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留痕一76
龙总落泪
既然遇到了如此紧急的情况,张律师把内心的无奈和焦虑,变成行动奋笔直书。为了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他有点豁出去的悲壮感。
一大早他把昨晚上草拟的,给税务局写的“请求贵局采取断然措施防范应缴纳税款被挪用的紧急报告”进行了反复修改。然后这样定稿:我公司系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唯一可变现的资产为项目所占用76636.0m国有土地使用权。2022年8月我公司与受让方公司达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总价为1 3000万元。但该公司无力支付转让费,承诺用该项目合法合规后的按揭回款来支付转让费和我公司破产前所欠耕地占用税费219.万元(由受让方实际使用,约定由受让方缴纳该笔税款),因该交易行为导致我公司拖欠应缴纳的税款1178万元(我公司对此尚存异议)。
该项目在破产管理人秉承敢担当敢作为精神的推动下,在贵局的大力支持下,终于打破僵局,为该项目后来一系列的手续合法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启了税收实缴的破冰之路。现该项目已经五证齐全,拿到了销售许可证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破产企业和管理人终于等来按照约定收取土地转让款、缴纳所欠税金的那一刻。但令人十分遗憾的是,按照正常的监督制度和制式监管协议规定,按揭贷款却不能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费用支付。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用自有资金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后续开发建设。有关部门的监管制度和制式协议不适用咱这个前期缺乏监管的怪胎项目、奇葩状态。我公司破产管理人感到既委屈又无奈。有过河拆桥之叹,好比掘井人被禁止使用井水,筑路人被禁止上路一样难以接受。
更重要的是,虽然我公司曾承诺拿到转让款后优先缴纳所欠税款,但如果无法获得约定的土地转让款,就是因客观原因无法兑现承诺。我公司失去这唯一的资金来源,便一无所有。势必给国家造成税金损失,且没有办法进行弥补。
有鉴于此,特向贵局紧急报告并求助。期盼贵局通过行政手段或者与有关政府部门协调,帮助解决这一疑难,既避免国税流失,又能维护我公司这个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恳请支持!
与此同时,他还将文件抄报给了相关部门,以求他们知晓并给予支持。
尽管张律师知道,他们此前不曾支持和帮助过管理人,这次也不指望他们能真正提供什么帮助。让他们承担哪怕是细小的责任他们也不会愿意,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比起他们头上的乌纱帽简直一文不值。张律师也不指望他们有什么担当,只要不继续找碴寻事就不错了。
正当张律师忙碌的时候,家里的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吓得老伴打电话的声音都让人感觉惊悸。但他无法分身,只能求助兄弟前来找维修人员并作陪。这个事情未了,又来个当事人专门找他叙说自己上诉的事情。案件比较复杂,一审又败诉了,他说他是慕名而来,宁愿付出高额的代理费用,也要张律师亲自代理上诉。张律师费尽唇舌,半个小时才把他的请求谢绝送出办公室。
到了下午,张律师开始草拟给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的紧急报告,历经六次修改才最终定稿。
题目是:“请求特事特办允准受让人从按揭贷款中优先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紧急报告”。
内容为:我公司系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唯一可变现的资产为项目所占用76636.0m国有土地使用权。2022年8月,我公司和受让方公司达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总价为1.3亿元。但该公司两年之中想尽千方百计仍无力支付转让费,致使该项目的合法合规陷于无望的绝境之中。今年五月,有感于国家保交楼政策的良机,破产管理人为打破僵局,决定召开债委会同意在未收到分文土地转让费、反倒欠下因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税款一千多万的情况下,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新区税务局也打破常规,在欠税情况下,支持土地过户。为这个失却监管近十年,投资巨大已成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合法化奠定了基础。可以负责任地说,如果没有破产管理人的敢于担当风险、勇于作为,这个项目后续所有合规合法手续的办理根本无从谈起,国家的政策再好,各有关部门再努力也将无济于事。因为此前三年受让人的所有努力证实、他们无法解决1.3亿元的资金来源,有关部门也解决不了这个难题。
破产管理人之所以敢冒风险,在未收取分文转让费,还欠税千万给受让人办理土地过户手续,首先是得到了享有七个多亿债权的四十余家债权人的含泪支持。如果管理人采取不给转让费就拒绝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的简单办法,自己一点责任也不担,但这个项目就会永远违法违规,多方利益严重受损,引发难以想象的社会不利后果,而广大债权人所拥有的变现资产这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会变成一张废纸。(因为该幅土地已经被受让方全部实际占有并使用,没有再获得收益变现的一丝可能性)
其次是,受让方公司唯一的资金来源是有大约两个多亿的按揭贷款可以在该项目合法合规拿到销售许可证后取得,他们可以用按揭贷款款来一次性支付土地转让款和税金。转让方公司、破产管理人正是在得到受让方这个承诺的前提下,才敢冒险推动该项目破冰向前。
如今,在经过三年多千辛万苦,给受让方节约支出近五千万,用于工程建设费用的情况下,终于等到项目完全合法化、可以获得按揭贷款优先支付土地转让费的那一刻,却被一纸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挡在了门外。
破产管理人对贵单位依法监督,照章办事的做法不敢提出非议。因为这种监管机制,它是针对正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合规合法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情况的,贵单位的做法完全合法合规。但破产管理人把这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叙述一遍之后,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它是一个怪胎,一个奇葩开发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该在项目开发之初就解决的问题,拖了十年,直到项目已基本完成,数千户业主已入住时才有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而我公司和破产管理人是最大的支持者,奉献者。所以从情理上讲,有一万个理由,应该先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优先支付给代表转让方的破产管理人。对此,有受让人公司与转让协议,以及一系列证据可以证实。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方公司亲历了我公司破产管理人历尽艰辛,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全过程,他们是知恩图报的,完全同意管理人的正当要求,同意按此前签订的转让协议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于上述原因,破产管理人代表转让方公司,代表涉及七亿多元债权的四十余家债权人,向贵中心提出实事求是,特事特办的书面请求,期盼通过贵单位、上级主办部门的协调机制,允准对制式的三方监管协议中第十条内容进行变通处理,把“土地转让价款及税金”添加为首要用途。
为保证不失时机的享受国家保交楼各项优惠政策,期盼贵中心尽快给予答复!
张律师同时将上述文件抄报了四个有关联的上级部门。
龙总下午一直陪在张律师身边,当他亲眼目睹两个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内容,禁不住热泪盈眶。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望着张律师言道:“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一直在怀疑你,会不会接受了文总的贿赂,在我跟前表演。今天我才真正看到了你的光明磊落,坦荡无私!你为债权人的利益,刚正不阿,令我万分敬佩,也羞愧不已。”张律师起初还有点惊讶,后面还听了龙总一席话,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也遭其他人白眼和刁难,他们竟然在内心深处怀疑自己如此甘冒巨大风险、不遗余力推动这个项目合法化的背后,是不是收受了文总几百万的好处费。在那一瞬间,张律师的眼中先是露出轻蔑的眼神,而后是充满自信和坦荡的笑容。他想说“这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但出唇的却是:“可以自豪地告诉你,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是我三十多年来孜孜不倦的追求。不是说在嘴上,而是铭刻在心,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