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绝句“对句相救”原则
“对句相救”
以五言而论,对句互救主要适用于下面这一联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这也就是基本格式的前两句。在这两句中,对句(第二句)的第三个字如果用了平声字,那末在出句(第一句)中,不仅首字可平可仄,而且第三个字、第四个字都可用仄声字。这样出句就有可能全部是仄声字。整个这两句的格式就变成了下面这样:
(仄)仄(平)(平)仄 (平)平平仄平
括弧里的字,平仄两可。还可以反过来加以说明:出句(即第一句)的第三、第四个字按正格本该用平声字,而如果用了仄声字,可以在对句(即第二句)中加以挽救,办法是把对句的第三个字改为平声字,而对句的第一个字,按“孤平拗救”的规则,照样可平可仄。七言句,依此类推,只是在前面按正常规律加两个字。
举例: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古原草》)
落日池上酌,清风松下来。(孟浩然《裴司事见寻》)
以上两例,都是用对句的第三字救出句的第四字。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李商隐《乐游原》)
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杜甫《送远》)
以上两例的出句都是仄声。唐宋名诗中这样例子很多,在此不多举。
待月月未出,望江江自流。(李白《挂席江上待月有怀》)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李商隐《落花》)
以上两例,不仅出句的第三、四字全是仄声字,而且对句的第一个字也用了仄声字。对句用了“孤平拗救”的规则。对句第三字的平声字,既救本句的孤平,同时也起了救上一句的作用。
再举几个七言的例子: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江南春》“十”是入声)
宦游何啻路九折,归卧恨无山万重。(陆游《桐庐且泛舟东归》)
马蹄踏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方岳《梦寻梅》“七”是入声)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陈师道《绝句四首》)
应当注意的是,这种“对句相救”的变格形式,也突破了“二四六分明”的口诀。所以必须记住,“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是很确切的,用时须有若干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