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手段的重要性之五
2017-09-12 本文已影响0人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手段选择的两个硬标已经讨论,现在说说选择手段的软标:偏好性。
偏好的前提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手段经过对比,就效用性和可行性都相差无几的前提下,方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进行选择。
因为待选手段都经过了效用性和可行性的检验,所以任君根据个人喜好自由选择完全允许,并且提倡。人嘛,都喜欢活的自由随性点,好不容易可以根据喜好进行抉择,就应当抓住难得的机会,好好享受‘任意妄为’爽快。
花开千朵,个个不同。既然是个人偏好作为选择标准,也就没什么共同的要求需要讨论了。唯一值得说说的,就是不同的手段‘成本’肯定是不一样的。比如旅游,不同的目的地或许都能满足你散心的动机需求,数个备选目的地也都可行,那此时完全可以根据喜好进行最终的定夺。不过,备选目的地的花费肯定有所差异,此时,是否引入成本标准则值得讨论。比如,你的旅游预算是一万元,时间预算是一周,则可供选择的目的地可能几十上百个。当这成白上千个目的地同时满足效用性,可行性以及偏好性标准时,估计最靠谱的补充标准就是成本标准了。谁便宜,选谁,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