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第三章)阶梯相逢
转眼已到夜深,她把手机一放,张嘴打着哈欠,雪儿困倦得实在不行了,就躺倒沙发上将就了。
迷蒙之间,只见她身着紫色碎花长裙,独自一人来到一个花团锦簇的山脚下。那片花团锦簇,远看就像一团团火红火红的燃烧起来的大火一样,这片花团锦簇狠命地吸引着她,朝着这边一步一步从山下的台阶一路走过来。
她走着走着,忽然,一阵微风热情地吹来,调皮地掀起了她的裙摆,裙摆飘飘悠悠地四处乱飞,酷似从天而降的衣袂飘飘的仙女下凡一样。随即和煦的春风,拂过她温柔的面颊,柔柔的,软软的,像是妈妈在她小时候轻轻抚摸着一般。她陶醉在这温柔和煦的春风里,不过眼前的画面也令人惊喜:一片红,一个少女,被春风吹拂,衣袂飘飘,一条曲曲弯弯的阶梯朝天延伸着。
她边走边继续欣赏着远处那片红红火火的杜鹃花,觉得有点遥不可及,又仿佛觉得它在咫尺。她边走边被风缠绕着,抚摸着,与风嬉戏着。突然,脚下“咯-噔”一下,便是被什么东西给滑了一下。顷刻之间,她的身子自动向后倾倒起来,天啊,好险哪!眼看着将要栽倒,身子将要险些磕在台阶上。
哪知道在这危急之时,被人从身后一下子给托住了后背。身体待定稳住,她扭过身来定睛往后一看,仿佛惊呆了一般!眼前扶住自己的竟是一白衣青葱少年,只见他头戴金冠,俊逸的脸庞似白玉,胳膊连着身后背带,背带后连着的是后面一书箱。此刻,少年正双手往前托举着她。这少年在小痴向他身上看时,也在向下定睛地看着她,好像眼睛里还溢着善意。也许小痴多心了,这样澄澈分明的眼神儿,好似哪里见过一样,明明是那么熟悉却又说不出口。再瞅着这少年的装束,分明就是一大户人家的公子。
此刻,看着自己惊魂未定,却依偎在一个陌生少年的身上,四目相对时小痴的脸上霎那飞上了片片云霞。她娇羞不语,就这样上半身心安理得地躺在少年怀里吗?小痴越加难为情了。随即,脸上扑面而来的是少年温热的气息,“姑娘上台阶时,定要注意脚下的青苔,有时脚踩不稳时容易打滑”只听见少年的朗声告诫。这时候,她才想起自己身体还偎依在他怀中呢!
“羞-羞-羞”这声音提醒着她,情急之下,她想急于挣脱这少年,她轻轻地甩一下他的胳膊,哪知道一个脚下不稳,使得她差点一下子从少年双手里给秃噜下来,摔到台阶上。看到她这么乱动,少年下意识地,再一次扶紧了她。
随着少年双手再次托紧她,再一次地用力保护她,尽量不使她摔下来,她这次居然半躺在这少年怀里。没想到,这次反而离的更近,二人靠得更紧密了,直接半躺在少年怀里。她怔怔地望着他的眸子,感到这眸子竟是如此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小痴赶快脑补往日画面,凡是有可能出现过的都想过了一遍,就是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少年的了。怪不得小痴想不起来呢,因为小痴身份确实特殊,关于这些,后面都有交代。
如此,小痴心里非但没有怪罪少年,反而因为少年两次救她,反而有点沦陷在他如星星般晶亮,似湖水一般清澈的眸子里了。“我们是不是认识,到底在哪里见过你?”好奇心驱使小痴抓紧时间问起了少年,她生怕他一松手,她就有可能永见不到他了,大小是个救过她,没让她摔到台阶上的恩人。这硬梆梆的石头台阶可不是吃素的,如果不是他及时接住自己恐怕是不摔个仰面朝天,也得摔个屁股生疼,或者更甚……她不敢再想下去了,开始有点后怕。
接着,她双手撑开少年的两双臂,想要从他上身脱身,正要道声“谢谢!”哪知道少年倒是先开了口,我看你也是如此熟悉,你叫什么名字?是一直生活在这里吗?今天干嘛要上台阶?
由于小痴原先并非生活这里,由于特殊原因被师父给喝了忘情水后,便在这附近的尼姑庵生活了将近十年。于是,她就回答:我叫小痴,一直就在附近生活。今天看着这天气明媚,恰逢杜鹃盛放在漫山遍野,我想上去观赏一番,回来记录一下,好日后给自己留个念想,也算匆匆流年里的经历了吧!
“原来如此,你还很喜欢写作,怪难得的!你从几岁开始写作的?怪不得由于心急赏花才导致步履匆忙一脚踩在青苔上,才……”少年不紧不慢地说着。
“一直都喜欢记点东西的,记不清啥时候开始的了。”小痴又怎能记得呢!不然师父那忘情水就白喝了。
“刚才你身子朝下倾时,我看见你脖子上有一小片儿青紫色胎记,脖子上还有一块儿玉佩,可是你家人为你戴上多年了?”少年连问起来。
“我,我是……”她一时紧张,还没有从刚刚朦朦胧胧的感觉里走出来,少年的话又进到她的耳朵里。
“自我记事起玉佩一直都在呀!胎记也是的。你问这些干啥?”小痴十分好奇他的问话,觉得这个少年不像是救她的,也不像来观赏杜鹃花的,倒像极了查户口似的。不过确实也是,她从来没有注意起玉佩上的字来,也不愿意问师父这个。
“你像极了我小时候的一个朋友,她也叫小痴哦,而且你看看你左边正中眉心里的那颗痣,她也有,还有……”“还有什么?”她睁大眼睛好奇地问他。
“还有你脖颈处若隐若现的紫红胎记!”,少年似乎还不死心,又抓了一个印记,非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她就是记忆中那个与他小时候就私定终身,后来令他寻了这么多年不得,今天又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就是他的那个小痴不可。
“你说的这几个记号,恐怕天底下有好多好多女孩儿都有的吧?”她大声回答他。不是因为她想耍赖不想承认她就是他的小痴,而是她竟没有一点儿印象,连同她的身世一样。自从这少年这样说后,她的脑袋不止一次地极速运转,并高度脑补,想要扯回回忆来。这可能吗?
可自己不得不打心里承认的事实就是,自己春夏穿裙装时,脖颈处就会毫不客气地袒露出来那一片总也不会消失的胎记来。多少次,她不敢穿春夏裙装,怕的就是这个见不得人的胎记,有时它就像一条蛇一样的令人恶心,可总也去不掉。不管用了多少方法,结果都一样。
今天,也就是这块儿令她烦恼三千的青紫胎记,倒成了这个少年认出她就是他的小痴的标记?你说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呀!她这样想着。接着,让她不得不思考一下的问题是,自己是谁?那他是谁?他为何认识她?为何他知道她这么详细?这些疑问接踵而来,令她陷入了迷惑之中。就像眼前这盘山路一样,绕了一圈又一圈的,绕得她脑仁生疼。不想啦!
“你要是还不相信你就是小痴,再看看你脖子里挂的玉佩,看看上面是不是有痴情二字,下面是痴和情,痴和情就是你我的名字,你叫小痴,我叫小情,谐音就是萧卿,我的名字就叫“萧卿。”
当年因为大唐开明,文风极盛,皇上又喜填词弄文,就招揽天下饱学之士写命题文章,评比出来奖励封号和黄金、白银等。你文采斐然,想试一试自己的文风,一篇文章作得好,就被封为“和硕郡主”。这个特殊称号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一般都是皇上女儿受到盛宠才有的封号。
后来,哪知福祸相依,才气斐然成章的你也因此埋下了祸端。你的才气在宠妃娘妹之上,出于嫉贤妒能,她就暗中买通了阅文评文老师,把你文中的“不上朝堂”给断章取义,污蔑成了看不起,甚至暗暗嘲讽朝廷不得人心之意。就连脾性多疑的皇上也认为是意有所指。好在皇上碍于你爹劳苦功高,每次出战都是大捷,功勋卓著,才答应放你一马,条件是你永不能出现于朝堂之上,永不提笔写文章。从此,你爹娘为了在防奸人所害,为保你安全,就把才八岁的你送到别人家这么多年……
小痴听到这里,早已是泪流满面,她也许真的失忆了,但少年讲述的证据分明就是指向她呀,怪不得师父不肯告诉她,她从哪里来,爹娘是谁,为何会同师父生活这里等。原来背后竟有这样的隐情。爹娘啊,你俩在哪里?可千万要保重身体,骨肉分离,都是不孝女招来的横祸,害得我爹娘为我安全日日担惊受怕。我的一篇文章竟然连累到骨肉分离那么多年,搞得我失去了前生记忆。
想到这里,小痴不由得悲从中来,想我泱泱大国,驱逐鞑虏,万民盛世,却容不下我这个女儿身,容不得一篇文哪!都说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愿我大唐盛世,不要再有奸佞之人在朝堂之上妄言,断章取义,诬赖之风盛行,奸佞从中离间挑拨,搞得写文之人人人自危吧!不然,长此下去,奸人一直当道的话,国运必衰!百姓遭殃!
小痴低头看了看自己脖颈上的玉佩,正闪闪发光,在太阳辉耀下,居然闪出了“痴情”二字,原来这痴情指的确是二人名字呀!也是暗指两家人从他们小时候起,就定下了这姻缘。就在萧卿八岁那年,皇上为了庆贺皇子八岁而特意大赦天下,请来王爷一家在御花园聚聚。饭毕,皇妃将打造好的带有俩人名字的,世间稀有的一对绝世玉佩一个给了王妃,王妃挂在小痴脖颈,另一个挂在了自己儿子脖颈,作为二人定情信物,等他俩成年了再提亲,完婚。
萧卿呢,则在自家花园里与同岁的小痴私定终身,说是成年后非小痴不娶呢!同年,宠妃妹妹没有小痴才华非凡就设计陷害王爷一家,萧卿母妃等人也没能够说情成功。加上忘情水作用,可不就有了小痴忘记前世孽事,不认识成年的萧卿一事儿。奈何小痴后来身份已变,已承受不起这前世恍如隔世的姻缘。
可是,逐渐长大的痴情的萧卿已年方十八,他禀明母妃与父皇后,自己与贴身侍卫,常年游历在外。为的是一方面了解底层百姓生活之所需,及地方官们的治理效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心中的那个美梦能够实现,与小痴相知相守一生而努力磨砺着自己。今天,他们的相逢看来是无意,实则是天意如此。俩人把玉佩放在一起,一对一模一样的绝世玉佩,再现出来它那往日曾被隐藏的光芒。
痴情本无错,文章惹祸端。一对有情人终于相逢在阳光下。他们再看山上的红杜鹃,仿佛比之前开得更美,更艳丽夺目……原来这红火杜鹃离自己并不遥远。小痴想。她又可以光明正大的写文章了吧?她问萧卿。
“那当然啦,父皇已经认识到自己当年也是太幼稚了,居然偏听偏信那个小人。他认为确实是冤枉你了,只是自尊心在作祟,没有勇气承认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后来调查出来作俑者,把该杀的已杀,该下监牢的已受到应得的惩罚。”萧卿愤愤地说。还真是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这时候的小痴听了萧卿一通说明,便没有了当初赏花的心情,匆匆赶回道观。
“我得赶快做一件事,回宫一趟。你定要等着我哦!”萧卿目送小痴回到了道观大门口,对小痴说,转身准备与侍卫一起回宫。
“起来吧,半夜了,你咋睡沙发上了”。老公推推我,让我回屋休息去。我哪有闲心休息呀,还不赶快把梦中情境给记下来。哦,我原来名字叫“小痴”呀!这个痴情可不是对某个人,是对文章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