知道原来平凡也是一种幸福。

(五)

阿亮和大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成为了同事,慢慢的关系也近了起来。当公司鼎盛的时候,他们一人拉到一笔十多万的投资,当时他们聚在一起高兴地大喝了一场。

正当他俩认为自己的人生即将飞黄腾达的时候,公司老板带着所有的钱跑路了,他俩人一人背上了十多万元的债款。大鹏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阿亮倒觉得没什么,因为本来就希望做一个平凡人,现在依旧平凡。

之后为了还贷款,他们接连找了几家金融理财公司工作,可是去哪家公司哪家公司就倒闭,那段时间被他们“干”倒了十几家公司。最后他们决定不再祸害其他的公司了,也决定退出金融理财行业。

蝈蝈的投资公司投了一个一百万的项目,别人卷着钱跑了,自己倾家荡产还是没能还完债,最后公司倒闭了。

六年没抽过烟的蝈蝈又抽起了烟,在餐馆里吃饭的时候,听到大鹏和阿亮讨论他们的遭遇。拿着一瓶青岛啤酒就过来跟他们一起喝,三个人聊着聊着,就哭了。

蝈蝈的一个朋友的弟弟是做餐饮行业的,于是后来三个人一拍即合,从信用卡一人透支了两万块钱,开了现在这家店铺:三只90后重庆鸡公煲。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开门迎客,其他的时间他们就去做各种各样的兼职赚钱还债。

店里的生意不温不火,我经常在晚上去跟他们聊天,有时候凑一桌人打扑克。不管心情好不好,每到周末总会去店里一起喝酒吹牛,后来成了一种习惯。

(六)

冬天烟台的雪特别大,刚扫完地上的雪,回头一看就觉得跟没扫过一样。在烟台,你才能真正见识到冬天的雪是如何下出“雾霾”的感觉的。

蝈蝈和大鹏在厨房里做鸡公煲,借着炉子上面的火苗,把手放过去取暖,也许这是冬天里面唯一能让他们感到温暖的东西了。

店里只有一桌客人,很冷清,他们用炉子上的火点燃一支烟,抽到最后的时候,阿亮听到厨房“嘭”的一声,因为煤气泄漏引起了爆炸。

阿亮打了120,蝈蝈和大鹏被送去了医院。

大鹏的一只耳朵被炸聋了,但没有生命危险,蝈蝈被炸得面目全非,直接被送去了抢救室。

我中午准备去店里吃饭,发现店门口停了很多辆警车,我从人群里面挤进去,看到了当时的场景,立马赶去了医院。

抢救室的灯亮着,当时医院除了阿亮,还有赶来的蝈蝈和大鹏的家人。除了叹息声和哭泣声,我听不到别的声音。

我们都在焦急地等待着,希望蝈蝈能挺过这一次。没有任何的等待比在医院的抢救室外更令人窒息的了。

医生走出来摇了摇头,抢救室的灯灭了。从小就害怕医院的我,对医院又多了一丝恐惧,看着蝈蝈的家人和阿亮一起冲进手术室,希望他们不要太伤心。

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肩负着某种使命,蝈蝈曾经跟我说:“做人嘛,一定要快乐,我就算欠了几十万的债,也同样过的很开心啊。因为我知道,这些钱早晚有一天都会还上的。我喜欢海子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也喜欢大海,所以选择了去青岛上大学,现在又在烟台创业了,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去看看海,在大海边站着,它真的能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们把蝈蝈的骨灰洒到了大海里,希望他的阳光,能照亮世界的每一个地方。

(七)

之后很久没有见到大棚和阿亮,半年之后看到了他们重新开起了这家店,他们说:“这家店是蝈蝈的梦想。”再次开业的那天,他们带了一个海螺挂在店里,这是蝈蝈最喜欢的一个海螺,是他去了无数次海边才捡到的。

他们说:“当初和蝈蝈选择做餐饮行业,就是因为蝈蝈喜欢看到人家吃饭的样子。蝈蝈说一个人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吃饭的时候,所以蝈蝈每次吃饭都特别慢,他很享受吃饭的过程。”

阿亮找到了自己的初恋,是一个来店里吃饭的顾客。我问他:“你难道没听说过兔子不吃窝边草么?”他告诉我:“窝边草香啊!”

大鹏的厨艺有所进步,客人也越来越多,最后他们帮着蝈蝈还完了欠款,开始准备买车了,不是自行车,不是摩托车,是汽车。

他们说:“这家店是11月19号开业的,以后每年的11月19号,都要开一家分店。”

我还是每天去吃鸡,他们还是每天在做鸡。

每次他们一想到蝈蝈的时候,就会泪流满面。从墙上取下海螺放到耳边,他们说,他们听到蝈蝈一直在身边。

姑娘,愿你从此百毒不侵

当你看到一个人没有腿的时候

你就不会在乎自己的鞋子是否好看

当你见到一个盲人的时候

你就会发现世界的美

因为无能为力

所以顺其自然

因为心无所恃

所以随遇而安

(一)

莎莎说,自己出生的时候特别胖,简直就是一个肉球。

八九个月大的时候,莎莎生了一场怪病,症状跟发烧差不多。莎莎的爸爸虽然是医生,但是每次莎莎生病,爸爸都会让她去镇上最好的医院看病。

莎莎的妈妈以前干活的时候手被机器绞断过,可是就在莎莎生病的那天,妈妈用双手抱着她走了几小时的山路。

在医院里面住了两个星期,高烧还是没有退,那些医生告诉莎莎的妈妈:“莎莎基本没得救了。”

她妈妈哭着喊着拉住医生求他们再给莎莎看看,可是医生说,他们之前也没见过这样的病,莎莎的妈妈在绝望之下哭着把莎莎抱回了家。

爸爸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决定自己给莎莎治病。后来果真把病给治好了,也许是父女情深吧。但莎莎那次得病之后瘦了 50 斤,再也没有胖过。

直到在草莓音乐节上我遇见了她,她还是那么瘦小。我看到她美丽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到她曾经是个命悬一线的胖子。

(二)

莎莎是南方人,我问她:“你觉得南北方有什么不同?”她告诉我:“南方管爸爸的哥哥叫大伯,管大伯的妻子叫伯母。”

莎莎还有一个亲哥哥。莎莎的父母在她一岁左右的时候迫于生计,就到很远的地方做生意,莎莎和哥哥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

这就是我们高中政治课本里面所谓的“留守儿童”吧。慢慢地我们都长大了,被要求独立,被要求坚强。过去我们被欺负了可以回家找爸爸,现在被欺负了只能跪地磕头叫“爸爸”。

四岁的时候,莎莎的父母从外地回来,挣了很多很多钱,给莎莎买了很多她从来都没见过的东西。莎莎见了妈妈第一句话就是:“阿姨好!”

她妈妈听见当时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也许是激动的泪水,也许是难过的泪水,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们以后终于可以和莎莎在一起了。

莎莎一家的生活越来越好,可是莎莎的那些亲戚家里还是一贫如洗。

有一回莎莎被另一个爷爷带出去玩,爷爷奶奶还有莎莎的哥哥在家里等她回来。伯母去了爷爷家里,坐了一会就走了。晚上莎莎的爸妈回到爷爷奶奶家的时候,发现爷爷奶奶和哥哥的脸色煞白,有点不对劲,就把他们送到了医院,医生说他们是食物中毒。莎莎的爸爸虽然以前是医生,却不知道为什么三个人好好的坐在家里就食物中毒了。爷爷奶奶清醒过来之后跟莎莎的爸爸说:“伯母来过他们家,给他们送来了点吃的,看着他们吃下去之后,匆匆忙忙的就走了。”

因为无凭无据,也是为了家族和睦,爷爷奶奶告诉莎莎的爸妈算了吧,别去找伯母了,也许是他们还吃过别的什么东西给忘记了。那个带莎莎出去玩的爷爷,就是大伯的爸爸。莎莎说,要是没有他,自己就命丧黄泉了。

(三)

几年前大伯的爸爸摔断了腿,伯母没有让大伯带他去医院看病做手术,说是在家吃药就能治好病。莎莎生气的告诉我:“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摔断了腿不去检查,不去治疗,随便开点药来吃是治不好的。”

后来大伯爸爸的腿伤因为拖的太久,成了瘸子。莎莎说她经常听到大伯的爸爸跟自己爷爷聊天时告诉爷爷自己半夜腿疼疼醒的经历。

莎莎的爷爷得了白内障,莎莎的爸爸妈妈立马带他去医院做了手术。大伯的爸爸听说了,也想去做手术,因为每天晚上小腿撕心裂肺的疼已经把他折磨的面黄肌瘦。但是因为一只腿瘸了,没有办法自己去,所以只能让大伯和伯母带他去医院。可是谁知道他们一口就拒绝了,觉得不可能再治好了。大伯的爸爸很生气,就跟大伯和伯母吵起来了。当天晚上大伯的爸爸就在自己的房间上吊自杀了。大伯的妈妈患有老年痴呆症,一年以后,大伯的妈妈也去世了。

(四)

莎莎的爷爷奶奶去世之后,莎莎和哥哥就跟父母搬到了城市里。在莎莎六年级的时候,大伯和伯母也搬到了这座城市。

他们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莎莎的父母在家张罗了一顿饭,请大伯和伯母过来,说是为他们接风洗尘。好多年没见,也算是聚聚。

莎莎早已经忘了大伯和伯母的样子,所以一进门也没有跟他们打招呼。盛饭的时候,伯母主动要去盛,莎莎一想:哪有让客人盛饭的道理?所以告诉伯母不用客气,自己拿着碗和勺子准备去厨房盛饭。伯母拉住她,执意要去,莎莎把碗给伯母,自己坐在饭桌上看着刚出锅的香喷喷的饭菜。

伯母盛完饭之后,六个人坐在饭桌上开始吃饭。爸爸妈妈给大伯夹了很多菜,大伯说自己不饿,米饭和菜一口也没吃。伯母也没有吃菜,只是吃了两口碗里的饭。吃完饭之后两个人匆匆忙忙的就走了。走的时候莎莎的父母还叮嘱他们:“路上务必注意安全,以后有什么事找我们帮忙就好。”

刚把大伯和伯母送走,收拾碗筷的时候莎莎一家人就都觉得头晕,乏力。妈妈和哥哥当场就倒下了,莎莎因为吃得少,还算有一点清醒,她说自己看到爸爸在地上爬到门口打开门,用最后一点力气拼命地敲邻居的门。邻居开了门看到他们一家人立马拨了急救电话,把他们送到了医院。莎莎还记得在把他们送到医院之前,邻居的叔叔给他们四个人灌了很多很多的水。

到了医院他们把莎莎的妈妈扶到凳子上,可是刚一松手,莎莎的妈妈就连人带凳子一起倒在了地上。经过几番抢救,莎莎一家人才没有生命危险,他们一家人对邻居一家也一直心存感激。

过了几天之后莎莎的妈妈拿着菜刀冲到大伯家就要找他们理论,吓得大伯和伯母隔着防盗门跟莎莎的妈妈支支吾吾,最后承认了是他们下的毒,他们告诉莎莎的妈妈:“都是农村出来的人,凭什么你们过得这么好!”

莎莎的妈妈准备将它们告上法庭,可是被莎莎的爸爸劝住了,毕竟都是一家人,现在也都相安无事。

后来两家人再也没有了联系,莎莎现在也忘记了大伯和伯母的样子,以前从来没叫过的“大伯”这个称呼,现在再也没机会叫了。

听她说到这,我感觉自己以后每次去别人家吃饭,一定要带个银针验一下有没有毒。之后的两天里,我一点食欲也没有。

(五)

莎莎说,每次她想到以前的这些事情都特别想哭,觉得委屈。但也觉得自己特别幸运,经历了那么多,那么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依然走到了今天。莎莎说自己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听陈粒的歌:

“如果死后所有人与所有人相见,那么死亡还有什么魅力可言。

如果拒绝一条路和一条路重叠,那么相见才会值得认真说再见。”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陈粒”,莎莎说,她也不知道伯母为什么一直要给他们下毒,他们只是尽自己的努力去活得更好罢了。也许是因为嫉妒,也许不只是因为嫉妒。

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活着,总有看不惯你的人,总有讨厌你的人,也总会有想给你“下毒”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曾经中毒很深,然后变得百毒不侵。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顺其自然。

因为心无所恃,所以随遇而安。

文琪的吉他屋

很多人放弃吉他

是因为大横按和F和弦

否则

民谣歌手的数量至少翻一倍

(一)

“当别人读你写的故事的时候,一定要让别人有所收获,有所触动。我要对得起每一个读者。”这是我写这本书之前的想法。

给文琪写故事,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的歌,喜欢她的吉他屋。

几个月前接受记者的采访,在采访的最后,他们问我:“你以后最想做什么啊?”我想了一会,告诉他们:“我已经把我想做的事都做完了,如果真要问我还想做什么,我就想以后一个人抱着一把吉他,边唱歌边旅行。”

在许多弹吉他的女孩里面,我最喜欢台湾的张悬。后来遇到了另一个女孩,她叫文琪。

“讲讲生活中的小事情,听听我弹奏的琴声,欢迎来到文琪的吉他屋。”这是文琪在录每期《文琪的吉他屋》之前会说的一句话。在没听过她的节目之前,我和现在读故事的你一样,也以为“文琪的吉他屋”是一座特别文艺的小木屋,但其实是一档电台节目。在节目里面文琪会自己弹着吉他,唱几首自己喜欢的歌,有时候还会唱一些自己写的歌。

在听过了很多期《文琪的吉他屋》之后,听说文琪在大连的一个livehouse有场个人的见面会,我立马买了去大连的船票,准备去见她。

到了大连新港下船之后,被港口的大巴车直接拉到火车站,下车的时候在门口突然冲过来一堆人围住我,两个人上来一把拉住我的两只手把我往他们的车上拽,叫我坐他们的车,还有两个人在我的左边和右边使劲推我,我使劲把手抽出来把他们推开,往前走了两步,一摸右边的口袋,手机被偷了。回头一看,那一帮人在百米之外跑得比博尔特都快。

我特别感谢他们没把我左边口袋的返程船票偷走,那样我就真的要留在大连露宿街头了。人生第一次丢手机,但愿也是最后一次。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城市,没有手机,没有钱,也没有百度地图。问了好多人,才找到文琪见面会的地方。体会到了那种无助的感觉,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就像宋冬野的歌里唱的:“睡醒的人哭着想回家,可离家的人不会相信他。”

在见面会上,我告诉她自己的这次经历,文琪让助理给了我二百块钱,我告诉她等我回去一定还她。她笑笑跟我说:“没关系的,注意安全,谢谢你跑这么远来见我。”

在见面会上,文琪唱了两首特别好听的歌:雷光夏的《原谅》和《黑暗之光》。回去之后我双曲循环了好几天。

(二)

后来我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把钱还给她了。但我觉得这还不够,如果不给她写一个故事,世上就又多了一个被埋没的优秀的女歌手。

一开始我告诉她我要给她写故事,她是拒绝的。她说:“我就是一个特平凡的人,没什么故事。”我告诉她:“你别给我讲故事,咱们来聊聊音乐。”

她告诉我,自己特别喜欢音乐,她希望有机会能去学习音乐,也希望能真正的做一个全职音乐人,做自己喜欢的音乐,唱给喜欢的人听,哪怕只有一个人,也足够了。

初三的时候,文琪的朋友想去学吉他。那时候吉他还没有烂大街,教吉他的老师也比较少,所以学费当然很贵。吉他老师告诉文琪的朋友,如果两个人一起学的话,平均下来学费就会便宜一点,所以文琪就被朋友拉着一起去学吉他。文琪买的第一把吉他是一把入门吉他,她告诉我:“买吉他就跟买单反相机一样,最好直接买把好的,要不之后再换太花钱。”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听说过“想破产,玩单反”的传言,后来又听到了:“摇滚穷三代,民谣毁一生”的说法。

两个人一共上了八节课,后来文琪就再也没有碰过吉他。

大一的时候,因为校园民谣在文琪的学校开始流行,文琪又从新开始接触吉他。她发现自己对音乐有点天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会弹曲谱上的所有歌曲,让人头疼的F和弦和大横按,她也能驾驭自如。在大学里面她写了一首歌,她说这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写给她妈妈的:

《那么那么地》

亲爱的蔷薇

谢谢你是我的蔷薇

我们就像两个倔强的小孩

永远站在世界的两端

不是敌人

但是什么让我们如此遥远

因为妳 我们一起相伴的我的前半生

我们的关系是

那么亲密 那么遥远

那么热烈 那么冷淡

我那么爱你 那么恨你

我那么那么地

我那么那么地

我那么那么地

爱你 恨你怨你 念你

(三)

2011年11月17日,文琪在北京的星光现场跟万青合唱了《秦皇岛》,她说自己就是一只lucky dog!虽然唱的时候自己特别紧张,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很兴奋很激动,当时那种感觉一辈子也忘不了。后来喜欢文琪的人越来越多,她举办了第一次个人专场演出,是在长春的光阴咖啡馆。那天来了好多人,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塞了一百多人。她自己都被惊呆了。她原本以为,能来五十个人就不错了。这也许就是生活给我们的馈赠,只要你坚持一件自己热爱的事情,总会在平凡生活中遇见意想不到的惊喜。她说:“真的很感谢那天的观众,认识我的以及不认识我的,喜欢我的以及不喜欢我的。”

2014年9月,文琪还在一家香港纸媒驻这边的办事处做记者。晚上下班回家的时候,拿起吉他边弹边唱歌,突然想把自己弹吉他的视频发到网上,看看有多少人会喜欢听自己弹的吉他。第二天的时候就接到了朋友的电话,朋友推荐她去做音乐电台,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文琪的吉他屋》。

电台节目一直在做,但是工作却一直在换,住处也一直在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文琪都不记得自己曾经住过哪里,几乎一个月换一个地方。当时租房子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房租便宜。于是就看到了一个她不熟悉的小区,很脏乱,下过雨后地面到处都是坑洼和泥泞,拐进小巷子里,会看到很多发廊和粉红色的按摩店,晚上红灯齐刷刷打开,毛玻璃上面映出很多“诱人”的剪影。她住在角落里一栋五层楼的二楼,那是一栋很老旧的楼,到处都是黄褐色的斑点和水渍,除了防盗门,所有东西都是五十年前的样子,非常像旧的香港电影里那样拥挤忙碌又贫穷的小弄堂。那个屋子是两室一厅式,文琪住的房间是最侧面的一个狭长的小隔间,一般人会用来做书房或仓库,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还是蓝色的玻璃,外面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贴纸。

当时她都没有仔细地观察过那个房间就急急忙忙定下来了,因为,在大城市里一个月三百块钱的房租实在太难得了。后来文琪把东西全部搬过来之后才发现,房间里没有空调和电扇,唯一的“电器”就是一个灯泡。墙上的插电孔只有一个,开着电脑就不能再开别的。没有衣柜或箱子,她只能把衣服挂在客厅的一个大衣柜里,大衣柜里有一半空间是另外一个房客挂的平时不穿的衣物。洗手间也很狭窄,只容的下一个浴缸和一个座便器便没有多余的地方,所以洗脸池在厨房,用热水的时候要提前三十分钟打开烧水的水箱。她的房间只有一个桌子和一张床,但看起来已经非常拥挤,那时候她用的还是台式机,放在桌上后,便再也没有多余的地方。

就这样,文琪正式开始住在那里,一个不管什么时候睁开眼都异常昏暗的地方。每天早上文琪跑到客厅找衣服,到厨房洗脸,然后出门去各种公司面试,晚上出门找网吧做电台节目。因为网吧里太吵,有时候一期节目要录好几个小时,在包厢里弹吉他还会被老板赶出去嫌她吵到别人。因为房间里不能拉网线,在网吧做完节目之后还要开始发简历到许多公司,看各种招聘信息,回去的路上随便买点吃的东西带回去吃掉就睡觉,期间一次也没看到过另外一个房客,什么时候都像是没人一样。

某天开始忽然下起雨来,气温骤降,本来因为有色玻璃就很昏暗的房间更是难辨白天黑夜,小区的道路也随着雨水前所未有的泥泞起来,文琪脚上穿的是小店里六十块钱买来的假UGG,平日看不出真伪的鞋子在雨天终于彻底露馅,不管她怎么小心的走路,鞋永远会进水,袜子被浸湿。后来搬家的时候仅剩的一双运动鞋居然也开胶了。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鞋子无法自然阴干,她只能穿着拖鞋,提着高跟鞋去公司面试,在公司楼下的厕所里把高跟鞋换上,把拖鞋藏在厕所不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好几次拖鞋都被清扫厕所的员工当垃圾扔掉了,她就只能光着脚走在小区坑洼和泥泞的路上,脚上现在还有当时被石子和玻璃渣划破留下的伤疤。晚上文琪洗澡的时候,打开喷头不到五分钟,水突然变凉,等了很久都没有变热,只好擦干走出来。第二天感冒了,一直睡到中午,爬起来想去拿一件厚衣服,打开衣柜发现自己的衣服挂的时候不小心越过衣柜中间的那条线,被人摘下来扔在下面。她从来没见过跟她合租的另外一个室友,看到衣服被扔在下面的时候,才体会到室友的存在。

(四)

她是文琪的室友,是一个小姐,就是那种,永远长不大的姐姐。她只出台,不出柜。只卖身,不卖艺。

后来文琪遇见过她几次,两个人开始聊天。她告诉文琪,她遇到过很多男人,有想玩SM的,有想让她穿上自己女儿的衣服然后扮演他们女儿的,还有叫她“老妈”的。溜冰吸毒的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人压根就不会去陪,给多少钱都不陪,因为做人要有基本原则。

她跟文琪说,自己身边全是男性朋友,所以偶尔一个女性朋友就会成为香饽饽,稀罕的不得了,但是每天晚上都要出去工作,见不到文琪,所以很无奈。为找女性朋友,自己还专门进了“拉拉”群,告诉文琪说拉拉群里分T、P、H(不懂的请自行百度)。还有铁T,就是不让别人摸自己下面的T。

没跟文琪住在一起之前,她跟别人合租一间房。夜里听到隔壁两个拉拉在一起,呻吟声吵得她一晚上都睡不着觉,两个“拉拉”的声音确实太大了,后来她问了那栋楼的邻居才知道,当晚那栋楼的很多户房客都被吵得睡不着觉。

文琪看到她的手腕上有刀疤,她说这是她想死的时候割腕留下的印记,那段时间见到血就兴奋。最后也没死成,就买了瓶安眠药,全吃下去之后,第二天被苍蝇嗡嗡的吵醒了。起床一看安眠药,发现没QS。后来觉得死太麻烦,就不想死了。

她户口本上的学历是高中,真实学历是初中。初中的时候她看到一个男生拉着一个女生光往门后跑,自己就跑到门后看看有什么东西,结果发现什么也没有。后来看到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在后面亲嘴儿,吓得她再也没敢去。毕业以后就跟着大婶买菜,一个15岁女孩,每天要挑着100斤的蔬菜去摆摊。后来不干了,就去酒店当了服务员。

老板逗她说,店里的特色菜是“酱牛鞭”,她就拿着菜单,等每个客人来了都问一句:“您好,请问要不要来一盘酱牛鞭?”有的客人不好意思的摆摆手,有的客人则是不搭理她。后来她觉得很奇怪,就问了别的服务员,那些服务员笑着跟她说他们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啥菜。她又回家问她妈,她妈骂她傻,告诉她牛鞭就是牛的生殖器,从此以后她再也不问客人要不要牛鞭了。

上菜的时候端盘子端不稳,经常洒在客人身上。有几次洒在了男客人裤裆上,吓得她赶紧拿上卫生纸要给人家擦裤裆,把人家男客人吓得急忙说:“不用不用。”她说:“没干这行之前,她就是一张白纸,也不懂牛鞭是什么,也不懂汤原来是撒在了男人的鞭上,更不懂什么是性。进入了社会,白纸,就再也没有白的地方了。”

她告诉文琪,自己有时候都不愿碰手机,因为整天重复着一样的事情:介绍价格,介绍服务。有时候把手机扔得远远的,但过一会又拿回来,因为自己家里条件不好,又不会别的,只能靠这个挣钱。她晚上从来没逛过街,从来没吃过烧烤,在网上订了两张电影票代金券,她说她一直想找一个人陪她看电影,可后来一直到那家影院着火了都没去看过电影。她真的很想看看晚上的景色。

(五)

后来文琪搬走了,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临走前,文琪陪女孩看了一场电影。几年后文琪终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之前一直找工作的时候,整个人的状态都很不好,但是现在已经慢慢变好了,自己也在调整。她说:“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低谷的,那是一段非常难受的时期,但过去之后回头想想,我会感谢那段日子,因为那让我学会面对,不再逃避,也想明白了很多事儿。”

我问文琪,希望我把她的故事放到书里面的第几个?她告诉我,我的名字里面带“琪”,那就取个谐音放到第七个吧。她的生活和她弹着吉他唱的歌一样,总是这么随性。

她说很多粉丝告诉她,她的节目能催眠,后来我试了一下,躺在床上听着她弹奏的吉他,真的很快就睡着了。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我从主观角度去阐释文琪,一定有片面的地方,让她觉得不舒服,或觉得特别好。多年前的自己,从不看过去。

如果有一天我的手指不够灵活了,我就用笨拙的手写歌。

如果有一天我写不了歌了,我就用喉咙去歌唱。

如果有一天我死去,再也不能歌唱了,我的一生,就是一首歌。

应文琪要求,特此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睡在我上铺的Gay蜜

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不知道亚当为什么会喜欢夏娃

是不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一直睡在一起

就可以生出一个孩子

长大后才知道

有些男人还喜欢跟男人睡在一起

有些女人还喜欢和女人睡在一起

只是生不出孩子

后来知道了叫“同志”不一定是在打招呼

知道了叫“蕾丝”不一定要穿在身上

后来知道了会“出柜”的不只是贞子

知道了“拉拉”并不只是贴在店铺门把手下方的两个大字

(一)

初中的时候我在一所寄宿制学校上学,作为“种子”学生被分到了在一个综合成绩一直是年级倒数第一的班级,班主任说:当时把我分过来,就是想让我拯救这个班级。我只能说他想多了。

那时候我们每周回家一次,我每次回家可以拿到130块钱的生活费,然后每周花三十块钱吃饭,剩下的一百块钱省下来,全冲到一款网络游戏里买装备。现在算下来,为了那款网络游戏前前后后花了好几万块钱了,光游戏充值卡就堆了好几箱子。

可能是我几乎把所有的网络游戏都玩腻了,到大学的时候已经对任何网络游戏都没有太大兴趣了。所以在大学同学集体在宿舍或者网吧玩游戏的时候,我就呆在自习室学英语,跑到健身房健身。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时那么沉迷网络游戏,是害了我还是救了我。

初四的时候我们班的成绩实在是烂到爆,每门课都是年级倒数第一,学校领导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给我们班换了一个学校最严厉的老师当班主任。之前的班主任走的时候,我们还有几分舍不得。

新来的班主任姓姚,名气确实挺大的,很多同学上到初四转到我们学校来,就是为了进她的班。所以到了初四我们班一下就转进来十几个新同学。姚老师教导有方,不到三个月,我们班的综合成绩已经稳居年级第一了,这次的第一是正数的。

龙哥就是那十几个转校生中的一个。一进学校就被老师列进升学指标生的他,作为老师着重培养的对象,被要求考进全市最好的高中。我那时候没法和他比,我是那种只有很努力很努力,才有一线希望考上普通高中的学生。所以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到了中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可以报两个志愿,他报了全市最好的高中冲刺,又报了一所普通高中作为保底学校。其实说是保底学校,根本用不到,如果人一生只活了个底,该有多没意思。我报了一所普通高中冲刺,没有报保底学校,因为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底,更不知道自己的底在哪。后来老师看了我们填的志愿表,把我们这些把保底学校当成冲刺学校填的学生骂了一顿,说为什么不报一报最好的学校试试?虽然知道考不上,但起码代表自己曾经想过。我告诉老师:“我还是比较务实的,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了解自己。”

中考成绩出来那天,我以超出普通高中分数线一分的成绩被一所普通高中录取了,说“被普通高中录取”好像比“考上了普通高中”好听一点,龙哥中考发挥失误,跟我考上了同一所普通高中。

(二)

开学的时候我和龙哥阴差阳错的又被分到了一个班,因为初中就在一个班级里,高中的新同学又没认识几个,于是一个初中成绩极差的人就和一个初中成绩极好的人走到了一起。生活是多么奇妙啊,永远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将发生,这也是现在回应那些老师最好的方式吧,当初成绩差怎么了,当初成绩好又怎么了,现在不都坐在同一间教室么?

由于正值青春期,龙哥雄性荷尔蒙疯狂分泌,脸上长满了青春痘,是大痘上面长着小痘,小痘走着走着,就会随时“噗嗤”一声爆裂开的那种。当然,荷尔蒙分泌的表现不只是在脸上,还有心理。记得姚老师说过:“很多老师告诉你们见到喜欢的女生只能心动,不能行动。照我说都是扯淡,不能心动,更不能行动,心动必然行动。”龙哥行动了!

又到了春暖花开,动物交配的季节,伟大的高级动物:人类,也开始春心荡漾,当然也可能伴随着交配行为。龙哥喜欢上一个姑娘。随之展开了疯狂的追求,这是他喜欢的第四个女孩,之前喜欢过的三个女孩,要么就是被人家直接被拒绝,要么就是谈了几天之后被甩掉。

不管课上还是课下,龙哥的眼神一直紧紧地盯在那个女孩身上,因为那个女孩脖子上戴了一串绿色的小珠子串成的项链,很像串了一串绿豆戴在脖子上。所以我们都说龙哥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终于在一天晚上,龙哥鼓起勇气跟那个女孩表白了,但是很不幸的被那个女生委婉的拒绝了。至于拒绝龙哥的理由,龙哥自己也记不清了,其实女生拒绝男生的理由无非就是那么几个:

“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你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你。”

“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有喜欢的人了。”

其实归结原因只有一个:丑!

后来我发现,当一个女生用这些理由拒绝男生的时候,自己长得往往也不漂亮,因为缺什么,就想得到什么。所以每当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心中都会有一万匹草泥马奔驰而过。曾经想坐在宝马车上哭的人,最终都被穿着彪马的男人领走了。

龙哥那段时间特别伤心,上课没心思听讲,绝食好几天,差点要退学,被我劝住了,我告诉他:“为了一个姑娘撕心裂肺的,至于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在身边找,本来数量就不多,况且质量又不好。”

龙哥说他再也不会相信爱情了,这一次是真的。我说:“你丫扯犊子吧,你是没遇见那个让你相信爱情的人。”

不久后,龙哥遇到了那个让他相信爱情的人。

我们管那个女孩叫展爷,她是我们的副班长,大大咧咧,一副“假小子”的样子,现在管那叫作“女汉子”。我问龙哥:“呦!这次换口味了?”

龙哥告诉我:“我这是真爱,是真的想找个人好好的在一起了,我要娶她!”我一听这话哈哈的就笑了,我们都不相信他能娶了这个女孩。但是我打心底祝福他们,希望他们能在别人都不看好的时候走到一起,不要在所有人都祝福的时候分开。虽然龙哥当时还没有追到她。

高中追女生的惯用技法就是:造势。简单的说就是告诉全班同学你喜欢她,然后全班同学就会用各种各样的途径撮合你俩。比如:上课时老师同时点到你俩的名字,他们就会拼命的咳嗽,放学时见到你俩碰巧都留在教室里,就会默默地走出教室,细心点的同学还不忘把教室门关上,发作业的时候,遇到你的作业本会扔到她的桌子上,让她去发给你,等等吧。

那时候我们全班都知道龙哥喜欢展爷,就拼了命的撮合,可是展爷却不以为然,本来就大大咧咧,也不在乎同学们说什么,龙哥就在一直苦苦地追求,课间帮她接温水,早晨给她带早饭,都是每天必做的事情。

有一天我们偷偷翻出了龙哥给展爷写的情书,想帮他直接送给展爷,不料被龙哥发现了,结果当场发飙!不知道是气红了脸还是羞红了脸,据不完全记忆:当场撕毁了十几封情书,掀翻了七八张桌子,暴揍了五六个同学,扔飞三四个瓶子,引来了一两个老师。

也许是那天龙哥躁动的心久久没能平复,借着这股子不要命的劲:龙哥终于冲动得要去表白了。那天下午,龙哥托我给他买了一瓶橙子味的汽水,然后拿出了重写过几十遍的一封表白信,用汽水压着放到了展爷的桌子上,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坐回原位,等待着展爷回来。

不一会展爷回来了,看到龙哥的情书以后,给他写了回信。

上着课就让同学帮着传给了龙哥,每一个接过这张纸条的人都希望给这张纸条留下幸福的手印,看他们每个人接过纸条以后脸上洋溢的幸福的表情,就跟自己找到女朋友了一样。

说到这,你肯定很想知道回信的内容是什么。

下课之后我们去问龙哥:“成功了没?”龙哥什么也没说。

还是像他之前被拒绝时那样:丧气,沉默,绝食。

龙哥告诉我,展爷在纸条上写了一句话:“对不起,我不喜欢当众挖鼻屎的男生。”

(三)

龙哥被展爷拒绝之后,难过了好久,一下子瘦了十多斤。我们在宿舍放《可惜不是你》的时候,龙哥的眼泪“唰”的一下子下来了,后来我们尝试换了很多首歌,尽量不触及龙哥的伤心往事。可不管换成哪一首,龙哥都会嚎啕大哭,觉得每一首歌都是给自己写的,每一首歌中他都能找到描写自己遭遇的一两句歌词。哎,谁叫中国的情歌那么多呢,幸好当时古巨基还没唱那首《情歌王》。后来龙哥见到女生就特别讨厌,不管长成什么样,也不管女生跟他是什么关系。再后来,他宣布了自己出柜。

一开始先是在朋友圈发各种各样型男的照片,到后来上“同志”贴吧,再到用通讯工具加入了各种各样的“同志”群。他变得越来越“弯”,他说自己是个“攻”。

上高中的时候我最爱去书店,有一次他约我一起去书店,到了书店门口,他拉住我的手,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以为他要表白了。他偷偷地告诉我:能不能去帮我进去问问有没有最新一期的《菠萝志》(一本专门讲男同性恋的书籍),我说你自己怎么不去问,他说他不好意思问。我问他:“你觉得我好意思么?”

我果真还是好意思的,因为自己性取向还比较正常,所以“身正不怕影子歪”,去问问也不怕别人笑话。最后在龙哥的强烈要求下,我拿着《菠萝志》去柜台结了账,刚出门,龙哥一把把书抢过来。我说你慢点,又没人和你抢。

之后龙哥不断地在网上找着自己的另一半,因为现实生活中,身边“出柜”的男生太少,所以龙哥在网上不停的搜索,可是网恋毕竟还是不太靠谱的,对象也是说换就换,分手之后好友一删,就结束了。但龙哥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再也没有因为被哪个男生甩掉而变得那么消沉。这可能也是网恋最令人向往的地方吧。

龙哥经常给我看他对象的照片,我跟他说:“都是男的有啥好看的!”

他反驳我说:“哪个不比你好看!”

我告诉他:“真是谢天谢地了,你可千万别喜欢上我,我会自杀的。”

后来龙哥没有喜欢上我,而是喜欢上了我的男同桌。至于没有喜欢我的原因,大概是我俩之间太熟悉,“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吧。

我现在都不敢想像一个男生天天给另一个男生早上买早饭,每节课间给他接热水是什么样的情形,不是父子关系,大概就是“男同”吧。我跟龙哥说:“你知道你为什么追求不到别人么,因为你总是用相同的手段,除了买早饭就是接热水,你能不能给人家买顿晚饭?”

当时弄得我同桌也挺尴尬的,因为他的性取向是正常的,但是又没有理由拒绝龙哥的投怀送抱。龙哥有时候故意摸摸他,也得忍着,不能说龙哥耍流氓,毕竟在外人看来男生跟男生,没有什么流氓可耍。记得我们初中特别“流行”男生和男生之间互相掏裤裆,不久之后被班主任在开班会的时候痛批这种行为,然后我们掏的更凶了,逆反心理嘛。好歹龙哥没有传承这个“光荣”传统,只是借着送早饭的机会摸摸我同桌的脸蛋,有时候还摸摸我同桌的屁股,当闹着玩了。

我一直觉得龙哥是一个虚心接受别人意见的人,所以我让他换个方式追别人,他应该会听。果不其然,龙哥追求我同桌的手段升级了。

经过各种死皮赖脸的纠缠,龙哥终于买通了我同桌的舍友跟自己交换宿舍,最后,龙哥终于成功的跟自己喜欢的男生住到了一个宿舍,听说好几次龙哥试图想跟我同桌住在同一张床上,但每次都被我同桌踢到床下。所以龙哥只能在深夜的时候,一个人看着我同桌默默地自己撸。因为宿舍的钢床质量不太好,舍友嫌龙哥晚上床板晃荡声音太大了,吵得他们睡不着觉,所以龙哥只好站在阳台上,隔着窗户默默地看着宿舍里面熟睡的我的同桌自己撸。每天早晨我们去倒垃圾,都能发现垃圾袋最上面有一层厚厚的发黄的卫生纸。

快毕业的时候我们几个好朋友一起吃饭,在酒桌上龙哥喝断片了,告诉旁边的人,你敢让我亲你么?结果对面的人立马把嘴撅起来,以为龙哥不敢亲,结果没想到龙哥冲上去一把把他摁在墙上,不仅亲了,还疯狂的伸出舌头来要跟那个男生舌吻。后来听说那个同学恶心的两天没吃饭,差点去医院洗胃。

毕业那天龙哥喝了很多酒,喝得很开心,我们两个人才把他架到宾馆,累的出了一身汗。龙哥一下子把我俩摁倒在床上,说要和我俩上床。我俩用了最后一丝力气把他推开,跑到门口,没有理他。龙哥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一直在喊:“我要干你!我要干你!”至于那个“你”是谁,我到现在也不知道。

等龙哥睡熟之后,我们才离开房间。

高考之后,龙哥去了一所大专,学的化工。每次放假回来都会给我看看他对象的照片,虽然每次都不是同一个人。

行走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曾经的青梅枯萎,竹马老去,最后我爱的人都很像你。也许龙哥一直在寻找那个人,那个能弥补自己心灵空缺的人,不管经历了多少,错过了多少,都希望他有一天能够找到那个相伴终生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希望是个真心懂他的人。

(四)

再多各自牛逼的岁月,不如一起傻逼的时光。

高一的时候经过我发小的介绍,认识了很多人,很多牛逼的人,很多黑社会上牛逼的人。因为高中就慢慢不玩游戏了,经济上还算比较宽裕,就有了“放纵”的资本。他们是一群比较厉害黑社会,这些黑社会不是学校里面的小混混,是真的在社会上各种打架斗殴,抽烟吸毒的人。

每次他们来学校玩,我就会给他们送盒烟,虽然我从来不会有求着他们的地方,但是也希望各自安好,不要来找我麻烦。当然他们不会来找我麻烦,因为毕竟我发小在他们里面还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我现在都有一件事情一直搞不清楚,就是我所有的发小都变成了社会上的混混,无一例外,为什么我还能如此乖得在学校上学?

大概是因为我胆子小吧,从来不敢去打群架,大概是心太软吧,从来不忍心打别人。

通过我的介绍,龙哥也认识了他们。之后每次他们一来,我和龙哥就陪他们去厕所抽烟,虽然每次我们都抽“跑烟”,就是那种不过肺的抽烟,但从来没被他们发现过。因为本来就不爱抽烟,只是应酬罢了。

那时候怎么形容我混成什么样子了呢?就是我打一个电话,立马能叫人把我们高中学校围三圈的状态,虽然我从来没叫过那么多人,因为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能和解的尽量别动手。

每次他们来了之后,我和龙哥就听他们夸夸其谈,说今天又把谁揍了,昨天又把谁打了,每天都是刀光剑影的,比小时候看的金庸和古龙小说还神奇,听他们说的眉飞色舞,总想亲眼见识见识。

一天晚上我在宿舍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学校里面呼风唤雨的“大哥”,据说是我们校长的侄子,问我有没有看着不爽的人,要帮我揍他。我说:“没有啊,我觉得我看到别人都挺爽的啊。”靠!当时说出这句话的我得有多饥渴。

当时学校就混乱到这种程度:每天晚上都有人被拉到厕所揍,还是一群人打一个。所以到了晚上我一般都忍着不去上厕所,不是因为怕被揍,而是因为看到人被打揍我会心疼,特别可怜被揍的人,可是自己一个人又管不了,学校警卫好几次去抓都抓不到他们。

也不知道龙哥是光听别人说,但自己从来没打过架想过过瘾还是怎么样,龙哥第一次出手,就把我们整个宿舍全吓傻了。

晚上下了晚自习我们回到宿舍,当晚轮到龙哥去给宿舍打水了,我们都把洗脚盆拿出来,接上凉水准备等龙哥打热水回来泡泡脚。在宿舍聊着聊着天,突然听到“嘭”的一声,整个楼道发出了“嘘”声,不用问,一定是谁打水的时候暖壶又爆了,见怪不怪了。

不一会龙哥回来了,推开门,我们集体朝他手里的暖壶望去,跟他说:“刚才不会是你的暖壶爆了吧。”发现真的少了一个!最可气的是,他弄爆的居然是我的暖壶。这孙子!

还没等我开口骂他,他说:“X,你们猜我刚才干嘛了?”

说完他就笑了,从来没见过能笑成他那么贱的人,那也是他为数不多的笑。

我指着他鼻子就骂:“你【消音】是不是把我暖瓶给我弄爆了!”

他跟我说,刚才他在排队打水,谁知道有个人非要插队插到他前面,怎么说那个人也不听,气得他一把把暖壶抡到那个人头上,给那男的当时就打傻了。

我靠!龙哥威武啊。听完故事之后我们集体去热水房帮龙哥打扫暖壶碎渣。集体向龙哥鞠躬,夸赞他在“弯了”之后终于“直”了一回。

第二天那个男生特别怂的选择了去跟老师告状,上课的时候敲我们班的门,让我们老师把龙哥叫出去,回来的时候龙哥端了一个盆,盆里是沾满暖壶胆碎渣的衣服和裤子,那个男生告诉龙哥:“老师让你帮我洗衣服和裤子。”

之后那个男一直没有收到过洗好的衣服和裤子,已经不知道被龙哥扔到那里去了,最后那个男生转学了。

(五)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女生,为了追到她,我吃了一星期的泡面,攒了的钱买了99个棒棒糖装到盒子里,在每个棒棒糖上沾了一张纸条,每张纸条上都是我自己写的一首诗。当时忘记备份了,要不现在估计就可以出版了,也许还能赚一笔钱。本以为她会很感动的答应跟我在一起,可是完全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是不答应我,最后忘记了是哪个同学给我出了一个特别损的招:强吻。

他说强吻之后女生就可以慢慢接受你了,现在想起来真【消音】是耍流氓。于是当时我就去“耍流氓”了,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约那个女生出来聊聊,走着走着我们走到了一颗大树后面,我当时心想:机会来了!于是准备动手,刚牵起她的手,一束光就打到了我身上。

“出来。”

妈的,是学校保安!完了完了。

我俩被带到了警卫室,保安给我们班主任打了电话,我从警卫室出来接着就被叫到了班主任办公室,老师给我做了好久的心理工作,让我不能再联系那个女生了。记得当天晚上回到宿舍我就抱着被子哭,龙哥过来安慰我,我一句话也不说,一直在哭。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哭过之后,我准备再努力一次。

又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选择了一个连鬼都找不到的地方,这一次成功了。

有时候馊主意说不定还真挺管用,那个女生真的开始对我产生了好感,但应该不是觉得我接吻技术高吧,那时候我还没有“经验”,我的脸比她的脸还红。最重要的是:请勿模仿!

终于在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给她戴上了我花了一个星期的生活费给她在饰品店里买的戒指,她也正式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有一个男生找到我,说他也喜欢那个女孩,最重要的是:他还每周都和女孩坐一辆车回家,他们两家竟然是前后楼。

那个男生本来就是社会上的人,就为了混个高中文凭,所以整天无所事事,对我女朋友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有一天那个女孩告诉我:她被那个男生强抱了,不是强暴,更不是强爆。

每个恋爱中的人都是小心眼的吧,于是我叫上了龙哥,准备一起去揍那个男生。

放学之后,我们站在宿舍门口,准备拦那个男生,等了好久他还没来,龙哥叫人去把宿舍里自己藏的那把砍刀拿过来,没想到那个【消音】真把砍刀给龙哥拿过来了,我去!这是要出人命啊,我刚想跟龙哥说要不算了吧,结果没想到那个男生正好出现,我还没反应过来呢,龙哥举着砍刀就上了,那男的反映也是够快,用校服缠住砍刀,扔飞到别处,但最后被龙哥打的挺惨的,我就在旁边疏散人群,没有上去打他。因为心太软,真的对任何人下不了手,于是只是最后上去在他身上踹了几脚。

揍完之后回到了宿舍,龙哥说打得不过瘾,要继续去打那个男生。因为不想把事情再闹大,我拦住他问:“是你媳妇还是我媳妇,怎么看着你比我还激动呢?算了吧。”

龙哥没有听我的话,我也根本拦不住他,接下来就是我见过的龙哥最男人的一次。

到了那个男生宿舍门口,一脚就把反锁的门给踹烂了,冲进去拉住那个男生一拳打倒在地上,从床下打到床上,从阳台打到厕所,最后临走之前还把厕所的门框又给踹烂了,刚要走就被宿管大爷逮住了,给龙哥和那个男生一人踹了两脚。

晚上熄灯之后,龙哥和那个男生被关在办公室写检查,写完之后回到宿舍已经十二点了,他说:没事,我赚了,还多踹了那男生几脚。

最后龙哥因为损坏公物赔了五百块钱,我说这个钱我来出,他没要。

有一天下午学校厕所聚集了特别多社会上的人,估计得有一百来个,充分的说明了我们学校的厕所有多大。我在教室上自习,突然看到一个同学哭着进来告诉我:“你知道龙哥被打的有多惨么!”

我立马跑去厕所,可是厕所已经没有人了,只有几个上厕所的人和地上的一滩血迹。我知道,龙哥一定是被那个追我女朋友的男生叫来的人给打了。

我回到教室的时候,龙哥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了。鼻青脸肿,身上全是脚印,坐在凳子上起不来,一直趴在桌子上捂着头,摁着太阳穴,课桌上几张揉成团的卫生纸沾满了血。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心中的内疚,当时真想叫人把打龙哥的人都给削死,我慢慢的走到了龙哥座位前。

“扑通“一声,我一下子给龙哥跪下了。

“龙哥,对不起。”边说边帮他拍干净腿上的鞋印。

“你别别别,赶紧起来,干吗啊你。”龙哥一把把我扶起来。

尽管身负“重伤”,力气还是比我大,我被他用最后一丝力气扶了起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发誓,龙哥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那天晚上我去找了那个男生,告诉他:“我跟女孩分手,别再找我兄弟的事了。”

回到宿舍以后把这件事告诉了龙哥,他骂我【消音】,气的他好几天没理我,说我怂,他说他的努力都白费了,我说我不想再闹下去了。龙哥又要去打那个男生,这次被我们宿舍其他五个人集体按倒在了床上。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自己的那个决定是不是正确的,也并没有一个评判的标准,爱情和友情,难舍难分,可那是我当时能想出来的最好的解决的办法了。对的人一定会出现在你生命当中,最重要的,是珍惜现在自己身边的人。

(六)

大学毕业之后,龙哥说自己要开一家化工厂,当老板,问我要不要去他那里打工,给我最优厚的待遇,我说等等吧,我还上大学呢。现在他果然进了化工厂,当了一名员工。他管这个叫“财富积累”。

前几天我打电话给他,说我要写书了,写一写咱们俩的故事,他死活也不信,其实大学之前所有认识我的人可能都没想象到我今天会变成这样,所以当我写完这篇故事的时候,终于可以让龙哥心服口服了。

每次我们在一起吃饭,龙哥都要抢着付钱,说他自己现在能赚钱了,让我等以后自己赚钱了再请他吃饭。

我从小到大没几个朋友,龙哥就算一个。龙哥,愿你被世界温柔以待,直到你强大的不再需要任何鸡汤。每次跟你喝酒我不敢喝醉,不是我不实在,而是我都怕你喝醉了不省人事,我一个瘦弱的人实在挣脱不了你的魔爪,怕你撒酒疯见男人就想上啊。

弗洛伊德说:“有些同性恋是先天性的,有些同性恋是后天形成的。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兼具男人和女人的两种性特征,只不过有的人男性的特征多一些,女性的特征少一些,有的人女性的特征多一些,男性的特征少一些罢了。所以任何两个人都可以产生爱情,有些同性的恋爱把他们称为’性倒错’。”不管龙哥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也不管龙哥更像男人还是更像女人,都希望龙哥能做一个快乐的人。“gay”在英文里面除了有男同性恋的意思,还有一个意思叫做“快乐的”,希望龙哥会生活的很快乐吧。

有一次去北京见到了《奇葩说》上的选手超小米,他说自己是个流性人。我给他讲了龙哥的故事,他告诉我:“其实没有人规定我们只能喜欢男生或者只能喜欢女生,我的大学男朋友跟我谈恋爱之前,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喜欢上一个男生,他告诉我他跟我在一起就是有一种想保护我的欲望,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Facebook上面的性别选项有五十六种,我们不应该因为性取向而歧视任何一个人。我从前一直不喜欢“娘炮”,可是跟超小米聊天的时候却感觉特别的舒服。我特别感谢现在思想越来越开放的社会,能够尊重每一个像超小米和龙哥这样的人。

在我负债累累的时候龙哥给我发了一个红包,给我留言:“虽然不能在你身边帮你,但是我可以尽我一点绵薄之力。”我点开了红包,红包里的金额,是他一年的工资。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我始终相信

世界上存在着另一个我

或扎根

或流浪

纵轴略过时间

横轴抚平空间

我们则在其中

成为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外切圆

(一)

曾经看过杨帆导演的纪录片《世界上的另一个我》。他骑着跨斗车环游世界,找到了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年轻人,当时觉得这酷极了!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最大的梦想就是抱着一把吉他去环游世界。我在微博上找到他,告诉他希望自己也能加入他们的团队,他告诉我他们当时正在给姚明拍纪录片,等到第二季开始的时候再联系,之后便没有了联系。

当时我特别希望,哪天我也能找到那个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我一定要为他写一个故事。后来我遇到了许儿。他是我演讲时的听众之一,他告诉我,我们都是1995年9月28号出生的人。据说公元前551年的这天,孔子老人家也出生了。

许儿个头不高,跟他面对面聊天的时候都是俯视他,这种机会跟其他人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可不多。他说这是因为他初中每天早上不吃早饭造成的。我问他:“你初中为什么不吃早饭啊?”

(二)

许儿小学的时候成绩还不错,中学入学考试的时候发挥失误了,以全校最后一名的成绩被录取,后来家里人有托关系把他调进了重点班,他也就成为了重点班的最后一名。班里一共45个人,许儿学号的尾号是045。

上初中以后结交了一帮朋友,天天在一起玩。有一天许儿被他们带着去了学校附近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一家破烂的网吧,网吧里只有三个游戏:梦幻西游、跑跑卡丁车和CS1.6,另外还有一款叫做QQ的聊天工具。当时家里面不让许儿玩电脑,所以许儿就经常跟朋友们一起来网吧玩游戏,他们当时一起玩的一款游戏是梦幻西游。几年后听许儿说,国内的很多游戏为了收更多的钱,都变得不是当初的“味道”了,他也就自然放弃了这个游戏。不过当时真的是超级迷恋这款游戏,为了玩游戏,攒了很多钱买点卡、买装备。

许儿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被同学领去网吧的时候,特别害怕里面有坏人欺负他们,因为许儿的家长为了防止未成年的许儿去网吧,经常告诉许儿:“网吧里全是坏人,一个正经人都没有。”

后来许儿去了几次才知道,网吧里并不全是坏人,起码吧台的姐姐就挺好的,每次许儿求姐姐放他进去上网,姐姐都会答应他。

后来许儿长大了,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就不那么爱去网吧了。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有时候我们越不能干什么,就越想干什么。高晓松当时谈恋爱的时候他的老师告诉他:“你谈吧,谈着谈着就知道没意思了。”后来高晓松就分手了。

许儿说自己平时最爱玩的不是网络游戏,而是火,跟朋友们一起烧火玩。

没有多少钱的时候几个人就凑到一起,买一盒火柴,烧草坪玩。他说现在他还在为自己曾经烧过的几百平米草坪深深的忏悔,长大以后一直在给别人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也正是这样的娱乐活动,让他深深记住了那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管他怎么烧,来年还是会长出绿绿的青草。

后来有一次玩火,没控制住火势,吓得他立马跑回家去打120,消防队员都出动了,从此他又记住了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有钱的时候,几个人就去买一个地瓜和一盒火柴,找几块砖垒起来,拔一点草,找一些干树叶,拿几条树枝,把地瓜埋在里面,点上火。等火烧完,找一个树枝把地瓜翻出来,特别好吃。虽然里面有时候还是生的,但许儿说,回忆起来当时那个味道可比现在街上卖的烤地瓜香多了。

许儿那时候不喜欢学习,作业经常完不成,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英语老师是个年轻的女老师,但是手段极其残忍,用教鞭抽学生小腿肚子,每次查作业许儿必被抽,一挨抽小腿必青。许儿说:“那时候都已经被抽的麻木了,不是自己不写英语作业,是真的不会写,也不想去抄。”

在初一上班学期,许儿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他选择了暗恋。寒假里经过各方打听要到了女孩的家庭地址,在家里翻了很多书,找了很多关于爱情的句子:“小巷又弯又长,我用一把钥匙,敲着厚厚的墙。”

许儿一笔一划的写了一封情书,内容大概是:“XXX,你知道么?我真的好爱你,想你想的心发慌,爱你爱到情断肠”之类的话。又用白纸做了一个信封,拿透明胶带粘好,上面写上:“致:XXX。”跑到女孩家楼下站着犹豫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给女孩打了电话,让女孩下来拿。女孩刚接过信,许儿扭头就跑了。后来听女孩的闺蜜说,女孩看都没看就把信给扔了。

有一天许儿回家,父母告诉许儿要让许儿转学,给他找了一家更好的初中。许儿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那个喜欢的女孩了,在被窝里蒙着头哭了一晚上。直到后来许儿上了大学,在驾校偶然遇到女孩的时候,两个人相视一笑。

(二)

许儿转去了一所寄宿制学校,被分到了一个最差的班级。刚进班就被同学欺负,同学们借给他一块钱,还钱的时候让他还十块钱,说剩下的九块是利息。许儿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等许儿攒够了十块钱之后,同学说又涨钱了,该还五十块钱了。后来许儿背着父母从家里拿了一千块钱,把同学让他还的钱都还上了,再也没跟别人借过钱。之所以没去跟老师说这件事,是因为许儿觉得这件事太丢人了,也不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他哪知道,有些同学一开始就没打算跟他友好相处。

后来许儿被分到一个宿舍,宿舍四个人,许儿最瘦小。其他三个同学天天让许儿帮他们干值日,许儿一开始不干,他们就合起伙来揍他,揍到他干为止。许儿哭着去找宿管老师告状,老师让他们宿舍四个人一起罚站了一个小时,扣了纪律分,然后第二天告诉了班主任。三个人合起伙来说都是许儿闹腾才扣得分,老师把许儿骂了一顿,叫了家长。从此以后许儿什么事也不跟老师说了,因为他意识到,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这个世界又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所以多数人手中的歪理后来变成了“真理”。许儿说自己为了同学友谊,开始承包每天的值日,卫生扣得分还全算在自己一个人头上。有时候其他三个人故意把芒果皮一小块一小块的扔在地上,许儿只能拿簸箕一点一点的铲掉。瓜子皮吃了一袋子,为了好玩倒在地上,用脚踢得满地都是,三个人哈哈大笑,许儿默默地用扫把一点一点的扫。

后来变本加厉,每天早上让许儿帮他们收拾内务,叠被子,许儿不干,就把洗脚水倒在许儿的床上。许儿处理完一个宿舍的卫生和内务就基本上就上课了,连吃早饭的时间都没有,于是许儿好几年没有吃过早饭。他告诉我之所以现在这么矮,也许都是那个时候不吃早饭,营养跟不上的原因吧。

再后来三个人的洗脚水也都让许儿去倒,袜子放在洗脚盆里让许儿去洗。尽管不情愿,但是为了不挨打,也为了同学之间的“友谊”,许儿还是照做了。有时候许儿洗着洗着就突然开始哭,不知道是委屈的,还是想妈妈了。

(三)

在内务卫生扣了几次分之后,老师特别生气,罚许儿离开宿舍,让许儿自己想办法去外面住。许儿不敢跟家里人说,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是好。

被赶出宿舍的第一天晚上,许儿找到学校的一间公共厕所,在里面坐了很久,后来被一个老师发现,问许儿为什么在这坐着不回宿舍,许儿好尴尬,就干脆假装自己是在厕所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说了声“哦”,就往外走。亏他当时能想得出来!

然后又去了学校的另一间厕所,当时冬天特别冷,许儿蹲在地上靠着暖气身体都一直在发抖,在里面根本睡不着,总是睡一会醒一会。许儿坐累了就蹲在大便池上,冻得喘不过气来,完全闻不到各种气味了。后来实在困得不行,躺在小便池边上睡着了。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同桌还问他,衣服上为什么有一股尿骚味。

第二天许儿长记性了,再也不去厕所呆着了。下了晚自习之后留在教室里不走,想在教室睡。他告诉锁门的同学,把钥匙给他就好,自己想多学会习,第二天早上他来开门。来查教室的大爷拿手电筒隔着玻璃往里面照,许儿就趴在桌子底下。等到大爷走了之后,许儿就趴在桌子上睡。因为那天晚上趴着把小拇指压麻了,许儿的小拇指到今天还活动不利索。

第三天有同学知道了许儿的遭遇,就偷偷告诉老师了,老师让许儿回宿舍住。许儿当时觉得,自己努力维持的同学间的友谊没有白费。

后来许儿说,尽管在外面住了两天,但感觉不用打扫卫生,不用帮舍友整理内务,洗臭袜子的生活真的特别幸福。

(四)

初二的时候许儿换了宿舍楼,重新分了宿舍,许儿终于不用卫生内务一人包了。

看宿舍楼的大爷原来是一位大学教授,后来精神上有点问题,提前退休了。现在来看管他们。许儿最常听到大爷说的两句话就是:

“和谐美,和谐美,和谐就是美。”

“盖被子,盖被子,不盖被子扣五分。”

后来因为大爷喜欢体罚学生,很多学生告到校长那里,被辞退了。许儿说当时跟校长告状的很多人,为了找证据,让同学把自己身上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告诉校长是宿舍大爷掐的,校长就信了。

因为在学校不让带手机,宿舍楼前还专门设立了电话亭,是那种买IC卡插进去打电话的电话亭。

许儿买过一张卡,却不知道该给谁打电话。后来有了手机,就把电话卡送给同学了。

许儿人生第一部手机是诺基亚7610,许儿的母亲不用了给他的。当时很多青春杂志后面还印着通过发送短信下载游戏的广告,许儿拿到手机的第一天晚上就激动地找了一本杂志狂发短信,下载QQ软件,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流量是什么东西,后来才知道,5块钱可以包30M。那天晚上短信费加流量费一共花了二百多块钱的话费,许儿的妈妈立马就把许儿的手机没收了。

后来许儿在学校每天只吃一碗方便面,攒了好久的钱,买了一款飞利浦的待机王。因为学校没有插头,而且一星期只能回一次家,所以在当时,待机久的就是王道!

那个时候两个人谈恋爱最浪漫的方式就是发短信。许儿每天都和一个女孩发短信,那时候没有微信,更没有微博,一条短信的内容有好长好长,生怕落下一个字浪费了一毛钱。等待短信的时刻是最幸福的时刻。那种期待,今天很少有人能体会到了。一声短信提示音,就是许儿最希望听到的声音,仿佛一管肾上腺素突然注入他的体内,生理反应没有,心里却波涛汹涌。一般到周四许儿的手机就没电了,但是别人的手机周二就会没电。所以都跟许儿借手机发短信。每次许儿跟女孩发完短信,就把手机借给别人,自己去睡觉了。有时候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手机没电了,原来是别人拿他手机跟女孩打电话去了。这时候许儿会淡定的拿出自己的备用电池换上。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苹果香蕉牌的手机,更不知道什么三星四星,我们拿着JAVA,用的特别满足。

初三的时候许儿和一帮同学被老师折磨得不行,就背地里骂老师,后来被别的同学偷偷地告诉老师,老师气的把许儿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拉到了校长办公室。

老师问许儿:“你骂的我什么?”

许儿告诉老师:“骂过您一次徐蛤蟆。”

老师当场气的把校长办公室凳子踹翻了,指着许儿的鼻子告诉他:“行,你叫我徐蛤蟆,以后我进你们班教室就在地上爬着进,迟早让全班同学都骂你!”

说完之后回头看看校长,发现校长也被刚才的“徐蛤蟆”逗笑了,看来那个老师长得真的挺像蛤蟆的。

后来许儿和同学被记了一次大过,差点被开除。

(五)

许儿初中一直成绩平平,中考前被老师认定为“没有未来的孩子。”后来许儿考上了一所普通高中,在高中拼命地学习,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上了大学以后整天泡在图书馆里学习,大三的时候自己投简历,获得了美国一所大学的offer,明年就要去美国读研了。在离开学校之前听到了我的演讲之后找到我,我才知道了他的这些故事。

许儿告诉我,如果他现在再回初中,估计老师都不认识他了吧。谁也没想到,曾经那个贪玩的成绩很差的孩子,今天混得还不错。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全校的第一名被老师说成是“一定能保送清华北大”的孩子,可是后来上了一所普普通通的二本学校,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自己高中的三年荒废了,一直在玩。而曾经初中一直成绩倒数的我,却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并不是说我今天混得好,更没有去嘲笑谁,只是想明白了,生命不到最后一刻,谁都无法将你定格。

许多年以后,你也许会看到曾经那个怀揣梦想的人选择了安逸的生活,曾经学校里面最差的学生雇了学习最好的学生给自己打工,被人说成是白痴的孩子当上了科学家,最胖最丑的女生变成了时尚模特。

这些都不是意外,这些只是生活。

生活有时候并不是给别人看的,也只有你自己知道,为什么活成了今天的模样。

谢谢那些曾经肯定你的人,当然也要谢谢那些曾经挖苦你的人。

谢谢那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当然更要谢谢那些曾经欺负过你的人。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你是否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世界上的每一个“许儿”,都会变得足够强大,然后四海为家。

烨妈,我做到了

都说两个陌生人即使天南海北

通过不超过六个人

也能够彼此认识

但有些人

走进你的生活

没有通过任何人

我习惯把他们称做贵人

(一)

刚上大学的那会,跟很多大一新生一样,觉得大学跟自己想象之中的完全是两个模样,跟高中老师嘴里描述的更是千差万别。孤独,迷茫,绝望。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那段时间正好跟女朋友分手了,和宿舍的舍友关系也不好,他们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他们。我患上了特别严重的抑郁症,曾经一度想退学。但是家里人特别传统,年过古稀的爷爷奶奶,他们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我能把大学读完。

所以最后我还是决定留在了大学,但是每天心情特别压抑,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不敢跟家里说自己的想退学想法。走在路上怕看到别人会尴尬,怕看到熟人自己又不想打招呼,就一直低头假装玩手机。有时候脖子酸了,就假装有人打电话过来,把头抬起来,手机听筒对着耳朵,一个人自言自语。其实手机那头根本就没有人。冷不丁的有个人给我打来电话,感觉自己委屈的再跟对方多说一句话,自己就要泪崩了。

直到后来学校的社团纳新,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让我留在大学的理由,也是在大学唯一让我留恋的地方:我们学校的电视台。它像家一样,里面满满的全是爱。那段时间除了上课,其他时间都待在电视台里,每次在里面和朋友一起做节目,都觉得特别开心。

在电视台里,我还认识了烨妈。

(二)

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年少轻狂的少年,路上见了大三大四的学姐学长直呼其名,他们不搭理我,我还特别生气,觉得他们怎么这么没礼貌!后来才知道自己是有多没礼貌。

还没纳新之前,我加入了电视台的纳新群,里面是准备去电视台面试的大一新生,还有大二的学长学姐。当时正好我们学院要录一个视频,我没借到相机,就在群里找学长学姐,很没礼貌的跟他们说:“谁我录个视频?急用!”

这是我这辈子说出去的最后悔的几句话之一了。当时我就被电视台给“封杀”了,在他们的例会上还专门说了我在群里没礼貌这件事。进电视台我报的部门是主持部,后来因为颜值太低,身高不够,他们让我去面试策划部,就是负责幕后工作的部门。因为我当时没礼貌的这个事情学长学姐都知道了,所以策划部的部长在台里的例会上保证:“我们部门让谁进,都不会让这个叫吴祉祺的小孩进来。”

面试的当天,策划部请了他们曾经的学姐。因为关系特别亲近,所以他们管那个学姐叫“烨妈”。烨妈过来帮着他们一起挑人。我面试的当天穿了一身西服,那是我大学第一次穿西服,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运动鞋,当时觉得自己特别帅。到了面试房间的门口,还有另一个男生在门口等着。过了一会,那个男生被叫进去,我在外面等着。本来以为面试很快就结束,没想到等了一个小时那个男生还没出来,气得我想踹门进去问问他们:“我到底还要等多久”,毕竟我当时还是一个年少轻狂的少年,从来没人让我等过那么久。

过了一会策划部部长出来了,告诉我说:“你知道你之前发生的那个事吧,所以虽然没开始给你面试,但今天的面试结果你应该也知道了,一会进去就跟我们多聊会吧,这是第一次跟你聊天,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了,别紧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当时听完了学姐的这番话,心中所有的傲娇感觉一下子全被浇灭了,立马变得特别怂。轻轻地推开门进去面试。

给我面试的一共五个学姐,烨妈坐在最中间。

他们问我:“你喜欢哪个导演?”

我说:“我喜欢宁浩。”

接着我们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方面的话题,他们问我:“你大学想干什么?”

我说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受到启发以后想自己在大学附近开一家店卖性保健品,听说很挣钱,有暴利。说完了以后发现他们都笑了。烨妈说:“其实你可以开网店啊,这样还可以省房租,而且这种东西人家也许不好意思直接进实体店买。”

突然门开了,几个学长把头探进来,刚想进来,发现烨妈在,就把门关上了走了。烨妈说:“不用害怕,我在这里就不会让他们进来刁难你。”我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些学长是因为我以前太没礼貌,想在面试的时候给我来个“下马威”,被烨妈拦住了。

后来我们又聊到了爱情,他们说从一个人对爱情的态度就能看出他对生活的态度。当时我觉得好有道理,后来我想了想,似乎从一个人吃饭的态度也能看出他对生活的态度,从一个人读书的态度也能看出他对生活的态度,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是自己生活的折射吧。还聊了很多很多话题,他们说这样跟我聊一会,就差不多知道一个人的人品怎么样了。之后她们递给我一个柚子让我吃,我不好意思吃,就扒好了给他们吃。烨妈非让我吃,我就掰开一小块一小块往嘴里塞。

聊天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想着刚才部长在门口对我说的那些话。我想,反正最后一次聊天了,就口无遮拦的说了很多自己的想法,最后五个学姐都没有想问我的问题了,烨妈说:“那最后你来说说你的优点和缺点吧。”

优点我说了一大堆,可是说缺点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说不出来一个!OMG,我当时是有多狂。

烨妈说:“我跟你说一个你的缺点吧,我发现你爱抖腿。”

我一把拍到自己的嘚瑟大腿上说:“对!”

起身准备出门,走了没两步烨妈跑出来叫住我说:“你之前那些事我听她们给我说了,你挺优秀的,以后注意点礼貌问题,有什么事可以找我,好好加油。你先在这等会。”

一会部长出来告诉我:“烨妈说,她面试的这些男生里面,如果要的话只想要你,但是我已经在例会上做了保证,说过不会要你了,所以我也很为难,你先回去吧,等我们再讨论讨论,如果要了你,你一定要给那些学长学姐道歉,以后一定记得讲礼貌。”

那天晚上我跟朋友在吃着火锅的时候,在电视台官网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录取名单上了。电视台策划部每年只招一个男生,我,就成了那个男生。

(二)

后来一直没见烨妈,因为她已经从电视台退了,面试的时候只是过来帮忙选人。偶尔电视台聚会会看到烨妈,烨妈告诉我:“在电视台或者其他任何一个社团,最重要的不是你做出了多少成就,而是交到了多少朋友。因为永远有比你牛逼的人,你做的那点成就压根都不算什么成就,而大学里面很多朋友,可能就是一辈子的朋友。”

后来我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她叫梦婷。

(三)

“你知道么?你说你有对象了,我才敢跟你走的你更近些。”

这是我听到过的梦婷跟我说的最感动的一句话,没有之一。

梦婷是我一见钟情的姑娘。

在电视台刚当导演的那会,想找几个人一起拍一档综艺节目。于是准备了一个面试,想招几个摄影师负责拍摄。梦婷走进来,黑衣服,黑裤子,黑鞋子,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从我认识她到现在,竟然一直保持着这身装扮。

梦婷给我们看了她的作品,获得我们导演组全票通过。

她晚上发短信问我:“加入咱们团队以后,你是不是就能带着我们玩啦?”

我说:“对!我带着你们玩。”

为了参与拍摄,她退出了之前参加的所有社团,有些社团是很多人梦寐以求、拼尽全力但是都没被录取的社团。

我知道之后给她打电话:“你疯啦!你把社团都退了干嘛!”

她告诉我:“因为我在你的团队啊,有这一个就够了,你好好带我们玩,别让我失望。”

每次拍戏的时候,她都来得最早,一米五个子,一个人背着摄像机,扛着三脚架。

我跑过去接过相机和三角架说:“真对不起,早知道你拿这么多东西,我就去接你了。累不累?”

她都会笑着说:“一点也不累。”

拍那档综艺节目的时候需要全程跟拍,一路小跑。摄像的几个男生累得直喘气,相机换了好几拨人轮流拿着拍。梦婷自己端着相机一直跟着跑,什么话也没说,我问她累么,她告诉我没事,挺好玩的。

节目播出后效果不错,我又拍了另一部MV,作为送给电视台的礼物。我找到烨妈,告诉她希望她也参演这部MV,毕竟自己能进电视台全靠她,人生轨迹的改变,也是因为她。拍戏的时候烨妈告诉我,把她P的瘦一点,她可不想在屏幕上变成烨妈Plus,我说好。在整个MV里面只给了她一个回眸一笑的镜头,那是我认为女生做出来最美的一个动作。后来因为中途发生了各种纠纷,团队的人都离开了,只剩下梦婷。

我问她:“你为什么不走?”

她说:“我来了干嘛要走啊,加油,一定要坚持你的梦想!”

那部MV耗时三个月,梦婷帮我拍完全部的戏。跑遍了整个烟台市,杀青的那天,我黑了,她瘦了。

参加过无数场演讲和辩论的比赛,拿到过无数个冠军,2015年12月20日,我开始了自己的“祺妙物语”全国百校巡讲。

第一站是烟台的一个大学,我打电话给梦婷说:“跟我一起去吧,帮我我拍几张照片。这是我全国巡讲的第一站,对我很重要。”

她说她的“例假”好像要来了,不知道能不能去。

我说:“那你先休息吧,我再问问别人。”

演讲当天,我穿着自己最贵的一件衣服,打电话给她,问她身体怎么样了,还能不能去。

她告诉我,她在公交站点等我呢。

我特别高兴,也特别难受。

演讲的时候,我滔滔不绝地一直在讲,中间没有看她,也不知道她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只想快点结束,让她能早点回去休息。

在最后请她给我和那所大学的学生拍照留念。我把她拉上舞台,告诉台下的所有人:“这是我的摄影师,帮我完成了我的很多梦想,从第一个影视团队,到第一部电影,再到第一首MV,还有人生的第一场巡讲,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走出那所大学的校门,已经晚上九点,我饿的从兜里拿出面包就狼吞虎咽吃,没看到街对面停下的52路公交车,就当我们还差几步就能上车的时候,车开走了。赶到站点等下一辆车的时候,她冲我大吼:“让你看着车你干嘛呢!走这么慢,打死你!”

她第一次对我那么凶,但我一点也不生她的气,而是特别内疚,我当时特别恨自己,为什么要急着吃面包,为什么忘了她在忍着“例假”的痛。

冬天的烟台特别冷,我们四个人没有专车,连二十块钱打出租车回学校的钱都没有,刚才在舞台上的光芒万丈,瞬间在公交车站被冻成狗。我特别害怕被他们学校的学生看到我们现在这个狼狈的样子。就这样在冰天雪地里等了一个半小时,全身都冻透了,梦婷一直蹲在地上,没站起来过。我不知道她有多难受,上了车之后她一直趴在前面的座位上,捂着肚子,没有抬起过头。后来又去了很多城市,每次在别的城市巡讲完都没有钱找地方住,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无数个肯德基和麦当劳店里住过多少个夜晚了,直到今天,终于可以在别的城市演讲完之后找一间最便宜的旅馆,尽管整个屋里只有一张床,但躺上去真的特别幸福。

到了学校之后,她为了赶在锁门前回到宿舍,一路小跑。

到了宿舍我给她发了条短信:“谢谢你的陪伴,谢谢你帮我实现了很多梦想,今天真的很感动,早点休息,晚安。”

后来听她舍友说,那天晚上她“血崩”了,在床上躺了三天没起来。

认识她的时候,她有男朋友。

她跟她男朋友分手的时候,我说:“咱们在一起吧”,她说她不想谈恋爱了。

几天之后她跟另一个男生在一起了。

我生气得去问她:“为什么?”她说跟我在一起没有谈恋爱的感觉,跟我只能做好朋友。

也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后来我们变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没有了跟她“在一起”的冲动,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想法。

我最爱的一个民谣歌手叫马頔,每次去听他的的演唱会,都会听到他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独自在海上飘飘摇摇,当你看厌了沿途的风景,你一定会遇到它,并在它南面的海岸上短暂停靠,有一瞬间,你自以为是地认为会和它永远接壤,却想不到还有一天,你会再次起航。”

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我最爱马頔。

(四)

后来联系烨妈,是我失恋的时候。跟当初刚来大学的时候一样抑郁,一样绝望,每天晚上躲在被窝里面哭,觉得所有的悲伤地情话全是说给自己听的。

那个女生原先的男朋友又高又帅,两个人在一起三年了。突然有一天男人跟她说自己要去核电站工作了,因为核辐射会让精子变异,只能生出女孩,但是家里一定要生男孩。所以提出跟女生在他进核电站之前要孩子。女生实在接受不了,就分手了。毕竟女生才大二,接受不了也很正常。后来那个女生跟我在一起了,我们经常坐在操场上聊天,在月光照耀之下,从每一个角度欣赏她,都是那么完美。我们幻想过明天,谈论过以后,甚至憧憬过未来。她会有不想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觉得走不下去的时候,可是每次我都死皮赖脸的缠着她。直到后来她告诉我,她家里人不让她找她们市区以外的男生,我瞬间就放弃了。想骂街,忍住了。也许是坚持了太久累了,也许不是,听到那句话的时候,就像是“最后一片叶子”慢慢褪掉了颜色,“绝望大山”中的“希望之石”再也找不到了。后来我自己走在操场的时候,无论阴晴圆缺的月亮,都再也照不到她的身影。

曾经我也觉得自己能改变世界,可是后来觉得有些东西改变不了,就不要去改变了。本来一米七的身高,对方非要一米八以上的你,但你总不能钻回你妈的肚子里面从新长一次。本来就是农村的孩子一路打拼来到城市,对方非要根正苗红的北京户口,总不能去办假户籍。我们一出生就带来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可能很努力很努力的去改变一些东西,但真有些东西永远无法改变,这就是生活最大的无奈之处。都说你必须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但是有时候你很努力很努力,却被别人看成傻B。

跟烨妈打电话的时候哭的特别难受,我问烨妈:“我这么爱她,这么想娶她,为什么现实却这么对我!”

她上来就骂我:“我跟你说,你这就是春天来了发春了!别动不动就为了一个女孩死去活来的。两个人在一起就好好处,结婚什么的都是顺其自然的事,不要一上来就张口闭口要娶人家,你不怕把人家吓着啊。你现在可能认为全世界就她最好,可是以后你敢保证不会遇见比她更好的人了么?对待感情不要强求,也不要将就,如果不想在一起了就和平分手,不要逼她做什么,如果你真的爱她,难道你不希望她过得幸福么?尊重她的选择就好了。”

那天晚上烨妈跟我聊了一大堆,鸡汤不鸡汤的话都说了。我总结了十二个字:“不强求,不将就,别太爱,别不爱。”这或许是维持爱情长久的密码法则吧。后来听了很多爱情的故事,我发现其实维持爱情长久的秘密就有一个:“婚前不要啪啪啪!”

(五)

在电视台完成了很多作品,做了很多节目,社团换届的时候我竞选了某档节目组的组长,加上我一共两个人竞选,我和另一个人只差一票,落选了。当时特别坚强的对部里的所有人说没关系,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就已经泪流满面。

那天晚上坐在路边哭到凌晨两点,感觉把所有对电视台的爱全哭出来了。如果有机会,我还有好多想法要去实现,可是已经再也没有机会了。烨妈知道竞选结果以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生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偏差,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这句话我今天一直记得,也一直在讲给别人听。

后来因为跟组内人的意见有冲突,准备退出电视台。在电视台十周年大庆上,烨妈作为嘉宾被邀请回来,我看到烨妈,跑过去跟她打招呼,她跟我说:“听说你要退出电视台了,其实,如果你觉得在里面已经学到了你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可以离开,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但选择的事情就别后悔。以后跟别人意见不合的时候尽量别跟别人争吵,努力的听听别人的意见,或许会对你有一些启发。”

我很抱歉的跟烨妈说,作为电视台策划部的唯一一个男生,可能没法留在电视台照顾其他姑娘了,幸好我们纳新的时候又招了男生,姑娘们不会受欺负的,请她放心。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我退出了电视台。

过了这么久,每次看到烨妈的时候,都特别希望她能训我两句,都会想起曾经那个年少轻狂的自己。不忘初心,不虚此行,曾经烨妈把我招进电视台的时候,说希望我变成一个更优秀的自己,今天,我想告诉她:“烨妈,我做到了。”

时光时光慢些吧

传于吾辈门人,诸生须当敬听;

自古人生于世,须有一计之能。

(一)

四岁的时候开始学国画,每次画的画都被老师拿走,贴到幼儿园的走廊橱窗里展示。所以现在手里也没有一张自己的作品。

六岁的时候开始学舞蹈,整个舞蹈班里就两个男人,一个是我,一个是我的舞蹈老师。后来舞蹈老师扎起了辫子,我理了光头。

八岁开始学习曲艺,除了习得一技之能外,还认识了朱老师。

朱老师说,她的师傅是刘蔚蓝。刘蔚蓝是何许人也?山东快书的创始人高元钧,曲艺界的人都应该知道,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他收了十九个徒弟,其中只有一个女徒弟,所以别人称他们是“十八罗汉一枝花”。刘蔚蓝老师就是这一枝花,朱老师就是她的徒弟,我就是朱老师的徒弟。所以每次跟别人说起这些,就觉得自己根正苗红。

(二)

三年级的暑假,我跟家里人说想去学曲艺。因为当时特别喜欢相声和小品,喜欢到什么程度?电视机里面播放的任何一段小品或者相声,听到第一句台词,我就能说出下一句来。而且对这些节目百看不厌,在电视机前面坐着,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上台去给别人表演。

小时候我就有一个怪癖,就是当电视机里面放着相声、小品的时候,我特别希望别人跟我一起看,我看见别人笑,我才会笑。我觉得别人被电视机里面的节目逗笑的时候,我才是真正的感到快乐。每到大年三十的春晚,只要有语言类节目我就傻傻地看着电视机前的爸妈,看他们笑不笑,他们要是不笑,多好笑的包袱我也不会笑,他们要是笑了,我就觉得心里特别舒服。后来我管这个叫做“后天下之乐而乐”,看到别人快乐自己才会快乐。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很有情怀的,一直替相声、小品“严把质量关”,从别人的反馈中反思语言类节目的未来。

那个暑假妈妈带我去了少年宫,我推开曲艺教室的门,看到两个比我还小的孩子在说相声,朱老师过来问我:“你是来学曲艺的吗?”

我说是。她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印着二十四段绕口令,时至今日,我都能清楚地记得那二十四段绕口令的先后顺序,还能一字不落的背出那二十四段绕口令,因为那是基本功,之后每次上课前半小时,我们都会对着墙练绕口令: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一盆平面烙一盆平饼,饼碰盆,盆碰饼。

出西门,走七步,拾块鸡皮补皮裤,是鸡皮,补皮裤,不是鸡皮,不补皮裤......”

看到这些绕口令,估计你现在嘴上已经跟着读起来了,不过本书并不是《绕口令》大全。朱老师让我读了几个绕口令之后,说我还不错,可以跟着学,于是我就留下了。后来朱老师告诉我,当初之所以一眼看中我,是因为我长得比较“搞笑”,站在舞台上即使一言不发,观众也会乐,所以我天生就具有喜剧天赋。我也不知道听完这句话我是该高兴还是该难受。

那时候我第一次知道曲艺界里面“论资排辈”,我要管那些比我年龄小的人叫“师兄”,第一次听说“台上无大小,台下立规矩”。我第一次接触到很少在电视上看到的山东快书。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学曲艺这么辛苦。第一次知道做喜剧的人都是痛苦的。

(三)

曲艺的上课方式跟其他课不一样,每个人轮流展示节目,每次上课一个人也就能展示两次。我刚开始学的时候还没能学山东快书,因为基本功不够,就只是站在台上给老师背绕口令。

从一开始的“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到后来的“打南边来了个喇嘛,打北边来了个哑巴。”再到大贯口《报菜名》:”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儿,什锦苏盘儿、熏鸡白肚儿、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罐儿野鸡、罐儿鹌鹑、卤什件儿、卤子鹅、山鸡、兔脯、菜蟒、银鱼、清蒸哈士蟆!烩腰丝、烩鸭腰、烩鸭条、清拌鸭丝儿、黄心管儿,焖白鳝、焖黄鳝、豆豉鲶鱼、锅烧鲤鱼、锅烧鲶鱼、清蒸甲鱼、抓炒鲤鱼、抓炒对虾、软炸里脊、软炸鸡......”再写下去我就饿了。每次说绕口令的时候,朱老师总是反复纠正我的发音和腔调,虽然我觉得自己说的已经很好了,但每次都能被她挑出毛病来。

说了大概三个月的绕口令,才开始学习山东快书。

山东快书用的是鸳鸯板,俗称”铜板“,两个半椭圆形的铜片。当老师拆开一副金光灿灿的铜板给我的时候,我拿在手里摸了好久,感觉比十三四岁小姑娘的肌肤还光滑。恨不得立马把带它带回家里藏起来。

朱老师告诉我最好用砂纸打磨一下,我就在想,这么漂亮的东西用砂纸打磨它干嘛呢!一个师兄突然过来,把他的铜板递给我,告诉我让我用他打磨好的,他回去给我打磨那副新的铜板。虽然他当时是好心,但是我当时特别恨他,把这么漂亮的东西拿走了。回头再看他的板:简直是月球表面。不过后来用起来真的觉得特别好用。

朱老师先从打板开始教起,告诉我运用手腕的力量,转动着让两个板左右碰撞发出声音,上完课就让我们自己回家练。小时候都贪玩,回家也不怎么练,所以朱老师每次上课就训我们,我们就老老实实的听着。训过几次之后实在受不了了,回到家就狂练,因为是铜板,所以每次练完左手上都是绿色的铜锈,当然没有今天绿巨人的左手那么夸张。中指和无名指的根部磨出了茧子,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中指可以骂人,无名指要留给爱人。

学的第一个段子是《老鼠摔跤》。当时也没有打印机,所有台词都是我们自己拿着一个本子和一支笔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的。

朱老师还是总会给我们挑毛病,这次动作做得不到位,下次表情没有出来,要不就是台词的力度不够,最狠的就是说:“给我感觉不好。”

哎,多年之后我还是被这五个字困扰,跟女生表白的时候她们竟然也用这五个字拒绝我“对不起,给我感觉不好。”我现在都不明白感觉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老鼠摔跤》是一个三分钟的小段,说了大概有一千遍之后,朱老师终于同意我学下一个段子了。当你把一段三分钟的话反复说一千遍之后,你就体会到什么叫做说到想吐的感觉了。

第二个段子是《小香》,故事的大体意思就是一个哥哥给妹妹出了四道题,全答对就给糖吃,答不对没糖吃。妹妹为了吃糖,就把这四个问题的答案按顺序全记住了。结果哥哥提问的时候把问题换了一下顺序,小香还是按原来答案顺序回答的,闹了笑话。单纯的这样说出来其实没有什么意思,但是用山东话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到现在为止,我除了会用山东话说山东快书,其他的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说山东话。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只要在国外呆一年,比参加任何英语培训班都管用,绝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让你天天听山东快书,不用学就会了,英语也是如此。

暑假的时候天气特别热,我们还总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到处乱跑,弄得满头大汗。朱老师看我们太热,经常会请我们吃冰糕,有时候还让我们给她买一根,她只吃黄桃味的”冰工厂“。我是曲艺班里面吃冰糕吃的最快的,别人还没吃完一半,我一根就吃完了。朱老师觉得我吃完之后只能看着他们吃怪可怜的,每次都会再给我一块钱让我去再买一只,我很不好意思的接过钱,飞快地跑到楼底下去买冰糕。回来之后她问我:“你怎么没买啊?”

我告诉她:“我吃完啦。”

她说,以后我们考上大学记得回来请她吃冰糕。我们答应了。她笑的特别开心。

(四)

后来少年宫因为制度的原因关门了,我们没有地方学曲艺了。朱老师就决定把我们安排到她家里上课。

朱老师家的客厅只有三面墙,剩下的一面墙挂了一个跟墙一般大的镜子,是我们表演的时候观察自己的动作和表情用的。

自从有了镜子我们就开始特别注重自己的形象,动不动就跑到镜子跟前摆个Pose,整整发型。说山东快书的时候每次表示“吃惊”都要瞪眼,一瞪眼就要提眉,一提眉皮肤就向上收。所以我现在已经有很多道抬头纹了。在我十七八岁上高中的时候,很多人就说我像三四十岁的成功男士了。我当时只在意了“成功”二字,没有在乎“三四十岁”。

老师的家里还放了一台古筝,课间休息的时候不能到处乱跑了,我们就去弹古筝,瞎弹一通,只要能弹出音我们就觉得自己弹得不错。

当我要学第三个山东快书小段的时候,我跟老师说:“这个不用教我了,我听他们说的已经听会了。”朱老师不信,让我给她说一遍看看。我说完之后,她说她确实不用教我了。

其实之前两个段子听他们说了很多遍我也早就学会了,不过一直没好意思跟朱老师说不用她教了。我甚至怀疑自己在曲艺方面是不是有过人的天分,一个段子听一两遍我就能把所有的台词全记下来。这可能跟我小时爱看相声小品也有关系吧。

几年后我欣赏了高元钧老师的《武松打虎》,我发现我自己需要学的还有很多。

“闲言碎语不要讲,表一表好汉武二郎。

那武松,学拳到过少林寺,功夫练到八年上。

回家去时大闹了东岳庙,李家的,五个恶霸被他伤。

在家打死李家五虎,那恶霸,这位好汉武松难打官司奔了外乡……”

这段14分钟的评书,不知道听过多少遍。

(五)

山东快书学了足足有三年,之后朱老师开始教我们说相声。

不久之后第一次上台的机会来了:在我们那里最大的一个电影院会场有一台晚会,我们要上去说一个群口相声,当时老师给我们选的节目是马季老师等人的经典作品:《五官争功》。朱老师请晚会导演来看我们演了一遍,之后导演就把朱老师叫出去了。

老师回来跟我们说:“你们表演的不错,但是导演那边还不满意。你们再好好练练,我好说歹说才把你们的节目推上去,别让我白辛苦一场。”

当时我们五个听完了立马斗志昂扬,那天曲艺课结束谁都没有回家,我们的家长在旁边多等了我们一个小时,看着我们一遍接一遍的排练。

临近演出,我们一人领到了一身演出服,我的演出服上身是红色的唐装,下身是一条白裤子。这套演出服现在还放在我的衣橱里保存着,虽然再也穿不上了,但是每次看到这身衣服,都会想起自己曾经说相声的日子。

演出当天我们在吃盒饭。朱老师当晚也有节目,所以也领到了盒饭。怕我们吃不饱,把盒饭里的菜全夹给我们,知道我爱吃粉条,还特意多给我夹了点粉条,自己在一旁就着菜汤吃米饭。我们吃的特别香,可是谁都没注意到朱老师。

化了妆,准备上台。朱老师告诉我们:“都打起精神来,注意表情,别走神。”

我演的是“眼睛”这个角色,第二个上场。还是排练过几百遍的剧本,所以我跟“脑袋”对答如流,观众也传来阵阵欢笑。也许这就是经典的魅力所在吧,不管听了多少遍,观众还是会哈哈大笑。

就当一切顺利地进行的时候,突然台上就没人说话了。后来他们告诉我,他们准确的数了一下,台上我们五个傻傻的站着,沉默了十三秒。原因是我走神,忘词了。

结束了表演之后,朱老师在台下等我们,告诉我们演的很棒,都很棒。当时我特别想哭,但是忍住了。想哭是因为我的失误连累了其他四个人,给朱老师丢了脸。忍住了是因为不想让朱老师看到我哭,我知道她会更难受。在同伴们的抱怨声中,被妈妈骑着车带回了家。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在台上说相声,也是唯一一次。后来参加了那么多演出,不是说山东快书,就是打快板,亦或是演小品,没说过相声。大概是那时候留下阴影了吧,不过最主要的是没有固定的搭档,我又不愿意说单口相声。

一周之后,我们一个人领到了一大包“西瓜太郎”的学习用品,那时候“西瓜太郎”的文具,就相当于现在皮包界的LV。

(六)

有一天我们说完相声,朱老师说你们把手伸过来,我看看你们的手。我觉得特别奇怪,朱老师还会看手相?那个时候还不信手相,不信星座,更不信命。

看过我们的手之后,朱老师拿了几副快板给我们,告诉我们现在我们用手拿快板应该够长度了,不会掉。

原来是要看看我们手的长度,我们拿到新的“家伙”,激动地一阵乱打,朱老师实在听不下去了,教我们基本的节奏,说每一个节奏回去要练五百下,下次上课检查。

我回去把每个节奏练一千下,所以每次老师上课的时候都夸我悟性好,练五百下就能打的很熟了。其实哪有什么悟性,所有的成功都是天赋乘以努力,起码我自己认为,自己的努力还没到可以拼天赋的时候。

后来有很多晚会找我们去演,每次表演完都会有二百到三百的酬金,可是我们那时候不在乎给多少钱,因为不需要担心用钱,都是花家里的,挣的酬金当然也和大多数孩子的压岁钱一样交给爸爸妈妈。

本以为可以这样一直演出,一直挣钱。突然有一天,学完快板,下课的时候朱老师跟我说:“好啦,你出师了,以后不需要来学了。”

我当时整个人就懵了,什么叫“出师了?”

朱老师说:“能教你的我已经全部都交给你了,我十五岁开始跟我师父学艺,十七岁开始上台演出,后来当了曲艺老师,你是我带出来的第二批弟子,只能陪你到这了,以后的日子,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有空记得常回来看看。”

很多年后,每当我想起这段话的时候,我都特别想哭。

这些年当过很多次学生,认识了很多个老师,但师傅,只有朱老师一个人。虽然我一直把她称作“朱老师”,因为我觉得师傅只是教你技能,而老师才会教你做人。

(七)

之后我离开了曲艺班,但每个寒暑假我都会回去看朱老师。每个假期回去看望朱老师的时候,都能发现她的脸上多出的几道皱纹,头上多出的几丝白发。虽然很心疼,但是还是依然夸她很年轻,就像当初那场不完美的相声演出,她鼓励说我我很棒一样。

来大学以后,我因为会打快板,直接被艺术团免试录取了。后来又接管了一个曲艺的社团,当了社长。因为有一技之长,还经常被各种晚会邀请。大学真正想靠演出挣钱的时候,却演了一场又一场的“友情演出”。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听说朱老师得了癌症。

当天晚上我怕吵到舍友,自己蒙在被子里哭了很久很久。等到我不再流泪的时候,看了一下手机,已经凌晨两点了。我想赶紧赶回家去看望朱老师,也许还能见到她最后一次。可是我不敢给朱老师打电话,也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当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道:“希望每个人都把今天当做余生的最后一天,为你祈福。”

很久之后我跟我妈妈问起朱老师的情况,托她打听一下。她告诉我朱老师身体好些了。我立马给朱老师打了电话,听说她刚做完手术,身体没大碍了,但是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我特别感谢今天的医疗技术,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了。现在,朱老师已经可以去正常上班了。

(八)

写了这么多,其实最触动我的还是最近我去曲艺班看望朱老师的时候,所有的孩子们都在练着快板和相声。我问朱老师:“他们没有学山东快书的么?”朱老师告诉我:“他们都不愿学那个,说练那个太苦,而且声音也没有竹板听着好听,所以就不教他们山东快书啦。山东快书我没教过几个人,你就是其中的一个。等以后你一定要把快书传下去,别让它消失了。”

朱老师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岁了,她已经将近五十了。带了那么多徒弟,我明白她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话。

很多我们老一辈传承下来的传统艺术,被我们一天天的忽视,听过山东快书的人越来越少,会说山东快书的人更少。朱老师说:“原来山东快书都是在地摊上说的,上不了舞台,高元钧老师正式把它带上舞台,演化成一种艺术表演形式。虽然山东快书落寞了,但是我希望一直有人能够把它传下去。”我见过朱老师唯一一次在舞台上的表演,就是说的山东快书,节目的名字是:《猪的恩怨》。

八岁学艺,直到现在,参加过上百场演出,说过无数个段子。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表演,还是山东快书。当了这么多年学生,拜了这么多老师,和我感情最深的,还是朱老师。

现实中,人总会消失,而技艺会一直传承。如果可能,我希望用自己的技艺换回朱老师的青春。接触曲艺十三年,朱老师老了十三岁。但愿山东快书能一直传下去,但愿曲艺能一直传下去,希望夜晚不再有司机师傅赶路,希望大雨中不再有人披着衣服。

我还记得曾经我们拜师的时候,我们一起说的:

“传于吾辈门人,诸生须当敬听;

自古人生于世,须有一计之能。

吾辈既务斯业,便当专心用功。

以后名扬四海,根据即在年轻。”

老友记

有的人陪你走一程

有的人陪你走一生

不离开不是最好的陪伴

离不开才是最好的友谊

(一)

活了这么多年,身边没几个朋友。可以说我道德败坏,也可以说我曲高和寡。虽然自己很差,但是看人的眼光很高,很少人能被我看上,女生很少,男生更少。有时候看男人,甚至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给自己未来的女儿挑男朋友。但是我现在连女人还没有,更别提女儿了。

小时候的朋友几乎都已混迹社会,各奔天涯,失去了联系。初中毕业初中的同学没了联系,高中毕业高中的同学没了联系,到大学也没有睡在上铺的兄弟,因为我睡在上铺,下铺就是桌子。大二我就在外面租房子住了,课都不怎么上,所以很少有人能看到我,更别说有什么朋友了。

在我为数不多的朋友里,唯一关系好的男性朋友叫祥子,不是《骆驼祥子》里面那个祥子。我习惯把他称作祥哥,虽然他年龄没我大,但是他长得过于着急,总觉得他很老。

(二)

第一次见到祥哥是在迎新晚会上,他和别人搭档说了一段相声。从小就站在台上说相声的我听完他的捧哏,觉得这【消音】就是老天派下来给我的搭档,于是我就冲到后台去找他,在后台找了好几圈最后也没找到。

后来他进了大学生艺术团,跟我一起当了曲艺部部长,第一次听他说段子:“如何让两坨肥肉放到你面前不恶心?”

我们沉默片刻之后,他告诉我们:“在它们上面加两个黑点。”

从此我就觉得他特别猥琐。其实男人猥琐还是不猥琐主要看长相,长的帅的就叫幽默,长得丑的就叫猥琐,很不幸祥哥长得比较丑,所以被归为猥琐一类。

后来很多人都退出了大学生艺术团,我们部门就剩我和祥哥了,我以为他是为我留下的,他大概也以为我是为他留下的吧。所以我俩每次开例会就含情脉脉的四目相对,却一言不发。

那时候正赶上英语四级考试,我一天疯狂的学十二个小时的英语,所以艺术团的事情全推给了祥哥。祥哥那时候整天因为做事不好而被老师骂,因为长得比较壮,所有的体力活也全是自己一个人干。后来他告诉我:“下学期打死老子,老子也不干了。”

因为这件事,一直很内疚,所以特别感谢他,也特别佩服他,在关键的时刻能独当一面,让我安心的准备四级考试。

祥哥果不食言,干完一学期就退出了大学生艺术团,我带着我们部的小孩一起请他吃了顿饭,我跟他们说一个团体,最重要的是要有情怀。所以饭桌上我让每个人准备了一个礼物送给祥哥。我送给他一本书,上面写着: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愿你跷二郎腿的时候不会再夹着蛋蛋。

那天喝了酒,他哭了,第一次哭。

吃完饭去唱歌,我们一起唱了一首:《往事只能回味》。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送君千里终一别,伯牙子期愿长醉。

(三)

很多人说要健身,都只是说说而已。大一的暑假,我每天风雨无阻的出去跑一个小时的步,控制饮食,把体重从一百六十斤减到了一百三十斤,现在平均每天也会在健身房呆一个半小时。

自己健身有时候显得太孤独,所以找了很多人商量着一起去,可是没有几个愿意去的,去的没有几个坚持下来的,最后还是我孤身一人出现在健身房里。但是一个人健身比一群人健身的效果要好,因为没有人打扰你,你只能专心的健身,不会今天被叫去吃晚餐,明天被叫去吃夜宵。

我找到祥哥,问他要不要办张健身卡一起去健身。我告诉他,你已经长成这样了,如果身材再不好,谁还会要你。我说健身房能洗澡,这样你就不用在学校的澡堂洗澡了,一天能省好多钱。

为了鼓动他去健身,我还专门买了辆二手摩托车,告诉他如果他去健身,每天我车接车送。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只有在那个时候,我们才会觉得一辆二手摩托车是天底下最牛逼的车了吧。

我兑现了承诺,每天车接车送。在健身房里他每次都把跑步的速度直接调成8,而我每次都是从6.5变道7.5,然后再到8,跑一会就累的气喘吁吁了,看着他满头大汗却依然没有停止脚步,我就跑的更拼命了,到今天,我跑步的速度已经变成10了。

有一次看到他推举80磅,我说:你个疯子,我才推40磅!40帮跟80磅推起来可不是差一倍的重量。把我羡慕的恨不得给他再加上20磅,累死他。他告诉我:“我还没使劲呢。”说完我就有种想打死他的冲动。

算了,这种话听多了,也就习惯了。所以你就知道那些成绩好的人都跟你说自己没怎么学习,考试考的好的人每次都会说自己没考好,健身房所有拼尽全力分泌荷尔蒙的人都告诉你自己还没使劲呢。

半年之后他瘦了许多,我说:“你看,健身有效果了吧。”

他说:“你以为这是健身瘦的么!我算了算,健身卡平均一天要六块五毛钱,所以我去图书馆勤工俭学,每天晚上拖地、擦桌子、整理图书,一个月能挣200块钱,这样健身的钱才能赚回来,我瘦下来全是因为我在图书馆干活累的。”

我当场就无语了。

后来我跟他说我胸肌练出来了,他告诉我:“真正把胸肌练出来的人,乳头都朝下。”后来我想很多健身房里面胸小的男生一样,经常摸自己的胸,也没发现什么时候朝下过。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女生不需要练胸肌了,大概练出来以后,就会让男生以为乳房就下垂了吧。

(四)

高中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告诉我们:“男孩靠放,女孩靠浪。”可是有时候浪过头了就麻烦了。

我健完身在更衣室等祥哥,他非要去冲个澡,我在楼下的休息室等他,告诉他说五分钟洗不完我就把他的衣服拿走,让他裸奔回去就行了。

说了这句话果然有效果,祥哥三分钟就洗完了,下来的时候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在炎热的夏天,没有什么是比披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骑车兜风更酷的事情了。我带着他一拧油门就往前冲。

天色渐暗,街上车流涌动,我告诉祥哥:“街上的车每天都会有,但是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要出发。”当时我都被自己说的感动了,就是这么励志的人!也不知道是感动的流泪还是风吹的流泪,总感觉眼前一片模糊。突然对面两个摩托车冲着我就过来了,吓得我一把刹车按下去,往右一拐,躲了过去。想起了郭德纲的相声:“一个人骑着摩托,看到对面来了两辆摩托,他准备从两辆车中间穿过去,于是一拧油门,’咣当’一声撞到了卡车中间,原来他把卡车的两个大灯当成了两辆摩托的车灯。”

车速降下来之后还没缓过神来,对面一辆没开车灯的摩托直接冲我们撞了过来。我又往右一躲,车还是撞倒了我摩托的左前方。因为我们的摩托比较笨重结实,所以我们都在车上坐住了没倒,对面的车一下子翻了过去,前轮都变形了。当时我看到他们翻车的样子就想笑,忍住了。

祥哥下了车,问我有没有事,我说没事。当时我就想冲过去揍那个人,我车速都这么慢了还往我车上撞,晚上骑车还不开灯。

刚要过去,祥哥就跑过去点头哈腰的说:”大哥,没事吧,伤到哪了没有啊,先坐在路边休息会吧。“

我特别想上去把祥哥揍一顿,遇事不能怂啊,这个怂包!

祥哥把我拉到一边偷偷告诉我:“咱们是逆行,他车上还有个孕妇。”

我朝那边一看,当场吓得腿软。要不是祥哥扶着我,我得倒地上。孕妇?孕妇!完了,这下子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我们在旁边看着大姐,大姐捂着肚子看着大哥,大哥拿着手机咔咔的给我们俩拍照。当时我满脑子里 在想:“一个没出生的孩子要赔多少钱?要是二十万以内,我就是砸锅卖铁也把钱还上,要是二十万以上,我跟不跟家里说?我会不会被判刑?判完刑我还能继续上大学么?对了,我还有几个法学院的朋友,要不先问问他们这个怎么判?”

就在我浮想联翩的时候,祥哥看大哥和大姐并没有走的意思,就让我回去拿钱,告诉我:“直接给人家二百块钱让人家走吧。”

我跟他说:“我现在没钱,都花得差不多了。”他凑了半天,把能凑的钱全凑齐,还打电话跟朋友借了不少,跟我说去拿他的卡把钱取出来,他在这等着。我骑着摩托去银行把钱取出来之后,回去找他。他告诉我把摩托车找个地方放下吧,大哥要咱们带大姐去医院检查检查。

到了医院,带着大姐做了B超,我们坐在凳子上等待着结果。

“你再去给大姐接杯水吧。”祥哥怕当时太尴尬,就让我去接水。

我去热水间发现没杯子,就去服务台要。

“刚才不是给你了么!你以为这是你家的杯子啊,用完就扔。”前台的护士把我骂了一顿,然后又扔给了我一个一次性纸杯。真是龙游浅滩被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要不是大姐那边要紧,我早上去把她骂一顿了。

接完热水给大姐送去,继续坐在凳子上等待结果,真的比等待高考成绩的还要紧张,心情极度的压抑,脑子里还继续幻想着刚才那些问题。

“片子出来了。”

我们听到之后一起凑上去看片子。

“应该没大有事,这几天注意休息,多喝水,夫妻不能同房。”

大哥一听大姐没事,笑着拍了拍大姐的肩膀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看了一眼祥哥,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幸好没事,幸好没事。”

从医院出来以后,祥哥告诉我给人家买点吃的带回去。大哥执意不要,我们还是给他们买了些。把大姐送回家以后,我们又跟大哥去修他的摩托车。

走在路上大哥就开始教育我们,一定不要逆行,一直说,一直说,说了一路。都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大哥重复了快三十遍。我都听烦了,祥哥却一直在:“是是是,对对对”的跟大哥搭话。

让大哥骑着修好的摩托车走了以后,我跟祥哥说:“可算处理完了,咱们找个地方压压惊吧。”我俩来到一家奶茶店,一人点了一杯两块钱的绿茶。坐在门口,冷风的吹拂之下,一杯奶茶显得特别温暖。

(五)

从那次之后,我就骑车那辆被撞过的摩托车天天带着祥哥去健身,再也没有逆行过,晚上总是骑得很慢很慢。

祥哥每次坐在车上都会不停的和我讲各种各样的电影,从中国的讲到外国的,从《火车进站》讲到《美人鱼》,总感觉所有的电影都被他看过了。这让自称为了学编导,狂看了4000部中外电影的我自愧不如。

所以每次一有新的电影上映我都问问祥哥感觉怎么样,他说不好看的就真的不好看,他说好看的一定很好看。

从他那里我才知道了昆汀,知道了《美国往事》,知道了很多从来没听说过的东西。让我想起《阿甘正传》里面阿甘当兵的时候一直在他身边说个不停的那个朋友。尽管阿甘不理他,但他自己说的津津有味,祥哥很像阿甘的那个朋友,可惜我不是阿甘。本来骑摩托风就大,我们还不戴安全帽,不是因为不想带,而是买不起。安全帽和安全套都是很伟大的发明,但由于价格差异,我们只能买得起安全套。所以风一吹,什么也听不清了。祥哥每次回去都说他肚子疼,我让他少说点话,迎着风说话喝了一肚子风,肚子能不疼么。

祥哥还是个书痴,读过上千本书,虽然我也经常读书,但是他拿着比我看过的任何一本书都厚三倍的书在图书馆狂看的时候,我又自愧不如了。

每次跟他聊天都觉得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古今,好像没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他给我推荐了一位作家,说他写文章满口生殖器。于是我便开始关注这位作家了,后来竟然爱上了这位作家。关注是因为“生殖器”,爱上是因为荷尔蒙。

祥哥说,将来有机会自己一定要开个咖啡厅,里面放满各种各样的书,然后把他们全读完。我说:“现在就可以啊,咱俩一起开。”

他说:“现在没时间,毕竟还要上学,先在图书馆多读读书吧。”

(六)

在我印象里祥哥没有谈过恋爱,虽然他总说想谈立马就能谈。问他为什么不谈恋爱的时候,他告诉我总感觉见过的姑娘都聊不到一起去,我说我也是这样的感觉。也许我们都是曲高和寡,也许我们都是长得太丑。

他上大学就追过一个女生,晚上十一点在快餐店门口拦着不让人家关门,求人家再做两个汉堡,急匆匆的给女孩送过去,不过最后还是没有追到那个女孩。

我告诉他:“白瞎两个汉堡!”

后来祥哥就没有再追别的女生,而是一心一意的舞起了狮子。

进了舞狮队,因为身材魁梧,当了狮尾,经常在周末去人家的婚礼上舞狮,有时候谁家的店铺开张还去帮帮忙。每次早上舞完狮都会吃一顿那天的结婚夫妻家里人包的鲅鱼水饺,每次吃完回来都要跟我评价一下鲅鱼水饺的味道,我说你别在这说,你带回来让我也尝尝啊。他说好。

到今天我也没吃过他带回来的鲅鱼水饺。

后来我告诉他:“你不用给我带水饺了,以后我结婚的时候,你去给我舞狮就好啦。”他说,他要把整个舞狮队带过去。我告诉他我请他们吃鲅鱼水饺。

(七)

真正的朋友,一两个就足够。

以前觉得朋友越多越好,现在倒觉得,花那么多时间去维持说断就断的友谊,不如好好珍惜身边的一两个真正的朋友。

他可能不像一般人定义的好朋友,一个电话他不会立马过来,出了事的时候他可能也不在。喝酒的时候他不会陪我喝到烂醉,难受的时候他不会陪在我身边。跟他借钱的时候他如果没钱,也绝对不会向别人借钱然后借给我用。他没有帮我追过女生,没有帮我打群架,也没有一起跟我过苦日子。他从来没有说过我们的关系有多好,但我总觉得,我们的关系真的很好。

因为跟祥哥在一起,我不会感觉到不舒服,跟祥哥在一起,我可以表现出我最孩子的一面。我比较内向不愿意说话,他正好可以帮我跟别人交谈。我自以为我什么都懂,可是见到祥哥才知道原来自己还差得很远。

二十年来我从没有过过生日。唯一一次过生日,就是跟祥哥在一起。他给我买了一个蛋糕,我俩提着蛋糕去了一家西餐厅,店主送了我们一杯奶茶,我们把蛋糕分给店主一起吃。第一次吃生日蛋糕,特别甜。

在我最落魄的时候,祥哥借给我很多钱,告诉我先不用急着还,等以后经济宽裕了再给他。所以我到现在还没有还,不过,他应该不会后悔把钱借给我吧。

见过很多人,交过很多朋友,有的渐行渐远,有的失去联系,只有祥哥,隔三差五的还会在一起聊聊天,聚一聚。

经历了那么多,才明白没有什么是永远,也不敢说永远。只是希望,能跟祥哥在一条路上走得远一点,再远一点。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遇到祥哥这样的人,但我明白,只有珍惜现在的,才会遇到更好的。

宁缺毋滥,不仅是对爱情,更是对友情。

美丽世界的孤儿

我们习惯被抛弃

我们忍受被抛弃

我们总是被抛弃

我们讨厌被抛弃

(一)

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哪资格谈论生活?但是这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人,生活连痛哭的机会都没有给她。

潘姑娘是我的学妹,来到大学以后跟着我学习演讲。她很聪明,也很努力,每次改演讲稿都会改到凌晨两三点。每次我被邮箱提示音给吵醒,一看都是她发来的改好的稿子。很多次提醒她让她早点睡,她总是不听。不听就不听吧,该说的话说到就好了。高中的时候,初恋每天总是熬夜到十一点,说了她很多次都不听,最后爆了几句粗口骂了她,然后就分手了。后来我才见到那么多女生都熬夜到凌晨一两点。原来觉得女孩子爆粗口很没有教养,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被人们称为“女神”的人偶尔也会骂脏话。

所以人这一辈子总会不断的碰到刷新你三观的人和事,碰到让你降低自己原则底线的人和事,看多了,罢了。

一次演讲比赛结束之后,潘姑娘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拿下了冠军,我请她来到学校外面的餐馆吃饭。我说我请她,让她随便点,她点了一盘土豆丝就把菜单给老板了。我拿过菜单来,点了四菜一汤,要了两瓶啤酒,倒满之后跟她说:“cheers!”

潘姑娘也真是高兴,酒越喝越精神了,于是又开了两瓶。我告诉她少喝点,她说“好!”

“嘭”地一声就把啤酒起开了。

“我给你说件特别好玩的事情吧”潘姑娘打完嗝冲我说。

我拿手捂着鼻子,挡住迎面飘来的大蒜加啤酒的味道。

“你说吧。”

“讨厌!你把手拿开,要不我不说了。”

好奇心害死猫,为了听这件“好玩”的事,我竟然憋着气准备听她说。

“再过三个月,就是我二十岁的生日了。”

“你这是跟我要礼物么?说吧,想要什么?”

“这不重要,你听我给你说。”

“好吧,你继续往下说。”我又把鼻子捂上了。

“我有两个妈妈,四个爸爸,好玩吧。”

我刚喝了一口酒,还没咽下去,直接卡到了喉咙上。

“你再说一遍?”

“我有两个妈妈,四个爸爸。”

(二)

潘姑娘说,当我们这些被称为出生在“蜜罐”年代的孩子在父母的襁褓里的时候,她就在孤儿院了,从小她没有见过她的亲生父母,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现在在哪。

她告诉我,也许自己就是像孙悟空一样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吧,只是走错了地方,误入了孤儿院,迷了路出不去了。

潘姑娘长得特别漂亮,所以生她的夫妻长得应该都还可以,但是却把她抛弃了。希望我们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我们的修养都能配得上我们的长相。

之后潘姑娘就被一对年轻的夫妇领养了。他们对潘姑娘特别好,为了潘姑娘,也没有再要孩子。不是他们不能生,而是他们不想生了。他们把潘姑娘当亲女儿一样对待,也让潘姑娘体会了曾经没有体验过的爱和关心。

潘姑娘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上了幼儿园,上了小学,成绩很好,一直在年级里名列前茅。从小学开始就帮父母干家务了,她的父母也越来越疼爱她。

上四年级的时候,潘姑娘的养父不幸得了癌症,检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两个月之后去世了。潘姑娘还在上着课就被叫出了教室,到了停尸间,拿毛巾给爸爸擦了一次脸。那是她第一次给爸爸擦脸,也是最后一次了。火化之前,看了爸爸最后一眼。潘姑娘感觉自己又一次被抛弃了。第二天处理完丧事,潘姑娘问妈妈:“爸爸还会回来么?他会遇到我之前的爸妈么?能不能跟爸爸说让他把我之前的爸爸妈妈带回来?”妈妈扇了她一巴掌,又抱着她放声痛哭。

她陪妈妈哭了好久好久,然后安葬了爸爸。

到现在为止,每年爸爸去世的那天,她依然会去陵园看爸爸。她说,她从来不迷信,也知道人走了就是走了,回不来了。但她还是会去爸爸的墓前跟爸爸说说话,因为总是想离爸爸近一点,再近一点。

(三)

妈妈就一个人把她拉扯大,一直到她上高一,又给她找了一个爸爸。

也许是妈妈太爱曾经的那个男人了,以至于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如曾经的爸爸好。所以只是为了不让潘姑娘再受伤,随便找了一个人吧。这个男人不是不如上个爸爸,而是跟上一个爸爸截然相反。

潘妈妈想早点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所以谈了半年就结婚了。没想到结婚之后那个男人抽烟,嗜酒,吸毒,赌博,还有家暴。

哪天心情不好,把潘妈妈拉过来就是一顿揍,潘妈妈有时候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去上班,总是被同事议论,有的同事知道实情以后劝她赶紧离婚,但是潘妈妈说为了潘姑娘,她忍了。

潘姑娘有时候看到那个男人打妈妈就会上去拦住他,可是每次都被他用力地推倒在地上,潘姑娘耳根处有一道刀疤,就是当时被推到桌子上磕的,医生说再偏一点,潘姑娘连命都没了。

每天放学一回家,就听到家里吵架的声音。不是在家里听到,而是走到楼道口就能听到,然后就是各种摔东西的声音,家里所有的能砸的东西几乎都被妈妈和那个男人砸光了。潘姑娘总是要先把地上的碎渣打扫完之后才能去写作业。

有时候妈妈和男人甚至拿着菜刀要砍死对方,潘姑娘拿起刀子,以死相逼,才没有发生更惨的事情。

潘姑娘每天就是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每次别的同学都特别盼望着放学,可潘姑娘一点也不希望回家。同学们问她怎么了,她告诉别人:“回家了就得干家务,所以不想回去。”同学们都夸她懂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期末考试的成绩下来了,她又考了全班第一名。激动地拿着成绩单回家准备给父母看,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客厅没有人,她冲进了卧室,看到男人和一个陌生的女人赤裸着身体在床上,发现她回来之后立马盖上被子,男人笑了笑,跟陌生女人说:“这是我女儿,潘,快叫阿姨好。”

潘姑娘把门一摔,跑了出去。

潘姑娘说:“当时我真想上去把那个女人掐死。”

后来她没有把事情告诉妈妈,她说妈妈已经不能再受伤了。每次一想起那一幕,她就想哭。

一个月以后,回家推开门的时候,男人举着菜刀,掐着妈妈的脖子大喊大叫,潘姑娘报了警,男人被带走了。

等男人从监狱里出来时候,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了。要跟潘妈妈离婚,潘妈妈同意了。

(四)

潘妈妈本打算就这样一个人把潘姑娘带大了,再也受不了打击了。但是有一个男人说愿意跟她在一起照顾她们母女。

潘妈妈很谨慎地跟他交往了三年,结婚了。

这个男人,虽然没有第一个爸爸对潘姑娘那么好,但是也特别疼爱潘姑娘。生活总是公平的,痛苦和喜悦都是平等的。在经历了那么多以后,上天给了潘姑娘一个安稳的生活。现在的潘姑娘,过得很好。

高中毕业,潘姑娘以不错的成绩考上了大学,申请了全额的助学金,又拿到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从来没有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平时潘姑娘会去做兼职,挣点零花钱,去跳蚤市场上买几条自己觉得不错的二手的花裙子,穿出去也觉得自己很漂亮。

我跟她说,你少做点兼职,多学学习,父母不缺你做兼职挣得那点钱,而且你这么多奖学金,花都花不完,多花点时间沉淀自己,将来你一天就可以赚你现在一学期挣的钱。她说“好!”然后又找了一份兼职。

有时候她会偶尔称呼现在这个男人“爸爸”,然后她和他都会尴尬地笑一笑。

潘姑娘笑起来特别好看,但是她从前很少笑,希望她以后能多笑几次。

如果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换成潘妈妈,似乎也是一个很好的故事,但是同样的经历,放在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身上,感受应该不同吧。一个孩子,从小经历了那么多,也许她不想别人可怜她,因为她要强,但听了她的故事,真的挺心疼的。

(五)

三个月之后,她二十岁生日。

她去了纹身店,在自己的手腕上纹了一个英语单词:Always。

这是她的第一个纹身,也是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她说,自己都当了二十年的乖孩子了,就坏一次怎么了。

Always,代表总是。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纹这个单词,也许她总是做乖孩子,也许她总是不开心,也许她总是在忍受,也许她总是被抛弃,也许她总是对生活充满希望。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现在的潘姑娘,笑得很开心。

酒桌对面的潘姑娘喝完啤酒趴在桌子上睡得很香。我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就这样默默地在对面看着她。我想,她现在一定很幸福,因为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上一觉,终于有了一个和谐的家庭,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生活,最重要的,还有我听她分享这些藏在心里的故事。

我们讨厌被抛弃,但我们总是被抛弃。我们忍受被抛弃,最后习惯了被抛弃。

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

最美好的不是久别重逢

而是多年之后

相视一笑

不悔当初

(一)

生命中总会出现两个女人,一个惊艳了你的时光,一个温柔了你的岁月。我想,小敏应该是后者吧。

复读的那一年,我进了我们学校最好的文科班。那个时候班里也没有一个熟人,加上我本来就比较内向,所以除了我同桌,没怎么跟别人有过来往。

小敏是除了我同桌以外第一个跟我说话的女孩,也让众人心目中“高冷”的我瞬间原形毕露。

(二)

女人有第六感,男人用第六感。但其实男人的预感有时候也挺准的。开学不久之后我就觉得总有一双眼睛在我身后盯着我,我感觉我的桃花运要来了。但是作为男人,一定要矜持啊,所以我就故作镇定地等待我的桃花送上门来。

这一天终于来了!

“唉,你等会。”中午放学的时候,后面的人叫住我。

我假装淡定的扭头一看,哇塞!这不是我们班的班花么,难道我的“桃花”是她?

“是她,是她,就是她,少年英雄—小哪吒!”儿时看的动画片的主题曲瞬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这个给你,是别人让我帮她送的,不是我给你的。”

我勒个去!

她给了我一个文件袋,里面是一封信,还有两袋椰子粉,一包黑芝麻糊,一块德芙巧克力,还有两块椰蓉的费列罗(虽然当时我土到都不知道费列罗是什么东西,只觉得挺好吃)。

回到宿舍打开信,字迹特别漂亮,署名是“小敏”。后来她说自己写的字比起我的字来差远了。她在信里面问了我五个问题,让我给她回信的时候也要一一回答出来,当时我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是由于好面子,当天晚上就开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回答她,一张纸条写到凌晨一点。

把回信叠好放回文件袋里面,第二天让班花交给她。如果这在电视剧里,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我跟班花在一起了。

就这样你来我往的写着纸条,毕业之后我收到了一大箱子的纸条,大致数了数得有好几千张。我觉得自己的写作水平就是在那个时候得到了显著提升,所以尽管语文课不听课,语文成绩也没有很差。

(三)

有一天晚自习的时候,我感觉全班同学都在看我,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不会又有桃花运了吧?

下课之后全班同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哩个当之势冲出教室,就留下我和小敏。教室门被他们从外面拿锁锁上,我当时立马把衣服的扣子扣上,裤子往上提了提。

小敏从桌洞里拿出一大张红色的心形贺卡交到我手里,我一看,上面沾着全班同学在便利贴上写的祝福,门外的同学开始起哄:“亲一个,亲一个。”作为一直以“高冷”自封的我,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跟小敏说了一声:“谢谢”,就回座位做题了。

有一种感情叫做别人以为你们俩有感情,从此以后全班同学就说我们俩在一起了。

(四)

都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一个男人的胃。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复读那年我天天背英语单词,连吃晚饭的时间都节省出来,所以每天都不吃晚饭。自从认识了小敏,她就天天晚上给我带晚饭吃,都是她妈妈给她做的,最变态的就是:在她给我送晚饭的一百多天里,我从来没有吃过重样的晚饭,一百多道不一样的晚餐,我已经被她彻底的“俘获”了。而更重要的是,每天的晚饭,味道都比食堂做的都要好吃几十倍。每次我一吃饭就飘香十里,当时老师不允许在教室吃东西,所以每次我都吃得特别快,怕我们班主任闻着味就过来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每天把自己的晚饭给我吃,自己却偷偷地在门外吃饼干不敢让我看到。

就这样每天吃着她妈妈给她做的晚饭,直到我家里出了些变故。回到学校以后每天连中午饭都不想吃了,小敏就每天给我送吃的,吃的上面贴一张便利贴,便利贴上面会写一段笑话哄我开心。我真的是一个笑点特别高的人,那段时间,只有小敏的笑话才能让我笑出来。

(五)

因为复读的压力特别大,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时间能和小敏说上话,小敏一到课间就站在我旁边看我背单词,有时候拿几道题来让我给她讲。虽然每次讲完她记住的只有我给她讲题的时候专注的样子。

偶尔也会叫我一起陪她去上厕所,这样路上就可以和我说几分钟的话。那是我们在高中校园里唯一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的方式了。

我当时觉得,高中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上课传纸条,自从认识了小敏我就后悔了。每次一上课,身后的纸条就到处乱飞。每次我都要弯腰去捡纸条,因为她总是扔不准,不是扔到了地上,就是砸到我脸上反弹到了地上。

后来我实在忍不了了,我说你能不能找人传过来。说完这句话我又后悔了,我俩离得特别远,所以每次要麻烦好多同学,每次都引起公愤,当时还没有“秀恩爱”这个词,只是我现在想起来,后背还是有一种被后面的同学递给我纸条时用笔戳我的疼痛感。大概是太讨厌我们俩,所以戳我的时候才那么用力。希望那些曾经帮我们递纸条的那些同学也能看到这本书,在这里也真的特别感谢你们的不辞劳苦、不厌其烦。

(六)

“这周末放假的时候你早点回来,跟我去市里玩吧。”

她让我陪她去市里玩,我答应了。我提前一天回学校,在学校的门口等她。一会她妈妈开着车带着她和她姥姥一起来了。

我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所以那天我就说了四句话:“阿姨好”,“姥姥好”,“阿姨再见”,“姥姥再见”。

从市里回来之后我让她在我宿舍楼底下等我,我上去放东西。我把东西放到宿舍后就去洗手间上厕所,上完厕所出来之后边唱歌边系着裤腰带,一抬头发现她上来找我了。

当时差点给我吓尿了,要不是刚上完厕所没有储蓄量,就尿裤里了。我赶紧拿手挡住我的裤裆,转过头去把腰带系好,惊讶地问她:“你怎么上来了?”

她说她等不及了要上来找我,宿管大爷也不在,就溜进来了。

我带她到我宿舍,把宿舍门关了之后一把就把她摁倒到门上,现在管这叫“壁咚”。我们的唯一一次接吻就是在那个瞬间,嘴唇触碰的那一瞬间,我的心都化了。

之后我把她推到床上,想再亲她一次,她一把把我推开说:“你再亲我一下我就不喜欢你了!”

我立刻把她拉起来,拿着上课用的书就和她一起去上课了。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好天真,

“你再亲我一下我就不喜欢你。”

“那我不亲了,你要一直喜欢我哦。”

那天晚上我给她的纸条里写了一句话:“当你的胸撑不起你的胸罩的时候,你就要努力学习!”

(七)

高中实在背不过历史、政治和地理书里的那些知识点,我就用了最笨的办法:把文科十本教科书一字不落的抄了五遍。陪着我一起做这件事的,还有小敏。

但最后我坚持下来了,而她没有。因为在抄到一半的时候,我和她提了分手。

“咱们暂时别在一起了吧,先好好准备高考”我在纸条上写道。我俩在一起以后,她的成绩越来越差。

为了不影响她的高考,我又写了一句话:“高考之后我立马找你和好。”其实我自己心里清楚,这就是“缓兵之计”,高考之后就见不到她了,不会显得太尴尬。

现在想起来都想抽死当时的自己,怎么能这么自私,怎么能对一个女生说出这么无耻的话。

小敏什么也没说,我也再没收到过她的纸条。上课的时候她总是会看我的手,她说我的手最好看,如果我的手长到脸上,那我的颜值肯定瞬间爆表。

提问的时候我俩被同时叫起来,同学们还是会大声咳嗽,以至于最后老师们只知道我俩在一起,却不知道我们已经分开了。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可能不会再有交集了。

(八)

毕业之前我们去KTV唱歌,整个班的同学几乎都在,小敏没来。

在同学们的鼓动之下,一个同学往我手里塞了一把电动车的钥匙让我把小敏接来。之后我就被推出门外去接小敏。

带着小敏来到KTV的时候,一阵欢呼加尖叫,我俩被推到了一起坐到了屏幕的前面。

他们给我俩点了一首歌:《我们结婚吧》。

我们两个人手拿着话筒,一句歌也没有唱,只是四目相对,羞红了脸。他们把话筒抢过来,全班同学一起为我俩唱完了这首歌:“我们结婚吧,把你的幸福交给我吧,现在就要听你的回答,你愿意吗?”

毕业之后她请我去KTV,去的是我们那里最大的一家KTV,我问她:“这得花多少钱?”她告诉我,整条街都有她爸爸百分之十的股份,她去唱歌,不花钱。

进了KTV,被领到整个KTV最大的包间,俗称“公主包”,我现在都在疑惑为什么不叫“王子包”。房间号是“666”,当时“666”还不是网络用语,要不没人会去这个房间。整个房间有两层,还配有两个60寸的高清显示屏。如果没有话筒,这里像个电影院。

她把我带到酒水区,跟我说随便拿,我拿了一瓶啤酒,一看:286元。

唱完歌之后,我跟她说了声:“再见。”

在回家的车上,我看到她发了一条状态:“是谁说高考完之后立马就找我的,要立马跟我在一起的。”

那个暑假我们都在焦急地等待着自己的录取结果,小敏的爸爸直接给某市的市长打了电话,提前知道小敏被录取了。

(九)

毕业的时候全班同学拍照留念,很多同学找我拍照。

“你能出去一下么?小敏说她想和你拍照。”

一个同学来教室找我,告诉我小敏在外面等我。

我在操场找到了小敏,她还特别害羞的躲在墙后面。

“咱们一起拍张照吧。”我主动跟她说。

她走过来,我一把搂住她,跟旁边的同学说:“来!拍吧。”

那是我俩唯一的一张合照,也是我觉得我高中时代最好看的一张照片。因为,它是我整个高中的记忆,她也是。

(十)

很多人问我,当初为什么不跟小敏在一起。小敏家很有钱,他们说我跟小敏在一起可以少奋斗十年。我告诉他们,可能是因为不合适吧。

可是谁又知道,我复读的第一天,刚一进班就对小敏一见钟情。

每天看着手机里她的照片在宿舍狂做仰卧起坐,疯狂的背单词。

每天总是第一个去教室,偷偷地往往她的桌洞里放一袋零食,坚持了一年。

因为跟她提分手,被班里所有的人骂成狗。

因为想让她高考不分心,每天能在班里看到我,我放弃了保送的机会,继续留在学校努力学习。

爱情里面最美好的,就是每个人都有离开的权力。这可能也是区分人和机器的标准把。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有爱的权力,也有不爱的权力,只要在分开时我们能做到问心无愧,那就足够了。

(十一)

不久前小敏突然关注了我的微博,我们谈起曾经的事情的时候,都笑了出来。

她留起了长发,改掉了大大咧咧的性格,找到了自己的Mr.Right。

我瘦了三十斤,还是那么内向,也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

相视一笑,不悔当初,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

希望你好好珍惜

当错过了失去了忏悔的你

是否还能换回那颗善良的心

你的纹身在我的身上

能想到最牛逼的事情

就是拉着你的手到民政局说“要领证”

就是推开纹身店的门说“要纹身”

我抽烟

我喝酒

我打架斗殴

我不学无术

我有耳洞有纹身

可我还是一个会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小伙

(一)

每个日子都需要被纪念,二十岁的生日也不例外。

九月,为了去看马頔的演唱会,一个人从烟台坐火车来到北京。

在现场很多座位都是空的,这种情况大多都是在预售的时候买好了演唱会的门票准备跟心爱的人一起去看,可是演唱会没开始,两个人就已经分手了。看多了,就习惯了。

演唱会结束之后,自己走在大街上。

都说北京比上海更包容,只要你有梦想,只要你肯努力,就能生存下去。看着街边的小店,酒吧、快餐店、服装店……吸引住我的,是一家纹身店。

走进去,特别害怕地推开店门,看到一个扎着辫子的师傅,估计应该是纹身师,我问他:“纹身多少钱?”

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问的有多业余。

他愣了一下,问我:“你要纹什么?纹多大?”

我看了看墙上贴满的作品,挑了一个水彩樱花的图案,告诉他:“我要这个,就这么大。”

他看了看那张照片说::“那个一千。你要纹在哪?”

我告诉他我再考虑考虑。然后走出了纹身店,一身冷汗。第一次充满好奇的进了纹身店,没想到进去之后吓得自己腿都在发抖。出了门回头看了看纹身店,扭头走了。

第二天坐火车回烟台的路上,后悔自己昨晚没有纹身,感觉自己的二十岁生日过得没有意义。

坐火车那天是中秋节,月亮很圆,火车很慢。

不久后又去了天津,还是看马頔的演唱会,但同时也想去纹身,弥补之前的遗憾。

演唱会结束之后,去滨江道到处找纹身店。最后找到了一家店,叫“纹画人”。

纹身店在二楼,上楼梯的时候,墙壁上全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纹身图案。当时在我的脑海中,最好看的纹身就是一片羽毛,后来“羽毛”成了烂大街的纹身。

进了店里,纹身师操着一口天津话问我:“你要纹啥?”

由于听不懂口音,我听成了:“你要纹嘛?”

我说:“对啊,我要纹啊。”

他又问了一遍,我说:“对,我要纹”

他说:“我问你纹什么?”

我听成了:“我问你纹身吗?”

我说:“我纹身啊!”

因为这事我差点被他轰走。

最后我说我要文一行英文:“Ever youthful Ever weeping。”

他问我:“这是嘛意思?”我告诉他,这句话叫做:“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出自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

他问我:“你要纹到哪里?”我告诉他我要纹到小腿上。

他一边拿手比划一边说:“八百。”

我在电脑上挑选字体样式,他坐下继续画他的油画。

挑完了以后,我问他:“哥,纹身能保持多久啊?”

他告诉我:“一辈子。”

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一辈子,就算是曾经相爱的女孩,也没有许诺过一辈子。也许纹身比爱情更忠诚吧。当他说出“一辈子”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从小到大做过很多决定,做过很多选择,但还真的没有哪件事,一个决定,就是一辈子。

我跟纹身师要了张名片,说回头再联系。

匆忙走出纹身店,回到宾馆的时候,又觉得特别遗憾。

回到烟台之后,像着了迷一样,对“纹身”开始痴狂,关注了很多纹身师的微博,一个一个翻他们相册里面的纹身作品。上网查了各种各样纹身的相关知识:“怎么保养”、“文在哪里最疼”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那个时候大概平均每天会看六千张纹身图案,各式各样的图案都会看,不论new school还是old school,不论是水墨还是卡通。碰到好看的就保存在自己的手机里准备下次纹到自己身上。64G的苹果手机,很快就被纹身图片占满了。不断的跟纹身师请教,不断地询价,不断地搜索。期间认识了很多纹身师,有的还没见面就成了朋友。

有一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演讲视频,题目叫做:《没有纹身的纹身师》。

当你全心全意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全世界都会帮你。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感觉这个演讲就是为自己讲的啊!点进去之后,反复看了三遍,深深地被演讲者所震撼。

回到家里通过各种渠道打听这个纹身师,最终和他取得了联系。当时他正在美国做旅行纹身,我告诉了他自己的想法,听说他元旦的时候会回国呆一周,于是便立马给他交了定金,定好了去北京的车票。

(二)

每个纹身师身上多多少少都会有几处纹身。他叫杨鹏,一个没有纹身的纹身师,他说没有纹身,就是自己的招牌。入行将近二十年。在北京还没有几个地方出现纹身店的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用文眉机给别人纹身了。后来开了一家纹身店,叫作“北京刺客”。

店越开越大,后来竟然对纹身艺术到了疯魔的状态,所以用了全部的积蓄创办了“798”北京纹身艺术节,之后赚的钱大多也投到了这个艺术节上维持它的运营。

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来到了他的店里。我到的时候他还没到,说是堵在路上了。等他的功夫,我看完了两本纹身图集。

“你好,纹身是吧。”

他来了,跟视频里见到的完全不一样,视频里的他骨瘦如柴,现在的他却那么魁梧。

我说:“咱们现在开始么?”

他叫我再等会,说岁数大了,先活动一下筋骨。说完就开始脱裤子,吓得我以为走错店了,刚要起身逃走,只见他换上了一身紧身衣,走到隔壁的房间去做引体向上。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口气做了五十个引体向上。

在我又看完了一本纹身图集之后,他回来了。

“开始吧。”

我说:“好!”

选完了图案,他把空调打开,让我把衣服脱了。

从来没在陌生人面前脱过衣服的我羞涩的脱掉了外套。他告诉我还得脱,我问他要脱光么?他说:“裤子不用脱。”我让他转过身去,我说别人看我脱衣服我害羞。

在上身赤裸的尴尬中,躺到了凳子上,等待着“被扎”。

他调好了颜料,换好了纹身针,跟我说:“你看你们这些小屁孩,大老远跑到北京来就为了纹身,你说你们多能作!纹完有啥计划么?”

我说:“没有。”

他告诉我:“你应该找个北京小妹儿喝个茶,别白来北京一趟。”

“准备好了么?开始了昂。”

纹身机启动,纹身针开始震颤,沾染料,准备!人生第一次纹身啊!之前查过,纹到大臂内侧的疼痛等级是四星,相当于好多动物在撕咬你的肉体。不管了,之前因为没有纹身后悔两次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放弃!来吧!让疼痛来得更猛烈些吧!

“疼么?”他问我。

“没事,不疼。”我只能这么说来麻痹自己了。

“废话,我还没开始扎呢,有啥疼的!开始了昂。”

当第一针扎到胳膊上的时候,那酸爽!从小晕血晕针的我差点没疼得昏过去。都说纹身会上瘾,也许是真的吧,这种疼痛感,有时候就是一种救赎。

每一针都像刀子在肉上割来割去,我咬着牙,盼着时间能快一点,中间好几次想让他停下来,告诉他自己不纹了。纹了差不多有十分钟的时候,胳膊已经完全疼的麻木了。

一行英文,纹了二十分钟,当最后快纹完的时候,我对着天花板笑了,笑的很安静。

“好了,起来吧。”给我的纹身拍完照,叫我起来自己看看。

我起来以后告诉他,我都不好意思穿上衣服了。

终于“脱白”了,我的二十岁。

(三)

人需要抽根烟冷静冷静时,除了行完房事之后,应该还有纹完身的瞬间。

抽烟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开始喜欢上了纹身,一看到纹身图片就会特别精神,看纹身的图案哪怕看到凌晨一两点都不会困。”

他说:“那我给你讲讲那些来找我纹身的顾客吧。”

他点了第二只烟。

他说自己从小就热爱艺术,可是当时流行的观念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所以在父母的逼迫下,暂时放弃了这个爱好,选择了理工科,而且成绩还不错。十多年前,他一直在一个机关单位工作,离职后,不敢跟别人说自己是一个纹身师,甚至现在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也不敢说出自己的工作。因为很多人对纹身的态度都是非常保守的,甚至是排斥。

当时北京没有几家纹身店。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报纸上看到蓝岛附近有一个纹绣店,于是就和朋友一起找到了那家店,说要接受一个纹身,可没想到多次提出这个要求,却被店家用各种借口拒绝了,因为那时候没有几家店敢做纹身。

他们不死心,就自己画了一个图案,给美容院交了钱,让他们的美容师来为他的朋友纹身。

他在旁边看了两三个小时之后,觉得纹身并不是想象的那么难。他看到美容师的手一直在抖,特别紧张。因为他当时年轻气盛,就冲动的跟美容师说:“我来试试吧!”

在他和美容师的配合之下,用了八个小时完成了这次纹身。而现在完成这种纹身,他只需要十分钟就可以搞定。

后来他去了美国,看到了一本叫《1000 tattoos》的书,为了买这本书,他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看完这本书之后,彻底激发了他对纹身的兴趣,于是他回国后就借到了文眉机给客人做纹身,后来慢慢地被北京的各大美容机构请去给客人做纹身。

之后他开了自己的纹身店,慢慢的他发现有纹身需求的客人越来越多,群体越来越大。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纹身,纹身仅仅是一种符号,符号下面才是鲜活的故事,这才是纹身的灵魂。一万个纹身就会有一万个故事。

他告诉我纹身大致分为七类:唯美的,盲从的,励志的,纪念的,言情的,迷信的,还有宗教信仰的。

有一次他的朋友来找他,要在肋骨上文上七宗罪:傲慢(Pride)、暴怒(Wrath)、懒惰(Sloth)、贪婪(Greed)、嫉妒(Envy)、暴食(Gluttony)和淫欲(Lust)。当这个朋友每戒掉一条的时候,就去纹一道红色的横线在上面,把罪行划掉。

这个朋友有一个团体,叫做“不可掉头”。团队里面六个人,辞掉了工作,卖掉自己的房子,卖掉自己的车子,凑了八百多万,买了两辆房车,要用六百天的时间,游遍全球六十多个国家。来纹身的这位朋友,就是团队的队长。

在这个团队出发的那天,杨鹏为他在身上纹上了一行字:敢想而不敢为之终困牢笼。

我们总是听过了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因为很多道理我们总是听听而已,很多想法只是想想而已,而真正说走就走的旅行,又有几个人有这种气魄?

抽完了烟,他在手机上给我打了一个字:曈。

他问我知不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我摇摇头。

他说有一天,一个女孩来找他纹身,就要纹这个字,他一直很讨厌给中国人文汉字,他说如果外国人来纹汉字,他会很高兴,代表中国的汉字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但一个中国人身上纹一个汉字未免太奇怪,难道纹了“忍”就能什么事情都忍住了吗?难道文一个“爱”就有爱了么?所以他拒绝给女孩纹身,但女孩坚持要纹。

僵持片刻之后,他开始跟女孩聊天,试图让女孩说出纹身背后的故事。

慢慢的,女孩告诉了他自己想文这个字的原因:女孩高中留级到另一所学校,遇见一个男生,是个学习很好,也很老实的农村孩子。但是他有着城里男孩的气质:不长不短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见人特别有礼貌,篮球打得好,女孩每次体育课都会在篮球场旁边看着男孩打篮球,有时候男生热了把衣服一脱,女孩被他的肌肉迷得不要不要的。

老师们也都很喜欢这个男生,主要是因为成绩好。女孩作为插班生被安排到了男生的隔壁班。为了和男生进到同一个班里,女孩拼命的学习,月考的时候考了年级第二,那个男生第三。当时那个男生特别奇怪,隔壁班平时考试成绩最好的人都不如他们班中游水平的成绩,怎么会突然出了匹黑马?于是女孩成功的引起了男孩的注意。

女孩被调到了男生的班级,坐在男生的前面。有一天男孩说自己的笔没水了,借女孩的笔用,女孩就把笔借给他了。后来男孩告诉她其实自己的笔还有水,不过是想跟女孩说说话。

每次月考按成绩排座位,所以男孩女孩每次都在同一个考场,女孩告诉男孩这就是缘分,然后疯狂的追求这个男孩。男孩却总用“自己是农村的,而女孩是城里的”作为理由拒绝跟女孩在一起。女孩说自己不图钱,又坚持追了好久之后,男孩女孩在一起了。

他们在学校从来不拉拉扯扯,男孩走在前面,女孩跟在后面,一直是这样。

高三女孩过生日那天,男孩提出去宾馆,女孩说:“不要去,打死都不去。”后来男生又提了几次,和第一次一样被女孩果断拒绝了。

后来女孩说自己问了一位男生朋友:“如果一个男生要跟自己的女朋友去宾馆发生关系,这个男的爱这个女生么。”那个男混蛋一样的的告诉她:“性和爱是分不开的,只有爱她才想和她上床。”

女孩觉得自己秒懂,然后就约男孩去开房,当时男孩都吓傻了。

女孩说他们第一次,女孩就怀孕了,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多后悔。

四十多天没来大姨妈,就知道应该是怀孕了,拿验孕棒一测,果然是。她说自己那四十多天没有感觉多孤独,每次一个人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用手摸摸肚子,觉得总有人在陪她。但是后来肚子越来越大,有点害怕了,毕竟才上高三。

不知道该找谁,只好跟表姐说,没想到表姐接着就告诉她妈妈了,表姐告诉女孩,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她妈妈哭。她的妈妈和爸爸在她三岁的时候就离婚了,那个时候也没见到妈妈哭,这么坚强的一个女人,怎么就突然哭了呢?接着她妈妈给男孩打电话,男孩又给女孩打电话,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办。女孩知道男孩是农村的,家里没钱给她去做手术,就跟妈妈要钱,不想为难男孩。

四月十六号女孩的妈妈陪她去做人流,一个屋子里六个等待做人流的人,她们喊女孩的妈妈叫“姐姐”,而女孩喊她“妈妈”。她说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年轻,觉得自己好不值,觉得自己好委屈,然后开始嚎啕大哭,哭的一个屋子没人敢说话,哭的旁边输液的女孩吓愣了。

手术完之后妈妈把她带回家里,天天给她炖汤补身体,休息了一段时间以后让她回学校好好学习,尽最大的努力高考,不要想别的。

因为这件事的影响,她高考考上了一所专科学校,学的医。每次解剖课看到胎儿标本的时候会立马泪崩,同学都问她怎么了,她红着眼眶骗同学说自己是被标本吓到了。

这个字并不是她男朋友的名字,而是她们孩子的名字。在她怀孕六个月的时候把孩子打掉了,可是孩子的名字都已经起好了,就叫这个“曈”字,代表早晨的太阳,可是她的孩子一天太阳也没有见到,高考完她来找杨鹏,想把它纹在身上,作为纪念。

在想了很久之后,杨鹏给她设计了一个太阳的图案,既表达了她对孩子的寄托和纪念,也没有影响到她以后的生活。他说这不仅仅是一次纹身,更是一种心理治疗。她满意了。

讲完故事,他说他被自己感动了。

原谅我不能把女孩的名字透漏出来,跟杨鹏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她说她姓刘,让我叫她刘美丽,这样称呼她妈妈的时候,就可以说是:“美丽的妈妈”。

(四)

我问杨鹏:“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身上纹下那句话么?”

我看了看手臂上的那句话:Ever youthful Ever weeping.

生活好像跟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我在最好的年纪经受了最大的痛苦。

高考那年,天气异常的热,高考前一个月的时候,我父亲突发脑梗,成了植物人,家人一直瞒着我,高考完之后我才知情,从考场直接去了医院。看到父亲躺在床上的那一刻,我愣住了。那个假期,再也没有豪言壮志,再也没有年少轻狂。不想去做任何事情,也不再对任何东西产生兴趣。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选择了复读,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在毕业典礼上我作为学生代表上台演讲,讲到一半的时候,我哭了。那是自从父亲病倒之后,我第一次流泪。

后来上了大学,做导演拍了几部片子,做编剧写了几期节目,做演员上过几次舞台,做老师教过几年英语,做歌手弹过几首歌曲,做微商卖过几双鞋子,做旅人去过几个城市,做电台录过几期节目,做演讲得过几个冠军,想骑行买过几辆车子,想安静租过几间房子。

看到婚礼还是会哭,说到梦想还是会兴奋,健身还是不会累,通宵还是不会困。

父亲虽然走了,但我还是年轻,还是会热泪盈眶。所以我希望把这行字纹到身上,就像凯鲁亚克说的:“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年轻,永远好奇张望,永远年轻,永远相信梦想。”

岁月会让我们的皮肤增添皱纹,但是失去热情,会让我们的灵魂增添皱纹。

走的时候,杨鹏告诉我:“回家的时候多陪陪妈妈,有梦想真好!”

他说:“作为一个纹身师,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纹身师的工作了,而是通过纹身的过程,去倾听那些纹身背后的故事,让纹身客人的情感得到释放,这才是最重要的。”

你的纹身在我的身上,我的故事在你的心里。

(五)

曾经学编导的时候看过上千部电影,我发现在影视作品中,往往用一些纹身来定义黑社会或者下九流的人物,这其实是一种误导。

从前的时候,罂粟是一朵非常漂亮的花朵,如果没有人用化学手段从中提炼出毒素,它就不会跟毒品摆在同一个行列。从前的时候我们还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幻想的孩子,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我们该是多么快乐。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觉得,我是个英雄。

纹身本身没有错,我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有耳洞、有纹身,可我还是一个会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小伙。

暗恋那件小事

从前世界上本没有路

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

骑车的人多了便有了小路

开车的人多了便有了公路

旅行的人多了便有了末路

离开的人多了便有了灵路

(一)

人生的第一辆自行车是四个轮子的。为了骑得更快,让妈妈把四轮卸掉两个,变成了两个轮子。为了练习骑自行车,没少下功夫,也没少摔跤。妈妈小时候教育我:“在哪跌倒的,就在哪躺下。”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从八岁开始就可以不扶把骑自行车,当时觉得在大街上特别帅气,骑车时候骑得飞快,觉得自己能成为整个世界的焦点。有一次突发奇想,双手松开之后竟然把双脚也松开了,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保持平衡,没想到当场就一个跟头翻出去了,现在膝盖上还有一道深深的疤,就是当年那次磕的。还不止磕到一次,基本上左边磕完了右边磕,伤疤从没停止过。天天被父母训,可是依旧要撒把骑车,依旧会骑得很快,好了伤疤忘了疼。

后来自行车变成了电动车,电动车换成了摩托车,最后考完驾照买了自己的跑车,车子越换越大,可是乐趣越来越小了。

虽然已经好多年不骑自行车,但还是特别喜欢那些骑自行车的人,尤其是能让女孩从宝马车上下来,坐在自己的自行车上笑的人。关注了某网站关于自行车骑行的帖子,在上面认识了静儿。

看到她发了好多张自己骑行的照片,听说她骑车去了好多地方,当时真的好崇拜她,于是跟她做了好朋友。

九月份我去天津出差,住在一家青旅里面,我跟静儿说我来天津了,约她出来见面。

不一会她就骑着她那辆山地车来了。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能买一辆山地车,那时候不知道什么美利达,不认识什么捷安特,只是希望能有一辆山地车,最破最破的那种也满足,可是父母一直说山地车容易被偷没有给我买,不知道他们是担心车的安全,还是担心我的安全。后来他们还告诉我:“尽量少骑山地车,对生殖器不好。”吓得我再也没敢买。当时我见到她的山地车,比见到她还要激动。

找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厅,点了两杯咖啡,听她眉飞色舞地讲述她在全国各地骑行的经历,听她讲别人的故事,听她说各种好玩的人和事,我敢打赌,你如果听她给你讲这些,一定会激动地立马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她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我问她:“你骑过那么多地方,哪个地方你最喜欢?”

她一口气把咖啡干了。

(二)

她是静儿,现在上大一。她暗恋了一个男生七年。整整七年,不痛不痒。

七年中,静儿只是暗自的喜欢他,他全然不知,想过要告白,可是每次都怕被拒绝,无数次幻想他在一起的情形,只是最后只能望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三年前,他去西藏当兵了,静儿那时候才上高二,有一天晚上,那个男生告诉静儿:“你知道吗,西藏好美好美,纳木错的水好蓝好蓝。”

我想,现在正在读故事的你,如果你也暗恋过一个人,应该能体会到暗恋过好多年但从来不敢主动上去说话的男生,突然开口和你说话时的心情。就是在那天晚上,静儿决定,为了曾经暗恋过那么久的男生,一定要独自骑车去西藏找他,他见到自己之后肯定会感动死的。

三年之后,她终于出发了。这次旅行,她准备了足足有三年,高二开始计划,高三开始准备,大一才开始。 她忘却了一切,抛弃了信仰,舍弃了轮回,只为那曾经在佛前哭泣的玫瑰,虽然早已失去旧日的光辉。这也是她喜欢他的第七年,听说,他在西藏过得很好,很快乐。听说,他要结婚了。

出发前,她结识了好多去过、走过那条路的朋友,有的人告诉她:“路上累了就搭车,没有关系,就算推着车子走也不丢人。”有人告诉他:“静儿,你要记住了,打死不要推车,打死不要搭车。”还有人告诉她:“没事,我还在你后面,你要骑不动了,我就过去接你,坚持住,再难的事情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好多好多的建议和忠告,都是关心与祝福,然后她就义无反顾出发了。

(三)

路上发生了好多故事,遇到了好多事故,见证了好多的悲欢离合,听她慢慢道来。

她是天津骑行俱乐部队体力最不好的一个,还是个女孩子。骑车爬坡的时候,最后一个永远是她。

出发前,她哥跟她说,你自己去骑行的时候,爬上坡以后站在坡顶看着下面那些像蚂蚁一样的人慢慢地爬坡,心里那叫一个爽啊!结果她发现,自己就是那只蚂蚁。

有一天,慢慢地爬坡的时候,一个叔叔在后面,看她累的不行,就告诉她,世界只有两种动物可以爬上金字塔,一个是苍鹰,一个是蜗牛。在泸定的时候,她听说路上有很多蜗牛,就拉一个结伴同行的人一起去抓蜗牛,结果走了好几公里,一只蜗牛都没有看到过。

刚出发的第三天,她就中暑了,那个时候有个好心人让她搭车,她拒绝了。她说那个时候听得最感动的话就是她在路上碰到的一个小伙伴告诉她:“没事,咱不搭车,我带你到雅安。”

在泸定的时候,她记得晚上十二点整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自己好累,她哥哥立刻打来电话,第一句话就问:“怎么了静儿,坚持不住了?是不是坚持不住了?原地休整!我马上让人去接你,带你继续走。”聊了一个多小时,那个时候,她真的觉得,哥哥虽然很霸道,但是有的时候真的是默默的给予她一种力量和感动,虽然还是会被哥哥骂:“跟猪一样笨。”但已经无所谓了。那天之后,她经常会跟哥哥通电话,搭过一次车,告诉了哥哥,被骂的半死,说她万一上了坏人的车怎么办。她告诉哥哥她不想往前走了,哥哥会先淡定的不说话,然后把她骂的连回应的机会都没有,静儿会在半夜的时候接到哥哥的电话,就是陪他聊聊天,会在黑夜的时候望着星星,告诉哥哥自己接下来的计划,会听到哥哥给自己讲他在路上发生的故事,静儿也会告诉哥哥每天自己在路上发生的故事······

浩哥是她去北京的时候,哥哥带她认识的。三个人简简单单的吃了一顿饭,便成了朋友。在路上,浩哥隔几天便会联系她一下,问问她身体怎么样,问问她玩的开心不开心,问问她还好不好,浩哥会在她走之后赶到她沿途住过的客栈,跟掌柜打听她的情况。在康定的时候,她实在累的不行了,决定休整三天,她给哥哥打电话,想回去,哥哥让她等浩哥接她走,浩哥赶到的时候,她一下子扑到浩哥怀里,哭着告诉浩哥:“你带我走吧。”

那个时候如果没有结伴同行的朋友们细心的照顾,也许,她真的就不继续往前走了,也许,她再也见不到她暗恋七年的男生了。那个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傻的不行,怎么就能草率的自己出来骑行,怎么就能为了一个男人而出来骑行。

在然乌生病的时候,真是对那个地方阴影极深。休整了三天。这三天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厕所,差点没虚脱,那个时候,她躺在床上想,自己暗恋了七年的男生现在在干嘛,自己选择了骑行的方式,来走他走过的每一条路,看他看过的每一处风景,去他去过的每一个地方,他会知道么。

路上遇到过一个16岁的小女孩,自己骑318国道:这条跨越丘陵、峡谷、雪山的坎坷的进藏路直达拉萨,也是众多骑行爱好者梦想的终极挑战,小女孩从成都出发穿越318国道,长途奔袭2160公里,翻越14座海拔4000米以上山峰,向着圣城拉萨前进。

她看到一个爸爸带着十岁的孩子,爬山爬不上去的时候,爸爸用绳子拉着孩子一步一步的往上爬,手腕已经被绳子勒的淤青,还是会特别满意的用手拍拍孩子的肩膀。

遇到一个天津的老乡,初中刚毕业,爸爸带着他骑,摔的满身是伤,衣服上除了尘土就是血浆,他却依然向前慢慢骑行,不慌不忙。

遇到一位65岁的老爷爷,白发苍苍,孤独的一个人慢慢走在路上,瞒着妻儿自己出来闯荡,他说这是梦想。

遇到纯靠徒步行走的哥们,肤色比非洲人还健康。

遇到滑轮滑的男生,让人很疑惑,下坡时他应该怎么收场。

遇到好心的背包客,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每天问她身体怎么样。

遇到热情的客栈老板,给她做了牛排,煲了鸭汤。

遇到美丽的藏族人,问她有没有吃糌粑,让她过去烤火,品尝奶茶的清香。

遇到“教授客栈”,厕所都堆满了书,让她永生难忘。

看到过朝圣者,他们会对你微微一笑,说:“妹子,加油!”

看到那些肆无忌惮的牦牛横穿马路,在牛群中骑车,它们会给你让路。

看到垭口的经幡激动地快要哭了,心想:“这坡终于爬完了。”

看到有人下坡的时候捏闸捏到手软,甚至没有知觉,最后一口气屏住呼吸冲下去。

会听骑友讲,他遇到的故事;会被骑友恐吓说:要她乖乖地带好各种装备;会被遇到的人问,她年龄怎么那么小。会遇到好多骑友,会交到一些朋友,一起逛拉萨,路上遇到别人打招呼,会听他们说:“跟我们走吧,天亮就出发。”

会听客栈老板讲,他见过一个姑娘,搭车走后,觉得十分遗憾,又搭车回来,继续骑行。会知道当你爬坡的时候,旁边的人会给你竖大拇指,军人会给你敬军礼。

总之,是遇到好多人,看到好多事。害怕一笑就会引起高原反应,老实的坐着不敢动。看到山泉水,心想矿物质含量会不会太高。

(四)

如果要让她为自己的旅途配上一段背景音乐,她说一定会是那首宋冬野的《董小姐》,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跟别人打电话,都会让电话那头的人,给她唱这首歌,不管是谁。

她觉得自己和这首歌里唱的特别像,她跟大多数人一样,也是最爱那句:“爱上一匹野马,可是家里没有草原。”看着那个暗恋七年的男生给自己发来的每一张照片,幻想着自己能欣赏一样的风景,摆一样的姿势,那种开心的感觉,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在波密的时候,自己偷偷的问那个暗恋的男生,这些照片都是你在拉萨照的?他说:“还有林芝的。”于是,她匆匆赶路,跑去林芝,去找照片上的地方。

没想到,刚到拉萨的时候,静儿一下子就哭的,不是因为自己的苦,而是因为一想到这就是那个男生呆过的城市,觉得特别激动,她走了三年,终于到了。

“让我暗恋了那么久的你,我走过了你走过的每一条路,看过了你看过的每一处风景,听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的故事,我去寻照片上的地方,去寻找每一棵树,每一缕阳光。你知道么?好久不见。”

(五)

静儿在拉萨呆了七天,也许是觉得一天就是曾经暗恋过的一年吧。她拿着男生给他发过的照片,问了好多的人,去寻找那街头巷尾,去寻找照片上的所有地方。半夜两点多还在街头闲逛,最后她去了街角的“玛吉阿米”咖啡店,终于在咖啡店里找齐了所有那个男生给她寄过的照片上的地方,摆了一样的姿势,留下了同一段的青春。

那七天的每个夜晚她都在街头流浪,一直在流浪。看到每个地方都会想:他有没有来这吃过饭,他有没有在这停过车,他有没有一个人在咖啡馆里饮尽自己的悲伤。

最后,静儿也没有见到自己暗恋了七年的男生,不是不能见,而是不想见。她把自己沿途每一处男孩到过的地方拍了下来,做成了一本相册,寄到了西藏,上面写着:“新婚快乐。”寄件人是:一个暗恋了你七年,却不敢打扰你的姑娘。

(六)

静儿点了根烟,咖啡馆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不能抽烟。她害羞地把烟熄灭,告诉我:“她都忘记这是咖啡馆了。”

我问她为什么要抽烟,她说一看你就没有骑行过,抽烟只是路上缓解压力的一种方式而已,有时候路上压力太大,就会抽几根。

心理学上说:抽烟行为就是哺乳行为的延伸,我们把烟头当做婴儿时期母亲的乳头,为的是寻找一种安全感。也许静儿一直在寻找一个能够给她安全感的人吧。

我问她:“后来那个男生给你回信了么?”

她告诉我,她一直在等,可是恐怕等不到了。

我问她:“你还会去找那个男生么?”

她笑了,告诉我说:“我还是会去西藏,只是再也不是为了找他。我去了他说好美好美的西藏,去了他说好蓝好蓝的纳木错,只是再也没有为他而去的勇气。”

她起身告诉我她要去健身房健身了,每天要在健身房待到十点才回家。我们都说眼泪可以变成汗水蒸发,可是心中的眼泪,究竟怎样才能蒸发出来呢?

(七)

我想,每一个处在暗恋中的你,应该都是幸福的吧,可是幸福过后,又何尝不是无尽的痛苦。不敢去表白,也许因为你贪恋这种幸福,也许因为你怕被拒绝,也许,只是因为你深深地爱着他(她)。

世界上所有伟大的爱都显得那么悲凉,而有些人却甘愿悲凉地站在一旁。

静儿姑娘,愿你留住曾经的天真与善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放声歌唱。

尽管天各一方,尽管道路且长。但就像歌里唱的一样:“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赤手空拳来到这世界,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亲爱的,你在哪?

我不生你的气

但我也没有道歉的勇气

就这样不联系吧

就这样不相见吧

挺好

(一)

小学的语文课上,“小明”常常被用来造句子。初中的数学课上,“小明”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应用题里面。高中的时候,我终于遇见了现实版的“小明”。

小明和我是同班同学,平时几天也说不上一句话。让我们聚在一起的,是某游戏公司的一款宠物养成的游戏,叫做Q宠大乐斗。我知道一说出这款游戏的名字就暴露了自己的年龄,没关系,人老心不老。小明养了一只公宠物,我养了一只母宠物,小明下了课就来找我,非要跟我结婚。我以为他跟龙哥一样变成了同性恋,结果他告诉我,是在游戏里面,我们两个人养的宠物一起结婚。后来他就经常开玩笑叫我“亲爱的”。

在我俩的带动下,全班同学开始一起玩这款游戏。其实游戏的真正乐趣就是很多人在一起玩,就像有些人明明家里有电脑,还非要去网吧跟同学一起玩游戏一样,要的就是那种互动的乐趣。如果只是自己和虚拟世界里的人一起玩,该有多无聊。

为了玩这个游戏,我省出了很多生活费,往这个游戏充钱,让我的宠物尽快的升级,最后我的宠物终于在我们全班的宠物里称霸。游戏里夫妻可以一起去打怪,所以我变得牛逼之后,小明打怪也变得特别轻松了。

那个时候每天晚自习小明都叫我一起出去上厕所,有时候老师不让两个男生一起出去,问我们:“你们男生还两个人一起去厕所干什么,还怕被劫色啊?”于是每次小明都先出去等着我,过一会我跟老师说:“老师,我实在憋不住了。”然后老师才肯让我去。小明等我出来之后,一个劲的跟我探讨那款游戏,有段时间听他说的我上厕所都便秘。

后来我们慢慢地都不玩那个游戏了,只有小明还在坚持玩那个游戏。他说,那是让我俩走到一起的游戏,一定要坚持玩下去。我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直到有一天他过来告诉我:“你再去跟我PK试试?现在直接打哭你。你说你当初花那么多钱有什么用?我一分钱没花,现在还是比你厉害。玩游戏就是要坚持,干其他的也都一样。”

我就特别佩服他一边嘲讽我,一边给我灌鸡汤的那股劲。

(二)

上高中那会我们都特别矫情,自己以为自己看懂了全世界,没事就瞎感慨两句。

我一直以为我就够矫情的了,没想到小明比我还矫情。动不动就写个日志把身边的所有朋友都感谢一遍,说一些特别肉麻的话。当然,我就是经常在他日志里被他感谢的那个人。每次写完了日志还非让我们去给他评论,要求我们要写出300字以上的感悟。瞬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小学写作文的时候,还要为字数限制而发愁。逢年过节也不闲着,总结总结自己最近发生的事,认识的人,然后把我们跟他的合照插入到日志中。那时候还没有什么美图秀秀,美颜相机,我们的照片都是“原生态”,所以我们特别不愿意让他发我们跟他的合照,后来逼得他只能把我们从照片中裁掉。所以他的日志里面的照片经常是他自己一个人,肩膀上耷着一只不知道是谁的手,耳朵贴着一张不知道是谁的脸。

冬天的时候宿舍外面下了雪,我刚吃完午饭回到宿舍,他一把拉住我就往楼下跑。到了楼下他打开了他200万像素的手机,要拍我俩在雪地里的照片,说那有纪念意义。当时的手机还没有前置摄像头,把手机反过来拿着拍,拍了好几次才成功,我的脸上肌肉都僵了。也不知道是笑僵了还是冻僵了。

(三)

高二的时候我们分文理科,他选择了理科,我选择了文科。我们的距离从一楼到三楼。最开始他还是经常来找我玩,后来我谈恋爱了,他就只在晚上回宿舍的时候找我聊天。我分手的时候,他开始谈恋爱了。

那个女孩还不错,小明和她也很恩爱。班主任也知道他们两个的事情,但是因为他们的成绩是全班前两名,就没有反对他们。在高二下学期,小明以“宿舍太吵不能学习”的理由跟我商量一起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

我胆子小,不敢跟班主任说,怕她训我。小明拉着我冲进我们班主任办公室,跟我们班主任说我们要出去租房子住。我们班主任不同意,小明跟她理论了半个小时,差点打起来。后来气的我们班主任让我给我妈打电话,我打完电话告诉班主任:“我妈同意了。”班主任说:“那随便你们吧。”

那天下午我们找了一下午房子,选了十几户,最后终于选定了一户。我们俩的父母过来帮我们收拾东西,打扫卫生,让我们先回去上课。就是那天下午我才知道,小明的爸爸很早就因为癌症去世了,妈妈把他一手拉扯大。

晚上回到住处,爸爸大汗淋漓的告诉我:“你们是不是傻,找房子找个没空调没风扇的,你们是出来受罪来的?我给你们俩买了两个风扇,先凑合用吧。”

送走了爸爸妈妈们,我们俩也累得倒头就睡了。

后来每天晚上我们就一起放学回家,终于能体会到每天都能出校门的快乐了,就像海洋里的生物瞬间变成了两栖动物,觉得世界瞬间变得好大好大。放学以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网吧也没人管你。可是每次我想去网吧的时候,都被他拦住,告诉我:“你父母花钱让你出来住是干嘛的?”我立马扭过头看着渐行渐远的网吧老板,跟着小明回家了。

后来实在忍不住拉着小明去了网吧玩游戏,因为着急去玩游戏,就没锁车子。从网吧出来的时候车子被偷了。小明笑话我说:“让你急,这下好了吧。”我们跑回网吧去看监控录像,发现偷我车子的是我们学校一个学生。第二天我在我们学校车棚找到了我那辆被偷的车子。我特别佩服那个人,偷了车子第二天就敢骑出来,还换了把锁。晚上下晚自习的时候我叫了一群人,刚一出校门就把他从车子上拉下来,一帮人上来围住他问:“这是你的车子么?”那个人当场就吓哭了,一边哭一边说:“这是误会,绝对是误会,你们听我解释。”小明刚想上去揍他,我们数学老师就从人群中挤进来,拦住小明说:“有问题好好说,别动手。”我一看那人哭了,心一软就让他走了。小明回到家告诉我:“你就应该让他赔你钱。”我说:“算了吧,都在一个学校,多不好。”

第二天上数学课,数学老师告诉我:“要不是我拦着,你们差点因为聚众闹事被学校开除。以后老实点。”

有时候他看到路上有可疑的人跟踪我们,就立马拿出腰上别着的小匕首,随时准备防身。因为小明身强体壮,所以我跟他在一起走总是特别有安全感。

可是,后来情况就变了。

他开始把女朋友带到家里来住在一起,每天晚上变成了我们三个人一起回家。我总是不想当灯泡,但是晚上自己走在路上又害怕,所以每天晚上就得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秀恩爱。

回到家的时候他把手机扔给我,里面全是岛国爱情动作片,他告诉我:“你自己一个人就看看这个吧,欲望有时候也需要发泄。”

我把手机扔给他说:“每天晚上听你们的声音还不够啊,用得着看这个吗,以后小声点!”说完我就回自己的房间了。

自从他女朋友住进来,生活就开始变得特别拘束,夏天热得要命,也不敢光着身子在屋里走,上厕所的时候得先问问里面有没有人,夜晚被他俩吵得睡不着,又不好意思去敲门打扰他们。

“我靠!吴祉祺,你快看。”

早上的时候小明推开我屋门冲进来叫我。有起床气的我不耐烦的抬头看了一眼:“什么啊这是?”

“你没看到床单上的血?她把例假弄到床单上了,我还得给她洗床单。”

我没搭理他继续睡,心里想:“滚完床单洗床单,难道不应该么?”

小明经常把我叫到自己的房间里玩,但是我动不动就看到哪个角落里有一个用过的安全套,弄得很尴尬。告诉他的话他尴尬,不说的话我看着尴尬,后来我就不怎么去他们屋了。很多次我倒垃圾的时候,一提垃圾袋,都能被一股精子混合着安全套上润滑油的味道冲的头晕脑胀。

有一天中午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小明的女朋友在药店买药,回了家我问小明:“你女朋友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你怎么照顾的人家。”

小明害羞的笑了笑跟我说:“没有,是我怕她怀孕,让她去买的避孕药。”

“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不知道戴安全套啊,你知道吃药对身体伤害多大么?”

“我戴安全套了,但是我们时间太长,套破了。”

我第一次被他说的无语,从此以后对他的身体素质佩服的五体投地。

(四)

高二结束的时候我们把房子退了。就在那个暑假,小明跟女朋友分手了。

女朋友找到他,给了他一张超市储物箱的条形码,然后扭头就走了。小明跑到超市把箱子打开,里面是他送给女朋友的所有礼物,还有一封信。小明看完信以后哭得泣不成声。

擦干眼泪跑出超市拦了一辆出租车,从钱包里掏出三百块钱甩给司机说:“师傅,能开多快开多快,帮我追辆大巴车。”

司机一看见三百块钱,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一脚油门,直接飙到一百六十迈,在高速路上追上了那辆大巴车。

“师傅,冲到前面去,别它!”小明一边用手指着前方,一边喊着。

出租车把大巴别停了,小明下了车冲上大巴,在最后一排找到了自己的女朋友,众目睽睽之下拉着她下了车,把她按在高速路的防护栏上强吻了五分钟。大巴车司机默不作声的把车门关上,继续前进。出租车司机愣是看着他们激吻了五分钟。如果当时出租车司机不在,还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她坐的是那辆大巴车?”

他告诉我:“大巴车半小时一趟,一推算不就知道是哪辆了?那天她粉底抹多了,亲完她不久,我俩都肚子疼。”

我真想亲眼目睹一下他那天到底是在吻还是在啃。

后来他们和好了,高三他们俩自己租了一间大房子住。

(五)

小明的女朋友在高三选择了艺考,因为以他俩当时的成绩,只有艺考才能考上大学。小明坚持不学艺术,不去艺考,他觉得学那玩意根本就没用,以后也找不到工作。

直到后来小明的女朋友告诉他:“你觉得我妈妈会让我嫁给一个连大学都没上过的男人么?”小明开始跟女朋友一起学艺术,一起参加艺考。

但是小明的字写得实在是太烂了,所以结果跟我一样,艺考一所学校也没考上。他告诉我,如果用他学的艺术知识和我的字一结合,我俩什么学校都能考上了。

他的女朋友艺考顺利通过,去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小明则上了一所专科,学的电气焊。

高三毕业那个夏天,小明和自己的女朋友最后一次见面是在KTV的一间包厢里。两个人喝醉了之后抱头痛哭,然后疯狂的在包厢里啪啪啪了一次之后,就分手了。

高三毕业的那个夏天,我的父亲生了重病成了植物人,小明来到我家看望我的父亲,抱着我说:“咱俩真是难兄难弟了。”

我总觉得,他比我更需要鼓励与支持,尽管我在他的怀抱里。

我选择了复读。复读的一年里有追我的女孩,我就打电话给小明问他我该怎么办,他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你父母出钱让你复读一年是让你谈恋爱的?”

“好吧,那我就拒绝她了。”

“别啊,你可以跟她玩暧昧啊。”

电话这头的我真想一口老血喷到他的脸上。

(六)

小明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到扬州的某家工厂里实习了,我们的联系也少了。

假期他回家的时候,每次都会给我带回来点扬州的特产,有时候还非要把我留在他家里住一晚,非要给我讲讲他在社会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他的屋子里面贴满了科比的海报,桌子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篮球杂志,他指了指科比跟我说:“这才是男人。”

拉开抽屉,是我们从高一开始送给他的所有礼物,他连包装都没舍得拆开,完好的放在他的抽屉里保存着。晚上他陪我看完了速度与激情第一部到第六部,一直看到天亮,边看边给我讲解,。他说速度与激情系列电影,正确的观看顺序是:一二四五六三。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他就把我叫醒接着给我讲。

那天走了之后,我去了外地上大学,我们之间的联系更少了,也没再见面。

我上了大学混得还不错,总是在朋友圈里面秀一些自己近期的“成就”,后来他发了一条状态:“最看不惯有些傻逼整天在朋友圈秀秀秀,自以为很了不起。别忘了我见证过你最落魄的时光。来的我欢迎,走的我不留,不想联系就再也别联系了。缺了你一个地球照样转。”

我这辈子最烦别人说脏话,尤其是用“傻逼”这个词,看他发的状态,才想起来我们确实好久没联系了。我知道他的状态是发给我看的,于是我一气之下,把他拉进了黑名单,再也没有联系他。

过了几天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生气啦,亲爱的?那天喝醉了,我实在太想你,看你上了大学也不联系我,所以话说的有点过,你别介意。”

我没有回复他,到现在也再没跟他联系过。

我总觉得,有时候自己觉得很好的一段关系,说不联系就真的不联系了。会有想念,但不会去努力改变什么了。

小明,如果你能看到这篇文章,希望你能知道,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我问遍了周围所有的人,还是没能找到你的联系方式。我知道可能这辈子我都不会亲自上门去找你,但我希望现在不联系的我们,都能在各自生活的地方好好的活着,希望你能记住曾经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我,我也会记住你。

谢谢你对我的好,偶尔进入那个游戏看看,咱们的夫妻关系还是没有解除,但是我在游戏里给你的留言,你却没有回复我。可能你没有看到留言,可能你再也看不到留言了吧。

我不生你的气,但我也没有主动道歉的勇气。

愿我们在彼此看不到的地方熠熠生辉。

后来

后来,我们都明白了如何去爱,可惜那个人已经离去,再也回不来。

后来,我们都行走在千里之外,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后来,我问潘姑娘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找到男朋友准备成家。她告诉我:“我是同性恋,这辈子就这样吧,没打算结婚。” 我愣了几秒钟告诉她:“以后真的没人要你,你来找我,我可以继续写东西用稿费养你。”

后来,灵犀继续做着电台,总是喜欢去大学的十字路口买着十元一本的盗版书籍,我总骂她怎么这么不维护中国作家的版权。她告诉我:“我和他们又不认识啊,等你的书出版的时候,我一定去买一本正版的。现在,她终于可以买到自己人生的第一本正版书了。”

后来,每次跟海燕打电话的时候,她都显得很尴尬,弄得我也很尴尬。每次我回高中母校的时候都要去她家吃上一碗凉皮,几年过去了,味道还是没有变。海燕还一直没有找男朋友,我催她赶紧找一个,她总是嫌我管得太多。我特别希望能早点有人在她身边照顾她。

后来,杨鹏还在继续他的美国之旅,自己开车穿越了整个美国。偶尔回趟北京,三言两语,说自己总是瞎忙,看了我写的故事,说他终于不怕自己的故事没人记录啦。我告诉他,下次我要找他在身上纹一个“话筒”。原来,纹身真的会上瘾。

后来,龙哥实现了他的梦想,当上了化工厂的厂长。每次回家,都要请我吃饭,饭桌上贱贱地告诉我,他还可以用免费的水,我让他小心点,早晚有一天被抓进去。到时候进炮局对着一帮男人,或许会满足他的欲望。进去的时候一个人,出来的时候说不定能牵着一个人。他说你什么时候做场演讲,讲讲我们的“友情岁月”,我说我做演讲的时候,一定带上他。

后来,静儿骑着车子走遍了全中国,打电话的时候听她的东北口音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看她那张沧桑的脸,真的会以为骑行很简单。她告诉我去健身房一定要上动感单车课,太爽了。我说我跟不上他们的节奏。她告诉我:“你尽量跟,我一个女孩都能跟得上。”

后来,三只90后重庆鸡公煲又开了一家分店,生意出奇的好,大鹏和阿亮在店里面忙不过来,雇了好多大学生兼职。到店里面吃饭的时候,会看到那句:“离百年老店还有98年。”还有永远挂在最显眼的地方的那个海螺。

后来,小敏留起了长发,变得特别女人,每年回母校看老师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碰到,每次都是她主动和我打招呼,因为我实在不好意思再见她。她总是跟我说:“现在都不认识我啦?”我笑了笑跟她说:“没,没有。”

后来,祥哥毕业之后开了一家咖啡店,里面全是书。他说这是他这辈子最想干的事,没想到这么早就干成了。每天他都会在里面看书,每次我一去就会滔滔不觉地给我介绍他买的各种各样的新书,我喝着咖啡,望着他。或许,这也是曾经我最想要的生活吧。

后来,朱老师看完文章告诉我,你文笔那么好,赶紧给我写几个山东快书的小段,要合辙押韵昂。所以你看到这里时,我可能正在疯狂地写着山东快书段子。

后来,烨妈忙着考研,告诉我文章里面一定要多夸她温柔美丽大方。我告诉她,本来就是事实的东西不用夸。梦婷说毕业想从事设计,我说我将来有了公司一定签了她。

后来,莎莎写了自己的小说,现在已经在某网站上成为签约作者了,日更五千字,有了一笔不菲的收入。

后来,陈小璇去当了一名老师,还在坚持每天记日记的她,要求自己的学生也养成写日记的好习惯。每次她都会跟学生说一句:“字数不限。”

后来,许儿经常从国外给我寄来明信片,跟我讲述自己现在的生活。我告诉他,将来我也想去国外生活,等过几年我说不定就去找他了。

后来,我还是找不到小明,希望他能过得好,希望他能过得比我好。

后来,海林还在努力的学习,似乎比以前更努力了。前几天在朋友圈看到她,扎起了长长的马尾,以她的身高,应该很快长发及腰了吧。希望“不服输”的她,能成为人生的赢家。

后来,文琪结婚了。她说:“梦想是要有的,面包也是要有的。”所以现在一方面在好好工作,挣更多的钱。另一方面坚持做音乐,坚持做节目,她还是希望有机会能做一个全职音乐人。

后来,我在二十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女孩,她是我从小到大第一个想娶的姑娘。我没有钱给她买钻戒,没有钱给她置办一场难忘的婚礼。于是,我去全国各地的大学做公益演讲,演讲完之后我会恳请听我演讲的每个人在横幅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把横幅一条一条的带回来,准备挂在求婚现场跟她求婚,也算是有几万人的祝福了吧。为了买求婚戒指,我写了这本叫《向死而生》的书,希望能用自己拿到的稿费买一枚戒指跟她求婚,可是书写完了,她却已经不在了。

后来,我还是相信一见钟情,但是明白了一见钟情钟的只是脸,慢慢了解了才会有情。

后来很多人告诉我,在这个鸡汤泛滥的时代,他们就是想找一本书告诉他们:“梦想是会破灭的,亲人是会离开的,爱情是会消逝的,孤独才是永恒的。”

你可能永远都找不到这样的书,但请你记得:

不是每一个梦想都能实现,但每一个梦想都值得被尊重和敬仰。

亲人早晚有一天会离开,有机会记得多陪陪他们。

爱情也许会消逝,但每一段爱情都让我们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孤独才是永恒的主题,但愿你能享受它,如果不能,请接受它。

最后想对自己说一段话: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肩负着压力和众人的期待,走在自己特立独行的梦想之中。也许他们不会很快成功,也许他们一辈子都实现不了自己的构想,而且他们还有可能招人讨厌招人烦,招人奚落招人笑。但他们足够勇敢,相信自己。在并不青春的年纪里依然做着一个巨大的梦。也许,没人在最开始相信他们的誓言,没人在过程中愿意百分之百的配合他们的鼓舞,倒是有很多人站在不远和远远的地方冷眼旁观,等着看笑话,等着有一天对你冷嘲热讽。但是没关系,他们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心中的梦想,说出的誓言。

他们的坚持与特立独行,总会影响一些人,可能不会马上看到效果,也不会马上就有人一呼百应。但他们就好像奇特的种子,埋在每一个在他们身边的人的心里,比如还是孩子的我,比如长大后的你。他们在不经意间,改变了周围人的命运,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我们的心里,有他们的桀骜不驯、敢为人先的影子。这些看起来不经意间埋在我们心中的小草,有一天长成大树,便成就了你我今天的样子。

每当想起他们,我便欣然接受现在这个让很多人爱也让很多人讨厌的真实勇敢的自己。

愿你每天那么忙,做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情。

愿你将来的婚姻,真的是因为爱情。

愿你少一些何必当初,多一些暗自庆幸。

愿你以后的所有泪水都是喜极而泣。

愿你能有向死而生的勇气,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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