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我极其的讨厌这本书的封皮,尽管我翻阅《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多多少少有一部分原因涉及它,很难说的清楚,但随便怎么理解吧。如果瞻前顾后,那这本书的书评是怎么也写不下去了,我已经经历过犹豫了,在送别人这本书的时候。
之后我又不停地反问自己,这本书值得吗?它有那么精彩,或者说,它应该被推荐吗?这已经不是我当初所犹豫的问题了,那是另一个故事,我也着实为那个故事倾注了笔墨,一些残骸还遗留在垃圾桶,休要再提了吧。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是一本不精彩的书,故事极其简单,没有什么起承转合,高潮或是反转,一开始就直线本着结尾而去。如果不是有耐性配上三五分的无聊,七八分的好奇,我想我是读不完的。有趣很重要。有趣的能被社会接受,能更广泛的流传在大众之间,人物命运、兴衰、成败、挣扎,辉煌或者干脆一败涂地。死亡像谢幕演出一样的死亡。能够用有趣吸引人的东西很多,但很多时候,我更喜欢一些无趣,最好也无意义的书,它不必把故事讲得跌宕起伏,精彩绝伦,不必有某些情节桥段令我动容,也完全不用说明什么道理、什么人生哲学,就写两个字,琐屑,供我在闲暇时消遣。
所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值得被推荐吗,也许并不,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很简单,有爵位的克里福德在战争中失去了自己的双腿,余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她娶了康妮,也就是查泰莱夫人。因为残疾,这一对夫妻的生活虽然富足,有佣人伺候,并且常常有朋友来访、交谈,但是查泰莱夫人还是由于常年呆在庄园里而有些抑郁。这时候,波尔顿太太和猎场守护人麦勒斯登场了。波尔顿太太负责照顾克里福德的起居,而麦勒斯成为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最后,查泰莱夫人决定离开克里福德,追寻自己的幸福跟麦勒斯生活在一起。
烂俗剧情,无趣故事。
可作者密密麻麻写了370页。
我没看懂,可能是因为最近心情不好,所以还是想说些什么。
我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是,在开始的时候,克里福德并不排斥,或者说建议康妮,也就是查泰莱夫人找个情人,然后生个孩子,从始至终克里福德想要这个孩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有个人继承家业,再有一点别的就是希望康妮能够像世俗意义上那样做个女人,不会因为没有孩子而生活无趣。前者是重点。在前半本书中,这几乎是无条件的,你找个男人去生一个孩子吧,如果有什么附加条件可能就是,你要找个体面人,上流社会的人。事情变了,在波尔顿太太到来以后,波尔顿太太接过了照料克里福德日常生活的任务,尽管最开始克里福德并不喜欢这样,但他慢慢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康妮获得了解放,拥有更多自己的时间,她更自由一些了,不必每天陪着克里福德。这对夫妻的生活从这里开始渐行渐远,康妮有了自己的情人,克里福德也是。在见过别人孩子和被同麦勒斯的爱情打动以后,康妮又一次询问克里福德,如果我生一个孩子会怎么样。已经比当年疏远一些的克里福德回答,如果这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爱情,我会喜欢这个孩子的。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在新生活里面,克里福德反而更依恋康妮,康妮之前像是个仆人,在仆人到来以后,她更像是个女主人。我没想明白,他们的生活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就让克里福德这样一个没人性的动物产生了人似的爱意。康妮的大部分工作被波尔顿太太接受了,甚至,慢慢的连交流文学写作都有波尔顿慢慢接手,为什么这时候,他反而更放不下康妮?
聊到文学写作,我们就顺着这个话题说另一个问题,就是,作者为什么对书中当作家的克里福德也不仅仅只是克里福德怎么排斥、贬损。书开头,作者可真是对出现的两个作家嗤之以鼻,他用康妮的视角这样描述克里福德和另一个可以说无关紧要的作家:说他们只是为了获得上流社会的认可,获得关注度,实际上连自己在写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写的尽是虚无,为了获得更多知名度,为了跟上流社会有的聊,为了获得当时大家所认可的成功,仅此,而已。
虚无,我开始看不明白这本书,就是在几页里面反复的由康妮想到“虚无”这两个字开始的。什么是作者想说的虚无,为什么会虚无,虚无到底是什么。
再说情人吧,猎场守护人,麦勒斯。这又是一个奇奇怪怪的人。他的土话。麦勒斯很喜欢在这些上流社会的人面前说土话,从一出场作者就明白无误的告诉你,他可不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人,他不是一个说着没什么文化,完全进入不了上流社会,然后操着土气十足的方言,说不好流利英文的乡巴佬。他的求学经历,从军生涯都明白无误的表明,他可以是一个很优雅的绅士,但是,即便是和康妮独处,他也经常在土话和流利英文之间切换,时不时一句喊亲爱的一句:查泰莱夫人。
哦,再说说各种人对康妮这个猎场守护人的情人的看法。大家对康妮的处境很了解,知道克里福德的残疾,所以大家甚至克里福德本人对康妮找个情人是不排斥的,暗暗的还有些鼓励。但大家知道康妮找了一个猎场守护人这样的下等人的时候,都震惊而愤怒,不能理解,甚至于直接斥责。放着好好的查泰莱夫人不做,找一个这种下三滥下九流。
好了,总结总结。
上流社会和下流社会的冲突,工人和资本家的冲突是这本书想表达的一个东西。在贵族和贫苦大众之间,有一道隔阂,或者说鸿沟,无法跨越,就像波尔顿太太,生活方式完全就是一个贵族的生活方式,她很享受这些,但她还只是个下等人。所以尽管麦勒斯拿过谢菲尔德文法学校的奖学金,学过标准法语,当过军官,还是刻意的,刻意的在那些贵族面前表现出自己得土气,他完全不是安于此,他只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一种轻蔑和讽刺,一种嘲弄。甚至我觉得他始终有一种优越感,当然不是那种,身处工人阶级的优越感,也不是我本身能跻身上流社会的优越感,而是另一种感觉,叫做:“诶呦,老爷,您还在乎这个呢?阶级,吼吼,那你看看我模仿一个奴仆模仿的像不像,我的土话是不是让您觉得很动听啊。”
麦勒斯像一个新时代的人,从根本上对机械社会、工业社会得人带来的那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一点也不接受的。跟克里福德不一样,经历过战争,克里福德更想要成功,对,有钱,有名望,在话题度,能够在上流社会被人敬仰,被人提及,被人说,诶呦你看他可真不错。麦勒斯不是,麦勒斯是,我要我想要的。
我这样理解这本书,可能也是很久没什么就改变或者进步吧。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问题,最少现在我们还是这样,对成功,对美好生活的定义,对幸福,对快乐,对人类欲望的定义是几乎固定的。克里福德有理想吗?当作家的时候,他有想过认认真真的写一本真正的好书出来吗?他有为了这本书思考过一些东西吗?当企业家的时候,他是不是就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是不是就,真的理想就是单纯的想挣很多钱或者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他什么都没有,写书就是因为能成名,当企业家就是因为那是新的潮流。他不是不应该干什么,也不是应该干什么,他是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他双腿残疾,同时,脑袋空空。