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十一次卖血,我看到了什么?
余华作品套装共4册,收录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喊》。
其中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入选了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影响的十部作品”。
我把这两本书对比了下:
〖★1.创作背景上★〗
《活着》的创作缘起于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老黑奴一生受尽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仍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这首歌打动了余华,他因此写下了这篇小说。
而今天我们要说的《许三观卖血记》它的背景,据余华自述,九十年代的时候,有次他和朋友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老人泪流满面地从对面走了过来。
这么热闹的场所,这个人却旁若无人、泪流满面地走来,他们感到很吃惊。
他的朋友说道“这位老人会不会是卖血卖不出去了,他一辈子卖血为生,如果不能卖了,那可怎么办”,他心想,就它了,于是有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
〖★2.小说内容上★〗
在《活着》里,余华把活着的意义定义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在《许三观卖血记》里,随着厄运的步步紧逼,许三观一次次渡过生存危机,则从侧面反映了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活着。
〖★3.故事结局上★〗
《活着》的结局是福贵一家人都死了,只剩福贵和一头老黄牛,是一个悲剧的结尾。
《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局刚好相反,在经历了重重坎坷后,许三观一家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
王安忆评价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时,说到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
但却不是寻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书中的丝厂送茧工许三观。
书中讲述了他从第一次好奇,跟着同村人去卖血,用卖血的钱娶了媳妇,办了家居,养活了三个儿子。
他发现卖血很能赚钱,自此以后每次遇到灾祸,他都去卖血。
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了赔医药费卖血;
为了报答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买补品卖血;
大饥荒时,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稀粥,粮食快要见底了卖血;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他的两个儿子被派去了乡下,大儿子一乐回来探亲时病了,为了贴补两个儿子的生活,在送一乐回乡下时卖血;
二儿子所在生产队队长来了他家,为了讨好队长,让儿子能早日调回来卖血;
大儿子一乐回乡下不久,得了肝炎,要去上海治疗,为了凑医药费,他又一路卖血去了上海......
在那个艰苦的年代里,许三观为了保全一家,不顾性命多次卖血,而且时间间隔越来越短。
尤其是给大儿子一乐凑医药费那段日子,三天两头就要去卖一次血,不禁体现出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平凡的伟大。
全文平铺直叙,对平时人物之间感情的描写不愠不火,没有写许三观与妻子许玉兰之间如胶似漆的夫妻之情,没有写他们对儿子们浓烈的父爱母爱,也没有写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之间两肋插刀的兄弟情谊。
但在危急时刻,他们又紧紧抱成一团,比如文化大革命期间,许玉兰被抓去批斗,每天带着牌子站在街上,把全家人的脸都丢尽了,许三观虽然好面子,可依然每天按时按点去给许玉兰送饭;
一乐二乐平时对三乐不好,每次三乐走近他们,他们都会让三乐走开,所以三乐经常是独自一人玩耍,但三乐被别人欺负后跑来找他的两个哥哥时,他的两个哥哥立马护起了弟弟,跑去为弟弟出头。可见人间至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最后人物终于迎来了不愁吃穿的日子。
许三观又想再卖一次血,可这个时候他太老了,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
多年来他靠卖血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现在忽然对他说他的血不值钱了,以后要是家里再遇上什么灾祸,那可怎么办啊。
他的精神忽然奔溃了,忍不住在街上老泪纵横......
这一情节不禁引起了一个反思,弱势群体生活不易,卖血是他们延续下来的生存方式,可以一旦有一天这条路走不通了,他们的路又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