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园我们爱写日记光阴的故事

为什么悲剧总是重演

2019-01-13  本文已影响20人  a8dbb73c03ab
2019-1-13  阴冷

刚刚看到一则新闻,又是一出不该发生的人间悲剧。

30岁的吴某来自偏僻的大西北,到华东某小城市打工,因为工作关系,结实了工友、当地50左右的妇女阎某。

吴某身有残疾,从未谈过女朋友,见到阎某对自己有好感,毫不犹豫地发展对方为男女朋友关系。既不管年龄差距之大,更不打听一下阎某具体情况(是否单身等等)。

交往中,吴某发现阎某还和其他男人孙某关系暧昧,也不捅破这层窗户纸,怕是失去阎某的心理在作祟。吴某可能还做梦携带阎某回老家成亲呢,可问过阎某同意否?

于是事情往可悲的方向发展。吴某掌握了孙某动态,酒后冲动,摸到孙某住处,一言不合动刀子,结果酿成了触犯刑律的后果。

其实阎某有丈夫有儿女,说不定已经做奶奶或外婆了,能够做出上述苟且之事,完全为了一个字“钱”。管什么颜面管什么道德底线,能搞钱就不择手段。也许阎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所以没人发觉就无碍,穿梭在俩情人与家庭之间,这把年纪还玩火居然毫发无损。因为,受伤的是孙某,受法律制裁的是吴某。貌似与阎某没半毛钱关系。明眼人一看,若没阎某“牵线搭桥”,吴某孙某八辈子不会相遇。

所以说,法律还是有关照不到的死角,抑或只能靠道德的准绳去约束去谴责。倘若阎某继续自己的勾当,还会有好色之徒上钩,再发展什么情节,脑洞可以随意开启。

当然,作为阎某家属,丈夫抑或子女等,脸上一定无光,家庭走向如何不得而知。出来混迟早要还。

那么,吴某也好孙某也罢,难道自己就没有责任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冲动是魔鬼,触犯了刑律,也是罪有应得。做坏事遇鬼,也是报应。

总而言之,凡人凡事预则立,都得有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吴某找大自己20岁的老女人发展为对象,就得考虑后果。孙某应该知道阎某底细,早晚会暴露在阳光下,见不得人。至于阎某,钱重要还是做人的基本面重要?赚那肮脏钱的时候,考虑过对家庭的伤害么?

这个世界相对而言还是公平的。为人处世还是要有底线。最怕自欺欺人,抱着侥幸心理,蝇营狗苟,不知廉耻。其实,男女关系如此,其他鸡鸣狗盗大小杂碎也可类比,不要等真相大白了,再后悔莫及。

愿人人心里有杆秤,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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