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个故事,别太当真谈谈情,说说爱

谢谢你,还在这里

2018-03-20  本文已影响19人  0e37dfafd55d
图片源自网络

文/徐木易

01

王以煊是那种高高瘦瘦,清清爽爽的男生。和每个女生的青春时代都会悄悄喜欢的男孩子一样,干净,成绩好,会打篮球。

眉眼清晰,鼻梁高挺,就连手指的骨节都好看得要命。

十四五岁的我,不露声色地,喜欢着王以煊。尽管我从不主动和他说话,交集少得可怜。

王以煊住在我家前面那栋楼,七楼。我站在阳台抬头就能看见的位置。初中、高中,六年的时间,三千多个日子,我常常在王以煊熄灯后,对着混沌的黑暗,轻轻道一句晚安。

一句晚安,承载着说不完道不尽的少女心事。

初中,王以煊在五班,我在六班。看似最最亲近的两个数字,却在楼梯拐角的地方硬生生地被分到两个方向。一个在东,一个往西,隔着延伸的楼梯和极其不和谐的洗手间,像隔着整个青春。

所幸上天眷顾,高中报道的那天,我站在新班级的门口,看着坐在第一排那个熟悉的,又陌生的笑颜,眼泪差点掉下来。

是王以煊啊!

我从来不是一个要求很多的人。只要能在老师板书的间隙里,偷偷地瞄王以煊一眼;在收作业时故意将写有我们两个名字的卷子放在一起;在篮球联赛时能够名正言顺地为他加油...我就能开心好久好久。

我最好的朋友总是鼓励我跟王以煊告白。于是,在升入高三的第一天,我带着自己准备了一整个暑假的告白信,带着记载着满满心事的笔记本,穿着央求妈妈好久才买的蓝色衬衫,信誓旦旦地朝班里走去。

我想我应该霸气一点,颠覆我乖乖女的形象。我就站在门口吧,指着王以煊说,王以煊,你出来,小爷我有话跟你说。然后,我拉着他的衣袖走到人少的天台。把情书啊,礼物啊,一猛地塞进他的怀里,撂下一句,王以煊,我喜欢你,你看着办吧。

我想,一定帅爆了。

可是我所有的勇气,所有的豪言壮语在看见王以煊在走廊的那头翩翩走来时都化作了抓不住的云烟。

我看着那么好看的王以煊逆着光走来,和我记忆里稚嫩的初中生形象重叠起来。我攥紧拳头,将精心准备的情书捏得皱皱巴巴,最后却落荒而逃。

02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时间总是匆匆。我人生中最美好最开心的三年,伴着考场尖锐的哨声,硬生生地被画上了句号。

高考之后,各散东西之前。班委组织了一场同学聚会。

前一晚,我奉命出门扔垃圾。路过楼前的小花园时,碰见了抱着篮球的王以煊。

我塞着耳机,右手提着黑色的垃圾袋,踢着脚下石子,结结实实地撞进了王以煊的怀抱里。

温暖,带着一股淡淡的柠檬的味道。

我急忙后退,低着头,不敢看他。我想我的脸一定比圣诞节的苹果还要红,红到要烧起来。

“沈桔,同学聚会,你会去吧?”王以煊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不知道。”我抬头,一眼望进王以煊的眼睛里,漆黑,带着雾光,似乎还有一点点不清晰的期待。

然后,我的心脏就漏跳了一拍。仿佛做了亏心事一般地,“去,去的。”我改口。

王以煊说送我上楼。我走在他的身侧,紧张到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沈桔,你是不是讨厌我?”王以煊在电梯前停住,很认真地问我。

“没有没有!”怎么会?你可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摆手的幅度太大,以致耳机掉在了地上。

王以煊帮我捡起耳机,笑意盈盈地看着我。他真的好高啊,看我的时候,轻轻地俯着身子。

“我这个人就这样的,不太擅长和人交往。我真的没有讨厌你,真的,我发誓。”

“好啦,我相信你了。”他帮我按了电梯,“上去吧,明天见。”

可是故事的发展并不美好。那晚的电梯门,不仅隔开了王以煊和我,也隔断了我整个年少的爱恋和期冀。夏天结束前,我在父母饭后的闲谈中得知,王以煊就要跟着家人移民美国了。那晚,我哽咽着把几本厚厚的日记,情书,班级合照,甚至毕业纪念册统统打包装箱,塞进了床底。从那之后,我和王以煊,就像暴风中的被扯断的风筝和线,失去了联系。

03

我没想到王以煊会找我聊天。

我为毕业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隔了一天一夜才看见王以煊发来的“在干嘛?”。我和他不痛不痒地聊了几句,说的每一句话都简单得吓人,带着一股子礼貌的疏离。可是天知道,我打字的手都在发抖!

当天夜里,在我怔怔地对着手机屏幕发呆时,王以煊发来了一连串信息。

“沈桔,同学聚会你为什么不去?”

“我算是很没有心肺了。喜欢一个女生八年了。”

“沈桔,我现在是眯起眼睛在和你说话,你心里最好有数。”

我心里“咯噔”一下。

“当然,你心里没数我也没办法。”

我看着手机里这些造型生硬的汉字,心里突然就难过起来。

“王以煊,你喜欢我,对吗?”我小心翼翼地在手机上输入这几个字。

“我就知道!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只有你不知道!”

“可能你真的迟钝吧。高中那会,我连碰都不敢碰你,特别怕影响你。可你同桌,就你高三那个同桌,什么摸头杀对吧?老子心都碎了啊。”

“同学,我都已经哭啦。本来这件事,我不告诉你,藏我心里,挺好。可是我今天真的是很难过,很累。我觉得你有权知道,关于我喜欢你这件事。”

“沈桔,你真的特别可爱,又单纯。真的,谁都配不上你。下课的时候,我特想和你一起讨论物理题,我其实特烦咱班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可你总是坐在位子上,闷闷的。哇,你真的,从不主动和我说话。”

“沈桔,我真的累了,我觉得我都已经变得不是我了。在国外这些年,我特别想你,真的,我特别想见你!”

“你不用非得给我一个答案。这样能偶尔聊聊天也,也挺好。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身后永远有我。那晚安,晚安。”

04

一夜,辗转反侧。眼泪不听话地往下掉,沾湿了枕巾,晕染成奇怪的形状。

我想起来四年前的同学聚会,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裙子,甚至笨拙地给自己画了眉毛。我站在酒店包间的门口,一遍又一遍地给自己打气:沈桔,今天就告白!

但是,推开包间门的那一刻,我却愣在了原地。五十多双眼睛统统望着一个方向,他们全都盯着站在房间中间位置的两个人。

一男一女,刚刚好的身高差。

女孩的脸颊绯红,娇羞地站在男孩的面前,伸出的手拽着男孩的衣角。就像所有偶像剧里都会有的场景,就差漫天的雪花、泡泡、气球,和背景音乐了。

而我,在那一瞬间无比委屈:王以煊,明明是我先喜欢你的啊!明明是我啊!我憋着泪,将房门掩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可是现在,王以煊告诉我,他喜欢我!我有些懊悔当时的冲动,我甚至没有搞清事情发现的始末,就在心里给这段感情判了死刑。

我把三年前塞到床底下的纸箱拉出来,把掖在最角落的皱巴巴的信纸找出来,然后拍了照片,发给了王以煊。

better late than never

我说:“王以煊,好巧啊,我也喜欢你。”

05

我这个人特爱睡觉,有心事时,伤心时。没有睡一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一定是睡得不够久。

凌晨三四点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醒来时,天又黑了。

客厅里灯开着,却没有一个人,父母都不在,留下一桌饭菜和一张叮嘱女儿起床后吃饭的纸条。我扫了眼挂在墙上的钟表,刚好晚上八点。然后挑了一块鸡肉扔进嘴里。

手机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的,铃声是陈奕迅的《斯德哥尔摩情人》。

喏,不认识的本地号码。

“喂,哪位?”我又往嘴里放了一块鸡肉。

“是我,王以煊。”

短暂的沉默。

“沈桔,我可以去看你吗?”

窗外,对面七楼的房间赫然亮着灯,柔和的暖黄色,就像四年前一样。

我看见,男孩站在窗前,保持着打电话的姿势。

“好啊。”我吮了吮手指,望着对面,终于笑了出来。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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